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婚房包裝修,想要女方出點小錢填補家用有錯嗎?


聽聽我這個沒結過婚人的想法:

每個人處理自己家務事的方法都不一樣,與其說徵求女方家人的意見,倒不如說是見證你們感情的時刻,現在的人說談戀愛和談婚姻不同,談戀愛是不注重錢的,談婚姻則需要一定的錢財。

如果你們在交往的時候你一直處於主動,而她處於被動(偶爾主動)的話,那結婚前要考慮這個女人真的是你想要得到的嗎?她心裡真的有你的位置嗎?

結婚的確需要很多錢財,現在的男人生存都不容易,結婚買房再加上裝修,一般的平民家庭大多都拿出了全部的積蓄,接下來小兩口的生活過的或許有些緊張,讓女方出點錢補貼你們的家用這件事先無論對錯,這主要看女方家人的態度,也決定了你們兩家的關係!給的話說明岳母岳父已經把你當半個兒子看待,不給也合理,畢竟人家也一把年紀了,準備一些錢給自己養老也不為過。


如果這個房子是婚前買的,寫兩個人名字,我覺得女的不出點錢真的不對。如果是婚後買的,哪怕只寫的你名字,讓女的出點錢也正常,畢竟是婚後共同財產。

但要是你婚前買又寫你自己一個名,讓女方家出錢是不是顯的臉大。好事都讓你家攤上了嘛!那天你不高興,抖擻下身上灰塵,把女方的趕出家門,再找女的禍害嘛


其實在婚姻中除了感情,金錢也占很大的因素。房車容貌工作家世都是男女找對象的外在條件也是必須考慮的附加因素,也是自己婚戀中的籌碼。你有房有車有肯定會找和呢房車相匹配的對象,你有才有貌肯定會找和你才貌相匹配的對象,不管男女。如果你在這上面缺失,那你找的對象肯定不是現在和你結婚的對象,肯定條件要低一些。所以這些都是自己在婚戀市場對自己的投資。自己覺得值得就去做,自己覺得不值得就不必去做。自己覺得力所不逮就降低自己的投資降低自己的要求。這種東西沒有值不值而是自己是否願意。尋尋覓覓就去尋找那個你覺得值或覺得對的人。當然從小培養的青梅竹馬除外。青梅竹馬你要裸婚也成。這個就是一種長期感情投入,不是短期金錢投入。


我覺得的,你可以用女方家的陪嫁來補貼家用啊。

夫妻雙方的權利是公平對等的,如果你已經將陪嫁用完了,還要去要求對方家出錢這就不和情理了,如果對方沒給陪嫁,或者說陪嫁還不值一套房子,那我建議你也別去要,相反要同情你媳婦啊。

因為女兒出嫁如果是親生的一定會把彩禮錢再自己加一些錢差不多和你男方付出相對等的陪嫁。如果只是把女兒看做養老和收彩禮的工具自然是要也是白要。

自己好好看看吧,記得關注美麗說兩性哦


出點小錢?一千?兩千?買房.裝修是有價的,日常開銷是無價的,這種事說出來,你就是一個會算計的人。如果你倆結婚了,還會讓別人給錢填補家用,你們倆不工作嗎?家用,也就是日常開銷,這種錢聽著是小錢,可日子不是過一天就完了,天長日久補給你多少錢才夠你們用啊?如果連自己的日常開銷都解決不了,真的不用結婚了。


房產證寫的你倆的名字嗎??如果是,女方出點錢補貼家用是應該的,畢竟是兩個人一輩子長長久久的生活,如果不是,那理由站不住腳,還是多和未來老婆溝通好,如果馬上面臨結婚了,還在錢的事情上糾結,對未來的家庭生活會埋下陰影,前期解決好在結婚會好些


如果房子寫有女方名字,那麼應該共同建設小家庭,如果沒有對方名字,這叫耍流氓,以「愛我」的名義耍流氓!如果「愛」的話為啥不肯共同擁有小家庭的所有權?!讓別人白付出還說是愛情!就是流氓加無賴!


我是做裝修的,如果只是按你所說的情況,當然沒錯,但是如果有其它原因呢?比如女方家已經陪過車了和嫁妝,異或者女方家條件不好。那就完全沒有必要爭個對錯,而且和未來的老婆爭的不是個對錯,將來是一起過日子的,你們做的應該是相互商量,不是在這逼逼!


沒錯,問題是已經結婚了嗎?還是準備結婚?如果已經生活在一起拿了證了結婚了,這肯定沒錯。如果還在結婚準備中,就開始問這個,對方可能想,還沒嫁給你,你就開始和我算這麼清楚,肯定會有意見。所以事情對錯都是處的情況不同罷了。不做評價誰對錯。人情世故罷了。


感情沒有對錯,只有合適不合適,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也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倆人奔著結婚去的,沒必要為了一些小事而鬧矛盾。當前大部分人的觀念,結婚男方準備房子裝修是理所應當的,部分地區可能偏見會更嚴重,男人不容易啊。

當然,女方確實蠻不講理或者做的太過分,那就另說了。


推薦閱讀:

為什麼婚姻這麼累?
結婚4年沒有感情有一個孩子是不是應該離婚了?
離開你我過得很好,請不要打擾
一輩子太長了不要將就

TAG:婚姻 | 裝修那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