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治到昭和年間,天皇到底有無實權?


天皇到底有沒有實權不能一概而論,雖然明治國家即使追溯到王政復古大號令,也只有短暫的七十七年歷史。但仍然存在著好幾個完全不同的階段。在明治國家的歷史上天皇、天皇身邊的舊公家、親皇室的藩士組成的宮內集團,只是眾多參與博弈的勢力之一。無論一刀切的說天皇有實權或者沒有實權都是不準確也不客觀的。天皇是實際的統治者還是一個擺設式的政治象徵必須動態考察。

(明治國家只有短暫的幾十年卻有三代天皇,分別掌握了不同的權力)

有人提到了《明治憲法》里關於天皇萬世一系、統帥陸海軍的文字來證明天皇的權威。但是單純從文字的角度來理解明治憲法和理解任何憲法都是錯誤的。要客觀理解憲法的實質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制定憲法的主體。而《明治憲法》的制定者剛好不是天皇。而是以伊藤山縣為代表的明治元勛。這些明治元勛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他們都是下級武士。在幕末扮演的其實都是雄藩大名白手套的角色。也就是如果成功那麼他們無以自立,失敗了卻可以被大名輕易切割。但他們卻一方面通過讓德川慶喜辭官納地和戊辰戰爭摧毀了幕府。另一方面又通過版籍奉還廢藩置縣摧毀了舊主,使自己成為明治維新的最大贏家。原因就在於他們把持了年輕沒有經驗的明治天皇。

(岩倉右大臣這樣的羽林家出身的明治元勛當時就是幕末草莽之士里的上層了)

而當他們之間發生明治十四年政變的時候,他們原本就因為「有司專制」遭到了社會上下的普遍指責和抨擊,現在又發生了內訌。伊藤山縣聯手趕走了主張英國式立憲的大隈重信。這時候倒台的大隈也加入到要求速開國會的運動里去對他們施壓,他們才不得不頒布憲法召開國會。只有理解了這個前提才能真正理解《明治憲法》里天皇的地位。

《明治憲法》把所有的權利都授予天皇的原因是因為天皇把持在這些明治元勛手裡。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人在文件里把一切都授予某個人那只有三種可能,第一寫文件的人自己就是那個人,第二他們寫的是遺囑,第三他們瘋了。明治維新的勝利者從大處說是幕末的雄藩,從小處說是幕末雄藩大名視為白手套的幕末志士。而失敗者是幕府,孝明天皇在立場上親幕府,在個人私交上親近松平容堡兩次都站錯了隊。他死後繼位的明治天皇才十六歲,是一個毫無政治經驗也沒有政治實力徒有天皇的頭銜的人物。天皇作為大義名分在幕末鬥爭當中取得的資源其實主要便宜了那些把持了天皇的幕末志士。所以在這些明治志士能夠控制局面的時代里,把統治權、統帥權都授予天皇,完全是用萬世一系的天皇作大義名分來壓制呼喚民權的反對者。天皇自己並沒有什麼真正的實權。

(帝國憲法又不是遺囑,怎麼可能把統治權都給天皇,他們必然給自己留了後門,後門就是無輔弼不統治)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明治憲法》里雖然寫了天皇統帥陸海軍、天皇有統治之權。但是《明治憲法》里也寫了天皇的統治權必須在國務大臣的輔弼之下行駛,也就是「無輔弼無統治」。明治國家的政府權力在設置上分為統治之權和輔弼之責,統治權屬於天皇但天皇必須在輔弼之下行駛這一權利。而輔弼之責在統治權問題上屬於內閣,在統帥權問題上屬於日後設置的軍部的陸海軍兩總長。而無論是內閣還是軍部客觀上都把持在這些明治元勛手裡。而且這些明治元勛不但從統治權和統帥權兩個方面把持了對天皇的輔弼之責。還設置了直接干預天皇在政治問題上發表意見的「內大臣」這個職位。內大臣作為憲法之外的職位,表面上類似英國的掌璽大臣。但事實上卻是內閣之外輔弼天皇發表政治性言論的官職。換而言之一切具體的政府由內閣和國務大臣還有次官輔弼。在對政治的個人看法方面還要受內大臣的輔弼,不但無輔弼無統治,連天皇對政治的見解和言論也必須在輔弼之下發表。可見天皇在明治元勛眼中的工具性質。

(天皇是明治國家構建的核心,這句話只有從大義名分論的角度才能正確理解,明治元勛們是把天皇當作讓自己繼續搞有司專制的大義名分)

但這種明治元勛手中的寡頭傀儡的天皇制,對上讓皇室不滿,對下讓日本的普通百姓不滿。隨著明治政府的建立日本下層人民的負擔實際上比幕府時代還要重。而且隨著日本的改革,考試任官制度的引入,下層階級尤其是維新以後處境直線下降的農村,因為重視教育的傳統反而有了更多的發聲機會。所以我們可以發現明治晚期到大正時期的所謂大正民主運動,其實就帶有強烈的反寡頭,反明治元勛色彩。桂園時期西園寺和桂太郎互相奏薦的方式繞過元老,而黨人總理原敬更是公開批評元老制度。

(明治寡頭們對天皇畢恭畢敬的同時卻把天皇看作是「玉」,玉就是將棋里的玉將,相當於象棋里的老將,也就是說對他們來說天皇雖然是最大的棋子,但還是棋子)

大正民主讓日本的民權運動爆發,同時卻沒能讓人民的處境真正好轉,於是人民就在明治國家的體制內找到了更有效的渠道,那就是軍隊。軍隊對付明治寡頭的方法,其實和明治寡頭對付幕府的方法 沒有兩樣。都是千方百計的把天皇抓到手裡,用天皇的大義名分來壓倒一切反對派。軍人的皇道派運動和反對美濃部教授的「天皇機關說」表面上看是尊皇,實際上就是反明治寡頭。因為對明治寡頭來說天皇本來就是手裡的工具,所以他們自然認同天皇機關說。二二六被打死的渡邊教育總監就曾經支持過天皇機關說。而他之所以會支持跟他當過山縣的副官是分不開的。

(身披嘉德大勳位外袍的大正天皇)

所以到昭和初年,對自己的傀儡處境不滿的天皇和試圖利用天皇的大義名分去趕走薩長藩閥的少壯派軍人就自然而然的結合在了一起。儘管昭和天皇總是把自己的意圖隱晦的用疑問句的方式表達出來。而且很多時候天皇其實並不同意這些沖他喊「般載」的軍人的主張。但天皇卻默許了他們對日本的改造和發動戰爭。昭和天皇確實是昭和初年到戰爭結束之間這二十年里的日本統治者之一。雖然他刻意的掩蓋自己的這種統治權,但託了日本的反藩閥運動和薩長藩閥崩潰的福,昭和天皇確實掌握了相當一部分實際上的統治權。雖然他也是跟那些擁戴他,拿他當大義名分利用的少壯派軍人分享這種權力,但他並不是傀儡。他的權力比起明治和大正兩代天皇要強大的多。


日本天皇可能是世界上最為奇葩的國家元首:一方面號稱萬世一系的日本皇室從未被推翻過,而其他國家早已不知改朝換代多少次了;然而另一方面日本天皇幾乎是萬世一系的傀儡——藤原攝關家、平家政權、鎌倉幕府、室町幕府、織豐政權、德川幕府先後把持日本國家的實權,而天皇則深居宮中終日吟詩作賦,從不過問國事。然而這一切在明治維新之後似乎變了:正如題主所說明治維新一開始不過是地方實力倒幕派打著明治天皇的旗號推行的一場變革,考慮到日本歷史上的虛君傳統,那麼奉天皇之名可以理解,然而他們完全可以像之前的幕府政權一樣讓天皇成為日本國民精神上的最高統治者而不掌握國家實權啊。難不成真是劉備得了天下,反而讓漢獻帝得了實權?

事實上日本倒幕派和劉備最大的不同在於:儘管兩者都打著天子的名號起事,然而劉備的蜀漢集團是有明確的領導人的——就是劉備自己;而日本倒幕派卻是由長州、薩摩、土佐等藩閥組成的聯盟,其中並沒一個強勢的中心領導人物。這意味著倒幕派上台後並不會立刻誕生一個類似於此前的幕府將軍那樣的足以完全把持朝政的強勢政治人物,而勢必會形成一種各路藩閥集團彼此勾結的寡頭政治。這就給明治天皇在各路政治勢力之間縱橫捭闔提供了機會——既然誰都不可能完全架空天皇、把持朝政,那麼讓天皇保留一定的許可權並作為彼此之間的調停人角色似乎也不是不可以,畢竟儘管天皇長期以來不具有實權,然而在日本國民精神上的統治地位卻是從來沒被撼動過的,即使是大權在握的幕府將軍也不敢忽視這點。

除了利用各路藩閥勢力彼此之間的矛盾縱橫捭闔外,天皇還找到了另一樣足以制衡藩閥勢力的武器,從而保證自己不會由幕府將軍的傀儡再度變成藩閥派系的傀儡——這一武器就是西方列強。西方列強此時正集中精力侵略中國,對日本的變革多是抱著旁觀者心態冷眼看待。其實列強對資源匱乏的日本並無多少興趣,更多的是將其當成通往中國的中轉站,然而要想維持這個鄰近中國的中轉站就必須保證日本政府是親西方的,明治維新前的攘夷派可是讓列強著實頭疼了一番。天皇畢竟是日本中央政府的象徵,而地方藩閥勢力顯然無法承擔起同西方列強溝通的外交重任。而明治天皇也適時在國內進行西化改革並承認德川幕府同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一律有效,這自然會引起西方列強的好感。

儘管如此我們也必須注意到:明治維新後天皇雖然已掌握了國家實權,然而比起中國古代的專制帝王而言:日本天皇的權力依然是有限的。事實上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形成的是一種天皇、政府、議會、軍部多方勢力博弈的複雜政體,天皇並不能完全隨心所欲,所以他總是在各路政治勢力之間巧妙地維持平衡。直到以軍部為首的法西斯勢力在日本惡性膨脹之後日本皇室為了自己的權力又站到了軍部一邊,以致於軍部甚至敢於公然謀殺政府首腦人物,最終隨著這股勢力的惡性膨脹日本走上了侵略擴張的罪惡道路並在全世界正義人民的反抗之下被迫投降。


大正天皇本人實際上是很想繼續明治天皇未竟的事業,向北或向南發動戰爭的。但是明治天皇死後,政黨勢力日漸強大,大正天皇能力有限,並不能很好的控制日本。結果就是大正天皇在位期間日本國內的泛亞細亞主義,政黨政治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史稱「大正德謨克拉西」

這是三等金鵄勳章,金鵄勛於1890年設立,在明治年間,三等金鵄勳章總共只授發了92枚。獲得者中最著名的就是日俄戰爭-對馬海戰的首席參謀秋山真之。日本正是通過日俄戰爭打敗俄國,從而躋身列強之林。而大正天皇時期,日本基本沒打什麼仗,但是辦法的三等金鵄勳章卻超過1000枚。

這就非常有趣了。大正天皇早年對軍隊有一定的控制力,他希望能夠通過授勛,提高軍人待遇等種種方式拉攏軍隊,然後繼續明治天皇未竟的事業。比如一戰中日本履行日英同盟義務大肆佔領原德屬殖民地。以及之後1918年-1922年的西伯利亞干涉事件背後就有大正天皇的影子。西伯利亞干涉事件,當時內閣建議出兵1.2萬人,而日軍一次出動7.2萬人。這造成了一系列惡劣的影響。最終導致大正天皇晚年失去了對軍隊的控制權。

這裡有必要說下當時日本政黨的一個政治目標,考慮到日本的國力有限,雖然亞洲國家普遍落後,但是日本的國力也就是列強墊底的水平,侵略戰爭風險還是很大的,所以當時日本國內很多「民選政客」是希望能夠扶持其他亞洲國家革命建立現代化國家體制,然後建立起一個以日本為核心的亞洲國家聯盟。

這就是「泛亞細亞主義」,但是大正天皇死後,很有手腕的裕仁天皇上台了,裕仁天皇通過各種手段包括暗殺,貶職等基本把政府高層的「泛亞細亞主義」者清理乾淨了。也就有了後來的抗日戰爭和太平洋戰爭。


日本天皇制經歷了以646年「大化改新」為標誌建立的古代天皇制;以1889年《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頒布為標誌確立的近代天皇制;以戰後1947年《日本國憲法》的實施為開端的現代天皇制三個階段。從明治到昭和前期即二戰結束,天皇到底有沒有實權?

在古代天皇制階段,日本天皇主要有三項權力:賜姓權、敘位權、頒布詔書敕令權。在武家時代,即1192年至1868年的鎌倉、室町、江戶三個幕府時代,政權由幕府將軍掌控,天皇雖依然有上述三項權力,但那實際上已淪為一種「儀式」,天皇沒有實權。儘管如此,對當時天皇的地位,在學術界存在不同觀點。一是「國體論」,即天皇「萬世一系」,天皇作為日本國的統治者在任何時代都沒有改變。二是「大政委任論」或「政權分掌論」,即天皇擁有「予奪官位、賜予神官、僧尼,以及百藝百工者榮譽的權力」,但將政治實權委託幕府掌管。三是「封建領主論」,即天皇實際上只是真正握有政治實權的將軍下面的一個封建領主,完全從沒有左右國家政治的權力。

但是,在近代天皇制階段,即明治初年「王政復古」經1889年《大日本帝國憲法》頒布至戰敗投降,天皇是有實權的。天皇是掌控「國家統治之大權」的唯一、絕對的主權者;是「一切道德之本源」;是「由憲法規定的政治和精神的絕對權威」。由天皇任命的政府閣僚和文武官僚,作為政治權力和精神權威的代表治理國家。

1889年2月11日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該憲法同時具體規定了天皇擁有下述權力:法律裁決權(第6條);緊急敕令制定權(第8條);獨立命令頒布權(第9條);官制制定、官吏任免權(第10條);軍隊統帥權(第11條);宣戰、媾和條約締結權(第13條);戒嚴宣布權(第14條);恩赦權(第16條);榮譽授予權(第15條)。

總之,雖然在明治到昭和前期,天皇雖然不親自行政,不指揮作戰,但重大事項均由「御前會議」決定,包括日本從開戰到投降。日本在「15年戰爭」期間共舉行了15次御前會議。認為在這一階段天皇沒有實權,僅僅是「一尊偶像」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例如,據前日本首相廣田弘毅交代,1941年12月1日,日本舉行御前會議,最後也因為天皇首肯才「決定對美、英、荷開戰」。在1945年8月10日,也因為天皇在兩次御前會議上的「聖斷」,才決定接受《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簡稱《波茨坦公告》)。

圖:御前會議


明治天皇在維新三傑之一大久保利通的日記里稱呼為玉,掌握天皇稱呼為抱玉!大正天皇的首相桂太郎打擊政黨政治,被當時的報紙批判為躲在龍袖背後的男人,1936年226兵變失敗,被處死的軍官臨死前遺言,我們被裕仁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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