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在的學生不能打罵,你們怎麼看?


沒有懲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這絕對是教育的倒退!

我們學習和引進西方的東西時,總是會學一半兒扔一半兒,這種現象在教育上尤其突出!

我們只學習了西方教育的民主,被一些所謂的教育學家哄騙著要尊重和釋放孩子的天性,不能夠責罰或者是體罰。可是現在看看,我們學習西方所謂的教育民主之後的結果是什麼?

1、大量優秀教師被迫離開教師隊伍,或是從政或是想盡辦法退居二線,使得教育的整體水平在下降。他們不想有一天被舉報,被家長打罵的事情會出現在自己的身上。

2、仍在一線從教的老師們不再安心的從教,而是擔心被學生打罵和舉報,講完課就走人,使得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再也難見過去那種主動給孩子補課的現象,再也難見過去那種對孩子負責任的行為。

3、課堂上,只要學生不影響到課堂秩序,教師就不會再管學生,他們只是負責講完課程。至於學生領會的如何,幾乎不在意。因為管的多的可能會被學生舉報,可能會被家長沒完沒了的纏鬧。

4、他們嚴格遵守時間規定,只要下課鈴一響,馬上就停止講課。因為他們不想被學生和家長罵拖堂。

我想問一問,難道這就是我們想要的結果?長此以往,我們的孩子會怎麼樣?

令人驚異的是,即便是西方也並非不是沒有懲戒教育啊!來看看他們的例子:

西方學校教育沒有懲戒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有老師打學生的,有學生打老師的,有學生打學生的。學生頻頻打老師的新聞曝光以後,隨之而來的,老師和學生互毆的新聞越來越多。

  4月7日,應城某中學高二某班語文老師向女學生詢問是否往其身上潑水了,女學生張某不承認,雙方隨後發生口角,進而演變成課堂上的互毆事件。4月18日,有網友爆料:河南信陽潢川彭店中學男老師和女學生互毆,同學被嚇哭。

  兩起師生互毆事件的共同處理方法,老師都受到了懲戒。對此,輿論質疑,「在該事件中,無疑兩者都有錯,老師不像老師,學生也不像學生,真是令人悲哀。然而,這悲哀的事情,大有成為趨勢的可能。」因為懲戒老師就化解問題了嗎?恐怕未必。我們需追問的是,老師的賦權與限權,師生不同的權益保障,雙方的制度平衡如何才能夠有效地建立呢?!

  先放鬆一下,一起來看一段新聞。

  一個6歲小學生上學遲到了,學校懲罰他坐在角落吃午飯,老師還在他的餐盤前豎起了一塊板子。他的家人說他回家的時候,非常非常傷心,感覺受到了羞辱。

  嘖嘖,噴子得批評中國教育不人性吧。且慢,讓噴子們失望了,這一新聞不是發生在中國,而是據《每日郵報》報道,發生在英國。艾瑪,這不科學呀!下文給大家的觀念好好涮涮吧。

  許多人追捧西方的教育,認為西方的教育重視人性、推崇自由民主。從哈佛女孩的新聞報道以後,賞識教育被吹得神乎其神。懲戒在教育中同體罰一樣被打入了另冊。可是,看過電影《偉大的丘吉爾》嗎?這電影呈現的是英國首相丘吉爾在一貴族小學上一年級和二年級,犯校規得用藤條打光屁股。關於懲戒的一幕,和現實的出入並不大。國外的懲戒制度會不會讓你大吃一驚呢!

英國:富家子弟以吃苦為榮

  據說,在英國的貴族學校里還保留著一米長的樺木戒杖。專門用來懲戒違規學生的。因為英國人普遍認為,對孩子的溺愛和嬌寵是形成孩子獨立性格的最大障礙。英國的家長往往在尊重孩子獨立人格的前提下,對孩子嚴加管束,對孩子明白不可以為所欲為。

  在學費昂貴的貴族學校——公學裡,富家子弟也以吃苦為榮,以意志堅定為高尚。校方故意將伙食弄得很差,堅持冷水浴、不準蓋過曖的被子,冬天亦開窗就寢。

  英國《2006教育與督學法》規定,老師有權通過身體接觸管束不守規矩的學生。在英國政府下發的對學校的規定中,「嚴格而適度」的懲罰包括抄寫、在操場上撿垃圾、除草、清除塗鴉、提前到校以及打掃教室、餐廳等方式。早在2005年,路透社報道,英國伯明翰一所學校的校長給多次違反紀律的學生設立「禁閉室」,讓他們「面壁思過」。面對社會上的批評,學校領導層堅稱「這個做法效果理想。」

 美國:懲罰不讓參加課外活動

  美國的各級各類學校都有一套明確詳細的學校規章制度,有一套供本學校學生遵守的行為準則。美國學校懲戒包括一般教育懲處和特殊教育懲處。

  一般的教育懲處,是在美國學校實施最多,相對說來也較輕的一種學校懲戒。主要包括:給家長打電話;罰站;不讓參加課外活動,罰早到校或晚到校;勒令教室10分鐘或30分鐘;罰星期六來學校讀書,這是一種僅次於不能來校上課的懲戒。

  美國的學校懲戒有明確的針對性,一懲戒主要針對的是以下違紀行為:擾亂課堂秩序,在校作弊,遲到,不做家庭作業,拒絕服從教職工的指導,亂扔雜物,使用水槍,沒到法定年齡(16周歲)或沒有駕駛執照駕車到學校,未得學校允許擅自不到校上課等等。

  特殊教育懲戒包含了許多非常用或非通行做法。比如:體罰、停課、開除等。除馬薩塞和新澤西等少數州的法律明令禁止學校體罰學生以外,在美國的其他許多州,學校體罰學生是合法的,老師「適當」地打學生也是允許的。

  另外,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諸如日本、法國、瑞士、澳大利亞等,在教育懲戒方面都有很多可資借鑒之處。

 明確細則是懲戒制度的關鍵點

  近日,澳大利亞一名14歲的中學生,由於未能按學校規定穿合適的鞋子上課,而被趕出了教室。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名15歲的中學生因染紅頭髮被學校勒令退學。澳大利亞一所高中一些穿著緊身衣、自行車短褲、短裙的女生被告知她們的穿著「使很多男生分心」,因此被學校勒令回家。

  許多國家在出台嚴厲的懲戒制度的同時,對哪些行為屬於體罰做了較明確的說明,這是懲戒制度能夠有效地推行的重點吧。

  新加坡和韓國是兩個保留有「鞭笞」教育懲戒行為的國家,然而,對於細則卻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根據新加坡關於體罰學生的《指導原則》規定,在輔導、留校的懲戒方式不能奏效後,校長、副校長和紀律事務長有權用藤條對違規學生進行體罰,但對象限於男生,部位限於手心和屁股,必須有見證人在場,體罰後寫成書面報告,並立刻通知家長。

  韓國對教師如何體罰學生作了如下規定:1.實施體罰之前要向學生講清理由。2.實施體罰前對學生的身體、精神狀態進行檢查,必要時可延期進行體罰。3.學生可提出以校內義務勞動來代替體罰。4.體罰必須在校監和生活指導教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此外,韓國還對體罰的實施工具木棍尺寸和打的數量以及程度作了詳細的規定。

  美國有23個州規定了學校可以對學生實施體罰,但法律還對體罰規定了許多明確的細則:1.學年開始時,家長和學校簽訂一份聲明,表明是否同意對學生實施體罰;2.必須在其他教育方法都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體罰;3.不許當著其他學生的面體罰某個學生;4.體罰時必須有證人在場,以確保體罰依法進行;5.剛剛與要受罰的學生發生過衝突的老師不得實施體罰;6.體罰必須考慮學生的性別、年紀以及身體狀況;7.有些地方規定體罰時必須打孩子身上肉比較多的部位,比如屁股。

  英國的一些地方教育當局規定了學校及教師體罰學生的8點要求:1.用鞭子或皮帶時,必須是經過認可的標準。2.必須備有懲罰記錄簿,列明體罰的原因及處理過程,經過校長簽署核准許可後才可施行,並接受監督。3.實習教師、代課教師、臨時聘用教師等均不得施行體罰,至少具有3年以上教師資格者才能施行體罰。4.對年齡在8歲以下的兒童禁止體罰。5.絕對禁止在班上或眾人面前施行體罰。6.施行打手心的體罰,每雙手不得超過3下。7.對女學生只限於打手心,而且只能由女教師來執行,如果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過6下。8.對患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學生,必須事先獲得醫護人員許可才能施行體罰。

看完這些,您會作何感想?

反思一下我們自己,因為是獨生子女,我們家長自己都不捨得打罵,於是就不讓老師責罰,這樣的結果就是孩子沒有規矩意識,沒有底線思維,不知道什麼是不能碰的,不知道什麼是紅線,甚至於不知道感恩。難道我們在培養一批又一批的「白眼狼」?

事實也的確如此!不然,哪裡來的那麼多的啃老族?哪裡會有那麼多離家出走甚至是自殺的學生?

如果我們的教育仍就繼續這樣下去,不要說國家的未來,就是家庭,也會逐漸的走向沒落。這句不是危言聳聽,當老師覺得職業風險太大而選擇另謀出路時,對於我們的孩子絕對不是好事,對於我們的國家也絕對不是好事兒。

當然,懲戒需要明確制度,充分保障孩子的權益。建議國家立法,明確懲戒的標準和程序,避免這樣的問題再度發生。給老師和學生一個保障,給教育一個安寧。

不驕縱,不溺愛,我們的孩子才能擔起大任。


現在的學生不能打罵,讓家長、老師、學校和孩子這四方原本可以簡單的關係,現在變得特別脆弱和敏感,甚至可以說動學生一發,而觸全身。


現在的學生不能打罵,是受到極個別老師的過激行為影響的。大部分老師都是遵守職業道德,在教育學生方面以及師德方面都是可圈可點的,但是也有極少數老師在管理教育學生的過程中,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導致一些學生被打傷入院,甚至還有的學生受到處理後,想不開而輕生,事後學校和教育局又啟動追責處理,既追責同時又對全體老師進行教育,這樣就嚴重影響了老師教學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往往怕有責任就更加不敢管理了。


現在的學生不能打罵,那是因為孩子都是家長的心頭肉,特別是很多家庭現在都是只有獨生子女,父母自己都捨不得去打罵孩子,更不願意不可能讓老師打。有的家長也有問題,就是認為交到學校之後,老師就得教育管理好,但是又不允許和不理解老師偶爾適當懲罰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有時候不要說孩子被打罵,就是學生之間發生了摩擦,家長也會把責任推卸到老師身上,如此蠻不講理的家長的做法,只會讓老師在管理學生的時候心理上的壓力更大。


還有一點,就是現在的網民對待學校里發生的事情,既過於熱心,但是又不是每個人都特別理性。往往一聽說有學生受到傷害,第一時間就會有俠客情懷,想為孩子主持公道,而實際上有些是學校裡面孩子之間的小事,動不動就會網友放大,導致又有的網友說要追究學生和家長,甚至追究老師與學校的責任,讓學校與老師在心理上更加難以承受壓力,所以即使孩子做錯了事,能不說的就不說,要說的也不要批評,只能好好說話,長此以往,吃虧的只會是學生和家長。



首先,謝謝邀請。

我的觀點是支持打罵學生,但你要理解現在的社會,改換一種方式教育學生。

原因如下:

我們小時候都是被家長和老師打出來的,我上高中時,我們的教導主任罵你都是輕的,動不動就動手了,當時都狠他,背後罵他,當時如果可以投訴,早投訴了。前一段他去世了,同學群里都在懷念他,在網上寫紀念的文章。總之,都認為沒有他的打罵,哪有我們的今天。因此,我支持你的觀點。

但是現在時代變了,你要把心態轉變過來,理解現在的現象。現在的學生都是獨生女,家長金貴的很。而學校就是想掙錢,想怎麼把學生留著。你別說打罵學生了,就像你說的略有點過就被投訴了。現在的學生在家就是小皇帝,又接觸外界那麼多,因此在學校里也認為自己是天是老大,自己就是老二。感覺一點委屈就回家添油加醋的訴苦,家長更心疼了,就投訴老師。

我上一次看一個日本影片,叫《墊底辣妹》,那個補習老師坪田就使用了許多方法幫助那些有許多壞習慣的學生,比如和喜歡打遊戲的學生討論遊戲,如果學生打遊戲輸了,就要罰學習。愛打扮的女生如果考試差了,就懲罰不能化妝。總之,多動腦筋,想辦法。另外,和家長多溝通,讓家長理解和支持你的行為。你從真心去幫助孩子學習,家長應該能理解你的。

從你的問題來看,你是一個有責任心的老師,你現在為學生付出了,等到過後,學生會感激你的。只要付出了,就有回報。不要放棄,努力去做吧!

女主角沙耶加


打罵手段本來就是非正常手段,原來教師膽子大也是家長默許的,因為家裡都是非獨生子女,沒那麼嬌氣。

現在就不同了,家長們都不捨得打,老師你敢打?另闢蹊徑吧。

不能打不能罵的教育手段應該是什麼?哪些有效的方法可以實現教育目的?我讚賞先破後立。

許多班主任老師先和同學們一起制定班級規則,然後同學相互監督執行,有些老師反映效果不錯,但解決全部問題好像還不可能。

這是需要教育者共同探討的大課題。


現在孩子慣的厲害,早熟,什麼都懂,什麼都不說,玻璃心,個性強,跟以前的孩子完全不同,所以要管理好,都得交心,老師會比較辛苦,每個孩子都不一樣。打不得,罵不得,讓打讓罵老師也還是忍著點吧。其實現在學校缺少的是法律支持的管學生的懲戒方法,有事找家長,家長能管的了嗎?老師的觀念和方法也該變了,不打不罵開始不習慣,習慣了更輕鬆。孩子指定不願意你打他,罵他,你不生氣,你也不會打他罵他,因為生氣,那樣對自己也不好。心態平和,交心溝通,效果會更好,全都籠絡以後,你打罵也自如了,也更有效果了,也不會有人告狀了。


我們的教育真是病了,但是,讓人心疼的是,我們沒有看到一點要醫治的舉動,教育,對於認知能力還不成熟的孩子來說,適當的懲戒是絕對必要的,但,反觀我們的社會現狀,家長捨不得,其實又有幾個老師捨得沒事打孩子,還是看孩子不爭氣才替家長實施懲戒,但就是這樣實屬無奈的懲戒,卻在現在成了一個極大的社會問題,包括家校問題,師生問題,老師和家長問題…

家長看老師不順眼,學生學著家長,對老師不敬不畏,教師看家長沒素質!對學生也就不管不問,學校及教育局,兼屬於和稀泥角色,沒事要求老師怎麼怎麼管理學生,一旦有事,第一處理老師,老師被各種壓力環繞,對學生只能不敢管,不能管,也不想管了!對於領導的各種學生管理安排,也是得過且過,因為出了事,沒人管你!逐漸成了誰聽話,誰受傷!

教育病了,痛的教師,受傷的更是孩子,而長遠受損的的更是…

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


謝邀。我覺得以前的教育和現在的教育方式的變化應該是有很多原因的,例如學校傾向於逃避責任,社會關於教育的看法的變化,教師職業的認可度下降,社會對於人權越來越注重,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越來越高等等。其他的不是很了解,我想從我跟很多的父母的溝通中了解到的情況,從父母的角度說一下這個問題。

1、心疼孩子。絕大部分的父母第一個說到都會是這個問題,覺得孩子一旦在學校被打罵會很心疼,畢竟現在的孩子,在家裡都沒有多少個還會被打過,自己都捨不得打,更別說讓別人打了。這個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2、觀念的轉變。從過去認可嚴厲管教到現在認為應該科學教養,觀念的轉變導致行為上的變化,無法接受別人以自己不認可的行為來進行教育,希望別人能夠以自己認可的方式進行教育。

3、教師負面事件帶來的陰影。當前時不時都會爆發出一些關於教師教育的負面事件,而這些負面事件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通過網路的傳播,導致了絕大部分家長有因為觀察、聽或者文字了解而形成的心理創傷,導致了心理陰影的存在,一旦有類似的事情,就會一下子就應激了。

4、小時候創傷的後遺症。如果社會關於教育的理念一直不變的話,那還好,但是這個理念已經變化了,以前作為學生的時候曾經受過的傷痛,之前是一直壓抑覺得都是正常的,但是現在敢於去呈現自己的憤怒和不滿了,而現在能夠表達的對象恰巧就是自己孩子的老師。曾經受到的傷害的情緒,被釋放了,然後現在的老師成為了這些情緒的承受者。

5、責任轉移心態。現在社會都在說的育兒觀中,打罵教育被列為頭號殺手,父母也嘗試去儘可能做到不打罵,但是我們不可否認,有部分小孩子確實是需要強行管教的,父母本身做不到,把責任轉移給老師,期待老師不用打罵也能夠幫其管教好孩子,而在發現老師也在打罵教育的時候,自然就很憤怒,而這種憤怒往往是將自己的責任轉移到別人身上,卻發現別人不可靠的失望導致的憤怒。

6、尋求內心平衡。也會有一部分存在自己沒有能力管教,產生的自責和愧疚,而在發現別人也無法通過良好的方式來管教的時候,這種自責和愧疚就會轉化為憤怒而對外釋放。而在憤怒對外釋放的過程中,內心能夠獲得平衡,不再覺得是自己的能力不足,因為也有人跟自己一樣了,而這個人剛好承擔了其本來對自己的憤怒。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歡迎留言探討,也歡迎關注查看我的文章,我的文章中也有一些關於育兒的思考。


棍棒底下出孝子,連老師的兩巴掌都接受不了,以後能有啥成績?走上社會能接受現實嗎?

古代私熟先生,教書都有戒尺在手,孩子方可用心學習。

現在的教育,如此束縛老師,還要老師給孩子教所有的知識,公平嗎?老師也是很辛苦,不能打不能罵,還要孩子成績好,真會想。想想吧!孩子是你親生的,隨你,看看自己是樣子,別為難老師了!

當然,老師的懲戒權,要建立在規範的懲戒方式。呼籲教育部可以製作懲戒工具和懲戒的尺度標準,做為老師們的依據,不知道這樣有多少人贊同?

如果贊同,就給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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