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再婚後,子女就沒有撫養義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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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問一下「提問者」,你老媽再婚後,還是你「老媽」嗎?在法律手續上,你斷絕母子關係了嗎?如果答案是沒有斷絕母子關係,你「老媽」還是你老媽,那麼你就有贍養老媽的義務。
我這麼說可不是「空口無憑,沒有道理的」,而是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我國 《婚姻法》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 老年人養老 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主要應包括: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患病時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妥善安排住房並維修;耕種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歸老人所有。贍養父母、孝敬老人,是每個做子女的應盡的義務,贍養父母包括物質上和精神上。
有時我們會抱怨父母,不缺吃不缺穿,怎麼還這麼多事。作為父母,物質上是比較容易滿足的,那麼父母為什麼還不高興?我們做子女的,不要太多的從父母身上找原因,其實我們做的還遠遠不夠,如果我們能夠拿出對待子女1/3的心,來對待父母,那咱們的父母天天樂的合不攏嘴,哪還會出什麼事。
現在有些子女,不願意照顧父母,視父母為累贅,他們總是能夠找到許多不願贍養孝敬父母的借口,對這種恬不知恥的子女,最好的辦法是讓法院來管管他們。他們也會有老的時候,如果他們老了,我真想像不出來他們是如何想讓自己的子女來對待自己。
謝謝邀請。首先說老媽再婚,子女還是應盡贍養義務的。你問的情況有點特殊,你父親的後續老伴病了,你想讓她的子女拿錢看病,這也是人之常情。不過,想問一下,你父親還有錢嗎?如果有,就不要給女方的子女要錢了吧?好歹她和你父親也是合法夫妻呀,你父親的錢也是他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吧?如果你父母沒有錢,你要女方的子女出錢為母親看病,她的子女寧願把母親接回家看病,也不會出錢的。我們村真有一家這種情況,再婚夫婦只有五十多歲,有一天妻子病了,其實也不是什麼大病,可總是要花錢的,這位丈夫就找妻子的兒子要錢去了,他的理由是,如果我沒娶你的母親,你不也要給你母親看病嗎。結果人家兒子也不給,再後來又發生一些瑣碎的事情,人家兒子就把母親接回家了,這對再婚夫妻就離婚了。還是那句話,父母再婚了,還是要贍養的。
謝謝邀請~對我國的法律上是怎麼評價的我不太好說,不過從道德從社會從自身出發,老媽可是生我們養我們的人,懷胎十月不容易阿,不管他嫁給誰,永遠都是生我養我的人,絕對不能做不孝的人,對他人都有感情何況對待自己的母親,這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以我覺得這樣的社會才有人情味,子女還是有義務撫養的
當然有,父母恩重如山,時代進步了,兒女再孝順也給不了老人精神層次的需求,畢竟不在一個時代,跟老人溝通起會互有化溝,再加上現代生活壓力大,工作累,兒女們心有餘力不足,給老人們的關愛少之又少。如果老人覺的再婚能夠快樂,兒女無權反對。既使再婚,養育之恩,無論從情感方面,法律方面責無旁貸,而且應更加孝順。
謝謝邀請!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題主,是有撫養義務的。作為法律人,我們經常說法律要做到情理和法理的統一,下面我就從法律和社會情況為您進行解答。1.法律上,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三款:「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並且該義務不因父母再婚(父另娶,母改嫁)而受影響。因此,父母再婚後,對未成年子女的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而子女成年後,對父母仍有贍養義務。2.情理上,做為生自己並撫養自己的父母,不容易,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即使父母再婚也不能改變作為父母子女的血脈聯繫。3.老媽媽再婚的原因上講,再來分析一下,近幾年老年人婚姻中介日漸紅火,是有一定的社會原因的。說的宏觀一點是社會觀念的轉變,老媽媽們不再受封建社會從一而終的觀念的束縛。其次,做為孩子的我們也要負責任,說的實在一點,老人一個人在家的冷清的時候,就想要有個伴,「少年夫妻老來伴」,老人再婚無非就是想要回家有個人說說話,一起吃飯。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孩子在外工作,朝九晚五,再孝順, 沒有時間陪伴父母,也給不了老人精神層面的需求,雙親尚在時,他們相互扶持相互陪伴,但我們可以看到失伴的老人總是老的特別快,他們往往就是一個人在家帶孫子,看電視過日子。甚至現在,許多年輕人不結婚,不生孩子,或者嫌棄她們觀念老舊,不適合帶孩子,老人就更加孤獨了。所以老人再找個伴是可以理解的,並且婚姻自由,老年人也有自由戀愛結婚的權利。雙方老人結婚後,雙方的孩子,按照再婚的規定,都是兄弟姐妹,均有贍養雙方老人的權利和義務。當然這些也可以在父母結婚時協商好,現在很流行出現的情況是,女方跟隨男方生活,由男方出生活費,但我認為在老人生病需要照顧時應該雙方子女都應該承擔屬於自己的義務。建議題主和家人、兄弟姐妹好好協商,祝家務事能友好解決。
謝謝邀請!老媽有扶養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母親義務,婚姻自由,老年人結婚也是自己的自由,有選擇結婚的權利,沒有人何人有權阻擋,不管老人者婚與否,做子女的一樣要贍養自己的父母,誰逃脫不了贍養義務和責任,回答的不完整請多多包涵。謝謝!
為何再婚?快要做奶奶難道不好,再婚到別人家當媽子(她自己有選擇的權利),這可冤不得別人。
作為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應當有的(通過法律公正斷絕母子關係除外),母親把孩子由草鞋掌大拉扯長大不容易,做兒女的理所當然要報娘恩。
義不容辭,不可推掀。
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的撫養關係與再婚沒有關聯!父母再婚是他們的自由!父母與子女的撫養關係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子女沒有權利干涉父母再婚!更不能以拒絕撫養關係為條件威脅再婚父母!這是不仁道的違法行為!
有義務,中國社會保尚不完備直系親屬互相的義務還是有的 ,義務是雙方的父母對子女有義務;子女對父母也是有義務的;即便是成年父母對子女也有義務,老年人再婚子女也有義務還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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