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馬蘇有這麼大的勇氣敢於起訴黃毅清?
我看到馬蘇代理律師,張起淮律師的一篇回答下面,清一色的都是罵聲,說他為皮條客洗白,萬一黃毅清說的對怎麼辦,你是不是為了賺錢。
這真的是一種很可怕的現象。
馬蘇幫李小璐圓謊欺騙賈乃亮,夜生活豐富,路人緣幾乎敗光,有很多人討厭她,我也認為她這次基本糊的人設崩塌了。
但是她始終是一個生活在法治社會中,有著基本權利的個體。
哪怕律師的辯護行為都是依照法律流程,只要你維護的是我不喜歡的人——就要挨罵。
哪怕馬蘇是針對不實爆料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要你是大家眼中的討厭鬼——就該閉嘴。
哪怕一篇文章僅僅是陳述事實,只要是沒有用「狠狠批判」的態度來對待馬蘇,都會被人質疑——是不是收錢洗白?
這種「被所有人討厭的人」,你不僅不能為她說任何一句好話,只要你沒有罵她,罵的不夠狠,就會成為所有人的敵人;對這樣的人施加網路暴力,群情激憤的人們會認為自己在「替天行道」,若真有人在現實中傷害了她,多半還會被認為是一種「榮譽犯罪」,被大家叫好。
網民對於刷新道德下限,衝擊三觀的負面事件有比較激動的情緒反饋不是壞事兒,說明心中有著堅守的道德準則,社會群體對這類新聞的應激反應,會產生嘩然的輿論和情緒的浪潮,這本是一個重新鞏固社會關於「底線」共識的好機會。
但是卻有人利用這股輿論的潮水,撩撥煽動情緒,趁機拽著潮頭拐向自己的那片小河溝。
這個人就是黃毅清。
在這出開年大戲裡,pgone毫無疑義的涼透了,賈乃亮忍辱負重的出來平息輿論,最大過錯方的李小璐一聲不吭,晚上還能王者榮耀開黑,出來幫人圓謊的馬蘇從情史到生意被扒開潑了一圈髒水,倒霉的透透的。
原因是黃毅清借著事件餘波未平、熱度還在,把矛頭對準了馬蘇。利用網友對馬蘇行為反感至極的情緒,以「娛樂圈紀檢委」的形象狠踩,說如今的爛攤子完全是因為馬蘇坑害賈乃亮介紹PG ONE給李小璐,是罪魁禍首,「死不足惜」。
等等,雖然馬蘇確實不怎麼招人待見,但是冤有頭債有主啊,婚內出軌這種事情難道不是當事人責任最大嗎?
話里話外暗示著pgone的倒塌跟自己的勢力有很大關係,不停的表達「會有資料送到我手上」,表示「沒有我扳不倒的人」而沾沾自喜。
有很多人反問張律師,「如果黃毅清是對的呢?」
馬蘇欺騙賈乃亮,同一個圈子的人以後自然會疏遠或者防範她,她如果真的犯法了,朝陽群眾和公安部門也不會放過她啊,如果黃毅清的爆料有一成是真的,只要拿著證據去實名舉報,法律絕不可能會對明星網開一面。
馬蘇做的所有事情,必然會付出代價,但這不是黃毅清用幾個聊天記錄截圖就可以把她釘在恥辱柱上肆意誹謗的理由,至少po個照片吧,卓偉好歹也是講證據有視頻的。
再反問一句,那如果黃毅清說的是錯的呢?
不管他爆的料有多少誇大的成份,這些內容對馬蘇潑的髒水已經難以洗掉了,發酵了這麼久,條條料都勁爆無比,這種衝擊已經在網友腦海里產生認知關聯,就算馬蘇告贏了,還是有人會說「無風不起浪,你肯定還是有問題」。
馬蘇就算勝訴,大家看她的眼光也永遠會被黃毅清的「爆料」影響,綜藝和影視劇資源誰敢用她,她的姐妹們會被質疑是不是去給人「做頭髮」,男明星和她合影都得戰戰兢兢。
這就是謠言最可怕的地方,現在起訴,其實已經算晚了。
強調一下,在情感上我不支持馬蘇。
在情感上我不支持馬蘇。
在情感上我不支持馬蘇。
但是我認同她有起訴的權利,一個「被所有人討厭的人」仍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才是法治社會對民眾最大的庇護。
(文/硬核八卦 首發悟空問答 已維權 請勿抄襲)
最近,喜歡網上爆料的黃毅清跟馬蘇杠上了!
他先是爆料馬蘇不僅僅喜歡各種小鮮肉,還跟運動員張繼科有緋聞。
黃毅清還說馬蘇特別喜歡跟大老闆做頭髮,更拉著娛樂圈的各種姐妹一起組趴體。
本來以為馬蘇會跟之前她在採訪中說的那樣,對這些爆料視而不見。
萬萬沒想到馬蘇竟然把黃毅清告了,還是自己去報的案!
卦主覺得這個官司黃毅清會佔下風,因為馬蘇就算跟小鮮肉們在一起,也沒有構成犯罪,但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將爆料的圖像和視頻發出來,其實是構成了肖像權侵害罪。再說馬蘇的私生活就算爆料真實,也屬於是藝人私生活,這種個人隱私是不能隨便公之於眾的。
所以馬蘇那邊一報案,新浪微博馬上就把黃毅清小號給封了。不過黃毅清表示自己沒在怕,馬上就搞了一個小號要繼續爆料,還搞起直播和八卦粉交流。
要說娛樂圈的藝人們經常遇到緋聞被爆的情況,一般都是採用視而不見的冷處理方式。因為畢竟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其實隱私是沒法保證的,既然被狗仔拍到的也就沒招了。
但是馬蘇這次不一樣,她是被黃毅清給爆出來的。黃毅清他並不是媒體,而且他一直不停放料,所以馬蘇這次坐不住了發起反擊,親自到法院起訴黃毅清誹謗罪,並發聲明稱:「一直在聯繫律師積極取證,惡意誹謗者一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公眾人物打官司,如果沒有萬全的把握應該也不會出手。卦主覺得這次馬蘇如果不是有什麼特別可怕的把柄抓在黃毅清手上,這官司她穩贏。
據說如果黃毅清罪名成立,他可能要面臨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不過黃毅清也夠奇葩的,今天凌晨,他用自己女兒的微博發文曬出一張誹謗罪的百科,暗示自己手上證據是真實的,爆料行為並不構成犯罪。
感覺馬蘇跟黃毅清掐架這事兒還得掐一陣子。
究竟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吧!
作為學法八年的人,看到馬蘇起訴很欣慰,倒不是反對誰或支持誰,而是看到了法律在生活中越來越突出的作用。即使貴如娛樂圈,她們遇到棘手的問題首先想到的是尋求法律救濟就很開心。關於馬蘇為什麼有勇氣起訴黃毅清,我想從一個法律人角度分析一下。
其次,從起訴原告一方心裡來分析,有一種訴訟我把它叫做:發泄情緒訴訟。這種訴訟心裡支配下原告們一般認為自己受到了委屈,需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她們不在乎訴訟成本,不在乎官司輸贏,就是想藉助法律手段,即使不能贏得訴訟,也要給對方添堵。只要對方因此也受有損失,她們的目的就達成了。這種訴訟常見於有仇恨的雙方當事人之間。
馬蘇與黃毅清兩人作為娛樂公眾人物,名譽對其尤為重要,兩人最近算是公開互撕,彼此用仇恨形容可能都不算過分。且無論哪一方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問題都足以吸引廣大觀眾關注事態發展,基本誰先訴訟誰就佔據主動權。這是一種訴訟技巧的體現,但是究竟誰勝誰負還需要看後續證據的收集。或許後來雙方和解也未為可知,畢竟娛樂圈為了混名聲有很多途徑可以炒作。但不管怎樣,至少目前該訴訟已經成為舉國知悉的一場官司了!
最後,訴訟的成敗有時也是律師之間的博弈。最明顯的是王寶強案件,當初人人都以為王寶強吃了悶虧要被騙走太多財產,但是後來因為王寶強的牛逼律師,讓一起離婚訴訟來了一個大逆轉。這次馬蘇這麼自信的選擇訴訟或許因為她也有一個比較厲害的律師,讓她自信能贏得這次的官司。
總之,不管怎樣,看到法律能被眾人選擇成為解決問題的有力武器,讓更多人了解法律,運用法律就是好的!
自從李小璐與PGONE事件爆發後,除了當事人備受關注就唯獨馬蘇被牽連受萬人指責了。黃毅清更是因為此事咬住馬蘇不放,好似曾經有過節逮住機會就往狠的整一樣。
在黃毅清的微博不斷爆料出馬蘇的黑料,連體壇小帥哥張繼科也不幸被牽扯其中,眾多疑似牽頭「做頭髮」的料搞得馬蘇真是一個頭兩個大。黃毅清還聲稱自己掌握了部分照片跟監控等證據,但因尺度及曝光後就不能當證據表示暫時不能放出。更是放話他本人對所爆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馬蘇果然不負眾望的起訴黃毅清,還是親自去報的案。
馬蘇這次的起訴這麼有底氣應是源自於「隱私保護」這條,雖說明星身為公眾人物,個人隱私雖不能像普通人那樣維權,大多數被曝光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若真觸犯到法律程度依然可以維權。黃毅清所爆出的黑料內容,無論真假都是馬蘇的個人行為,在馬蘇沒有觸及法律的情況下所做的一切都屬於個人隱私的範圍,她有權也有底氣來維護自己的個人隱私。黃毅清則是牽扯到侵害個人權益的內容。
當然若是按照黃毅清所說,他手中有足夠抵抗馬蘇起訴的證據,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馬蘇有觸犯法律界限就另當別論了,這樣馬蘇此次的起訴有可能叫自己陷入另一個輿論風暴的輪迴,甚至一擊致命。不過個人覺得黃毅清此次未必會勝訴,馬蘇能夠起訴想必也是在背後做足了功課,混跡江湖這許多年也不是吃素的。
都被傷的體無完膚了,還不起訴?清者自清管用嗎?本來替別人圓謊,卻把自己搭進去了,本意為朋友插刀,卻傷到自己兩肋。差不多半個月了,傳謠者簡直是往死里整,被說拉皮條的,人設被毀的無以復加。可爆料人連實錘都沒有,卻還有那麼多人相信,你是馬蘇,你可能早起訴了。
一朋友說,反正已身敗名裂,我要是馬蘇我就會拿一千萬,弄殘造謠者二條腿,當然,他不是馬蘇。馬蘇工作室聲明:「網路絕非法外之地,一直在聯繫律師積極取證,惡意誹謗者一定會受到法律嚴懲!」馬蘇終於起訴了,最娛贊一個,成不成功是一碼事,起不起訴是另一回事,幾天時間把一個人說的一無是處,不敢想像她這幾天是怎麼過來的。支持馬蘇用一切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名譽,讓惡意造謠傳謠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其實hyq在網上傳播對的很多關於馬蘇的那些都很無腦,網上追隨他的捧他的,也是醉了,馬蘇起訴,是對自己對公眾一個交代,跟勇氣無關,希望大家能理性吃瓜,不造謠,不傳播謠言!我不是馬蘇粉,就事論事。
我只是個吃瓜群眾,沒有各位專業人士回答得那麼專業,我來說說我自己的看法吧。
在1月12日,馬蘇已經于海淀法院完成針對黃毅清刑事自訴的材料遞交,而且這是動真格,是涉嫌誹謗的刑事訴訟!一旦刑事罪誹謗入罪能夠達成,黃毅清將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問馬蘇為什麼這麼有勇氣起訴黃毅清?黃毅清從李小璐和PGone這件事情被爆出來後就混進了這趟水,開始撕馬蘇。撕了很多,甚至被微博禁止發言了,可是一直都沒有什麼實捶,就是在發截圖,可是截圖可以是假的啊,也沒有什麼視頻或者照片,只是一種在說,說誰不會?爆出的一些照片又被澄清了,比如張繼科,所以只是自己打臉自己。
轉發量和留言太多了,如果這是造謠,就可以判刑了。很明顯已經知道是造謠了。可能被馬蘇的起訴嚇到了,或者是因為被微博禁言了一段時間,安靜了一段時間。
但是黃毅清並不打算安靜下來。很多人都被帶節奏,罵馬蘇,但是馬蘇勇敢的去法院起訴他了。作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不知道這水有多深,被帶跑去哪裡了都不知道吧?
我只想說,娛樂圈真的很亂,到底馬蘇是像黃毅清說的那樣,還是都是黃毅清造謠,我沒興趣去想孰真孰假,我想法院最後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回答。
馬蘇起訴黃我覺得有點不倫不類,事因PG1,首先四大報的點評為PG1定了性,這裡有一點全國觀眾可能和我一樣,PG1是怎麼一夜暴紅的,推手是些什麼人,不且歌曲渣,做出來的事也違背人倫,事件出來了總想理個123,哥嫂說沒必要說,說說親弟弟之說,馬蘇為PG1站台,這一點我是想搞清楚為什麼了,從暴料來看應該是馬蘇和PG1是關係挺不錯的,PG有今天馬蘇是出了力的,那麼PG的渣歌,馬蘇是肯定聽過的,作為一個有正義感的公眾人物,向大眾推出或至少未阻止這麼個人物和歌並認其為親弟弟是否是站在社會的對立面,單就這一點,馬蘇理應承擔公眾的批評,也應向社會說明,而洽洽在這一點上馬蘇根本沒認識到錯誤傾向,那麼引來的刨根問底也是想揪出PG的幕後推手,讓真相大白於天下。公眾人物傷到你時你就告誹謗,當你們這些明星們傷害或毒害到青少年時,污辱到婦女時你又想過你不是也該為其買下單呢,而不是以一個姐姐一票帶過。這不是在繼續污辱公眾的智商嗎。作為姐姐是不是也應代表弟弟向被傷害毒害和廣大婦女同胞也包括你道個歉呢。這麼強勢的維護自己的權益,是不是更加傷害了公眾受體。
夜宿門事件可以說比任何一本連續劇都精彩,本來事件男女主角現在都淪為配角,H已經成為該事件後續真正男主,而M也由配角成為主演。其實很圈內人都已經習以為常了,娛樂圈這種事情大家都懂,可是我們群眾喜歡呀,平時看不到好的連續劇難得上演一次真實版大片,不好好看看對不起自己。該事件後續劇情確實精彩,驚爆的內幕讓人心潮起伏,真的嚮往能後續還能有「做頭髮」的照片和視頻,但是不管真實與否,對於看大片的我們對H的爆料肯定是「心嚮往之」的,因為劇情正在步步引向高潮,所以不能讓該事件後續冷下來,否則連大片都沒得看了,群眾們你來一句我來一句,保持非常高的熱度,果然忍無可忍M正式起訴H了,H毫不在意並說自己有更多「材料」關鍵時刻都可以拿出來做證據,於是劇情又上了一個檔次,這個好戲可上演了,搞不好兩個人倔到底,有一方不說要枷鎖鏈身吧那至少也是生敗名裂,從此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你。到這裡劇情才一半,後續一定非常精彩,但是這裡我們可以邏輯推理一下劇情結果,推理一:是H在法庭拿出了相關證據,經法庭確認證據屬實,H不存在誹謗M,因為H說的都是事實,因此法院判M敗訴,H重開微博人氣再度爆升一片點贊之聲綿綿不絕,乃當今之楷模,英雄不過而已。
M因為牽線並且參與「做頭髮」證據屬實被公安機關立案起訴,並且供出某,某,某參與其中,最終鋃鐺入獄,淪為階下囚,從此消失在大眾眼光之中無人談及。第一推理結果應該是比較符合群眾心裡的,畢竟M對15年的老同學J撒了謊這是事實,在群眾眼裡形成了不道德的印象,群眾為J報不平,M的結果符合群眾心裡,認為是公正的。推理二:H拿出的證據不能確認或者也不足以證明M參與其中,因此法院判決M勝訴,H誹謗罪名成立,H必須向M公開致歉,刪除所有對M不實報道。賠償M經濟損失,如果認罪態度較好可以免於或者從輕刑事責任。M雖然依靠法律保護了自己,懲治了壞人,但是撒謊者的形象在群眾眼裡升級成為破壞別人家庭不道德者,M對J可能是善意的謊言,希望事件就此平息,畢竟是15年的老同學,這件事萬一搞大,對L就不說了對J肯定影響非常大,再說P是她介紹認識的L的,鬧大了自己在這個事件中形象也不好,其它人開口求她她打死都不會參合這事,J是最明白道理的人順水也就準備過了,沒想到……
J是這次的受傷者,所以M的形象成了一塌糊塗,從此事業開始下滑,商業價值一瀉千里。H的結果也不會好,群眾認為他是瞎搞,雖然他有一顆「正義」的心,但是欺騙大眾是不對的,而且有利用對方炒熱自己重塑自己的形象和人氣的嫌疑,大眾可不願意做被別人的利用者,所以從此以後口誅筆伐,罵聲不絕於耳。第二推理顯然不符合大眾心裡,2個撒謊者同時出現,把我們當成是傻子,都TM給我「滾」。推理三:M和H通過第三方達成和解,M不管贏不贏的了官司都是結局不會太好的,能把時間平息下來,盡量減少損失是M願意做的,所以M願意和解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H願不願意和解不好說,H討伐M從正面說是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的,對他個人形象和人氣都是有所提升的,所以關鍵是H的證據夠不夠硬,如果不夠硬
那就有可能和M和解,如果最終M撤訴,並對J道歉,H則刪除對M發布的內容,表示自己也是對J不公平的遭遇感到同情,對M有過分之處希望M理解,其實M也是該事件的受傷者,並呼籲網友不要在過分關心此事,給J夫妻都冷靜的處理該事件,最終J夫妻達成理解,那麼M和H雙方還是各取所需,M減少了損失,H則恢復了形象。推理三的可能性最大,大眾對這個結果也可以接受。
之前有案例,法官和律師都說過,明星隱私權,肖像權這塊兒現在是這樣的,明星作為公眾人物,規範自身行為,引導粉絲和社會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是他們的責任,如果他們卻有不規範行為且未經同意被曝光,去法院起訴基本不會勝訴。截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星因為這方面勝訴的。如果爆料人以營利為目的的那就另說了。想想也是,拿著那麼高的收入,干著齷齪的事情,人家一曝光他去法院告還能贏,這個社會就沒有公禮了,等於是法律縱容明星引導粉絲和公眾干齷齪的事兒。。馬蘇敢於起訴黃毅清,無非是拿準了黃毅清沒有證據罷了。幾年前的事情,現在還上哪找證據,首先證據必須實名的,而且法院是個公開的地方,只要你作證,你的身份一定會暴露,那些個富豪才不會幹這事兒。誰會上法庭上告訴公眾自己曾經嫖過娼呢。馬蘇這一波操作可以看得出她真的是老手。第一這事兒時間太長,當時黃毅清不可能保留錄音或視頻,第二不會有人出面作證。你爆料的是事實又怎麼樣?你沒有證據,既然你沒有證據,我就把你拉到一個說話講證據的地方去說事兒。。所以這事黃毅清很可能最後敗訴,最重要的一點,他沒證據,那些大佬說過的話,只要他們不出庭證實,就不算證據。法院在普通人看來高高在上,但是在明星大佬面前法院只是他們博弈的工具,全世界都一樣,事實是什麼並不重要。
我不想說馬蘇的對錯,或者她到底做了什麼,我只是覺得,一個女人,擋牆匹馬在京城的娛樂圈闖蕩出一翻成績,她必須的見佛殺佛,見鬼殺鬼,必須得內心強大,甚至心狠手辣——不管是對別人,還是對自己。一代功成萬骨枯,一個成功了的人,既能抵擋血雨腥風明槍暗箭,也少不了對他人造成傷害。天大的事兒出來,馬蘇得自己迎上去,去戰鬥。這是個成就人也吃人的社會,她不戰鬥,就只能被滅,這就是我對這件事的看法。
我是心事涮鍋,我喜歡從心分析問題,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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