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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孩欠現金貸,母親自殺葬禮當天四拔人上門催債,你怎麼看?


怎麼看:高利貸應該受打擊、高利貸就是舊社會的惡霸、新時代的黑惡勢力!

19歲女孩欠現金貸,母親自殺,葬禮當天還有四拔人上門催債,從圖片上來看,來討債的全是三大五粗的,基本上是黑社會類型的。

人家女兒出走下落不明,妻子被女兒的現金貸逼上絕路選擇自殺,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現在只剩55歲的夏明國一個人,真正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凡事懂點禮數的都知道,死者為大,有事也要等死者葬禮完畢、入土為安!結果他們就能來討錢,如果合法,於理無礙,但於情難容!

所以,本質上高利貸沒有一個好東西。

一個人、一個公司、一個項目,只要碰上高利貸,不外乎幾種結果:

結果一: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也是最終結果。債務撐到撐不下去,大多人是拆東牆補西牆、窟窿越來越大,最後借高利貸,撐不下去後,要不破產逃亡、妻離子散,要不就是拿身家性命去「以身還債」了,金融危機時,有企業家被逼自殺的中,就有不少是陷入高利貸。

結果二:直接結果是詐騙。不少人從負債到詐騙,很多人不理解,實際上也簡單:人家借新還舊、短期拆借還能有收入有指望;拆東牆補西牆是指沒有任何收入,就靠講故事、編理由去「借」錢,實際上就是騙,很多人罵負債的為騙子就是這個原因。結果窟窿越來越大,最後船沉人亡。

結果三:其他結果,刑事犯罪。道理很簡單,沒錢也借不到錢,騙也騙不來,就去搶成了搶劫,去偷成了盜竊,導致殺人的什麼都有。

高利貸是咱們自己的「國粹」,很早就有,大家可能沒想到,現在世面上罵失信人最多的就是放高利貸的,討債路上各路「英豪」盡顯本領的也是放高利貸的,在催收方面,用盡了十八般武藝,拉橫幅寫標語、狂打電話發詛咒的信息電話、睡人家家裡的、帶愛滋病住人家的、緊密盯人堵門封門、逼女生以「身」抵債,當然犯法的也有不少。高利貸害死人,人神共憤。

遠離高利貸!高利貸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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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走下落不明,妻子被女兒的現金貸逼上絕路選擇自殺,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現在只剩55歲的夏明國!

給19歲的女兒還完10多萬的貸款後,母親才發現這簡直是個無底洞,面對每天不斷上門催債的人員,母親劉麗於1月8號喝下兩瓶農藥選擇自殺。

就在妻子葬禮當天,先後來了四波催款人員,女兒究竟欠了多少錢,都還不知道。讓人心寒的是,親友們剛料理完劉麗的後事,先後有四撥人員上門催債,憤怒的該地村民控制住這些催收人員,派出所隨後出動警力到場處理。

11號當天,女兒夏雙出現了,她跪在母親墳前痛哭流涕,想起母親因資金走上絕路,悔恨不已的她起身欲撞碑自殺,幸被一旁的親友及時制止。在接受完民警的筆錄之後,其獨自待在破舊的土磚房內。考慮到她的遭遇,避免其精神崩潰,記者並未過多打擾。親友們也相互提醒,禁止所有人在屋外議論。

該地派出所一位負責人說。局領導多次電話,十分重視此事,考慮到夏雙情緒不穩定,所里特意安排兩位女民警陪同,「已登記四撥催收人員信息,並警告他們不能再上門催債,否則會依法採取措施。」這位負責人還說,所里今後後關心這個家庭,結成幫扶對象,待夏雙情緒穩定後,他還會以個人名義幫其介紹工作。

某律師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可知,年利率超過36%以內的部分受法律保護,對超過部分不予保護!


一位母親被女兒害的過早離去。本不想多說,但看了一邊倒的評論忍不住還是要說。

假如別人借了你的錢不還,你會上門要嗎?哦,那是高利貸,不合法。知道不合法,你為什麼要去借?你不會想用法律保護你「不必還不合法的錢」吧?

說到底,還是一個教育問題。解決問題應對症下藥,否則,舊病還會複發。因為高利貸是無法杜絕的。如同無法杜絕賭博。


首先說明一點,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管哪朝哪代,欠錢都是要還的,十九歲了,借了多少錢?十九歲了,已經有行為能力了,想要不勞而獲,騙取現金貸款的錢,其動機就不純,最終苦果只能自己吃。不過現金貸的催款方式應該改一改,我們是禮儀之邦,死者為大,沒有必要在葬禮當天催債吧,即便害怕借款人跑掉,那不是還有法院可以起訴,當然,超出正當利息部分,國家是不保護的,36%之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部分屬於高利貸了。不管如何,給她一點時間處理完喪事再說嘛,當天去就能拿回欠款嗎?我看只能激起她的憤怒,她家人,親戚,社會大眾的憤怒。這裡小編只想說,死者為大,讓她老人家一路走好!


這是一件可悲的事。但是說實話,看到這個新聞,我第一反應就是「姑娘,你腦袋瓦特了?」

先拋開現金貸是否有跟高利貸一樣的高額利息(沒貸款過不知道),首先作為一個成年人如果在自己的經濟能力之外的消費欲都控制不住還要去高額貸款的話,那基本上可以告別消費了。

其次看圖片上姑娘家庭條件並不寬裕,既然沒有能力到期還款,為何逞一時之樂,得一生之憂?

最後,現金貸不應該向無還債能力及經濟能力不足的人群放貸,還需要嚴監管,希望曾陷入過現金貸等各種貸的人也能引以為戒。


我只想問一句這個女的:借的錢,花起來還爽吧?一天四撥上門,簡單六個字,但可以知道這女的做過哪些事。首先上門,上門幾個催收者路上來回跟家屬談談基本上一天時間就過了。成本極高,不是大額欠款不會上門。那19歲怎麼有這麼大額度?她肯定做過養貸提額,養肥一刀宰。第二同時四家上門,上門是很少的因為成本高。同時四家那這女的恐怕少的也有幾十家欠款,而且這四家是大額。關鍵是家裡花光積蓄她還毫無悔改,心安理得的花著借來的錢。至於她媽的死我覺得責任在於這個女的。你可以設想假如這次她家人繼續替她還錢,恐怕現在她還在過著紅燈綠酒紙醉金迷的生活。她根本沒在乎過家裡的壓力,也不在乎欠款。或許她還認為憑本事借來的錢為什麼要還?簡單說她媽一天不死,這女的一天都不會正視這個問題。至於貸款,我覺得現在貸款是利用學生的本身不成熟來獲利。這手段不光彩。但這女的是有意為之的,不是被人騙去借錢的。而是自己去借還操作過提額,並多家借款的。她做過什麼我相信她自己清楚,只能送她四個字:自作自受。


第一,首先是自己的能力再考慮借錢的問題,像我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借錢的,借錢也會想要很快還掉,因為別人的錢也是幸苦掙來的,我從不相信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即使有多半是騙局。第二,盡量不要向不規範底細不清楚的機構借款,第三,自己要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以及家人。第四,如果你的虛榮心實在無邊無際,那麼你只有承擔後果。


我不相信還種貸款業務,但是我也反對什麼人都去貸款消費!一個19歲的女孩隨便貸款消費,無力還貨竟然跑了!連累母親為她還貨11萬之多,最後自殺。事件過後能不能引起重視,為什麼她母親為她還這多款?慣她!到現在她父親說有錢也不還,還在慣她!如果借貨平台合法,她肯定要還錢!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當然也就不必還了。我想說的是:還與不還,她母親已回不來了!願悲劇少點!!!


首先是這個女孩太無知,被金錢蒙蔽了雙眼,不顧自身家庭經濟的承受能力?無知的到處借錢消費給自己和家人都帶來傷害,母親承受能力有限,也許是家庭種種原因,加上女兒不爭氣是壓垮母親最後的一顆稻草,最後自殺作為放貸方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就找到一些社會閑雜人員到處去追債,既要發工資還要出路費,往往會把利息翻幾倍達到維護自身的利益。


這是一個悲劇,悲劇的根源在於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借高利貸?這個女孩借錢是為了幹什麼?現在社會鼓勵超前消費過頭了,好像越能借錢不論是買房還是信用卡還是其他的就越有錢一樣 這是錯的!大錯特錯 窮人借錢,只能越借越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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