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成老師應該適當懲罰學生還是不應該呢,你怎麼看?


我贊成老師嚴格,老師越嚴格,特別是班主任越嚴格,一個班級的學習氛圍越好,學生越不敢造次,大家越不敢馬馬虎虎的對待學習,這樣在一個大環境中,學生的學習氛圍越好,成績好的同學會越好,成績中等的會迅速提高,成績差的會慢慢穩中前進。

嚴格的老師會有哪些特點呢?

1.制定的規矩特別多,從學習到說話,到走路姿勢,課間操的動作,再到課堂紀律,孩子課堂筆記的規範程度,說話的音量等等,事無巨細都有要求,很多家長可能不理解,有些家長會說,國外課堂可自由,老師可能挖掘孩子的潛能了,為什麼我們的老師要那麼嚴格呢?而實際上,一個老師越嚴格,孩子的規則感越強,學習成績就能提高的更快。

2.嚴格的老師,一旦遇上學生犯錯,就會下狠手,打擊,談話,說話話中帶刺,制定特殊的規則要求某個或者某幾個學生,這個時候如果家長感慨老師事多,對不起老師就會慢慢放棄你家的孩子,愛咋樣咋樣。

3.嚴格的老師對家長的要求多,要求家長配合這個那個,一堆讓很多家長感覺到有壓力,甚至很反感的要求,這些要求的背後是基於家校合作的理解,對孩子的愛,對孩子成長的幫助,如果家長配合度越高,孩子的成長速度越快。

而體罰,嚴格的老師都會有,打手心,揪揪耳朵,踢踢屁股,這些象徵性的懲罰如果家長矯情,那老師也會放棄對你孩子的管教。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區分兩個概念,即什麼是「懲罰」,什麼是「懲戒」。

懲罰,表示責罰、處罰,指施加體罰或精神折磨使之服貼、受辱,或以苦行贖罪。

懲戒就是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旨在制止和預防錯誤行為的發生。

兩者最大區別是,懲罰著眼於過去錯誤行為的報復,而懲戒則重在於教育與警戒將來。

2009年,教育部曾出台解釋,明確了「必要時教師可以適度懲戒學生」的指導意見。

此後,「懲戒」一詞在官方語境中的意義才逐漸清晰。而之前,我們對教師懲罰或懲戒學生的行為,皆以「體罰或變相體罰」一言以蔽之,並明令禁止,導致教師在管理學生時往往進退失據。

那麼,具體到教師的教學及管理行為中,如何區分其施加於學生的,是懲罰還是懲戒呢?

如果教師對學生的肉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或使用扇耳光、罰跪等帶有侮辱性的手段,或以語言羞辱、詈罵,且當時教師情緒失控,目的明顯指向學生錯誤行為的報復,則可以判定教師的行為是懲罰。

如果教師使用的是嚴厲但有節制的措施,以耐心而誠懇的態度警戒學生,目的是使不再犯錯,則可判定教師的行為是懲戒。

但在實踐中,兩者往往邊界模糊。特別是由於家長和老師在觀察同一事件時的立場與視角不同,更進一步增加了判定的難度。

事實上,對於教師能不能適度懲戒學生,家長和老師在理性認識上是一致的,都認為很有必要。

筆者在工作中,也經常有家長叮囑「孩子若不聽話,儘管往死里打!」家長的話當然過於誇張,只能一笑置之。

可是,若他的孩子犯了錯,真被老師處罰,這時候理性就會消失,變成另外一種態度:「不會吧,我家孩子很乖的……」

「老婆是別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我的孩子怎麼會犯錯呢?一定是別的孩子欺負他,一定是老師心懷偏見。好吧,你體罰我的孩子,我要告你!

告你還是好的,還有帶人衝進學校,把老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甚至打殘打死的;還有被學生用尖刀殺死在教室里的……

至於因懲罰或懲戒了學生,被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處分的老師,更是不計其數。

管理學生太嚴有風險,不管又說你不負責任、沒有課堂組織能力,不但成績排名會落後,評先評模也沒你的份。

極端情況下,還有可能發生類似於著名的「楊不管」事件,老師同樣會受處罰。

雖然教育部說,教師可以適度懲戒學生;雖然家長也曾口頭上授權,犯了錯儘管打。但是,看過了那麼多血淋淋的事實,哪位老師會把這些話當真呢?

那麼,老師對學生的管理,就真的束手無策了么?

前不久,看了著名教育學者熊丙奇老師一篇文章,深有感觸。熊老師建議,在中小學設立由學校、家長、學生三方組成的懲戒委員會,制訂詳細規則,學生犯了錯,交由懲戒委員會調查,然後拿出處理方案並對學生進行相應懲戒。

此設想是依法治校思想的具體化,可以有效規避因教師懲戒學生產生的家校衝突,也不容易給學生帶來身心傷害,理論上來講很完美。美中不足的是,可能在操作上過於繁瑣,造成管理成本過高。但是,仍不失為一個值得探索的方案。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毫米原創首發於悟空問答,禁止轉載,侵權必究。


謝邀,我的回答是:適度體罰,非常有必要!

作為一個從教近20年的教師,我的工作經驗告訴我,在不傷害學生自尊心的前提下,適度體罰對學生的將來很有好處的,這也得到了所有家長的認可。

首先,適當體罰是一種警告,當學生有違紀行為時,可對他進行適度的體罰,以示警告,並且他也不疼不癢,還對他起到了很好的警告作用,防止進一步的違紀情況發生。

再者,適度體罰也是人生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必要環節,我們經常從各種媒體見到那些所謂的「小霸王」型的孩子,到哪裡都是唯我獨尊,稍有不順心就大發脾氣,家長事事順著孩子,這種孩子將來十之八九會有問題,究其原因就是家長一味的嬌生慣養造成的,他做錯了事不糾正不教育他,這樣他就不知道什麼是對錯,此時最好的教育方法除了講道理之外最好的就是給他適當的體罰,讓他知道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

第三,「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學校首先要做的不是教他們知識,而是做人的道理,這就需要學校拿出育人的手段,就我們學校來說,學生違紀都會扣分,扣到一定程度就會叫家長,再嚴重就會回家反省甚至最終開除,但並不是所有違紀都會被扣分,一些小的違紀或者學生不注意犯的小錯誤我們就輕輕拍他一下或者罰站5分鐘,這樣不用扣分就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每年我們學校都會舉行家長會並讓家長們填寫調查表,其中有個問題就是「作為家長您是否支持學校對學生進行適度的體罰?」,到目前為止我們累計的幾萬份調查表裡面還沒有出現不支持的回答。在我們的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家長對我們說:「老師,孩子不聽話你幫我狠狠得打就行!」,當然我們肯定不會狠狠地打,即使打也是象徵性的,不會對他們造成什麼傷害,這說明了社會對於適度體罰的認可,沒有社會的支持,我們也肯定不會也不敢這麼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體罰學生必須是在不傷害其自尊心的前提下,象徵性的進行,決不能對其大打出手或者當眾讓其出醜,這樣會起到反作用,而且也是相關法律法規所不允許的。

學校的目的是教書育人,為了能夠把學生教育好,我們應該積極採取包括適度體罰在內的各種手段,這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我贊成教師懲戒學生。

但是懲戒的「度」,相當難把握。

我就談談這個「度」。

首先,教師必須對學生的家庭狀況有所了解。

這種了解,可以用一個問題試探。

比如家長會發一份調查問卷,其中一個題目設計為:

「假如您的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打得鼻青臉腫,手腳受傷,牙都掉了一顆,作為家長您會如何處理?」

凡是回答「讓孩子打回去」或者「家長親自打回去」的,他的孩子您就不必懲戒了。

其次,教師必須對學生的心理狀況有所了解。

假如學生父母感情失和離異多年,學生從小學甚至從幼兒園開始過寄宿生活,且性格孤僻不合群,這類孩子不能懲戒。

假如學生跟社會混混交往非常密切,且其父母有賭博惡習,這類學生不能懲戒。

假如學生個性非常自閉,無法離開手機或者電腦,這類學生也不能勉強懲戒。

假如學生個性十分尖銳叛逆,你無法預判他的言行,也不能懲戒。

假如學生可能有抑鬱症之類的心理問題,也不能懲戒。

接下來是實施懲戒的步驟。

1、每次不要只懲戒一個人。

只懲戒一個學生,這個學生會變得情緒激動。

他可能會認為老師針對他,或者是覺得只有自己一個受罰太沒面子,容易出現不可控局面。

2、懲戒時按照先易後難的順序進行。

每次懲戒幾個學生,這幾個學生中有容易教育的,有難以管理的。

先從容易教育的入手,難管理的學生就不容易產生逆反心理。

3、懲戒前做好思想工作。

千萬不要冒險直接進行懲戒,一定要先做好思想工作。

學生從思想上接受了,懲戒才能真正起到教育作用。否則不僅無效,還會有副作用。

4、懲戒時提供多種選擇

我懲戒學生,一般會讓學生挑選懲戒方式。

你是願意寫一篇關於犯錯誤經過的2000字作文?

還是願意打掃教室衛生?

你是願意出黑板報?

還是願意背5篇課文?

你是願意去操場跑3000米?

還是願意做三張數學試卷?

你是願意打掃教師辦公室?

還是願意打掃寢室廁所?

給學生選擇的機會,一是學生的抵觸心理沒那麼大,二是愛學習的學生,還是會挑對學習有利的懲戒方式的,也不耽誤學習。

5、教師也要適當懲戒自己

教師並非聖人,也一樣會犯錯,這個時候,要允許學生在適當範圍里懲戒教師。

比如教師上課因意外遲到了,或者上課講錯題了,或者沒及時批改作業,這時候,學生中的「懲戒執行官」就要對教師執行懲戒。

我就被學生懲戒過,上課遲到了幾分鐘,罰我跑3000米啊。

那天我穿著高跟鞋,跑不了,學生還很體貼地借來運動鞋讓我跑。

還全體在操場觀摩我罰跑的英姿。

不過,學生執行過對教師的懲戒之後,教師再懲戒學生時,效果會出乎意外地好。

6、懲戒後抓住機會表揚

越是被懲戒過的學生,越是需要表揚。

沒優點也要找出優點來,還要在同學面前使勁誇。

要讓學生體會到,老師懲戒他不是不喜歡他,而是為了讓他有進步。這樣下一次的懲戒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非常感謝頭條的邀請。老師懲罰學生,並且適當的懲罰,這是應該的。

一是作為一個老師,適當的懲罰學生,首先不違背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根據我國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平等的對待學生,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歧視,不變相體罰,不侮辱人格,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這個法規裡面的規定外,都是可以適當的懲罰學生的。

二是作為社會的公民,有義務去教育並引導那些對社會有危害,損害他人利益的人,可採取相應的一些懲罰措施。而教師作為一個職業來說,它具有塑造人的價值觀、情感方面的作用,如果遇到對社會比較危害,甚至造成很大影響的學生,那麼採取適當的懲戒措施,這是必不可少的。這是符合中國人民的道德情懷。

三是作為復興中華民族偉大的傳承者,智慧型的繼承者,從小就應該樹立積極向上,健康的思想,牢記中華民族偉大使命,端正個人的價值觀。如果一個學生思想出了問題,我們就應該採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引導,如果通過溝通交流都無法達到採取適當的懲戒措施,這是有效的補充。

四是採取適當的懲戒措施,對一個教師來說,要合理進行規避,做一個有智慧型的教師。採取適當的懲戒措施,對於老師來說,也是體現高尚的道德情懷,體現濃濃的個人價值觀的一個象徵。雖然當下,有一些對老師不太公平的事情,甚至令教師行業抹黑,然而我們的傳統不能丟,我們骨子裡的良心和情懷不能丟。毛主席告訴我們,落後就要挨打。一個國家尚且如此,何況是一個孩子!

總之,作為一名老師,我們應該體現出我們的智慧,拿得起家的本放得下,有擔當,有情懷,有使命,適當的懲戒孩子,讓孩子不再成為人們所說的軟弱的一代,無知的一代!讓下一代更加具有時代的使命感!謝謝。(如果上面哪些觀點觸動了你,請加關注,謝謝!)


我贊成。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但是,我覺得作為一個負責任的老師來說,適當的懲罰是可以有的。(圖片來自網路)

人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都是不自律的。所以我們需要法律、道德、制度,來進行約束。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國家的法律都要靠強制力作為後盾,所以我覺得恰如其分的懲罰可以有。

對於小學或中學的學生來說,許多的孩子心智還不是很成熟,也非常容易犯錯誤,如果在這個時候不適當的懲罰一下,他們會認為這些錯誤都是無所謂的,那麼久而久之,這些錯誤會越積越多,越來越大,最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圖片來自網路)

就比如,打架這個事情,如果給予及時地處理,他們會默認為這是許可的,那老師根本就管不了學生了。

反之,如果在這個時候適當的懲罰一下,那麼他在心理上就或有所顧慮,最起碼犯同樣錯的概率就會降低。

懲罰不代表體罰,先說明,和平時代,我反對動手。懲罰不是說,學生做錯了一個事情,就拎出來暴打一頓,也不是說,作業沒有寫完,就罰跪。(圖片來自網路,p.s:反對暴力體罰)

拿作業來說,亂寫亂畫的,態度特別不認真的,大有人在,每一位老師不希望自己帶過的學生都是優秀的。但是,十根手指伸出來,有長有短。每個孩子的智力、學習能力、家庭背景、待人接物,都是不一樣的,根本不可能一刀切。

這個時候,我們不能打孩子,罵孩子,但是我們好好溝通之後,是不是可以讓他重寫一遍。

再比如,喜歡隨地吐痰、扔垃圾的,罰他掃地拖地,太應該了。

還有屢教不改的,同一個錯誤犯好多次的,是不是要讓要他好好寫一份反思。

醜話說到前頭,懲罰先和孩子約定好,徵求大家的意見,匯總之後,公布,誰犯了,就照著規矩來,並無不妥。孩子又不是傻子,恰到好處的懲罰,他們是能接受的。(圖片來自網路)

適當的懲罰可以讓孩子減少犯錯,同時,也能從小學會接受和忍耐,能夠形成一定的抗壓能力。

越來越多的孩子,打不得、說不得,動不動就是離家出走,跳樓、投河,讓父母、老師操得不是心。憑良心說,這樣的孩子長大成人後,能不能活得下去也是問題。

玉不磨不成器,共勉。


謝小悟空邀請。如果對你有幫助,請點擊右上角關注我。我是一名德國教育學碩士畢業的教育專家。正面管教導師。從正面管教的理論來說,是絕對不可以懲罰學生的。正面管教的核心就是,和善而堅定,不可以縱容孩子,但是也絕對不能懲罰孩子。你肯定覺得,都說不能懲罰孩子,可是不懲罰孩子,怎麼能讓孩子吸取教訓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你到底想用懲罰來達到一個什麼目的?

所有教育問題的核心都在於,你到底想通過你的教育,達到什麼目的?教育的真正目的應該是讓孩子達到一個標準。你仔細的想想,每個人教育的目的不同。所以你要先想清楚,你想讓孩子擁有的特質有哪些。

比如,我想讓我的孩子成長為: 有禮貌,感恩,有責任心,有同情心,有自己專註和熱愛的事業,有自己的愛好,專業,溫暖等等的特質。那麼,你就要想一下,通過懲罰,能夠達到你的目標嗎?

答案是一個大大的不。

懲罰,只會讓孩子變得叛逆,對自己受到的懲罰感到不公平,報復心理,或者是退縮。(正面管教的四個R)退縮映射到孩子身上,就是他覺得自己要不然就是本來就是壞孩子,學不好了。或者乾脆就是變成討好性格的孩子,任何認可都會讓他覺得自己不值得。

懲罰,是最容易的手段。卻是收不到任何正面效果的措施。通過懲罰,孩子不會得到任何對自己的激勵,認可,內心不會獲得任何的動力,只會覺得被羞辱,被背叛,被拋棄。

因此,懲罰是正面管教里最不提倡的手段。因為收不到任何效果。


楊校長談育兒,畢業於南開大學和德國語言學教育學研究生。致力於傳播科學育兒知識,有溫度的育兒心理學,培養高情商高智商的孩子,讓我們一路同行。


"教師不應該懲罰學生",我贊成這一說法和做法。

第一。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明確強調 :"嚴格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 .挖苦 .歧視學生,不體罰學生 "。這就告訴教師,在教育學生的時候,一定要"謹言慎行",這就是一條"紅線",不可觸碰。這就是"雷池",不可逾越。

第二。最近一段時間發生的學生"投河","跳樓","上吊"等教育事件,大都是因為教師批評教育學生所致,"辱師 "."毆師 "."弒師"等教育事件也大都是因教師批評教育學生引起。作為一名教師,就要"識時務","識大局",更新教育理念,改變"批評教育"學生的方法。就當前的形勢,你最好不要採用"懲戒"權,因為"懲戒"和""懲罰"的界限不好掌握。有時懲戒被誤認為懲罰,你認為適當懲罰被誤認為變相體罰。

第三。對一些由於家庭教育缺失的問題學生,你要 做好和家長的溝通工作。在和這些家長溝通時,要講究語言的藝術,要講究溝通的技巧。因為問題學生的背後大都是有個問題的家庭,這些學生有的在家是"掌上明珠",嬌生慣養。有的學生做了錯事家長都放縱不管。有的學生家長迫於生計,根本無暇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這些孩子往往以自我為中心,有的性格孤僻,有的性情偏激,他們不懂規矩,更不受學校的規章制度的約束,對這些問題學生的教育,一定要"謹言慎行",講究方法。

第四。面對 "家長不會教育孩子,教師不敢教育孩子 "的現狀,有些家長對教師不理解,埋怨教師不負責任。其實教師不是不負責任,而是不敢負責任,說的明白一點,教師是負不起責任。最近聽說,有個學生上課時玩手機,教師為了讓學生好好聽課,把學生的手機沒收代管。沒料到學生放學回家後精神失常,現在學生的家長還在和這個老師打官司。如果教師和學生家長做不到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教師的工作真的不太好做,有時候只好違心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良策嗎?

有關教師體罰學生的問題,老頑童又啰嗦了不少。有異議的歡迎交流,噴子勿噴,謝謝 !


謝謝邀請。作為一個學生的家長,首先感謝老師對孩子的教育,您們辛苦了。我贊同對學生有適當的懲罰,朋友們,看清問題哦,是適當的懲罰不是體罰哦。

我認為,以下各種懲罰是可以適當採用的,但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假如學生上課亂說話,教師可以暫時禁止他發言。但是這種禁止不宜任意延長到下一節課。 學生要是無故遲到,可以罰他在門口等待幾分鐘。但一定要先詢問遲到原因,如果他遲到確有特殊原因,並非過錯,就可以不懲罰,但要向全班同學說明,以避偏向之嫌。時間最好不要超過5分鐘。

學生上課玩東西,屢次提醒無效,或者學生把學校禁止的物品帶進校園,教師有權沒收。但是一定要注意,上課沒收的東西,一般下課就要歸還。也有些不該還給學生的物品(如刀子)。

教師要正確運用獎勵和懲罰,且獎勵應多餘懲罰,當然還要看對象使用。要理解老師對你的用心良苦,一切懲罰,都是善意的。對於小學或中學的學生來說,許多的孩子心智還不是很成熟,也非常容易犯錯誤,如果在這個時候不適當的懲罰一下,他們會認為這些錯誤都是無所謂的,那麼久而久之,這些錯誤會越積越多,越來越大,最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反之,如果在這個時候適當的懲罰一下,那麼他在心理上就或有所顧慮,最起碼犯同樣錯的概率就會降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那些犯錯誤的學生的懲罰,首先可以對他們有所約束,其次,對於那些將要和他們犯同樣錯誤的學生來說也是一個警醒,這樣既有利於學校的管理,同時,也為學生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我不贊成老師使用簡單粗暴的暴力懲罰學生,包括語言眼神等冷暴力,但是並不代表老師看到學生犯錯就視而不見,閉口不談,相反,我同意老師在保護學生自尊心的前提下,巧妙地懲罰犯錯者。

比如,學生亂扔垃圾,老師就懲罰他跑十圈操場,也許學生氣鼓鼓跑完但並不能培養他愛護環境的意識。如果派遣他當學校里某個區域的環保達人,一來讓他為自己亂扔垃圾的行為作出補過,二來,保護了他的自尊心並培養他的環保意識。這都比簡單粗暴的身體懲罰要強得多。


推薦閱讀:

【論語】憲問篇(12)讀書人學成聖賢之道的四個標準
28天讀書打卡大獎公布,iPhonex花落誰家?
聰明的人,都懂得這樣讀書寫作
讀書和不讀書的人,連顏值都差很遠
讀書筆記|曹雪芹是曹寅的孫子嗎?

TAG:讀書 | 教育 |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