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汽車尾標合法嗎?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明確的是,如果你改了車標,是不允許上公共道路行駛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換標行為可以看做擅自改變機動車特徵及機動車型號。
根據規定,車輛如果私自換車標,在年檢中是通不過的。而且如果被警察叔叔抓住,會根據相關條例,處以500元罰款、扣留車輛行駛證,並責令恢復原樣。
根據相關法規,車標必須要與該車的型號相符,不允許選(挪)用其他品牌(或型號)專用標識,一旦發現,將依據國家有關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款規定,進行處理。
更換車標,也屬 於一種「改裝」行為。而對於「汽車改裝」國家是有一定限制的:如隨意改裝(沒報批)很可能通不過年檢。故改裝汽車一定要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相關法規對改裝車輛作出了限制:
1、發動機型號、車輛型號、車架(VIN)號不能更改的,特別是車體結構。
2、改變車體顏色、更換動力、車架、車身總成必須先申報並交驗車輛。更換完畢後還需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相關合格證明(資料)。
3、某些車主喜歡「車貼」以「美化」外觀的,相關法規也規定了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要超過這個限定必須先報批,否則視為違規。
4、車輛的外觀(外形)不能大幅改動,基本要與「行駛證」上照片保持一致。
5、機動車的商標、品牌是不允許變更或改變的。改變車標的行為,從另一角度來講還涉及「侵權」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1、第五章 「變更登記」中
第二十六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改變的;
(三)改變車身顏色的;
(四)更換髮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
(五)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
(六)因質量問題,製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動機、車身、車架的。
第三十二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除本辦法規定允許變更的登記事項以外,其他登記事項不得變更。
2、第十三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改變、更換或者改裝不得變更的事項的,滯留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責令恢復原狀,並處1000元罰款。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