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長得像打狗民警輔警被愛狗人士找上家門,砸門威脅其父母簡訊轟炸,大家有什麼看法?


前段時間長沙一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說某小區有一條沒有項圈的金毛犬咬傷了兩個過路人,接到報警電話後,派出所立即派一名協警出動,民警拿個棍子來到了小區,棒殺了沒有約束亂咬人的金毛犬,為小區的居民建康剷除了不安因子。

但是有旁觀者將民警棒殺金毛犬的視頻發到了網上,引發了愛狗人士們的強烈不滿,他們通過人肉找到了民警的家,一大幫幾十人堵在民警的家門口,氣勢洶洶的敲民警的家門。

當時民警和妻子在家,然後愛狗人士們對民警就是一頓指責和辱罵,他們要為那條死去的狗討回公道,嚇得民警的妻子躲在家裡,不敢言語,然後民警有理有據的跟他們爭論了起來。

民警說:「狗沒有鏈子鎖住,沒有主人的看護,又有傷人的行為的,我是可以依法將狗打死的,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愛狗人士說不過民警,就說:「法律是可以改的,雖然憲法這麼規定了,但是你打死了狗就是不對的,我們要為狗討回公道,可以呼籲國家修改憲法,為死去的狗討回公道!」

愛狗人士們將這一段對問視頻拍攝下來,發到了網上,更多的人看到了這段視頻,網上的爭論兩極化,愛狗人士們憤憤不平,瘋狂的辱罵民警及家人,詛咒恐嚇不在其下,甚至張貼出了民警的家庭住址和個人信息。

但是愛狗人士們在公布民警信息的時候,錯把另一名長得像民警的輔警個人信息,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發布到了微博,招致大批的愛狗人士圍堵到輔警的家門口。

當時家裡面只有年老的父母親在家,幾十輛轎車把輔警的家門口堵住了,愛狗人士蜂擁進附近的家門前,砸門辱罵詛咒輔警的父母,甚至做出了一些過激行為,嚇得輔警的父母瑟瑟不言。

當天晚上,輔警的手機就接到了兩千多條簡訊以及無數的電話轟炸,極大的影響了民警的私人生活,沒有辦法的輔警只能將手機啟動關機狀態,才能不受愛狗人士們的狂轟濫炸。

不僅如此,協警和輔警所在的派出所出警電話遭到了愛狗人士人的長期佔用,他們打來電話詢問打狗民警是不是在這個派出所,然後責令派出所對這個民警作出公正的處理,不允許國家部門拿著他們交稅的錢養這些道德敗壞的人。

長此以往,嚴重的影響到了派出所的執法效率,擠佔了很多本該享用報警時間的維法權利,使得執法不能正常的運行,攪亂了國家的執法系統。

可以說,愛狗人士的行為已經觸及到法律的底線,在網上張貼個人信息是侵犯了兩位民警的隱私權,圍堵家門口是對國家公職人員造成了騷擾侵犯,佔用出警電話是妨礙了國家執法,我建議國家對這些擾亂社會治安的人施以嚴罰,或拘留或罰款都是合理的。

愛狗人士每當別人說吃狗肉的時候,他們都會攻擊別人和父母,他們有一句口頭禪:「要是吃的你父母的肉,你就不會這麼說了。」「要是被打的是你,是你父母,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從這些語言當中可以看得出,愛狗人士把狗當成他們的父母祖宗,地位甚至勝過了人,就算別人當面辱及他的父母親他們都不會有所動怒,但是凡是有支持打狗吃狗的,無論是不是他們的狗,他們都會上綱上線的詛咒別人的家人親屬,惡意辱罵語言下流無恥之極,令觀者震驚。

從人類本身來說,如果不是辱罵自己的親屬的話,正常人都不會動怒的,但是對於這些愛狗人士來說,無論是不是自己養的狗,只要是狗,都是自己的祖宗,絕對不允許任何人說狗的壞話。

他們最常說的是:狗也是生命,吃狗肉的都不是人,都是牲畜。

但是我想請問,既然狗是生命,那豬羊牛鴨雞鵝魚等就不是生命了嗎?狗會痛,它們就不會痛嗎?難道你們沒吃過這些肉嗎?按照你們的邏輯來說,你們也是殘忍之極的,因為你們吃肉,所以導致了世界上有那麼多動物死去為我們貢獻出肉類,所以你們只要吃肉,你們都沒資格指責別人吃狗肉。

這個時候就會有人說自己是吃素的,從來都不會吃肉,但是植物就不是生命了嗎?據科學研究表明,植物也是有自己的意識的,能感受到外界對自己的傷害,它們也會感受到痛覺,在受傷的同時會分泌一種有害的物質。

這就是植物,你們所吃的每一種蔬菜,每一點豆類糧食,都是一株株鮮活的生命,水果亦如此,在他們被收割的時候他們都會承受莫大的痛楚,只是不為我們所發現而已,既然你們這麼在乎生命,那你們就不要吃蔬菜水果和任何肉類啊,如果做不到,那你們就沒有資格說別人。

如果你能靠吃土、吃礦物石維持生命所需,那我佩服你,因為你是一個大慈悲的人,你不傷一螻一蟻,不吃一蔬一菜,走路不傷螻蟻命,對我來說,你就是真正的聖人,如果你能做到這些,我就能接受你們的看法,一生堅決不吃狗肉,也不允許別人吃狗肉,但事實上你們做不到。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說了,狗是人類的好夥伴,是有靈性的,但世界上有靈性的動物那麼多,何止一狗?你們覺得狗有靈性,我們也覺得其他的任何生物都有靈性,那你們是不是就不能吃別的東西了,你們如果吃的話,別人就人肉你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去騷擾你,那你們就開心了?

在我們正常人的眼裡,人是萬物之靈,是所有生活的根本,但是你們這些愛狗人士,卻把狗提升到人的地位,在現實中、在網路中作威作福,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非常的討人嫌,真的以為你們是聖人嗎?你們沒有那個資格。

你們自己養的狗自己拴好,不讓它們去咬、去騷擾別的居民的生活,不讓它們隨地大小便在草坪在草地中使別人會踩到,不讓清潔阿姨受苦受累為你們擦屁股,那就不會有什麼人來反對你們養狗,跟你們說反話了。


您好,這個問題輔警考試那些事來回答。微信訂閱號(fjzpksw)。

作為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做出這種無知無德之事。愛狗,不能溺愛,甚至不管不顧對公安機關都造成影響。不能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別人之上,只是覺得像打勾民警,就得出是那個人的結論,只能說是無知。圍堵家門口,簡訊轟炸,是蔑視法律的表現,只能說是無德。

當然,也有很多有良知的愛狗人士,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表達自己對動物的喜愛。這種極端表現的愛狗人士,也只是少數扭曲心裡的人,他真正是不是以保護動物作為目標呢?那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從行動上來看,只是一幫自覺陽春白雪,而卻低素質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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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 就近年來所謂「愛狗人士」的種種表現來看,大家需要警惕,愛狗人士的所做所為已經從超越道德的角度正向踐踏法律的方向迅速發展。不是我危言聳聽,大家聽我慢慢說!最初愛狗人士只是發表自己觀點,呼籲大家愛狗善待動物,理性規勸人們善待動物犬類,配合動檢、野生動物保護機構等。而後逐漸演變成暴力行為,什麼高速非法攔車,毆打運狗貨車司機,毆打販運商家等等!完全是視他人生命如草芥!完全否認如今法制社會主體,一意孤行完全藐視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如今更是發展到只要因狗而直接堵門,送花圈,人身攻擊,言語侮辱,甚至生命威脅!試問在所謂「愛狗人士」眼裡還有中國法律沒有?如此愛狗完全背離了愛動物愛狗最初的本意,其間不乏加入了西方反華勢力的因素,正一步一步向街頭暴力傾向發展。大家要擦亮眼睛,現在的「愛狗人士」已不在是什麼保護動物的民間組織。它現在已經變成和法輪功等邪教沒有什麼區別。如今的「愛狗人士」就是不折不扣的邪教分子,雖說不是全部,至少80%的愛狗人士已經實際變成了邪教分子。對於此次事件我再說幾點,大家不要被愛狗人士邪教分子迷惑,剖析此次事件被遺忘的部分。為什麼不追討狗主人的違法行為,即使瘋狗咬人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而是迅速逃離現場?為什麼瘋狗咬傷路人狗主人不出面負擔傷者的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善後事宜?為什麼「愛狗人士」有訴求不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個人再剖析該事件,民警處置瘋狗方式雖然有點不妥,但是卻在當時是為保護公眾的人身安全不得已選擇的處置方式。從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處事民警其功大於不妥,從而不存在主觀上的錯誤。我們在關注該事件時應該更加關注被傷路人的權益?他們的權益誰來維護?是愛狗人士邪教分子?它們會嗎?會?我笑了!你笑了!他笑了!所有好心人都笑了!請善良的人們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如今的「愛狗人士」所蒙蔽,如今你看到的只是邪教分子。

後記!如今我們炎黃子孫中華民族正處在偉大歷史復興的關鍵節點。祖國統一,中華復興!全民小康,一個不落!關注弱勢群體,關注寒門學子,關注貧困山區,抵制反華群體,抵制韓國薩德,抵制愛狗人士邪教分子,傳播中華正能量。


像瘋狗一樣的愛狗人士,人人得而誅之!他們的愛心變了味,有愛心固然重要,但是到了病態那就得找醫生治療了。人民警察在群眾受到傷害的時候,果斷採取措施,那是必須的。這也是人民必須做的,雖然可能身背罵名,但是他們也義無反顧的做了。在警察心中,百姓生命財產安全才是第一位。就算在執法活動中觸犯了某些人的小利益,被別有用心之人無限放大,頂著輿論的壓力,被不知情或者這些所謂的愛心人士謾罵和攻擊,他們只會淡然一笑,問心無愧就好,做事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身上的制服,對得起頭上的國徽就好。

還有人造謠說民警打狗4個多小時,還真有人信了。用腳指頭想,這事也不可能是真的。什麼狗這麼抗打?給我來100條,我要領著這100條狗去收復台灣!

當我們廣大網友都是傻子嗎?

還有就是我奉勸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停止你們愚蠢的行為,你們的行為已經變了味道,已經觸犯法律!如果你們繼續做這些騷擾別人家庭的事,看守所的大門隨時為你們敞開!

愛狗人士你們有給人民警察送花圈的錢,還不如把這錢用在給去世的狗買墓地上!別愛心泛濫了,也許你們對自己父母,都不如你們對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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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人士真是太可怕了,竟然神通廣大的人肉到了警察的個人信息,然後還堵上門,發騷擾簡訊,說得誇張點,有點無法無天了,別人見到警察都繞道走,愛狗人士為了條狗竟然敢正面找警察麻煩,可惜啊,勇氣雖然可嘉,用得卻不是地方,你說要是見義勇為做好事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氣和魄力該多好。

這樣的愛狗行為已經嚴重偏離了理性,愛狗可以理解,畢竟老話說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但是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的打著愛狗護狗的旗號去做一些過激的事情,譬如這次,警察打狗的前提是因為狗咬了人,沒辦法才殺狗,這叫事出有因,警察有權力去採取一些行為維護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殺狗是合情合理的行為。

如果因此就指責警察的行為很暴力,就有點吹毛求疵了,畢竟當時的情況下,難道還要去找個獸醫當談判專家和狗狗聊聊嗎,狗狗再可愛也不過是一種生物,人的生命永遠高過於寵物狗的生命,所以為了維護人類的安全,殺狗的行為是必須的,與其責備警察的行為,愛狗人士怎麼不去人肉養這條狗的主人,是他的不作為才讓這條狗沒有得到看管而在街上咬人,說實話他的行為才是最可惡的,要麼就不養,要麼就養到底,不然就別養狗。

凡事都要有個度,愛狗可以,但愛狗的前提是狗不能影響到人的生命安全,不能因為愛狗就忽視了狗狗的攻擊性,畢竟被狗咬傷得狂犬病的幾率還是有的,狂犬病一旦得了必死無疑,希望這樣的愛狗人士們以後要理智一點,被咬傷的不是你們的親人,你們當然站著說話不腰疼,可以為了狗去和警察討個說法,但那些被狗咬傷的無辜路人,又該找誰要個說法?


對於這種擾亂社會治安、泄露他人私人信息、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法的行為,不嚴厲打擊更待何時?!這些愛狗人士的心態,簡直到了一種不可理喻、走火入魔的境界了,此風不可漲,該剎住了!!普法君從以下幾點說明,為何這種現象必須嚴打:

1、這種組團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已呈爆發之勢。

前些年,愛狗人士組團上高速路的新聞,時常被媒體曝光,當他們的行為沒有得到處罰,並且運狗方得到官方處理後(一般都是證照不齊),這些愛狗者歡呼雀躍,為他們的勝利相互點贊。

這就導致了後來越來越多的此種行為爆發,這邊攔高速、那邊端狗肉店……似乎有相互攀比誰能救狗之風。

尤其是這兩年,玉林狗肉節上,經常會有愛狗人士組團前去「救駕」,搞得此事舉世皆知。

從這些愛狗人士的行徑來看,他們完全是有機會、有預謀的組團出動,雖然表面上看他們是為了搶救無辜的小狗,但他們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安全問題何在?

先說在汽車高速飛馳的高速路上,這些傻X般的愛狗者竟然敢開車攔住運狗車,天吶,在高速路上貿然停車是什麼後果?一旦出事故可就是車毀人亡啊!

可這些人就不為之所動,仍然為所欲為。你方唱罷我登場普法君覺得很奇怪,到底是什麼樣的信念支撐這些人敢付出這種代價來干這些啥事?

其實,這些愛狗人士的舉動,完全適用當中的相關條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舉止,很明顯嘛……

2、隨意泄露警務人員身份信息,已涉嫌犯罪。

近幾年,我國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上,可謂是舉措連連,湖南這起事件當中,出警民警、輔警的家庭信息均被曝光,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個別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很明顯,已經涉嫌犯罪了呀!

並且,這種泄露還不是那種泄露給商家,商家會時不時給你推送點商品信息,這種泄露,直接後果就是愛狗者蜂擁而至、堵在門口喧鬧叫罵,嚴重 影響了民警及輔警人員的正常生活。

這些還是顯而易見的表象,其隱性的傷害其實更嚴重:這些行為如果不加以嚴懲,法律的尊嚴何在?

警察的執法行為如何保障?

如果他人模仿起來,遇事就阻礙執法,怎麼辦?

3、愛狗者的理由極其荒唐。

每次遇到這種事情,這些紛至沓來的愛狗者總是振振有詞:狗狗都是有靈性的動物,是人類生活的伴侶,我們不應該傷害他們。

簡直就是大放厥詞啊!

如果說狗是通靈性的,那雞、鴨、鵝、豬、牛……它們不通靈性嗎?獅子、老虎、鱷魚不通靈性嗎?如果這些動物不通靈性,馬戲團這個職業就不存在了……

我們不否定愛狗者的那份善心,但善心要用在合理的地方,如果把這份善心、愛心當做自己擾亂社會秩序、阻礙警察執法、肆意尋恤滋事的理由,那普法君覺得,你這份善心也是一個偽噱頭!

因此,普法君覺得,於情於理來講,湖南警方應該會對這起轟動網路的阻礙執法事件有一個處理結果,面對日漸暴增的圍堵高速路、狗肉節、狗肉攤的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發展到阻礙警察執法,泄露公民隱私的刑事層面,再也不能任由其肆意下去了。


還能有什麼看法,依法處理!

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

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妨害公務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害隱私權!

全部抓起來,罰款判刑!


說一個事例:前幾年在美國,一位女士抱著自己四歲的孩子從別人家院子前的人行步道上走過,院子的主人養了一條大型犬,恰好那天沒系狗鏈,狗撲向柵欄邊(肯定出不來),嚇到小孩子了,第二天,狗的主人來到女士家中賠禮道歉,然後說已經委託寵物店將狗處死了。因為,美國有極其詳細的狗狗法律,其中一段原文如下「沒有主人帶的狗跑到街上或擅自跑進別人家院內,都會遭受「被捕」命運。狗被抓來,警察局會公布犬類照片資料,以供人認領,只有3天時限。所以一般丟犬人第一個反應就是給警察局打電話,一經確認,主人馬上奔赴警局,交夠罰金,接受一番教育後才能帶回狗。如果錯過3天認領時間,對不起,主人就失去了擁有此狗的權利,警局可以任意處理此狗,比如讓狗安樂死或讓其他人領養」,為這條被棒殺的瘋狗發狂的畜牲們,請你們去了解一下全世界任何一個最講人權、狗權的國家的相關法律!你們這群畜牲!!!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狗是低等動物。很多文學名著都寫到某某英雄吃狗肉(魯智深,濟公等),罵人也罵作豬狗不知,走狗等。狗雜種文化是西方舶來品,是西方資本主義文化對我們的滲透。所謂愛狗人士看不到西方文明的精華,學了些表面皮毛和糟粕。把狗看作自已的父母,把自己等同於豬狗,隨意低毀他人的尊嚴,突破法律的底線,大秀自己的下線,實在是世界上最蠢笨,無知的種群。


一個連別人的人身安全都不放在心上的愛狗組織會真的會去愛護狗嗎?答案如果是肯定的,可作如下推測:1該組織及其成員患有人格分裂症,通俗的講他們是一群病人,需要治療;2該組織及其成員打著"愛狗"的旗號,背地裡做著反人類反社會邪惡活動,危害公共安全,需要打擊進爾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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