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百萬,你願不願意和不喜歡的人結婚呢?
如果是我,我不願意,如果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那以後的生活中的一切讓自己崩潰的事情,不是這1百萬所能解決的。
之前也嘗試過,為了我媽委婉的暗示我該找對象了,我也相親過,一個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人,但是我不喜歡他,他應該是喜歡我的。我努力的去喜歡他,每天提醒自己要想他。他也確實對我很好,算的上是無微不至了。但是很可惜,沒用,他的一點點小瑕疵,我會無限放大,非常之看不順眼。最後,勉強維持了一個多月的所謂的戀情,還是不了了之了。
連和不喜歡的談戀愛都沒法堅持下去,何況結婚,婚姻中有更多的瑣事,會更崩潰。所以我不願意。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不由自主的想到網上一大波的雞湯文。今天我們拒絕雞湯,遵從內心真實的感受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問題的答案。
首先我們想明確一點:感情這個東西是不能強求的,但是也是可以培養的。
這主要取決於你自己想要什麼?是要愛情,滿足自己精神上的需要,還是活的實際一點,讓自己生活的更安逸。
如果是我回答這個問題的話,這要看這個給我一百萬的人是在我多大年齡的時候出現。
如果是在我25歲前的話,我會選擇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放棄一百萬。
人嘛,誰沒有個青蔥年少,誰沒有過為愛情瘋狂?25歲前的我,天天抱著電視煲韓劇,滿腦子的浪漫主義根本不會去考慮現實生活。
而現在的我,已經過了那個愛情勝於一切的夢幻年紀。現在的我,會選擇接受一百萬,然後把自己不喜歡的那個人培養成自己喜歡的人。也許過程有點難,但是我相信,沒有什麼是時間改變不了的。
但是無論是選擇哪一個,我覺得都沒有錯,只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就好。
不知道有木有網友寶寶跟我一樣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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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為,和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真的是在互相傷害,我不喜歡你,你碰多我一下,我都覺得噁心,我不喜歡你,你和多說一句話,我都想拉黑你。
而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在我眼裡,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你就是最好的。你做什麼都是對的,你的每一個笑容,每一句問候都能讓我開心一整天。這才是愛情應該有的樣子。
愛情雖然是一種稀缺的東西,但是她遲早會來,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喜歡的那個人,最後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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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紅包也得回答:這事兒要攤到我身上,我是不願意,總不能為了錢,連自己的人格都不要
至於別人怎麼做,還真不好說。你想,社會上什麼人沒有,在農村,找不到對象的大有人在,你還給他一百萬,他不得高興的跳起來,至於喜歡不喜歡,另當別論,反正雙方不喜歡,在一起湊合過日子的也不少,陰差陽錯。你喜歡人家,人家不喜歡你,人家喜歡你,你不喜歡人家。
這就是生活,這就是人生。不過人一輩子,怎麼樣說,做人,也得有自己的底線,原則,不能出賣自己的良心,自己喜歡的就去做,自己喜歡的就大聲說出來。
說一聲:我愛你!
圖片選自網路,請友友們關注易緣,謝了。不想增加負能量,但是拿自己的經歷回答一下希望有點作用。
曾經與一個不是很喜歡的人在一起一年半的時間,起因是當初自己在空窗期對方無微不至的關心令自己很感動。
可是聽過太多遍那句老生常談的話:感動不等於感情。
在一起之後的確有努力嘗試過喜歡上對方,試圖發覺對方的優點並加以誇大
可是並沒有什麼卵用
導致的結果就是大概一年多的時間都對這個人」看不順眼「
明明是個挺好的人,可是我跟他在一起就是會覺得壓抑,沒有耐性,抱怨。
最為明顯的一點就是容忍度為0
如果同樣的一件事情放在我喜歡的人身上來,可能會覺得很可愛或者幫忙他去完善
可是在他的身上發生我只會覺得一個成年人怎麼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諸如此類。
最絕望的想法是如果要一直跟這個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無異於自掘墳墓。
可是因為不忍心對不起他的喜歡,不想看見這個喜歡自己的人難過,所以隱忍了下來
直到前不久的一天發現繼續下去只會帶來更大的傷害,於是還是分開作為收場。
通過這件事情得到最大的回饋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違背自己的心意,傷人傷己,更不要因為外界的因素而相信自己會妥協。總有一天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心會爆棚,不要在不屬於自己的方向上做無用功。
謝邀,首先,我個人是不願意。因為結婚一定要有感情基礎,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幸福也不長久的。但貧賤夫妻百事哀!現如今,也有很多人寧願選擇一個有錢的人結婚。畢竟,錢不是萬能的。沒錢是萬萬不能的。金錢也會帶給許多人滿足感
一億都不願意,噁心 一輩子生不如死!
一百萬?買一輩子的幸福?你覺得像話嗎?
首先,我們要對兩件事做出正確判斷。
一、自己當前身價和未來可能的身價,預估一下自己有多少價值,一百萬你至於吧自己賣了嗎?
二、判斷自己對於幸福的要求,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還是情感需求上,如果是前者,你可以考慮;如果是後者,我覺得即便是一千萬你也不會同意。
千金難買有情人,願諸君不要把感情和金錢聯繫的這麼緊密 。
看看在什麼情況下呢,要是在一百萬可以幫助自己的親人的情況下那麼肯定會選擇結婚,要是單從個能的這一方面來說那就不願意了,因為婚姻就這麼一次所有的後半輩子已經選定跟她一起過了,不想委屈自己畢竟人生短短數10年一晃而過
我是感性的人,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是NO
.因為生活本身追求就是要快樂幸福。尋找適合自己的,自己喜歡的,自己願意和他待在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樂,這樣的生活才有趣味。
如果是為了錢,在一起,不會幸福,這樣的婚姻不是美滿的。
真情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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