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分居十一年了,現在還是一個人,如果辦離婚手續需要女方出面嗎?
05-28
感謝邀請。對於法律這一塊,我不清楚。
對於心理這一塊,可以給一點小的建議。
離婚,代表婚姻關係的制度解體。在心裡上,最好也要有一些告別儀式,這種告別帶有很好的療愈性,對自己和對方未來的情感生活都富有幫助意義。
關係的結束,是心的開始。心的開始,如果能建立在感恩、祝福、理解、釋懷的基礎上,就會更有意義。
謝邀,可以不出面。但是要去法院起訴離婚。
你們分居11年,法律上符合離婚條件,分居2年以上,就可以判決離婚。但是,法律是要事實的,要有足夠證明,證明你們分居2年以上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一般要當事人雙方到場,關於孩子,財產,達成協議,法院會判決離婚。對方如果不出面可以判決離婚,而且分居夠兩年。幾種方式。
1.如果失蹤,要證明對方是失蹤人口,可以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經過一段時間偵查,確實對方失蹤。會出具失蹤人口證明,拿這個證明去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
本人如果在,收到傳票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本人如果不在收不到傳票。法院可以通過媒體發公告告知,一般在3/6個月,本人還不到庭,法院會視為放棄權利,缺席判決。
希望可以幫助你。
分居11年證明感情確以破裂,只要你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即可達到離婚目的。但法律規定,無論結婚還是離婚必須雙方到場親自辦理。如果你前妻失蹤或故意逃避,你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後會通過發布公告,通知其規定時間內參加離婚訴訟,過期不候,屆時會按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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