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家暴是離開還是為了孩子堅持?
感謝邀請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提問者帶去一點有價值的參考和啟發。
「家暴」這個詞,幾年前因大名鼎鼎的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和美國妻子家暴而「爆紅」。隨後網路媒體各類家暴事件逐漸曝光的越來越多。「家暴法」於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制定。
我認為針對家暴,先從以下3個方面看,再來選擇是離開還是為了孩子堅持。
1、先分析家暴的原因和輕重程度。關於家暴,何為家暴,什麼樣的情況下算家暴。法律裡面並沒有明確仔細的劃分。如果像李陽家暴美國妻子滿身是傷的那種不在此討論範圍內。
比如。因為夫妻兩人因情緒激動爭吵中發生了肢體上的衝突。雙方都動了手。但畢竟男人的體質和力氣大,衝動之下把女人摔倒了,或者失手打傷了。
再比如丈夫喜歡喝酒,酒後和妻子發生爭執繼而動了手。
這兩種情況都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或者丈夫平時並不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只是偶爾一次被激怒。又或者,夫妻二人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平時也很少吵鬧,偶爾一次,因為爭執而起,失去理智。
如果家暴是常態化,是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或者是丈夫性格暴躁易怒本身就有愛動手的習慣。並且還能對妻子下得了狠手。這類屬於真正的家暴,不可緩解的家暴。
2、對真正的家暴堅決零容忍。如果不幸遇到了一個暴力男,喜歡以武力解決問題。作為女人必須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法治社會,一定要懂得用法來保護自己。千萬不要像網路上一些「火焰山」式的俠女們所說的,以暴制暴。文明社會,以暴制暴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一定要保留好證據,起訴暴力男。如果雙方感情早已經被家暴折磨的不留一絲一點了,起訴家暴,再要求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也要爭奪過來。
家暴和孩子是兩碼事。不要混淆,拒絕家暴,不代表就要選擇自己離開,自己離開不代表就要丟下孩子不管。
既然被家暴,作為女性同胞,一定要據理力爭,爭取回屬於自己該享有的權利和權益。換另一位女性家暴成功起訴者的話就是,我既然是受害者,為什麼要我離開呢,應該是施暴者離開,並且還得留下孩子。所以,只有自立,自強才能應對暴力男的武力。
再試想一下,你能接受把孩子交給一個暴力爸爸嗎?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和關愛能讓人放心嗎?
所以堅決零容易,勇敢的去面對。而不是選擇逃離。
3、突破思維定勢,讓對方明白家暴的後果。
重新反思、認識自己,為什麼被家暴?被家暴不是自己的錯,是對方的錯,任何錯誤都需要用代價來換取或者彌補的。
女人體力上不如男人,不代表思想和意志上沒有男人強大。
女人的自立自強不僅僅表現在自己的經濟獨立,自己能養活自己。更表現在,自己能夠把握了自己的生活,精神上的獨立和自由更為關鍵。現代社會已經不是封建時代的三綱五常,男人為天,女人生而為男人的附屬一樣。女人獨立,不受制於人。不依賴於人。並且在事業和智慧上還能勝出男人,家暴男即便想施暴也要掂量一下後果吧。
有的犯罪之所以猖獗,是因為罪犯忽略了損失後果。可以說是零成本施暴,所以他會變本加厲。
在遭遇第一家暴後,一定不能容忍,容忍的結果害了自己又害了孩子。
最後,總結一下,三句話,確定是不是家暴,堅決零容忍,讓家暴的成本倍增。
祝每個家庭都沒有家暴,萬一不幸遇到了,勇敢的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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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離開,女人有時會為了孩子委曲求全,一忍再忍,都是有家暴的男人會一范在范,本性難改,嘴巴上說以後再也不會打了,但因為一件小事會在動手腳,孩子在這種生活環境中也會受傷害,心裡會有陰影,最受傷害的還是女人,所有,對家暴毅然說不。堅決離開性格扭曲心裡變態的男人,不考慮離開他你能否生活下去,離開他你會生活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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