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電燈泡塞進嘴裡後,怎麼都拔不出來?


正在醫院排隊挂號的阿P,突然看見醫生阿美了,唉呀!昨天我剛和阿美相親,我要糗大了!

阿P努力地嘴包起來,好讓看上去還算正常的樣子,心中默念「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欲蓋彌彰就是這個道理,旁邊一小孩說:「媽媽,這叔叔臉好長啊!」還有路人竊笑:「嘿嘿,這人長了個驢臉!」

阿美走到阿P旁,詫異地打量了一下:「你是阿P?你臉怎麼了?」 阿P頭沒動,眼珠右轉斜看阿美,右手指著嘴,喉嚨發出「嗯嗯」兩聲,嘴巴還努力地包著。

然後,阿P拿出手機打出幾個字,讓阿美看了看:「我嘴裡塞個燈泡,取不出來,你看!」

阿美驚呼道:「你,你,為什麼?」

這時,已經有不少人看到阿P嘴裡的燈泡了,大笑並指指點點,阿美趕緊把阿P拉到附近精神科的病人等待區,要一問究竟,卻又引來了更多人的圍觀,嬉笑!

阿P手機打字:網上說,把燈泡塞嘴裡就拔不出來,可我偏偏不信……

阿美:「你還不趕快去急診科?」

阿P打字:急診科醫生說我不算急診,那有幾個受重傷的!

阿美:「走走走,我帶你去外科去,我認識張醫生,你得趕緊把燈泡取出來!情況特殊!」

……

張醫生臉憋得通紅,用拳頭擋著自個嘴巴,終於沒笑出來,對阿P說:「我們曾受過專業訓練,無論多好笑,我們都不會笑!割開嘴角取燈泡,或者敲碎燈泡取玻璃渣,你選!」

阿美倒是乾脆:「我做主了,打碎吧!」

「崩!」的一下,對於阿P來說,簡直是原子彈一樣震耳欲聾!

張醫生花了很久,才清理完阿P嘴巴里的玻璃渣,還有細傷口,累的夠嗆!

而此時的阿P覺得,阿美還真是不錯!

正在這時,科室又跑過來個人,也是腮幫子鼓得高高的,嘴裡塞著燈泡!張醫生見狀,問阿美:「你倆剛才是不是在精神科外面待了一會?」

阿美:「是呀!」

張醫生:「壞了,壞了!精神科那裡很多是強迫症患者,醫院門口對面就是五金店……」

這時,又來一個嘴裡塞著燈泡的……

張醫生推開窗戶,沖著五金店大喊:「錢老闆,你可千萬別再賣燈泡了!」


在張嘉譯、王珞丹主演的《急診醫生》里就有這樣的情節:一位好奇心理非常重的「患者」因為「探索慾望」太重,將一個電燈泡塞進嘴巴里,想看看是否是「吞的進去、拿不出來」。

結果可想而知,拿不出來了。在「自我努力」了很長時間、嘴部都已經出現水腫的情況下,這位「患者」來到醫院急診科。最後,醫生用小面積敲碎燈泡的方法,將燈泡從他嘴裡取了出來。

更搞笑的是,這位「患者」的行為讓在場的醫護人員都起了興趣,甚至有醫護人員也想自己嘗試一下。當然,電視機前肯定也有不少人在「蠢蠢欲動」。

那麼,為什麼電燈泡「能吞的進去、卻拿不出來」呢?

吞進去時,由於人嘴巴可以張的很大,加之燈泡表面很平滑和嘴裡津液的潤滑,所以燈泡可以很容易的被吞金嘴裡。

但在燈泡全部進入嘴巴之後,嘴巴里的空間就幾乎被填滿,顳下頜關節滑動受到阻礙,很難有再張大的空間。除此之外,燈泡頭尾大小不同,而在燈泡進去嘴裡之後,其最窄小的地方正好卡在了牙齒和嘴唇邊緣。一旦用力往外拽,不僅會扯到嘴部,還很有可能不小心碰碎燈泡,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小心」將燈泡吞進嘴裡,不要自己盲目的往外扯,而是應該求助與醫生或者警察。當然嗎,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吞進去拿不出來的,小燈泡或者嘴部空間大、肌肉拉力強的人是可以拿出來的。


為什麼把燈泡塞進嘴中取不出來?

千萬不要嘗試,要是真取不出來,燈泡在你嘴裡碎了,你有可能上天堂!!

因為人在使勁張嘴的時候,舌頭會向上頂,口腔會向裡面收縮。而放進去的燈泡會撐大口腔,壓迫舌頭,使得張嘴得動作無法做到最大。所以,燈泡完整得放進口中去雖然沒問題,但是要完整的取出來是不可能的。

燈泡進入嘴巴後實際上是擱在牙齒上的,甚至連舌頭都不會壓到。我事後量了一下最裡邊左右兩邊牙齒的距離,下面的牙齒大概是49mm,上邊牙齒略寬,約53mm,都小於燈泡的最大直徑。

這就造成了燈泡進入嘴巴以後就直接被牙齒咬住了,基本上是無法在口腔內自由活動的(除非燈泡很小,或嘴巴很大),同時,你的嘴巴內的顳下頜關節也是無法活動的,如果還有餘力的話嘴巴也只能張得更大,想要放鬆或滑動什麼的是不可能的,也就是燈泡放進去時關節在什麼位置就一直保持在了什麼位置,因為都已經被燈泡撐死了,當然嘴巴也無法閉上,雖然從一些真人實驗上看嘴巴都閉得很緊,但其實閉上的只是嘴唇,裡面還是張的老大老大的。


講個在網上看到的笑話:

我不清楚英國的燈泡是不是和中國的一樣。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n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 mouth. 真的會有人放這東西入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告訴你,世事無絕對!有一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事,他告訴我說他們的小學教科書里也有這樣說到,因為燈泡放進口後就會卡住,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上是這麼說的……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去,證明口能張得足夠大讓其進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但著印度白痴只說書上是這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的……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他說我不看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我一肚子火地跑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的燈泡在床上左思右想,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著印度朋友的無知,也本著理工者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我決定要證實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瓶菜油回家,若卡住了便放油,我就不信滑不出來!一切就緒,二話不說就把燈泡放進口中……不笑一秒鐘便滑入了口中,倒也容易……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心想這印度白痴,看看我們中國人的智慧和膽識吧!於是,我輕輕地拉了一下燈泡……好!我放多點力…OK!我把口張大一些……不怕,我把口張得最大,多放一點力(要很小心,免拉爆)……天啊!……真的在口裡卡住了……好在還有瓶菜油……30分鐘後,我到了3/4瓶油,其中一半倒進了肚,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這時候,我只有打電話求救……正當我撥到一半時,我記起我口中塞了燈泡……如何說話哪?現在我只好想鄰居求助了,我寫了一張便條去找鄰家老婦.她一見我就大呼救命……我立即給她看我寫的便條——please call me a taxi and tell the driver to take me hospital.她看了大約1.75秒鐘後大聲狂笑……15分鐘後,的士司機來了。司機一見我,笑了一回(其實他一直沒有停過)。在的士上不停的問我為什麼這樣做……(叫我如何回答呢?)還不停的說我口太小,如果是他的口就沒有問題……我看看他口真的很大……但我好想告訴他,無論如何不要試……可惜我開不了口!我看看他的後視鏡,我像含住一條金魚。在醫院,我被護士罵了十多分鐘,說我浪費她們的時間,還要我排一條很長的隊……我在人群中待了2.5小時……那些痛苦萬分的傷者,看見我好象都不痛了……人人都偷偷笑出來,我句的自己還有些作用.….醫生把棉花放進我口的里,包住燈泡,然後把燈泡打碎……一片片地拿出來……我的口腫得很大,好久合不攏下頜.最後他告訴我下次不要再試了,還告訴別人我的經驗,我告訴他我一定不敢再試了。在我離開醫院時,我在想這世上一定沒有比我更白痴的生物了,這時,迎面來了一個人,是剛才那的士司機,他口中也含著一個燈泡……


因為你擔心燈泡會碎在嘴裡,或者是放進去時間太久,嘴部肌肉僵硬了。

按理說燈泡既然能放進去,你只要繼續保持張開角度,那就能拿出來,不存在出不來的情況。

因為嘴巴張開這個動作,就是下頜骨向下旋轉造成的(見下圖),既然燈泡的大頭都能進去,那就肯定能出來。

其次,這個實驗還真有勇士做過

幾年前,一位果殼網的作者就針對「燈泡進嘴就拔不出來」這個說法進行了驗證(佩服)。

他先後找來了幾個大小不同的燈泡,小的就不用說了,最後拿了一個100W的白熾燈泡

燈泡的直徑有6.3厘米,張大嘴巴塞了進去(上上幅圖),然後順利的又拔了出來。

再往後的燈泡,由於直徑太大,就根本塞不進嘴裡。

所以說,燈泡放進嘴了,是可以完好拿出來的。

期待您的點評和關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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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燈泡塞嘴裡就拿不出來了?

首先請允許我吐個槽,你是有多閑,沒事往嘴裡塞燈泡?

行吧,我們好好科普一下。

燈泡是一個前大尾小的構造,你把燈泡整個塞嘴裡的時候,牙齒就順著燈泡的弧度卡在了窄的地方。

你可以把牙齒和燈泡想像成一個卡扣,咔噠一聲,扣上了,再往外拽就沒那麼容易。

而且此時燈泡把整個口腔都占的嚴嚴實實,舌頭也沒有活動的空間,更別提把燈泡抵出來。

這和人體口腔的結構有關係,簡單來說就是:燈泡塞進嘴裡以後,阻礙了顳下頜關節的滑動,所以吞燈泡並不是大家想當然的「能進就能出」喔~

有的人自作聰明,覺得在燈泡上塗潤滑油、在燈泡上栓繩子、套上塑料袋……就能把燈泡取出來了。

事實上這除了能讓你看上去傻*的標新立異一點之外,沒有任何作用。

不可否認的是,並不是所有人吞了燈泡都拿不出來,這和燈泡的大小、不同人的人體差異有關係。

但我可不是鼓勵你去試的意思,千萬別作死啊兄弟。

如果你真的吞了燈泡,也別硬往外拽,萬一燈泡在口腔里碎了就完蛋。

你用手去撿碎玻璃碴子都得小心翼翼,口腔黏膜可比你的皮膚脆弱多了,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趕緊去醫院。

最近市面上還有這種燈泡糖賣,感覺就是服務好奇心旺盛人群的,是不是絕對安全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也不想知道,我還是願意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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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燈泡塞嘴裡取不出,這個梗流傳很久,據說很多好奇心比較重的人,看到不要把燈泡放進嘴裡的友情提示,反而更加想去嘗試,結果就悲劇了,塞進嘴巴的燈泡很難拔出來了。

大部分人的嘴巴張口度的大小在4cm左右的範圍,而通常燈泡直徑在6cm左右,一般人,能把這麼大的燈泡塞進去,就已經很困難了,當燈泡塞滿口腔以後,顳下頜關節的活動受限,比較難拿出來了。但果殼網有編輯也親自做過實驗,塞入6cm的100W燈泡,最後還是可以取出。可見每個人的狀況還是不太一樣的。

俗話說好奇害死貓,所以,真的不要好奇,去嘗試吞燈泡,畢竟有被玻璃扎傷的危險。現在網上也流行一種燈泡糖,和燈泡形狀一樣,很多人買來玩,一些買家的反饋說取出還是很困難的,雖然沒有了玻璃扎傷的顧慮,但一直塞滿嘴巴,也不是什麼好的體驗。


「專業操作,請勿模仿!」

一個普通的電燈泡差不多5、6厘米寬,我們的嘴巴差不多也能張開如此大小,所以,塞進嘴裡是沒有問題的。

能不能塞進去再拔出來,取決於你的骨骼是否清奇。

一般來講,如果連放進去都費勁,那麼就不要冒險了,即便放進去了,也是肯定拿不出來的,這取決於嘴部的顳下頜關節,這個關節可以說是人的身體上最具靈活性的關節了。

不僅可以前後、左右、上下轉動,還可以滑動,不僅要利用它吃飯還得靠它說話。

所以,就像上面說到的一樣,如果連放進去都費勁,這就說明,當電燈泡放進嘴裡之後,顳下頜關節已經張到最大程度了,而此時,由於嘴部肌肉力量消耗很多,很大可能上,憑藉自己的力量是拿不出來了,必須向醫生求助。

而骨骼清奇的人可以,很輕鬆的放進去再拿出來。

最後說明一點:不要對此事有那麼大的好奇心,也不要去嘗試,以免給自己帶來傷害。


理論上來說,燈泡既然能塞進嘴裡,那麼也應該能拿出來,因為從人生理構造的角度來說,人口腔張開的最大角度,一般是不會改變的,所以如果燈泡取不出來,要麼是方法不對,要麼就是下顎長時間的保持張開的狀態,導致肌肉過於的疲勞和僵硬,然後燈泡取出的時候,就非常的困難。

其實吞燈泡並不難,因為燈泡的表面非常的平滑,再加上人的口腔布滿了唾液,所以燈泡在擠進口腔的時候,唾液就等於是一個潤滑劑,燈泡就比較容易進入口腔,但如果要把燈泡再取出來,結果可能就不同了,你會發現取出取出燈泡的過程,似乎要比想像中的難。

這是因為燈泡佔據了口腔當中,絕大部分的空間,導致下顎長時間的保持緊張狀態,然後致使肌肉疲勞,人的下顎就會不由自主的進行收縮,所以人張開口腔的角度,就比最開始的時候要小,燈泡自然就難以取出來,但如果我們用力張開口腔,燈泡還是可以取出來的。

那麼果殼網的一位小編,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它們給燈泡的表面,套上了一層保護膜,這層保護膜的主要作用,就是防止燈泡在實驗的過程中破碎,然後傷害人體,結果在眾目睽睽的目光之下,燈泡艱難的塞進了人的口腔當中,然後又艱難的取了出來,燈泡在這個過程當中,既沒有卡住,更沒有破碎。

所以這個實驗已經證實了一切,燈泡拔不出來的說法,純屬網路流言,因為我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在正常的條件之下,人口腔的最大張角,根本不會發生改變,而且燈泡在取出的過程當中,由於表面附著了很多的口腔唾液,所以把燈泡放進口腔,和取出口腔的條件,幾乎幾乎是一模一樣的。

而唯一改變的,無非就是臉部的肌肉狀態,我們人口腔張開的角度,其實是由下顎決定的,但下顎在向下活動的時候,你會感覺到臉部的肌肉在拉伸,所以燈泡長時間的迫使肌肉疲勞,導致口腔的張角變小,燈泡自然就難以取出。


凡事沒那麼絕對,燈泡能放進去就能拿出來,那些燈泡卡在嘴裡去醫院急救的,最後不還是拿出來了。不過有些是搗碎了拿出來的。

往嘴裡塞的時候,口腔的肌肉還不累,可以擴張的較大,加上嘴裡唾液的潤滑,就能塞進去,但是在嘴裡放的時間太長的話,口腔內的一些肌肉長時間的擴張(或收縮),肌肉疲勞了,下頜可以開的程度可能小了一些,再一個也會害怕把燈泡咬碎了,所以比較難拿出來。曾經哪些不怕死的嘗試燈泡大小、燈泡形狀的棒棒糖,在嘴裡卡了半天,最後糖化了一部分才拿出來。

這樣的事不建議嘗試,會有不少危險,危險之一:燈泡的玻璃比較薄,可能存在破裂的情況,會扎嘴,再一個塞進去拿不出來,可能還得進醫院,也得花錢不是;危險之二,在人的頸部、下頜等處存在重要的血管、神經,頸動脈含有調節血流和呼吸的重要感受器,嘴巴擴張太大、時間太長,是有可能影響這些血管的功能的。

看過拳擊比賽的都知道,有時候有的拳手被擊中下頜,一下子就會被KO,直接暈厥,也說明下頜等處的重要性。千萬不要以為好玩就擅自嘗試,燈泡卡嘴裡還好說,真要是卡了神經血管,搞不好是要命的。


正如燈泡塞進體內同樣拔不出來一樣,很簡單嘛,把空氣排出來裡面就成氣壓為零的真空了,外面的一個大氣壓便頂著燈泡不讓出來。

我覺得題主意不在探索物理原理上,即如戲謔之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兩股之間也!」,題主意在探索以燈泡為代表的物體類,在兩股之間「寬進嚴出」的情況。

在自然法則面前,人人平等!大明星寶芝林小姐對此深有同感,因一個高爾夫球就得去醫院掏出,搞得多尷尬,明星的臉面呢?但她可以自我安慰,其實我也系個普通人的啦,當然也有普通人的煩惱的啦!

所以,自然規則也不會因我們是普通人就不忍心起作用的啦。

就我們所知,不管是男女自發遊戲,還是別的意外情況,兩股之間的貨物進出口一向比較繁忙,也比較雜亂,比如雞、鴨、鵝蛋,燈泡,啤酒瓶,口杯,可樂瓶,手電筒,黃瓜,香蕉,茄子,拖鞋,筷子,燈棍兒,球棒,手機,乒乓球,高爾夫球,鯽魚,鯰魚,黃鱔等等等,沒有辦不到,只有想不到,彷彿那裡是個雜物垃圾桶。

本來這是夜幕掩蓋下的進出口遊戲,為何很多卻被公眾所知了呢?因為「寬進嚴出」的自然規則在起作用,出不來了,只好去醫院,然後免不得隱去隱私後曝光出來,是為警示遊戲者塞進去別弄不出來了,會有危險。因為這樣的事,曝出一兩例,即可以被人們「窺一斑而見全豹」,兼之有陸續不斷義無反顧的遊戲者被送醫院直接進了「異物摘取室」。

除了比如燈泡之類的圓形物,會導致物理定律起作用而取不出,另有長形物體,方形物體等規則體,和非規則物體,物理定律雖不起作用,但仍有取不出的風險,並且還會更危險,因為它們在體內遊離,可能會傷及內部器官。

之前網路直播上的「黃鱔門」事件,女主不就是也灰溜溜地去醫院取黃鱔了么。

再如人體部位,由於具有主動性和可控制性,危險是不大的,你像手指,手掌,拳頭,手臂,腳丫等屬於非規則物體,不受「寬進嚴出」規則所限,即只要進得去,就能出得來。

男男女女,在夜幕的掩護下,在密室的帷榻,蘭麝熏心,方興未艾中,遊戲的本性展露出來,探索的基因發揮作用……只是小心著別被送去醫院摘取異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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