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沒有照顧孫輩的義務,那孫輩是否有探望老人義務?


爺爺奶奶沒有照顧孫輩的義務,孫輩卻有探望贍養老人的義務。《婚姻法》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在我的生活圈子裡,暫時還沒有發生過這一類的糾紛。爺爺奶奶雖然沒有帶孫子的義務,但會把帶孫子當成是一種快樂!因為孫子是下一代的傳承,是生命的延續 ,是他們的心頭肉。拿老人們的話說,將孫子"捧在手心怕曬著,含在嘴裡怕化掉"!不會不帶孫子的。

至於贍養問題我個人認為,與老人是否帶過他們沒有多大關係,而是取決於該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的心!道德觀念強的家庭不需法律的約束,子養父、孫養祖好像是一種水到渠成的事情,不用洽談、不用商量自然而為之。我家公公婆婆均有九十歲高齡了!還沒有為贍養問題犯過愁。他們生育了6個兒女,我們是老大。我們成家時5個弟妹大的妹妹還未去嫁,小的弟弟剛上幼兒園。我們一邊撫養自己的兒女,一邊幫助公公婆婆照顧撫養弟妹。當弟妹們全部成家立業後,我的公公婆婆老了,我們也老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兒子就在替代我們贍養爺爺奶奶了!

關於贍養老人的問題我記得剛進頭條時回答過類似的問題。在我的概念里,父母撫養孑女,子女贍養父母,是一種天經地義,心甘情願的行為!如果需要用法律來約束,那就是把主動變被動,把心甘情願變成了迫不得已。那些所謂的"父母撫養不當呀!" "父母對待兒女心不公平呀!" "婆婆與我沒有血緣關係呀!".........這些理由均不是理由!只是一種推卸責任的借口,又不想承擔責任,又怕受到道德良心的譴責而在尋找一種自我安慰的借口!

做為老人,誰不想子孝孫賢?他們能把子孫告上法庭,證明他們已到了山窮水盡,走投無路的境況。想想到感到心寒,這可是至親至愛的家人啊!我忠誠的奉勸我的朋友們:對待長輩要想一想,他們的今天是我們的明天。對待晚輩要想一想,他們的今天是我們的昨天。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計較!盡量做好自己,不想別人對錯!保持和諧的家庭氛圍,讓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代代相傳!


有義務探望,沒有爺爺奶奶,就不會有他爸爸媽媽,沒有爸媽就不會有他,吃氺別忘掘井人,爺爺奶奶把他爸養大就已經進到義務,當媽的不能把自己養孩子的義務推給爺爺奶奶,拿不照顧孩子威脅老人,是不道德的


祖輩是否有扶養孫輩的義務,見《婚姻法》第28條的規定。這個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但是,尋常人家,只要感情好,孫輩照顧祖輩的比比皆是。這是人情倫常,也是中國的優秀傳統。如果做什麼都拿法律來判斷,那麼標準太低了。法律是人們行為標準的最低線。


我相信長輩愛晚輩,晚輩敬長輩,是每個家庭的美好願望。如果這種親情聯繫,親人關懷到了需要法律強制執行那天,未免太悲哀了!

就題主的問題而言,看你是講法還是講情。從法理上來說,這個問題的前提都不明確,無法劃分權利與義務。從情理上來說,幫忙照顧孫輩以換取將來自己被贍養的權利,是當前中國大部分家庭約定成俗的觀念。

在法律層面上來說,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也就是說,奶奶與孫輩之間的贍養義務,是有前提的。至於說探望的義務,在我國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的確有規定家庭成員應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在情理層面上來說,愛是相互的,隔代親情的維繫靠的就是情感的互相付出與回報。含飴弄孫、天倫之樂應該是老人晚年生活的一大樂趣,很多老人還是很願意看護孫輩的。對於那些願意幫忙帶孫輩的老人,年輕人也應心存感激,在空閑時多幫老人分擔家務,千萬不要認為理所應當,不知好歹。


最近是怎麼了?總是在問親人之間的義務問題:諸如奶奶有義務帶孫子女嗎?兒媳婦有義務孝敬公婆嗎?現在又來個孫子女是否有義務探望祖父母?

親人之間,如果總要從法律層面去規範相處方式,那親人和路人差不多了,女婿不用問岳父母,兒媳不必管公婆,祖父母不帶孫子女,後代子孫不認祖宗!

天哪,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呢?

年輕人還結什麼婚哪,繁衍後代幹嘛,那麼麻煩!

大家都天馬行空獨來獨往,自由自在了無牽掛,多好!


我老公一個姨,挑事的主,老是串掇我婆婆不幫我們帶孩子(我和老公都上班),當著我和我婆婆面說:父母沒有義務幫子女帶孩子!我懟她:我看你以後不幫你兒子帶孩子!結果我輸了……她真的不用幫兒子帶孩子了……她兒子跟她坦白自己是同性戀,對女人起不了生理反應,目前跟一個男朋友已經同居五年了,感情穩定!??所以人還是善良一定好啊!會有報應的……


不幸的老人、無情的子孫、家庭的幸福與溫暖豈能用法律形式來處理。

人老了、多麼希望獲得子孫的溫情與關懷。如果子孫連小小的端茶倒水也斤斤計較、連看望老人也用法律解決、老人夠心寒、夠凄涼的!有這樣的子孫倒不如去認個義子、晚年會更好過一點。


本來是國家的責任,現在以法律和道德的形式強加在普通人身上,這不光是家庭責任,更是一種社會責任。一個國家的強大不光是火炮有多強,外匯有多少,而是當你老是,是否能安享晚年,醫院是否以救死扶傷為己任,學校是否以教育學生而不是盈利為目的,普通百姓是否心裡和嘴上都幸福。


在中國來說,爺爺奶奶不照顧孫輩和孫輩不探望老人的事,我因為不多,也不能說沒有,總的來說兒子多的會出現老人不照顧孫輩,因為給老大的看,老二不用意,給老二的看老大不用意,所以說兒子多就是個名。爺爺奶奶不照顧孫輩可以,但是孫輩不探望老人是不行的,這是歷代傳下來的,在舊社會,早上去問好,晚上去問安,不過時代變了,變的讓人無法理解。最最最關建是家庭教育問題,父母做個好樣子給他們看,會一代一代傳下去的。社會真的在變,連禮教都成問題,不知以後會成什麼樣子了!!!


中國人為什麼老學人外國那一套?還總是斷章取義?外國人孩子十八歲就不管了,學業,工作,成家,照顧孩子,都是自己的事,婆婆去找兒子,兒子不在,媳婦可以不讓婆婆進門,生孩子,養孩子,父母不會幹涉,結婚也可以不通知父母,找對象那就更不用說了,父母年老了大都住養老院,請護工,不用媳婦伺候,要學就全拿來,別總撿對自己有利的,這一點,年輕人也是一樣,就這麼個破問題整天討論來討論去,不從實際情況出發,永遠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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