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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現在沒買房成為了一種原罪?


前幾天看到一個生活調解類電視節目,孟非主持的。上節目尋求幫助的兩位家長,他們的苦惱是:兒子今年25歲,常年做環遊中國的旅行,不著家,不買房,不相親。這位母親說,家裡早給他準備好了在老家買房的錢,也希望他能留在老家工作結婚生孩子,可兒子就是不聽。你看,這是父母抱怨孩子不買房。而我們也常見相反的情況,就是孩子抱怨父母不買房。很多大城市的年輕人看著高房價,也經常發出感慨:要是爸媽當年能有點投資眼光,早些在北上廣深買房,現在我就不愁找房子住了!

所以,回到問題,「為什麼現在沒買房成為了一種原罪」?這個問題不是簡單地孩子嫌棄父母或者家長埋怨孩子,兩種情況都普遍存在。我們再拆解來看,問題分成三個部分:沒買房,有罪,原因。

有一個詞叫「主流價值觀」,在當下的輿論環境中,買房似乎就屬於主流價值觀。中國有很多主流價值觀是經歷千百年傳承下來的,比如知恩圖報、謙遜有禮。顯然,買房進入主流價值觀頂多幾十年,並沒有傳統依據。中國人的確講究「成家立業」,但歷朝歷代,大多數農民是自己建房,而不是把房子當商品一樣買賣。只有在商品經濟時代,且房價漲勢迅猛,買房才成為了社會公認的主流。

那麼,不是主流就有罪嗎?不一定。我們只從世俗概念上解釋「罪」。做違法犯罪的事,不是主流,是有罪。個人生活習慣上,比如我就不謙遜,我特別驕傲,但只要我在事實上沒傷害別人,這就沒有罪。所以,抱怨別人沒買房,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其實都不是說另一方有罪,本質上是「悔」、是「惱」。

子女抱怨父母不買房,內心想法是:我要為此多辛苦奮鬥很多年,你們有能力的時候卻沒給下一代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應該後悔!父母抱怨子女不買房,是在說:我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永遠是個孩子,我們叫你幹啥你就該幹啥,你怎麼不聽家長話,真氣人!

最後說原因和解決辦法。由不買房產生消極情緒,根本原因是有些人不能自立或者不夠獨立。

站在子女角度,當今社會壓力遠超上一代,子女承受的工作強度是父母難以理解的,但子女因此就抱怨父母沒有早點給自己買房,也不應該。畢竟這都是「馬後炮」,當年誰能想到現在的房價呢?雖然也能養活自己,但沒有房,在很多人眼裡就稱不上「自立」。

站在父母角度,強迫子女買房成家、過安穩的生活,實在是「越權」了。子女已經成年,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父母的不管有多愛子女都不能干涉其生活。不管是誰,人與人都要劃清獨立自主的界限,不侵犯彼此的生活空間。而中國家長很少做到這一點。

說這麼多,不是為了給不買房「洗白」。房太尉想說的是,以平常心看待生活與房子,我們的心情就會好很多,這才能減少焦慮,提高幸福感。


謝邀。原罪,不太理解,是不是與生俱來的,與電影?七宗罪?一樣,這裡好像更是一個借喻意思。我們生活的四大保障,按我們的傳統習慣來說: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在房價高企的今天,擁有一套房子,特別是在大城市擁有一套房子,已經是奢望,甚至是不能完成的任務。四個基本保障缺失一個,這是不是題目里講的原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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