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婚不辦證,是否還需要簽婚前協議?


這個問題很令人費解:

(1)為什麼結婚?

(2)為什麼不領證?

(3)為什麼不同居?

(4)為什麼不要小孩?

這些問題沒有答案,也無從知曉樓主的意圖!結婚是一件神聖的事情,希望樓主慎重!

(1)沒有結婚證意味著非法,名不正言不順,如果是暫時不具備領證條件的應該在具備領證條件以後再結婚;

(2)沒有結婚證意味著雙方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如果以後發生財產糾紛將會非常麻煩;

(3)沒有結婚證,給雙方提供了重新選擇的更大的可能,這樣的婚姻風險加大!

樓主慎重!

慎重!


結婚證只是一個開始,沒有結婚證在程序上是辦不下來准生證的,而准生證關係到孩子的戶口教育各個問題。。退一步說,萬一某一天夫妻雙方分道揚鑣,怎麼保護雙方權益呢?沒有結婚證,法院也沒辦法保護弱勢的那一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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