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女朋友只能活兩年了,你會和她分手嗎?
既然是女朋友,確立了關係,那她是你未來的妻子。是我,我會很在乎她二年的生命,如果允許,雙方父母同意,我會提前和他走進婚姻的殿堂,讓她有生之年感到有丈夫和家的溫暖。
不要給她心靈上的傷害,生命只有一次,窮人和富人都一樣,來之不易,何況是你的女朋友,又是病人。人在世上不就是為過上美好生活,和心愛的人一起度過美好的時光嗎?如果是我,我會很負責任讓女朋友過上二年的無憂無慮的生活,一直陪伴她。
各人世界觀不同,對任何人和事物有不同的理解,人與人有了緣份,有了那層關係,必須去爭取,爭取來的是永遠不會離你而去的,但願社會多一份人性化的關愛,人人都有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權利!
這個問題,真的很殘酷,很無奈,也很悲傷啊!能提出這樣問題的人,也一定是一個有故事的人!面對這個問題,想一想,只想說,人生不易,能夠有緣遇見,成為情侶,就該珍惜!在愛人最無助,最需要幫助,最需要呵護的情況下,有一點良心,有一點愛心,就不該拋下不管!能讓愛的人,在自己暖心的陪伴下,安安心心,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會讓她,也會讓自己,此生,了無遺憾!
謝謝你的邀請。
你這個話題,讓人感覺到非常沉重。首先,無論這個女的男朋友做出任何決定,都不屬於法律能夠管轄的範圍。支配這個男的作出決定的是他本人的道德觀和良知。而社會卻是以主流道德觀和愛心去審視和點評他的行為。在這個問題上他只有兩種選擇或者分手,或者愛到臨終。無論做出任何一種選擇,我們都可以感受到他身上所承受的巨大的壓力。如果,選擇分手,那鋪天蓋地而來的道德譴責,必將使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無地自容,遭人唾棄。甚至影響他的生活,工作,事業……如果,選擇至死不離,當然,這是一個最感人,最人性,不僅將愛上升到極致,而且最具社會影響力的正能量行為。然而我們又必須考慮到,在這兩年時間內,這位女孩的治療費一定是一個天文數字。當然,我們並不知道這兩位青年人的家庭背景是否能夠承受得起這些費用。即使承受不了,通過媒體號召募捐,也是一種好的方式。但這一切都是我們理想中的希望。我們寄託於行!但如果事與願違,那將近乎於一場人間悲劇。
當一切條件都變得是那樣惡劣的時候,我想,唯一的希望只能在他的女朋友那裡。但這同樣是一場人間悲劇。
如果,這件事具體到我個人身上,我絕不會選擇分手。因為我沒有權利分手。當她的生命離那個無聲的世界越來越近時,如果我選擇分手,那就等於我在人性上選擇了犯罪。其次,我有足夠的理由,為她提供所有的治療費用。以上是廣義的分析。最後是我個人的態度。
北南方
對於愛情有多少人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現在擁有了肯定要珍惜的
儘管你的這份它不能長久
就像我 十年前的戀人現在一直在保持聯絡 當然中間也有斷過聯繫 不過兜兜轉轉 我們沒有在一起 就像大家常說的 有緣無份
遠隔千里 我們再沒有相見 在心裡卻是近在咫尺
每當我最是失落之時 聽到他的安慰 每次淚流滿面 那感覺就像是他從來就一直在我身邊
這份感情是真實存在的 我很欣慰 我曾經擁有過 並且現在它更是變得彌足珍貴 並伴隨我的一生
朋友 請珍惜你們在一起的這段時光
好好愛她 給她最美的記憶
我只能告訴你,滾的越遠越好。
這個話題有點殘忍啊~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會帶她走遍任何一個她想去的地方,畢竟我有很多兩年,但她只有最後一個兩年,今生不悔遇見你
不會,絕對不會,換位思考一下,你要是只能活2年你女朋友拋棄你了,你什麼感受,
情同此理,人同此心,反正我是不會,我會用最大的努力讓她在這2年快快樂樂的走完,給自己留下美好的愛情回憶,她走了,然而我就出家修行。
祈禱來生再在一起。
能牽手一起是緣份,能相互彼此關懷是幸福,既然組合定不離不棄,負責到底。愛,是偉大的。因此,假如是我,我的回答是,不會!謝謝邀請。
謝謝邀請,如果我的女朋友只能活兩年,我不會和她分手,雖然我不能和她執子之手,白偕到老!但是我能陪她走到她生命的盡頭!
人的精彩不以時間的長短來衡量的,願她在生命的盡頭是美好的,是不寂寞的!心裡是滿滿的愛陪著她,不感覺到孤單!
現在分手,只會被罵渣男,死了後分手還可以裝一個痴情漢......
哈哈哈,逗你的,換成是我,我肯定不會分手,她只有兩年可以幸福了,你還要傷害她?我恨不得天天守著她,因為兩年真的太短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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