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一句話,怎樣向醫生證明你沒有精神病?


一般來說,進了精神病院還要想辦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如果真的有這樣不幸的一天,比較好的辦法就是向院方證明,自己的精神病已經痊癒了。一般來說,醫生會怎麼判斷你的精神病已經痊癒了呢,有以下七項標準,要盡量向醫院證明你已經達到,才能自救。

一是充分了解自己:患者對自己的能力能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斷。最簡單的說,就是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如果你能跟醫生說清楚,而表現出不切實際的妄想或者產生對生活極度悲觀的想法,那麼醫生大概率會認為你已經能夠判斷自己的身份。

二是生活目標切合實際,不但要了解自己下一步生活和工作的目標,而且這個目標是切合實際了,不是天方夜譚。更重要的是,你知道如何去實現這個目標,能夠制定相應的行動計劃。

三是敢於接觸外界環境。一般來說精神障礙患者都存在著不願意接觸外界的心理畏懼感。那麼痊癒的特徵應該就是,樂於接觸外界的環境,不表現出抵制或者帶有不良情緒接觸;在接觸外界環境時,可以根據環境的狀況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以更好的適應環境。

四是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在人際交往中,患者能表現出積極的心態,樂於和周圍人交流,並且以一種正常的方式交往,不再對周圍人懷有敵意或猜忌。這也是已經痊癒的重要標誌。

五是能適度表達和控制自己的情緒,在和周圍人交流時或者在不同的環境下,能夠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對於容易引起情緒反應的人或事物,不再過分表現為喜或悲。有的時候,精神障礙患者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容易放大自己的感受,不能夠控制自己表達情緒的方式,而如果你能做到自我控制,那麼也就意味著已經痊癒了。

六是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在環境的驅使下,患者開始慢慢的學習新的東西,學會不斷充實自己。這個學習能力不但表現為對於書本知識的學習,還表現為對新的規則和新的環境的熟悉。

七是能表現出情趣愛好,患者由對事物的無動於衷表現為熱愛或者其他反應,或者把自己的愛好充分地發揮出來。所以如果能夠證明你產生了一些新的愛好,無論是繪畫還是音樂,那麼醫生都會認為說你已經能夠較好的轉移注意力,不再拘泥於自己內心的心靈世界。

整體上來說,證明精神疾病不存在,是比較困難的,但是要證明已經痊癒是有可能的。如果能夠向醫生證明,你已經達到了這七項癒合的條件,那麼你就有很大的機會能夠從精神病院出院。逃離瘋人院的七個條件,你掌握了嗎?


如好評如潮的《驢打滾》一樣,《你好,瘋子》也是由同名話劇改編。

劇中,七個素不相識的人莫名其妙被同時關了進去。他們互不相識,卻又想自證清白。所有人都不願承認自己是精神病,最後卻被活活「逼良為瘋」。

從邏輯上說,「精神病人不會承認自己是精神病」本就是偽命題。用這樣一個看似簡單但非常難以證明的命題,反倒成為故事中最荒誕的地方。

羅森漢恩實驗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研究者Rosenhan做了一個著名的實驗,簡單來說,招募了8個人來做假病人,他們的任務就是把自己送進精神病院。到了醫院他們都說自己能聽到「轟」和「砰」等聲音,而其他信息都是真實的,最後,除了一個人,其他人都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進入醫院後,所有被試不再表現任何癥狀,行為完全正常,重點是竟沒有任何一個假病人被任何一個醫務人員識破 !反而有真病人來懷疑他們的身份。

他的研究發表後,震動了精神病學專業領域,這個研究說明了在精神病機構中正常人基本不能與精神病人區別開;另外,如果一個人一旦被貼上精神病學意義的標籤,那這個人所有行為和人格特徵都會被賦予標籤的意義。

那如果你被當成病人抓近精神病醫院,該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

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名負責運送精神病人的司機因為疏忽,中途讓三名患者逃掉了。為了不至於丟掉工作,他把車開到一個巴士站,許諾可以免費搭車。

最後,他把乘客中的三個人充作患者送進了醫院。

格雷?貝克去採訪了這三個人,了解他們是通過什麼方式證明自己,從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對甲的採訪︰

格︰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時,你想了些什麼辦法來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樣證明的?

甲︰我說:「地球是圓的」,這句話是真理。我想,講真理的人總不會被當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後你成功了嗎?

甲︰沒有。當我第14次說這句話的時候,護理人員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針。

下面是對乙的採訪︰

格︰你是怎麼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來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報了警。

格︰當時,你是否想辦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訴他們我是社會學家。我說我知道美國前總統是柯林頓,英國前首相是布萊爾。當我說到南太平洋各島國領袖的名字時,他們就給我打了一針。我就再也不敢講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樣把你們救出去的?

乙︰他進來之後,什麼話也不說。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當醫護人員給他刮臉的時候,他會說聲謝謝。第28天的時候,他們就讓他出院了。

所以,如果是被誤診,不要向任何人強調你是個正常人,半個月左右就能出院了;

氮素,如果是因為某種原因被強制送入,就不要考慮出來的問題了,決定權不在你手上。


看到了這個題目我不由得想起了,幾十年前在中國熱播的日本電影《追捕》裡面的,橫路井二一幕,當時僅管他是被人[陷害]而入精神病院的,但當杜秋見到他時,他已經麻木到可以隨意聽從大夫的指令,拿著尖刀用自己的右手去刺穿自己的左手。

從中就不難想像,一些被[冤]被[陷害]後送入精神病院人的場景。

是啊,如果沒被陷害,只想證實此人是否有精神病的話,對於醫院的大夫和護士來講,應該說不是很難的事情,但如果是被陷害進入了精神病醫院後,我想那種深入其中的感覺會很難把自己洗清,並且是很難逃脫命運安排的。

尤其是對於一些脾氣暴躁的人來講,更是如此,那種想急於解釋,急於分辨, 急於求證的心情,在那時會顯得毫無用處,事與願違不僅索然無味,而且更會適得其反。

在此我舉個例子說明,在早我處拆遷時原本是每家每戶[獨門獨院]統一購買的[商品住房]。但是[房本]兒是很早[鎮政府發]的,上面有[農村宅基地]的字樣,因此起初給的價錢很少,而且回遷時,還不算院子的面積,這當然是很不合理的,大多數人全都不同意。

可是當一些人去法院調解時。就因為房本有[農村宅基地]的字樣,索性就連[房本]都不敢帶去給法官看了,恐怕[農村宅基地]幾個字的出現會連房屋存在的事實都否了。你說這樣的官司你還能夠打贏嗎?

試想一下:你連你自己合法的手續,合法居住房屋的實際面積這一事實,都不敢當做[合法]的證據來證明,好,那麼你的房屋也就只好算做無證的違章建築啦!

所以要想說明、求證一個問題,弄不好有時往往也是很困難的,對此,人不管遇到一些什麼事情,必須要有一個清醒的頭腦,清醒的認識,該解釋的解釋,根本沒有必要非得變著法的,大費周折的去證明、去解釋。

就像此問題,如何用一句話向醫生證明你沒有精神病?在我看來此處[無聲勝有聲]是最好的解釋辦法了,如果你喊聲越大,「我沒病,我沒病,快放我出去」。反而顯得病得不輕,更加厲害。

所以,事實終歸是會勝於雄辯的,事情的真相,終歸會水落石出的,你比如,你怎樣才能證明你是女人,或者說你怎麼才能證明你是男人。難道你非得要站在馬路邊上,高舉雙手大聲嚷嚷:我是女人,我是女人,我是女人嗎?

哈哈!當然此話略顯玩笑了,不過,有些事情,果真如此,根本就沒有必要過多的解釋,更無需變著法的耍小聰明,因為事實的真相就擺在你的面前,根本無需在特意去繞一個大大的圈子。懂你的自然會懂,不懂的也無需多論。


喝沒喝酒,有沒有病,判斷很簡單,儀器直接就能給出答案,而正常人之所以難以向醫生證明沒有精神病,原因在於現代醫學並沒有準確診斷精神病的儀器,也沒有百分百可靠的方法。

沒有準確的診斷方法,那隻能藉助向家屬詢問病情,對患者進行提問,通過他回答問題及行為方式來判斷。這種判斷方法並不靠譜。

說到這個問題,不得不提一個小故事:一個司機負責運送精神病人,中途不留神讓三位病患跑掉,為了不丟工作,他假裝車是巴士可以免費搭載,把三位路人送到精神病院。

結果是,其中兩人試圖用懂常識來解釋自己沒病的人,被採取強制措施。而其中一位什麼都沒做,醫院讓做什麼就做什麼的人,很快出院並解救了其他兩個人。

這還是回到剛開始所說的問題,醫院無法準確診斷你是不是有病,只能通過你的行為舉止來判斷,如果你所表現得一切正常,醫生會認為你已經康復得很好(注意:醫生並不會認為你沒病),而讓你儘早出院。

回到問題本身,假如只有一句話向醫生證明自己沒病,這個問題無解,因為你任何抖機靈的話,在醫生看來,都是精神病的癥狀——畢竟精神病的癥狀表現並不相同。

表現正常也不容易,假如醫生問你極其簡單的問題,你自然也不要表現出輕視、蔑視甚至憤怒,因為任何錶現反常,都會加深醫生認為你有病的認知。

如果真的被誤抓到精神病院,我的建議是:

一、不要解釋,任何解釋都是多餘的。

二、不要擔心服藥。藥物雖有副作用,最終傷害也不大,可以試圖藏葯或另行扔掉,以不被發現為前提。

三、配合醫生工作。對醫生的指令及要求表現出完全配合、服從的態度,表現出一個高素質人的水準,比如對別人幫助說謝謝,閑時看看報紙,至少讓醫生認為你病得比別人要輕很多,不會做傷害他人或自殘的事。

有病人或醫生需要幫助,可以盡量在不被誤認的前提下,搭把手,這樣讓醫生認為你不僅有自理能力且可以幫助管理病人。

最終,當醫生認為你已經完全正常時,你自然就可以出院了。


想起一個事,一個鄰居因為嗜酒被家人送至精神病醫院進行治療,經過治療痊癒出院,閑談中給我們講述治療過程中的事,這個事情是通過他的講述了解的,可能對制度了解有所偏頗,但是這是我聽到的事實。醫院的伙食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但是對食材會有要求,比如不讓吃魚,會吃肉但是不會有排骨,大概是怕卡到,但是鄰居是一個極度喜歡吃魚的人,所以有時候家裡會做好帶魚再加上一些水果零食之類的送過去(不知道有沒有賄賂醫生還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可以吃),鄰居的一個病友恰好也喜歡這些,有時候會一起分享,病友已經入院若干年,期間從沒有家人探望,據了解病友單身,某國企工人,在上班期間犯病被單位送至醫院,監護人為其妹。

這麼多年病友一直想出院但是他妹妹作為監護人不同意所以一直沒出來,也就是說醫院做出痊癒的證明後必須監護人同意才能出院,很不巧的是他妹妹不同意,更不巧的是他在二環有套房子,現在,鄰居已經出院了,病友可能就出不來了吧。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成立,這個世界上只用一句話能證明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就算是能量守恆定律,簡單六個字,如果你沒聽過,沒學過,或者看過解釋,你根本不知道說的是什麼。

一句話表達的只能是已經客觀存在的,論證實踐過的。如果在大街上你遇到一個漂亮姑娘,你就對她說:」我愛你」三個字,她一定認為你是精神病,流氓,如果她相信了你說的這三個字,那她就是精神病,女流氓,這時候你是否會感到很幸運?

如果醫生讓我用一句話證明我沒有精神病,我會對醫生說:你得先用一句話證明我有病。


假如很不幸你被當成

精神病

被逮進了

精神病院

,你有什麼辦法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呢?結論似乎是,我們只要不試圖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就好了。

用行為而非語言去證明:神經病是一種說法,

就算所有人都亂說你是,你真不是還是不是,

不計較不理會就是最好的證明方程。

神經病這種東西是相對而言的,只是XX相對其他人而言神經不正常,不是說XX的行為就是神經病,這來自與全人類的世界觀,如果全人類都整天搖頭晃腦,而你一個人規規矩矩,那麼你也可能被認為是異類,神經病,當然這只是形象的說法.真正意義上的神經病是大腦神經出現問題,這個就不是自己能證明的了,需要醫生的檢測.

一個正常人想證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難的。也許只有不試圖去證明的人,才稱得上是一個正常人。


哈哈,謝邀!

最好使的一句話,就是誠懇的跟精神科大夫講:「大夫,我知道我有病,求求您一定要幫我治好!」這樣精神科醫生,就會認為你的自知力良好,不再需要住院治療。

曾經有心理學教授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他讓自己的9位學生,裝成精神病患者,到當地的一家具有全球知名度的精神病醫院就診,結果只有一位女生被診斷為「輕微的精神障礙」,而被建議回家療養。其他八位,則都被建議住院治療七天到三個月。反而是那些和這些學生一起住院的病人,一眼就看出他們是裝病,而不斷的跟醫生們反應。

這件事被新聞媒體曝光之後,醫院方面非常的光火,除了威脅該教授要負法律責任之外。還宣稱,這些學生事先都做了刻意的準備和偽裝。而醫生們也沒有防備,只要醫生們有了警惕,一定可以發現誰是裝病的,誰是真正的病人!

結果,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該院宣稱一共發現了19位裝病的嫌疑人!但是,事實卻是,經過記者調查,這些人都是真正的去看病的人!

這個實驗說明,精神病診斷,有著很大的主觀性。很多時候,你是不是有病,不是由你決定,而是要看醫生們用不用心了!


謝邀!

如果只能說一句話,能不能出去我不知道,但是我會發出疑問「我在這裡能做什麼?」估計,十有八九出不去…

如果真的想出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聊天」。

跟正常人聊天!找護士,保潔,醫生,食堂大媽等。盡量不和病人接觸。如果有人問你,為什麼不跟他們玩,你就說「他們有病,我跟他們聊不來。

當然,聊天的話,盡量和自己有關,時不時的套問幾句,這個病對你以後生活工作有沒有什麼影響,你該怎麼辦,醫療費用誰出,以及家人現況怎麼樣,什麼時候能和家人團聚。這些問題都是一個「正常病人」可能關心的問題。當然,現在這個社會通訊這麼發達,如果你要求他們給你一部聯網的手機,或者電腦,你能玩個遊戲刷個微博,朋友圈,那更能證明你「比較正常」,如果他們不給,也要說明為啥玩這些東西。

還有,就是要求單間,原因很簡單啊,這裡都是精神病人,哪個看我不順眼,給我兩刀,我多冤吶。

還有就是吃飯時,什麼菜不好吃,提出來,想吃什麼,跟護士聊天時都能說說。

當然,如果你真的能進去,我想,作為一個正常人,誰都不會什麼都不做,就這麼給出來的。

如果是我,鎮定劑,肯定是要挨幾針的,挨打肯定是要有的,不然,我進去幹嘛,不拿個精神病史,我進去一次多冤啊。

且病且珍惜!一句話就出來了,太虧了!


在中國,你可以從容地說:把你們院長找來,我想跟他談談!最好你能說出院長的名字,效果將更明顯,既便說不出醫生也會去彙報,因為他犯不著冒亂認精神病的風險,特別是和上層有交往的。其他的話,你說一千句一萬句都沒用,哪怕你是釋迦牟尼再世,在你被當作精神病嫌疑看待時,你越是想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別人越是覺得你像精神病,而權威人士的一句話就可洗脫你的嫌疑。

外國的一個活生生的事例就是這樣的。精神病院的司機在運送病人途中讓三個病人跑了,他為了交差將三個搭他順風車的遊客送到醫院抵數,三個人到了醫院後身不由己,前兩個情緒激動、滔滔不絕地向醫生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結果被強制安定;第三個目睹車友的遭遇,一句分辯的話不說,默默地佩合醫生護士的一切指令,每做一次都禮貌地謝謝,結果幾天後他便恢復了"健康"和自由,然後報警將仍在強制治療中的同伴解救出來。

在中國有不少被精神病的傳聞,外國的這個算不算?我想應該不算,因為精神病院只有兩種人,病人和醫護人員,好人誰願意待在哪裡?你是被他們的人送去的,他們的人正常,送去的人肯定不正常了!無論是誰,處於那樣的地位都會這樣看人看事,這叫職業習慣,也叫慣常思維,而且他們的經驗告訴他們精神病人大都否認自己有病,於是三個正常人被治療了,於是世界安靜了。

當別人已經給你下了定義,你的解釋是徒勞的,倘若你正常的話,謹記識時務者為俊傑以及沉默是金,當然前面說過,你能說出社會上頭頭腦腦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只要他們一句話,你就回到了人們的陣營而得救了。有句話不是說嘛: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套用的話,就是:說你病你就病,不病也病;說你不病就不病,病也不病。仔細想想,是不是很恐怖?其實也未必,因為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當你被精神病而不得解脫,你的家人朋友不會棄你不顧的,而且除非陷害你的人給醫院交一大筆錢,否則你別想免費治療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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