二十年的婚姻,為了孩子在一起是錯還是對?


婚姻的心理學研究是比較複雜的,主要研究的是人在各個階段的心理活動。比如當愛情不復、婚姻維持不下去的時候,是一拍兩散還是繼續堅持?這個問題沒有真正正確的答案,只能聽從自己的心去做選擇。

如果選擇離婚,也許很多人會列舉單親家庭中成長的孩子的不幸,卻從來不曾想過,在充滿壓抑、不幸福的家庭里長大的孩子,同樣也會遭受很大的折磨。

每一對父母需要給孩子留下的不僅僅是一個完整的家庭的印象,更重要的是親情的不缺失。如果不離婚,就要避免夫妻之間過激的爭吵,不要讓孩子在你們這段無望的婚姻里痛苦,同時要讓他們理解這段婚姻的現狀;如果最後的結果是離婚,就要先樹立自己的積極的心態,給孩子鼓舞。

也許最好的選擇是,繼續將婚姻維持下去,同時婚姻中的兩個人去找尋曾經的愛。

在愛的氛圍中長大的孩子,與在冷漠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相比,顯得更加活潑、樂觀。如果選擇將婚姻繼續下去,就要讓其中充滿愛。這不僅僅是責任,更是希望。

而這其中有太多可能性

1、離婚以後,孩子受到傷害,長大後會有情感缺憾。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付出兩份不同的愛,當缺少一方的關愛時,對孩子的成長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

2、在父母離婚後,孩子健康長大。並不是不存在這種可能性,只是這需要孩子有一顆堅韌的心靈,對待生活有一個樂觀的態度。同時在生活中存在另外一個人可以彌補孩子缺少的那一份愛。儘管如此,你還是無法得知在這一份笑顏背後,是否隱藏著一顆傷痕纍纍的心。

3、父母離婚以後,帶孩子再婚。這其中也存在不確定性,如果再婚對象能夠在愛你的同時,也很愛你的孩子,就可能彌補孩子的情感缺憾。然而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4、父母不離婚,但感情淡漠,這可能對孩子的傷害更大。這種家庭的孩子,可能會對父母有排斥感,甚至會對愛情產生抵觸心理。

雖然已經分開的父母,不代表就消除了對孩子的那份愛。只是對於這個孩子而言,他失去了同時擁抱父母的愛的機會,就像定格的全家福,缺少的一份愛,終究會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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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明丨央視財經頻道特約心理專家


結婚20年,相信你已經人到中年,年齡起碼在40歲以上,孩子大概處於中學階段。基於以上信息回答問題。

一是若夫妻兩人感情徹底破裂,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建議你果斷的離婚吧。到了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已經能夠判斷出是非曲直了,對於婚姻中誰對誰錯,我相信孩子也是心知肚明的。如果你好好找個機會與孩子溝通,孩子或許會堅決支持你的做法呢。

二是若夫妻關係還有挽回的餘地,只是存在一些矛盾,並沒有發生實質上的出軌、找小三等惡性影響夫妻感情的行為,我建議你繼續過下去。畢竟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對孩子、對老人、對自己來說都是一件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

三是無論婚姻到哪個地步了,既然為孩子考慮的多,就拿出一種魄力,千方百計的挽回即將破滅的家庭。切不可表面上說考慮孩子的感受、委屈自己,行為上卻是夫妻之間每天爭吵不斷、把家搞得跟戰場似的。如果這樣,對孩子傷害會更大。就會違背了你的初心。


別人的婚姻,作為外人,我不了解所以不多作評論。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組成一個家庭,總會有或多或少的磨擦,在婚姻的開始,如果磨合期能夠讓雙方學會體諒,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不幸的家庭,當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孩子了。

婚姻里,在我看來,為了孩子這樣的問題,真的分不清對與錯。只有值得與否。

正如很多人都會覺得,本來雙方感情都不合,已無共同語言,倒不如分開更好過。但是,最無辜的就是孩子。大人想結婚了,轟轟烈烈把孩子生下來了。然而其中的感情沒有了,又毫不留情地分開。孩子的情感沒有人接納,所以才造就了單親家庭養育的孩子容易成問題孩子。

正如有些女人,她知道自己丈夫不好,有家暴,孩子的爺爺奶奶不給力,她想離婚帶孩子離開吧,卻又有著現實的問題。因為鄉下女人的悲哀,一般情況下出嫁女很難回娘家讓娘家幫忙帶孩子。不要孩子吧,明知道那就是個火坑,還把孩子放在那樣的家庭,女人也舍不下那一份狠決。於是乎,女人成了隱忍大俠。所以女人最終只能痛苦地活得特別卑微。

在我眼裡,我覺得如果雙方確實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孩子的年齡不小的情況下,可以開誠布公地和孩子談一談。這樣更有利於自己的看法。

最後,祝福你幸福連連。


題主多是女人,婚姻20年有了孩子,女人年齡應有40餘歲,已難再生。你應該忍讓、體諒,別去離婚,應在一起。

假如你分手再婚,①是子女受罪,②再婚難生,婚姻不穩。

③甚至是交身不交心,風雨縹緲,活嫁死不嫁。④再嫁不一定就幸福。

⑤男人要改過自新,小三難上位,終究小三是露水鴛鴦,一時之樂,難經陽光!


我有個朋友是一個結婚10年的人了,孩子上一年級,我從他的故事裡講講這個問題吧。

剛結婚朋友覺得老婆身上的毛病很多,,所以一開始要孩子是抵制的,後來年紀也不小了,就有了現在的女兒。可是隨著孩子的介入,他和她老婆的感情更加疏遠了。這個人朋友很多,在飯局上認識了一個女的,對他超級好,他覺得遇到了真愛,提出了離婚。她老婆那天哭的稀里嘩啦的,那時候孩子才一歲多,蹣跚著去給她媽媽擦眼淚,那一幕一下把我朋友震撼了。他出門安靜了幾天,回來沒有再提離婚的事情。這麼多年過去了,大家一起喝酒的時候我問過他怎麼想的?他說:孩子是我的,這麼小的孩子都知道心疼人,我怎麼就不心疼一下她們母子呢?況且我老婆身上的毛病沒有太出格。對我也很好,雖然我想法很多,但是孩子是無辜的。」

也過去這麼多年了,我們還在一起喝酒,聊天互相對家庭也有了很多感悟。雖然對老婆還是不冷不熱的,但是對孩子的教育還是很重視的。他也說過骨子裡也愛過自己的媳婦,不然絕對不會要孩子!

雖然他沒有到20年,但是答案已經有了,你曾經愛過你的那一半嗎?你的那一半觸碰了你的底線沒有?如果沒愛過,還觸碰了彼此的底線,那麼就離婚吧!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也沒有溫暖可言。如果答案相反,那就好好得過吧!慢慢磨合彼此的感情,給孩子一個溫暖的關懷。家庭不是講理的地方,根本分不出來對錯!


婚姻沒有對與錯,只有負責與不負責。既然有二十年的婚煙,想必夫妻自己必然曾經有過海誓山盟,有過浪漫時刻,有過愛情真感情的付出,這一切都是彼此曾經的付出,所努力的結果,不然也不可能維持二十年的婚煙。

那麼為何最後夫妻之間的感情發生了裂隙,這不是單方面的問題,必然是夫妻雙方造成的,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感情發生了變故是夫妻雙發的責任,而不能單純的推給某一方責任,如此是不公平的。

夫妻之間產生了矛盾就要去尋找解決的方式方法,不能讓間隙越裂越大,如此放任而不為之的話,必然夫妻感情越來越差。

當然,有人說,夫妻隨著時間長了愛情就會轉變成親情,而親情則是需要雙發維持的。丈夫也好,妻子也罷,甚至是父母、子女,要維持這個家庭不是錯與對就能說清的!

有人說,愛情沒了,感情不復存在了,那麼取而代之的便是責任了。

作為孩子是最無辜的,也是最無助的。父母之間感情產生了問題,影響最深遠的就是孩子,對他們的成長也是影響頗巨的。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二十年了的婚姻,為了孩子在一起錯還是對?」個人覺的不能用錯與對來評判,而是應該用負責與不負責來判定!


二十年的婚姻,為了孩子在一起對還是錯?

首先,可以說在這二十年的婚姻中,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委屈求全的在一起,這個中的滋味,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知道,才能體會。

在這二十年婚姻中。你既有所失,也有所得。失的是自己的婚姻幸福。得的是成全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給了孩子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

既然二十年都過來了,孩子也大了。該承受的已經承受,該付出的已經付出。這個時候再問對錯顯得不妥。因為,婚姻的好與壞已經明明白白的在你走過的二十年婚姻中體現。再說,生命中最美好的二十年都給了這個男人,給了這個家庭,給了孩子,你都無計較,現在還計較對錯幹嘛? 即使是對,你又能贏回什麼?即使是錯,那也是在錯中再加一個錯,也沒什麼。

婚姻不易,生命苦短,且行且珍惜~~


二十年的婚姻說實話,到今天還是挺不容易的。現在你們又有孩子,其實這樣看來,家庭還是很美滿的嘛??,說真的,其實現在這個選擇是對是錯,還是得看你自己心裡是怎麼想的。

為了孩子在一起,就是犧牲自己,每天的時候根本沒有另一半給自己的愛,只有自己對孩子的愛。為了自己,最後離婚,孩子會在這個年紀承受他不該應該承受的痛苦。所以你願意偏於自己?還是偏於孩子呢?或者說偏於這個家?

其實呀,很多的愛情??無論開始怎麼轟轟烈烈,無論開始有多愛你的對象,最後你的愛情終究會趨於平淡和生活化的。這是常態,這個時候千萬不要誤以為已經沒有愛了,其實只是愛都融進了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事情里而已。兩個人都在默默付出的為對方做了許多事,可是只是都不說而已,所以可能就會有一種對方不愛自己的錯覺。

所以如果你所說的問題,對於我來說的話,我會選擇好好珍惜家庭,不要讓這個家庭支離破碎,不是為了孩子,而是為了家庭中的一家三口。??????


為什麼過不下去了呢!父母感情不好,不管離沒離婚對孩子都是有傷害的,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慢慢的給孩子講解我相信他也會理解的,勉強的過下去對誰都不好,孩子怕父母離婚主要就是怕爸媽重組了家庭就不愛他了。就算過不下去了,孩子的爸爸媽媽給孩子足夠的愛我相信他也會理解你的。與其天天吵,將就的過還不如徹底的攤牌呢!


  1. 我個人認為是對的,既然都有了孩子.,就要有責任心,和愛心,感恩之心。衛持這個家。不要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那個孩子都希望有個完整的家。人生短暫,不要給自己留遺憾。為了孩子有個美好的童年,做父母的,應該互相包容,互相信任。我也祝,每個家庭,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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