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花季少女學校內因瑣事吵架,一方被水果刀捅傷致死?
所謂花季,就是青春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充滿活力,卻又躁動不安。從新聞中看,殺人的孩子已經滿15歲,已經達到承擔刑事責任年齡,我國法律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滿14歲。此案會按刑事案件處理,不會算是校園欺凌,由學校處理了。但是因為動手的孩子未滿18歲,所以法院會從輕發落。另外說明一下,身邊那麼多同學,卻無人勸阻,或者報告老師,值得深思。孩子們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要引起重視了!
12月4日晚上,在濟南市章丘區世紀大道12510號一所學校女生宿舍內,兩名女生打架,一名女生將另一名女生捅傷。據了解,捅人女生今年15歲,受傷女生今年16歲,受傷女生送醫後搶救無效身亡。
12月4日晚自習期間,兩人因瑣事通過傳紙條的方式互相對罵。熄燈後,顧某在數名同學陪同下來到劉某卉宿舍,雙方再次發生爭吵並相互毆打。期間,劉卉持水果刀將顧某倩捅傷,顧某倩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現嫌疑人劉某卉已被警方控制,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聽到這個消息很痛心,花季般的年齡有什麼事情不能好好協商解決,而要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殺人、校園暴力本該在學校努力學習,將來承擔起整個社會的人們,被我們稱為"祖國的花朵"、"社會的棟樑"的人們,為什麼突然變成了如此邪惡的樣子?
教育孩子,應當從塑造其人性開始。願我們的花朵能成長為一片美麗的花園,願我們的棟樑能夠支撐起我們的未來。
都是溺愛惹的禍。因溺愛孩子自私、任性且隨心聽欲、率性而為。一切都要以她們(他們)意志為轉移,逆則惡,順則喜。結果在他們的世界裡無尊長、無老幼、我親情、無友情,是非不分,善惡不辯,言無規行無矩,無法無天。
是老師的無可奈何惹的禍。對待這類學生,老師往往操心費力最多,換來的反感厭惡也最多。在他們心裡你老師就是不能把我怎麼樣。他們經常考驗老師的耐心,向老師發起挑戰「我就這樣,你能把我怎麼地。你罵我呀?你打我呀!量你也不敢!」往往還真有老師,情急失度。輕的,學生家長齊上陣,鬧你個灰頭土臉;重的,行政嚴懲,經濟處罰,在經社會輿論渲染。一敗塗地、遺臭萬年,降職失權、丟飯碗,挨打的,喪命的不都大有人在嗎?這樣家裡管不了,老師管不了......
好在這樣的學生不是太多,但也足以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視了!
學校的這種學生之間的綜合矛盾很難控制和解決?每個學生的年輕易動的大腦能動思維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著,消亡著,又生成著又消失著,局外人很難介入之?要消滅結果應消滅產生結果的原因?但原因是學校必然要聚合辦學。這種事件在今後還是要必然發生?但究竟何時發生這是存在偶然的巧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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