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碰瓷,定安高速一男子被迫「撞車」,你怎麼看?


首先,從事件可以看出,陳先生是一位具有正義感的人。他發現之前自己「撞」的那輛黑色轎車又和別的車撞上了,並且還換了車牌號,立即意識到這很有可能是一輛專門碰瓷的車。他立馬跟上疑被碰瓷的青海牌越野車並示意停車,應該是想和對方說自己剛才的遭遇,提醒對方不要上當受騙,或者兩人一起報警處理,舉報碰瓷者,以免更多的人受騙。

陳先生沒有先打110報警,當時可能是一時心急,加上也沒想到碰瓷的人還有另一輛車上的同夥。幸好他沒有硬拼,看到對方人多勢眾,先迴避再說。在這裡還是想提醒下,現在碰瓷手段花樣不斷翻新,當發生車輛剮蹭等交通事故時,千萬不要私了,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向保險公司報案。根據《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時,拍照取證後,可以先撤離現場,報警由交警調查處理。不少實例證明,車主報警後,很多碰瓷者作賊心虛,會自動放棄索賠。按規定,所有的車輛都應該購買交強險,因此在事故發生後,也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傷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和對方車輛的損失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另外就是不要違章駕駛,比如逆行、違反交通信號、在禁止掉頭的地點掉頭或者違章併線等。而碰瓷者也就是抓住受害者交通違法後不希望交警來處理的心理,實施敲詐。遵章行駛,不給碰瓷者可乘之機,他們也就無從下手。如果碰瓷者「受傷」躺在地上,並提出賠償要求,千萬不要去碰他,也不要輕易給碰瓷者賠償。


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把車開到應急車道,但是我會把車門鎖好,不下車,在車上報警,耐心等待警察來解決。堅決拒絕私了。因為私了風險太大。沒有合同協議的私了都是無效的,對方隨時可以改變口頭協議內容。然後訛詐車主,如果車主拿不出明確的私了證據,將被判為肇事逃逸。所以,鎖好車門並等待警察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五月份在海屯高速距出丘海兩公里處遇過一次,2男子開輛豐田追上來,說我變道颳了他的車,要求賠償,我說可以但報警報保險,該多少就多少,他們不同意,最後說到300也行,因為我知道是碰瓷,所以堅持走保險,他們看確實吃不下,只好一個出來講了和解的話,我看我的車沒損失也就各走各的了。


遇到這種事,特別是在外地非常麻煩,報警吧,會耽誤你的時間,而且還不知道會是什麼結果,還要擔心遭到恐嚇甚至生命受到威脅!所以開車一定要遵章駕駛,變道、轉向前先仔細觀察然後通過,不要隨意停車,車上安裝記錄儀,遇到情況可以留取證據!如果你的行程不緊張那就果斷先報警!當然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車上必須要有防身器械!!!


我也在定安40多公里處遇到過,說有急是事不想報警私了,是一輛豐田凱美瑞車兩位男的,後來我堅持報保險,對方提出20O元解決了。括到前保險桿和大燈,兩佰元是不夠的。所以我想應該是碰瓷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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