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些醫生拒絕給艾滋病患者手術?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給大家分享一個,我們親身經歷過的故事,還是跟孕婦有關。
有一個產婦,32歲,生第二胎了,是動產之後過來醫院的,我們按照常規給她檢查,在檢查結果出來之前,她已經生了,因為傳染病結果還沒出來,接生前後,我們一再問她以前有沒有過特殊病史。
她通通否認。
助產士在給她接生的時候,不小心針頭扎到了自己,當時還沒特別在意,當檢查結果出來她是艾滋病初篩陽性的時候,這個助產士幾乎要崩潰了。那位助產士剛結婚,雖然知道結果後很快進行了阻斷,後來也證實沒有感染,但是有半年時間她幾乎夜夜無法入眠。
這個產婦的丈夫26歲,比她小6歲。
在我們給她和丈夫交代病情的時候,丈夫一臉錯愕,說這根本不可能!我們跟醫院的防保科彙報,要求血標本進行確診檢查,反饋的信息是,她已經領取藥物治療兩年了!
艾滋病人是可以免費治療的,但是必須詳細登記信息。
原來產婦自己是知道病情的!
卻連自己的丈夫和醫生都沒有告訴!
而且還生下了寶寶(後面沒有追蹤到寶寶是否有感染)!!!
雖然醫生應該對所有的病人都持以尊重,但是這樣刻意隱瞞病史的病人,實在是難以讓人心情平靜地面對!
其實艾滋病病人是有專門的醫院收治的,而且往往醫療水平也不差,由深圳市是由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診治。
即使知道艾滋病病情,如果情況緊急的話,醫療機構也是沒有理由推脫的,必須要進行及時診治,這是醫生的職責!我們產科主任也曾經在工作群里通知大家,近期可能附近社區有位艾滋病人到院分娩,提醒大家做好防護。雖然我們並不是專門治傳染病的醫院,但是緊急情況下,必須提供醫學救治,就像要分娩的產婦,必須及時幫助而不是推脫,只是知道情況好做好防護。
如果病情不急,是應該建議病人到專門的醫院去進行救治,因為本身病人有特殊之處(免疫缺陷,容易感染),專科醫院也會有比較適合的治療方法,特別注意併發症的發生。
面對病魔,希望我們攜手合作,共同對抗,不要摧毀了本來就非常脆弱的醫患信任。
(Heartbroken)(圖片來源於網路)
先和大家講一個故事吧。
我念小學時我的語文老師曾給我們講述了一個真實故事。說是某個深夜發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很多醫生參與急救。其中一名醫生在對一名傷者施救的過程中,不小心割傷了自己,感染到了傷者的血液。不幸的是,這名傷者恰好就是艾滋病患者,這名醫生也就很不幸地感染上了艾滋病毒。
從此以後,這名醫生的人生一落千丈,鬱鬱寡歡,陷入了無以復加的痛苦當中。
故事講完以後,我們老師不禁感嘆這名醫生太倒霉了,我們也是深有此感,同時也嚴厲譴責那個艾滋病患者喪盡天良,明知道醫生感染到了自己的血液,卻沒有及時告知醫生讓他儘快處理,那樣的話也許醫生還有救。不管這個艾滋病患者如何抱怨命運不公,他也不能眼睜睜地看著無辜的醫生被自己傳染而無動於衷。
因此,我非常理解醫生拒絕給艾滋病患者做手術的行為,畢竟手術過程中充滿風險,而艾滋病毒目前又無法治癒。雖然醫生承擔著救死扶傷的職業道德,但是他們也是人,也有生存下去的權利,誰也不能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責他們為自己考慮,因為人為自己考慮完全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我也並非歧視艾滋病患者,如果並無可能被感染的普通醫療行為,比如門診、內科治療等,醫生也應當一視同仁,保障艾滋病患者正常就醫的權利。
這個問題,我最有回答的權力!因為我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門做艾滋病防治,恰巧艾滋病職業暴露這一塊工作也貴我負責。
那請允許我先分享幾個故事吧。
一,在去年的某個時候,轄區內某個醫院產科接待了一位孕產婦,臨床上都會對手術病人進行HIV篩查,孕婦也不例外。那麼這位孕婦產後大出血,因為情況非常緊急,如果不採取緊急措施,會威脅到產婦的生命。總共五名醫生在無保護的情況下徒手進行對孕婦進行搶救,其中一位醫生徒手對產婦進行子宮縫合,萬幸孕產婦搶救過來了。但是手術過後,從檢驗室傳出來了噩耗,孕產婦血液HIV初篩陽性!!!你們能理解那些醫生當時的心情嗎?應該沒有人能理解到吧?後面我們對這些醫生進行了緊急的阻斷治療,所幸追蹤了半年,沒有一位醫生感染,但是這半年中,醫生所受的心理折磨,你們又能理解嗎?
二、這個故事很令人惋惜!一位護士在給艾滋病病人測試血糖的時候不小心將采血針扎到了自己的手, 我們也同樣給她做了阻斷治療。但是阻斷治療後半年內不能要小孩,他的男友28歲了,感覺到年齡大了,很急迫想要小孩,因為這個原因,本來都要哺乳婚姻殿堂了,結果他們兩個人分手了。真的很令人惋惜。
通過以上兩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醫生在艾滋病職業暴露後要承受住多大的煎熬啊。所以一般的醫院是有權利拒絕為艾滋病病人提供醫療服務,他們可以把艾滋病病人轉入到專門的傳染病治療醫院(比如成都市就是成都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醫院),而且專業的醫院,他們的設備以及他們的保護級別都會高很多。
所以我也請各位朋友多理解醫生,醫生真的很不容易,當他們遇到這些事的時候也真的很無辜,也很無語,他們每天工作那麼辛苦,也有會出差錯的時候(雖然醫學要求不能出一點點差錯,但是人都是有一個限度的),所以我也希望各位朋友理解我們,理解我們整體的醫務工作人員。
朋友們,你們知道嗎?我作為一個專業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者,在工作中,有些時候可能會遇到精神病患者,而且患者可能會咬人(目前我沒有被咬過),如果咬到我了,我跟誰說理去?這樣的事情在我工作的地方發生過,在一家精神醫療中心,一位HIV感染的精神病患者咬傷了一位醫生和兩位護士,雖然可以做阻斷治療,而且成功率很高,但是他們只有自己承受相應的心理壓力和煎熬,沒有人能替他們承受。
最後再次懇請各位朋友理解一下我們醫療工作人員,我在此謝謝大家。
如果各位有艾滋病相關的疑問,可以關注留言諮詢我。謝謝。
有些醫生拒絕給艾滋病患者手術,這在某些情境下是沒毛病的。
艾滋病是一個能夠血行傳染的疾病,只要有血液交流就可能傳染。而手術操作本身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相信外科醫生都有被手術刀割破手指、被縫針扎破皮膚的經歷。所以,為艾滋病人做手術,這本身確實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為了儘可能降低這個風險,需要配套防範措施非常完備,比如嚴格的手術用品消毒措施、完備的醫學隔離條件、事故後的應急補救措施等。如果上述措施都具備,那麼,醫生和護士不應該拒絕為艾滋病人手術。
但是,在某些醫療機構中,完全不具備上述條件,倉促地為艾滋病人實施手術等操作,會讓醫護人員置身非常危險的境地,也容易造成院內的二次感染。所以,如果不是危急的手術,而是擇期的常規手術,醫生完全可以將病人轉去專門的傳染病醫院或者條件完備的大醫院。在這裡,這完全是一個技術問題,而不是道德問題。
上學和工作期間,至少給兩名艾滋病患者換藥,多次接觸患者的血液和傷口分泌物,我還是很有資格談一談這個話題的。
首先我們都清楚艾滋病的三大傳播途徑——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
其中對醫務人員和醫療行為而言,血液傳播是僅有的傳播途徑,而且日常工作中這種風險非常大。
無論是手術刀、手術剪刀、縫針還是注射器針頭,都有可能在完成其本職工作的同時誤傷操作者。哪怕是小到很不起眼的傷口,也有可能因為接觸艾滋病患者的血液,引起HIV的感染。另外,如果被噴濺的血液、其他體液濺到眼睛或口鼻,則HIV病毒還可以從粘膜直接侵入人體。
而且根據相關報道,醫院內器械誤傷醫務人員的事件每年都有很多,其中造成HIV職業暴露的更是達到了令人警醒的數字。全球範圍內,因為職業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的醫務人員總數也非常大,僅1997年一年,美國就有52名醫務人員感染。
所以,醫務人員懼怕為艾滋病患者做手術,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事情。
但是,法律規定了醫務人員在面對生命垂危的患者時必須有所作為,所以拒絕為不做手術馬上就會死的患者手術是違法行為。只能在做好充分防範的基礎上積極完成手術,挽救患者生命。
另外,就算是遇到了職業暴露,還有響應的處理方法。並且在第一個月規範服用抗病毒藥物完成病毒阻斷的話,感染HIV的概率就會降到很低。
只不過服用阻斷藥物的副作用非常大,而且仍然有阻斷失敗的概率存在。這也就難怪很多人明知有補救措施也不願意為艾滋病患者做手術了。
但是有些手術可以往後推或者轉給其他人醫生;有一些救命的治療則不能推脫,必須認真對待不能遲疑。這不僅是法律賦予的義務,更是醫生職業道德的規定。
做為一名醫護人員,我們沒有權利拒絕為艾滋病患者手術。生命面前一視同仁,不論貧富,不論美醜,不論貴賤,這是這個行業的規則,如果不能遵守,請遠離這個職業。
對於醫生拒絕給艾滋病患者手術還要根據情況的不同,具體分析。- 對於一個手術熟練度不夠的主刀醫生是可以拒絕給愛滋病患者手術的,除非緊急情況。因為術中可能出現手術時誤傷自己的可能,也就是醫療暴露。熟練度的高低會直接影響醫療暴露。越熟練暴露的幾率就越低。所以對於一個熟練度不高的醫生可以拒絕手術,而且利人利己,也利於醫院社會。
- 對於一個手術熟練度高的主刀醫生如果拒絕為艾滋病手術,那就說不過去了,在一定程度上來講是沒擔當的,不是一名合格的醫護人員。不管存在什麼原因,甚至是拯救大兵里的瑞恩,也應該盡責。
做為一名產科醫生的我,在臨床上也需要給愛滋病麻麻接生或剖宮產,因為這是我的職責,雖然我也不情願,我也害怕,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齡。但是想想消防員,想想戰場上的士兵,難道可以因為害怕,退縮嗎。我想一個盡責的人是不會退縮的。選擇一個職業,堅守一份職責
我曾經在晚上接診過一個急產婦,胎盤早剝緊急剖宮產,手術前反覆問她有沒有傳染病,她說沒有。結果就在麻醉完畢,準備手術的時候,急查傳染病的單子送到了,乙肝艾滋全是陽性。
當時的主刀醫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我剛剛上班,還沒結婚。器械護士是剛剛結婚正打算去蜜月的小姑娘。我們在知道病人陽性後,把報告單拿給她看,她一聲不吭。雖然我們對她的欺騙非常憤怒,但是手術總要做啊。
我們穿了兩層隔離衣,帶上了護目鏡做的那個手術。儘管如此在縫針的時候仍然膽戰心驚,生怕針頭扎到。手術下來每個人身上都濕透了。
如果不是緊急情況,很多醫生都不願意接診艾滋病病人。因為在診療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意外暴露,尤其是病人蓄意隱瞞的情況下,一旦出現意外,哪怕有阻斷措施,心理上的恐慌和折磨也讓人生不如死。我們這裡曾經出現過惡性事件,艾滋病人拿針頭扎護士,雖然馬上進行了阻斷,當事人一個月就瘦的不成人形,最終辭職,很難想像她心中的煎熬和創傷。
在很多地區,艾滋病人是有專門的醫院進行救治的。因為畢竟艾滋病屬於比較特殊的傳染病,在專門的傳染病醫院會有更全面的準備和應對措施。
在緊急情況下,接診艾滋病人,是醫生的義務,不能眼睜睜看著病人死去。但是在一般情況下,醫生不願意接診病人,建議病人轉診去專科醫院治療,也不應該道德綁架。醫生也是人,醫生的命也是命,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發生這類事情醫生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醫生個人角度講,給艾滋病感染者做手術存在因手術器械刺破手而被感染艾滋病的情況。誰都不願意冒這個風險,畢竟誰都怕死,都有家人需要照顧。
從醫生的職業道德角度講,醫生不能放棄每一個還有救治希望的病人。非典時期很多醫生冒著生命危險奮戰在抗擊非典的第一線。
從管理角度講,醫生所在醫院對於艾滋病的宣傳、管理不到位。醫生對於艾滋病相關的法律、規定不了解。
從社會角度講,社會對於艾滋病抱有嚴重的歧視態度。造成艾滋病感染者不願公開身份;親朋鄰里不願接觸艾滋病感染者;醫生不願治療;單位不願接受艾滋病感染者。
艾滋病就在我們身邊,預防艾滋病關係到每一個人。醫生拒絕給艾滋病感染者手術是錯的,但是如果不從社會、制度上改善對艾滋病的歧視、漠視,這種錯誤還會不斷重演。
根本就是要建立「艾滋病」專科醫院!
①歷史上很多重大傳染病就靠專科醫院,比如:結核病,麻風病。效果明顯,行之有效。
②專門配備相應的醫生和防護,進行專業的治療,不容易發生醫療事故,對醫生和病人都有好處!
③「艾滋病」人不應該歧視,但個人權利肯定要受到限制,保護「艾滋病」人隱私的同時,要兼顧公共利益!但不宜對「艾滋病」人進行私德評價,這裡面有"同志",性工作者,輸血感染,母嬰傳染,意外感染等~
上海科技報科普問答主持人:主任記者 吳苡婷
艾滋病病毒主要依靠性傳播,母嬰傳播和血液傳播來進行。在前些年艾滋病還是讓人膽寒的不治之症,一旦染上只有等死。這兩年我們才有能力控制艾滋病人的病情,他們只要終身服藥,可以大大延長生命,和糖尿病病人有些相似性,要知道糖尿病人,在人類沒有發現胰島素前,平均存活時間是四年半。
醫生雖然是醫務工作者,但是也是活生生的人,他有家庭,有孩子,有自己工作以外的生活。在做手術過程中必然要接觸到患者的血液,雖然戴個醫用手套,自身沒有創口,但是凡事總有意外,其他意外發生並不可怕,但是如果手上被划了口子,接觸到艾滋病病人血液,從而傳染上艾滋病,那麼醫生的人生就等著宣判死刑,人生徹底完了,要讓一個醫生冒著如此大的風險一定要替艾滋病病人做手術,有點道德綁架的意味在裡面。
所以願意為艾滋病病人做手術的醫生非常偉大,不願意做的醫生,我們也要換位思考,給予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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