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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為了孩子復婚,但中間結了兩次婚,和第一任復婚還有可能嗎?


如果你前前前夫夠傻,夠2,還死心塌地的愛你,我相信你還是有機會的。

不是譏諷,你現在最應該做的不是考慮復不復婚,而是停下來好好思考下你對自己婚姻生活的態度,你對情感的認知和想法!

結婚不是任性的隨自己感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更不是像換衣服一樣,不舒服就脫,想起來還要拿回去穿啊!

好,假如你第一任老公答應和你復婚,那麼婚後你是不是要在自己性格和言行舉止上有些改變,問一問自己,當初你們倆離婚的原因是什麼?那麼到今天,這個原因找到了沒有,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如果只是一時頭腦發熱結婚那應該過不了多久還是過不下去的。

我不知道你們的孩子歸了誰,如果跟了你,那你真的對不起孩子,這樣頻繁的跟換讓孩子叫爸爸的人對孩子的心靈會產生巨大的傷害。如果孩子跟了父親,你應該暫時停下情感上面的考慮,找不要想著怎麼復婚,而是給孩子更多的母愛關懷。

不要說為了孩子而復婚,而是你給孩子多少關心過。你這種賭氣,任性的婚姻態度已經急需改變,快點多陪陪孩子吧。家庭的變化和破碎是最傷害孩子的,況且你已經做了好幾次了。

綜上所述,你現在不是考慮復婚的可能,而是要做以下兩點:

1.改變自己,特別是對感情生活的態度!

2.多陪陪孩子,給予他更多的心理上的呵護!如果孩子反常,可能都需要心理醫生。

如果你變得足夠好,拿出洗心革面的態度,孩子也盼著有個完整的家,到那個時候,就算你不提出來,孩子父親也會有這個意願的。


俗話說得好,好馬不吃回頭草,我幫你分析一下吧。

第一:假如你男人出軌才導致你們離婚。你那時清清白白他都要出軌,不在意你,你都又結兩次婚他難道會珍惜你?你男人能忍受得了你出去結幾次婚?或者還有更多男人?反正我是不能。說白了,你自己也不是省油燈,也很濫。

第二:假如是你男人沒有能力或不思進取才導致這樣,那還是算了,你只會越過越煩,沒必要,你還是去找第四家,什麼為了孩子,為了孩子你就不會離婚。

第三:假如是你出軌,那你特么就別回去傷害別人了。

最後得出結論:回去就是得過且過,你們仍然會同床異夢,各自浪蕩。

在這裡也奉勸大老爺們兒們,別特么只顧外面瘋,自己家照顧好,那裡才是最溫馨的地方。沒家看著瀟洒,實則可憐。


Power說:選擇行為,承擔後果,這是成年人世界的遊戲法則。首先,我們來客觀分析一下你目前的狀況:

你在第一段婚姻結束後,結了兩次婚,結婚的目的如你所述:是和第一任丈夫賭氣;而如今你想重回第一段婚姻,動機是為了孩子;

那麼在這裡,power非常想問你的一個問題是:婚姻,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作為外人,我可能並不太清楚你在這三段婚姻中經歷了一些什麼,但是就我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你可能更傾向於將婚姻視作自己用來達到目的的工具,

你後兩段婚姻開始的動機是為了和你第一任賭氣,換言之,你是為了滿足「自我對於第一任情緒的宣洩」而選擇結的婚,並不是因為愛,

目前你為了孩子想和第一任復婚,換言之,你是希望用「第一份婚姻的複合」來換取「孩子的幸福」,依舊不是因為愛,Power覺得你一方面自我動機太強,另一方面又將婚姻工具化,視它為你達到目的的手段,婚姻對你來說,沒有基於「愛情」的約束力,而且很明顯你也不需要,不希望因為「愛情」而被禁錮在婚姻里,

那麼如果我收集到的信息準確,推斷正確的話,我會用「基本不可能」來回答你這的提問,我為什麼沒用「絕對不可能」呢?因為在這件事中,你的前任才是享有最終決定權的人,他的態度尚不明確,所以我不能蓋棺定論,

祝好。


有沒有可能,你可以在評估自己的自身條件後,開門見山地去問問他,看他是否願意接納你?這個旁人不好定論,因為我們不了解你們曾經的感情,已經現在的情況。

如果我是男人的話,肯定不會和你復婚。中間你賭氣結了兩次婚,然後又離了。顯然,在你的眼裡,婚姻就是兒戲,隨時可結,隨時可離,跟感情無關,跟情緒有關,這太可怕了。即便現在接受你,等哪天你情緒不對勁了,會不會再離呢?會不會再找個理由,與之間離過婚的丈夫復婚呢?所以,為了孩子,讓人感覺更像是借口。

從婚姻法以及人性的角度講,離婚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也並非不可原諒。夫妻之間因為一些原因離婚了,等到想通了再復婚,這是一件美事。但你這樣的離婚法,會讓男人恐懼,且產生不安全感。能不能復婚,只能看你家男人的心胸和你內心的決心了。加油!

(圖片摘自網路,圖文無關)


不要拿孩子說事,問你自己為什麼要復婚。


孩子都有了,能賭氣結兩次婚,還要為了孩子復婚,為了孩子你別離啊,挺大個人干小孩子事兒,真想問問你多大。


我想說,你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要麼不會離婚,要麼離婚了也不會還結兩次婚!一般情況下,如果是老公家暴或是出軌,離婚當然沒什麼。但你又是因為什麼離的婚?你之後的兩段婚姻,會給孩子帶來什麼影響你考慮過嗎?我老公多次當著孩子的面對我家暴,我也報過很多次警,我也很想離婚,但考慮到孩子,我忍了。後來因為其他原因我們把婚離了。但還是住在一起。一是因為孩子才四歲。我不想他沒爸爸。二是我也不想再婚,既然有了孩子,我就必須保證他在家庭生活中是安全的,不會收到恐嚇或暴力。這是我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因為離婚了,我老公也不敢再打我,也不敢對我吆五喝六的。這就達到我的目的了。至少我會維持現狀到孩子18歲。那時我才會自己單獨生活。


我也是剛離婚一個月 二十多年的感情不是那麼好割捨得下的 也是為點小事吵了一架 以前每次吵架就跑回娘家 每次都要我去接 這次實在沒臉去接了 搞得娘家都不安逸我 我也想好了 她都能恨心 我還有什麼割捨不下呢 我的觀點也是 如果她沒找 在回來我接受 如果找了就永遠別回來了 我會給她一年時間 我也耗不起 必定40的人了


這個問題里包括這樣一個問題,能不能破鏡重園,要看雙方的感情基礎,說明一點,男人做的在好,如在家裡洗衣服,做飯,掃地,帶孩子,沒事了再去老仗人家喝點酒,打打排把妻子孩子家務老仗母娘照顧的無微不至,有一天妻子說,老公給我買件好衣服,老公說,多少錢,妻子說,三至五千元,老公說,太多了,就三百了,沒有了,妻子邪他一眼,完蛋,不跟你過了,,,象這樣不掙錢光圍著家務的男人能破境重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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