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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側翻,村民哄搶,食物中毒了誰負責?


村民自己負責,並且哄搶他人財產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貨車裡的食物是否為變質食物?

如果不是變質食物,但村民食用後發生食物中毒,那麼不管怪誰,都不能怪到貨車車主身上。

如果是貨車裡的食物是變質食物,那麼這個事情也不該怪到貨車車主身上,畢竟雖然人家運送的是變質食物,但是只是運送,這並不意味這這些食物會在市場中銷售,也許是將這些食物運往指定地點處理掉呢?

所以不管貨車裡的食物是否為變質食物,食物中毒都應該村民自己承擔,畢竟這不是貨車車主讓你們拿的。

另外,我從來沒聽說過搶別人東西,還要讓被搶之人負責「強盜」的身體健康的這一說法。這就像你打劫了我的車,然後你在開車過程中發心臟病了,然後你回來找我理論,讓我賠你心臟病治療的費用???


首先要查清楚的是,食物中毒的原因是什麼?食物本身有什麼問題?造成食物有問題的原因是什麼?是食物本身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還是村民把食物搶回家去後保存不當導致食物變質而中毒?以下從兩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

第一、如果是食物本身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那貨主恐怕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

食品,必須得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如果食品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那食品的生產、銷售方就存在過錯。村民食用了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而中毒,廠家或者商家的食品跟村民中毒之間就存在因果關係。根據侵權責任的規定,因過錯造成他人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另根據刑法的規定,食品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造成嚴重後果的,廠家或者銷售商家構成犯罪(具體是由誰承擔責任,得看有毒食品是誰造成的)。

而本案,是由於村民趁火打劫使用非法手段獲取的食物,本身存在重大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如果貨主因食品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而承擔刑事責任,也可以因被害人(村民)有重大過錯而減輕處罰。

因此,就村民食物中毒這個事件的處理,貨主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食品安全是國家大事,有違食品安全的行為都應該受到嚴肅的懲罰;同時,村民搶劫他人財物,同樣為法律所不允許,也應該受到嚴肅的處理。

所以這個事情,得分外兩部分來處理:1、村民中毒的損害賠償。因貨主有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失,故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被侵權人自身對此損害也有過錯,應該減輕侵權人的人。兼顧食品安全和社會治安,可以判定貨主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剩下的一半由村民自己承擔。如果中毒導致人員死亡的,貨主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被害人自身也有過錯,應該減輕處罰。2、貨主物品被搶劫案件的處理。嚴格地講,村民的的行為構成搶劫罪(聚眾搶劫也是搶劫,只是實踐中有些法不責眾,沒有按搶劫處理),根據法律規定,應該按刑法的規定,追究村民的刑事責任。關於被搶的貨物,根據刑法的規定,應該退賠。但是該物品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應該予以銷毀。因此,該被搶物品,無需退賠,由食葯監部門沒收予以銷毀。

第二、如果食品本身沒有食品安全的問題,是由於村民搶回家去之後,保存不當(如生鮮類,需要保存在-18℃的低溫下),導致食物變質而中毒,那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村民自己承擔。因為食品沒有安全問題,貨主不存在過錯。而且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是村民自己食物保存不當,貨主的物品跟中毒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貨主無需為村民中毒產生的損失買單。

最後,如果物品在被搶劫的過程中,司機為了保護物品而打傷了村民,為正當防衛,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謝邀。首先,不管貨車有沒有翻車車上的貨物都屬於車主或者貨主,未經允許別人不能據為己有,從車上把東西拿走都是屬於盜竊行為,況且車主翻車已經屬於遭受損失,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會出手相救,此時此刻還哄搶都是毫無良知的行為,車主或貨主未授權任何人可以拿走東西,此時拿走屬於盜竊,經阻止依舊沒有終止盜竊行為的就上升為盜搶,所以樓主在問題里也提到了哄搶一詞,既然是盜搶食用之後中毒,理所當然就應該自行承擔責任,車主或者貨主還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因此建議當翻車後車主在哄搶現場錄像取證,並明確制止,如果遇到車主重傷無法錄像的情況,我想沒有哪一位法官還能判車主承擔責任的。

所以像這種情況只能由哄搶者自行承擔責任,以上是我的見解,請指正。


真是個好問題。首先我個人覺得如果發生了哄搶,搶劫的人集體食物中毒,上吐下瀉遭幾天罪還是挺解恨的。

但是假設本身運送的就是有毒的食品,甚至司機故意投毒在食物中,然後被哄搶的人食用了,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後果怎麼辦?完全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啊,一個司機傾家蕩產弄了一批貨,結果出了意外側翻,被附近村民搶了拒不歸還。司機血本無歸之下,弄一車有毒的食品假裝側翻報復,想想都可怕。

我覺得法不責眾的觀念,以及個別執法者和稀泥的執法態度是縱容了這些無恥哄搶者的行為,希望能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吧,不要等真的出現了中毒傷亡的事情再亡羊補牢。


你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前幾年那個,去地里偷人家菠菜,人家剛打過葯,結果吃了中毒了,還他媽把人家菜農給告上法院。如此厚顏無恥,沒臉沒皮的東西,真是無語了


我就納悶了,哄搶那不是搶劫?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了,我見過一個案例,因為搶劫幾塊錢被判三年,真可悲!法不責眾!法不責老!法不責少!

我兜里的錢沒漏出來別人強行拿走算搶劫,我漏出來那就不算了?我不管法律,一個很明顯有失公平的法律值得人尊重?還能問中毒怎麼樣,我說該死,法不懲罰,天收你!


首先應該檢查食物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如果不符合,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追究貨主的刑事責任,不能因為是哄搶而免除責任,貨主應該支付中毒者的醫療費,應該免除貨主的賠償責任,事後應該追究哄搶村民的法律責任。由於貨主有過錯,應該免除村民對貨主貨物的賠償責任。如果說食品符合國家標準,貨主應該免於賠償責任。應該追究哄搶村民的法律責任,以及因為哄搶對貨主造成的經濟損害的賠償責任。


食品過期或不合格,那也應是工商公安介入調查或嚴懲,拱搶食品中毒村民應該是自作自受,用強制手段竊取他人貨物,拱搶既搶劫性質同等,誰也未定食品是拿去賣或拿去處理呢。如果食品是合格的被拱搶貨主找誰賠錢去,這好比小偷扒下水管進你家行竊不小心摔死了,難不成也要房主賠償嗎?現在的法律辨來辨去一點尊嚴都沒有,法律究竟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呢。無語


都是一些歪理論,是不是司機拖了一車炮彈,哄搶了,炸死人了也是司機責任。

搶別人的東西,就已經是比偷東西更嚴重的犯罪了。食物搶回去是自己食用,還是家畜食用是司機指使的嗎,貨主指使的嗎。又不是司機賣給你的,也不是貨主賣給你的,中毒了就是村民自己的責任。還要承擔被哄搶司機的損失。

中國就是多了這些歪理邪說的專家,才會人心倒了,無人敢扶。


哄搶就是哄搶應重罰此風不可長,中毒應自負責任好長點記性,萬一人家車上的貨物是拉去填埋處理的呢。當然相關部門對食物要順藤摸瓜一追到底該關的關該罰的罰最好能入刑。現在人心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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