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結婚三十年,有一對兒女,幸福美滿。現在發現老婆婚前還有個女兒,我該怎麼辦?
叔,都三十年了,孩子都很大了,成家了都,不需要您去撫養,您自己家庭也挺幸福的,沒必要為這個事把家給弄的雞犬不寧,雖然這事擱誰身上都有點過不去,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只能開導自己了,真巧,我弟妹父母從小就離婚了,一直跟她奶奶過的,成年了才去見的媽媽,她媽媽也是瞞著現任丈夫說是乾女兒,若干年以後也是瞞不住,雖然人家也有埋怨,說不該騙著他,但是人家並沒有真正的介意,我弟弟和弟妹去,人家特別熱情!您估計跟我父母差不多歲數,應該能想得通的,既然不可能為這事離婚,就只能說服自己!過去的事就過去了,阿姨既然瞞著您,就說明她在乎您,怕您介意,怕您不接受她的過去,她自己瞞著也挺辛苦的,那個也是自己的骨肉,卻不能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作為媽媽,我覺得這點很難受,多去體諒彼此吧!孩子都大了,您這邊過了這個坎,家庭還是和和睦睦幸福快樂,要是過不去,家就散了,您自己考慮,哪個划算?我覺得您的孩子也是這樣想的,我和您的孩子應該差不多大,我覺得發生這種事情,孩子心裡肯定還是希望家不要散了,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雖然阿姨欺騙你是她的不對,我覺得事已至此,您還是釋懷吧,畢竟你們在一起過了三十年了,阿姨肯定是懷著一顆愧疚的心在為你們這個家付出,自己的兩個孩子也都長大了,沒必要再為三十年前的舊事耿耿於懷,日子還得繼續過而且要開心的過就得勇敢的跟往事說拜拜,不然你不釋懷跟阿姨分開?那你肯定也不會開心,這將成為你心裡的一個梗,以後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所以糊塗一點,得過且過,原諒阿姨,一起攜手過好後半生。
兩個選擇,一繼續幸福的生活,對那個孩子也該心存感激,因為你,她媽媽連明目張胆的愛都不敢給她,只能偷偷摸摸的想她。二,選擇離開,讓你兩個孩子失去媽媽,你失去老婆,妻離子散。寫下來,權衡一下,看自己能承受哪個結果就怎麼去做。
好好對待他,養育他,最後不一定誰會對你好,孩子,不一定要有血緣的,對你好的最重要,有的有血緣關係的最後卻無人贍養,這個沒啥糾結的,哪怕我們在大街上,遇到流浪孩,還心生惻隱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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