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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有一方身故了,你會支持他們再婚嗎?


我是很支持的。我的爸爸在我7歲的時候因病去世了,媽媽也沒有再嫁,也就帶著我,到現在20年了。可能因為這些年確實是不容易一個人也孤單,造成她現在性格很不好。我結婚了,老公是外地的,為了遷就她,放棄了在大城市的工作,來到雲南一個偏遠的小地方,她還總是不滿意,覺得這些都是我欠她的,確實是,她是我媽媽,我確實是應該感恩,只是她的很多做法都讓我受不了。老公過來以後,一個外地人,沒親沒故的,只能去一個小縣城幫我一個表哥做事,一個月也就回來一兩次,我就帶著女兒和我媽媽一起生活,我說過,我出去工作,讓我媽帶小孩,她不願意,因為帶小孩累啊,她就去賣菜,也算是打發打發時間,天天在家裡我跟她也是經常吵架。我每天早上起來,趁著女兒還在睡覺,就起來打掃衛生,洗衣服晒衣服,燒水,各種雜事,弄完以後,差不多女兒醒了,又得弄小孩,洗漱泡奶,要是時間早,還得帶她出去玩,十一點準時開始洗菜做飯,也不知道她幾點回來,有時候十二點,有時候十二點半,有時候一點,反正她回來飯菜一定要弄好,不然她就要甩臉色給我看,意思是天天閑在家裡的人,連頓飯都做不出來嗎。我從早上起來,到她回來,基本上都沒有時間坐一下,可是我媽總覺得我很閑。然後她就自己吃飯了,吃完就睡覺,碗就丟著給我洗,我呢,早上沒有時間吃早點,中午到了吃飯的時候,要先喂女兒,她吃好了,我才可能去吃中午飯。接著就是洗碗又是打掃一下廚房,差不多時間又得喂女兒吃水果,還得帶她睡覺,下午又重複早上的工作,帶小孩煮晚飯,不然她回來又是臭臉對我。我每天午飯差不多是兩點吃,晚上都是八點以後才能吃,每三天洗奶瓶煮奶瓶,還得幫女兒洗澡,這些事,我媽從來不會幫我。女兒兩歲多了,她從來沒有主動幫她洗一次澡。她要什麼,在我的能力之內我都會給她買,她要吃的各種保健品我都買,衣服鞋子我買,家裡的一切生活用品我買,家裡的電費都是老公一直在交,哪怕我們不在雲南那段時間,都幫她交了。有時候我趕緊趕緊吧飯菜做好了,她十二點半打個電話回來,今天中午不回來吃飯了,我當時就想發火,不回來早點說啊,為什麼每次都是到飯點才打電話,我也很累啊,總是覺得我在家裡很閑,就是帶個兩歲多的小孩,能有什麼事情。可是她自己呢,寧願去賣菜都不帶小孩啊。每次我聲音大一點,我媽就委屈了,要開始哭,說都是為了我,才守寡二十多年,為了我才沒有再婚。我能說什麼,確實是為了我,所以她做什麼說什麼都是對的,我不能反駁。在我結婚生寶寶以後,她甚至想我離婚回來,說什麼一個人也能帶大一個小孩,像她一樣,沒必要跟男的一起。說她會幫我一起帶,不用男的。有時候跟我吵架了,她每次都說,要我不用嫌她煩,她活不了幾年了,算命的說了,她活不了多久,要麼就說,她以後不會動了癱瘓了,她就去自殺,不會給我們添加負擔的。我媽總是拿,為了我才沒有再婚,所以她現在過得很苦,都是喂為了我,我感覺都有點道德綁架了。我當時太小了,根本不懂,我確實也沒有阻止她再婚啊,現在什麼都怪到我頭上,什麼都是我的錯了。很多時候,我真的想逃離她,我真的想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去,陌生的城市,可以一切從頭開始的地方。我現在覺得每天都是身心疲憊,特別累,很多時候,都要感覺自己抑鬱了。其實,當時我爸爸去世以後,還有爺爺奶奶幫著媽媽一起帶我,而我現在,基本上都是一個人在帶女兒,我也好累。有時候,我會帶女兒去外面玩,在外面比在家裡輕鬆太多了。我的眼睛做了手術,一天要點四次眼藥水,結果呢,我經常忙得忘記了,一天最多一次啊,我有時候再想,可能這些都是我欠我媽的吧,畢竟還是因為我,她才沒有再婚。我現在最羨慕一種人,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其實這樣的人最幸福了。可以什麼都不管,兩個人想去哪裡就去哪裡,而我卻哪裡都去不了,還要拖累老公,娶到我這樣的人,我這樣的家庭情況,他也是倒了大霉,辛苦得不行。經常因為這些事情,讓我失眠,一晚上一晚上的睡不著,感覺我誰都對不起,對不起媽媽,讓她難過了一輩子,對不起老公,讓他這麼辛苦,對不起女兒,她本來可以在一個大城市長大,結果卻到了山區。可能抑鬱就是這樣想多了來的,有時候覺得活得好累,真的沒什麼意思,唉,做人好難好累,下輩子不想做人了,太累太累了。所以,對於父母一方離婚也好,喪偶也好,再婚真的很有必要,一個人孤單久了,真的會性情大變的,就像我媽媽一樣,


想來就來.

我看你媽是變態了,有一種心理疾病,把自己的痛苦無限放大的轉嫁到別人身上,她煩惱,別人更煩惱,她痛苦,別人更痛苦,只怪她命不好,男人死早了,不過,誰也沒有阻撓她再婚哪,她完全應該找個老伴的,免得一輩子在痛苦的拆磨中,而且還牽連別人跟倒受罪,她喜歡自艾自怨,惹得大家都自責,多不划算哦!

生活夲來都痛苦,活著不易,只有樂觀向上,積極進取,才能圓滿解決一切問題,我是一個母親,我是以解決孩子的問題而活著,她有一切困難我們頂上,這就叫父母,而這個媽,害了孩子的一身,要遷就她的一切喜怒哀樂,夲來有美好的生活,光明的前途,恩愛的夫妻,被她拆騰得支離破碎,慢慢來,孩子,時間長了你媽會改變的!


只要他自己願意,我是支持的。

1、父母年齡大了,需要有人照顧,在這方面子女是做不到完美的。對於很多老年人來說,最重要的是需要一個伴,有個病有個災的,需要雙方的照顧,這種照顧比子女更完美、更細緻一些。

2、老年人最怕的是孤獨。如果你父母只有一人在世,而他又可能不願意跟著子女過日子,那就比較麻煩了。現如今,不少老人是不願意和子女住在一起的,因為在他們看來,住在一起不自在、不自由,而且有的子女忙自己的事業、忙自己的圈子,肯定就會有冷落老人的可能。而老人有老人的話語,年輕人有年輕人的話語,這是替代不了的。

3、現代社會觀念很正常。老年人戀愛、再婚是很正常的,沒有必要視作洪水猛獸,只要好好處理雙方子女的關係,就沒有太多的問題了,而且關鍵的關鍵在於老人覺得幸福、合適就行了。


謝悟空邀!這個提問肯定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瀏覽了一下前面諸位的作答正是如此,有從老人自身生活需要入手評述的,有從子女盡孝考慮的,有從道德倫理方面分析的,有從自身情感和利益作答的,都很精彩也很有道理。我就從另個角度談些看法。

隨著中國人囗老齡化趨勢加重,老年人再婚已成為社會較普遍的情況。我們應該支持還是反對呢?我想我們還是先了解一下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在第四十九條中明確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

《婚姻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婚姻自由,現版的婚姻法更是增加了父母再婚的規定。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作為新時期的公民應當要知法守法,不管你對父母再婚持什麼樣的態度,你只有建議權,可以表達你的意見,但絕不可越線去干渉父母自己享有的基本公民權。

在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後,喪偶老人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他們中間的多數都有再婚願望。但因傳統觀念的影響,他們的再婚路程並不平坦,尤其要牽扯上家庭財產問題就更是阻礙如山。父母再婚是他們在追求美好晚年生活,擺脫孤獨的行為,我們應該理解、尊重,不能完全支持也不應該堅決反對。

尊重父母的決擇應是我們的唯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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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父母再婚的問題,要取決於父母。做子女的,沒有權力去干涉父母的選擇,去指責父母應該怎麼做,或不應該這麼做。父母的所需,子女是無法給予的。做為子女,就是心裡再不願意,也不能強求。天要下雨,高科技還是阻攔不住的。不要為了私利,而做個不孝子女。最好是做一個順水人情,比較適合。


謝邀!這要看父母他們自己的想法,如果自己不願找,也不要勉強他們,想找就應該支持他們。滿足他們的心愿,讓他們開開心心的生活,也是對父母的孝順;父母開心了,做下人的也開心。他們之間相互關心相互扶持,也省去子女的許多麻煩,何樂而不為呢?支持父母重新組合,無論從道義方面,還是從父母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方面來說,都是好事。我建議做子女的應該支持父母的重新組合,滿足父母的心愿,讓他們給個幸福的晚年。


感謝邀請。

我不會支持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看到別人再找,我覺得還行吧,真正的輪到自己家裡,我就接受不了。

我覺得可能我的思想還是比較落後吧,我覺得一個人如果真的愛另一個人時,哪怕這個人死了,也會為他守一輩子,如果他死了很久,然後,你中途再找,我覺得你並沒有多愛他。

其實,我都想好了,如果我愛的人死了,我會為他守一輩子的。

所以,我是不會支持我自己的父母去找另一半,如果他們覺得孤獨,可以和我一起住,我是堅決反對自己家人像這樣。

別人家的,我覺得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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