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處理和前夫的關係?
哈哈,不知道為啥要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悟空,老實交代,你是怎麼知道我離婚的?哼哼~
純粹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我離婚到今天有一年零四個月了吧,感覺過的很快啊!我和前夫結婚十年,最後分手還算和平。孩子歸我,房車歸我,他定期付撫養費,家裡存款3萬左右歸他。(後來才知道離婚前他買下一輛價值10萬左右的車)
我們在離婚前是有兩三年的拉鋸戰的,糾結很久最後選擇離婚的,所以道理上還是能夠接受這個結果的,但心裡上很難完全戒斷。
有時送孩子給他碰見,想像陌生人一樣尷尬一笑都很彆扭,眼神無法對視。後來就是孩子去他那邊也盡量不接觸了。
現在只是在微信上幾乎每天都還聯繫著,交流一下孩子的情況,他出差也會問我要不要帶什麼東西。我也會囑咐他天冷多穿衣服。
就是有點那種,一定要跟對方展示出自己若無其事的彆扭樣子。
上周女兒突然從拿出一個帶水鑽的紫色頭繩,像發現新大陸的樣子,好奇的跟我講,是在爸爸車裡夾縫發現的。心裡還是突然的難過了一瞬間。
可能時間還是不夠久吧,相忘於江湖真的不容易做到,哪怕你覺得已經做好了準備。
比陌生人好點,比普通朋友更冷淡點,也許才是離異夫妻最恰當的距離。
五點意見,給有此困擾的你!
很多離婚後的夫妻還是不能很好處理兩者的關係,導致兩個人曖昧不清,界限不分明,接下來又是重蹈覆轍,這樣下去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離婚之後處理和前夫的關係應該尊重以下幾點原則。
既然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就證明兩者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也不要再去懷念兩人之前的感情了。不然離婚也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們要做到的就是跟前夫保持距離,劃清界限。不然如果兩個人始終在一起糾纏,互相不放過彼此,只會為對方的生活帶來更多的困擾和負擔。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2.不單獨相處。兩個人既然已經離了婚,就要保持距離劃清界限。無論是私事還是公事都要擺在明面上,不去跟前夫單獨相處。不僅避免了大家的七嘴八舌,從自身就要做到潔身自好。而且單獨相處也不利於自己開展下一段感情。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不要再對之前糾結,所以不要去和前夫單獨見面,勾起彼此的回憶。
3.不干涉對方的家庭。畢竟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就已經恢復了自由身,所以兩個人後邊能夠再次擁有一個自己的家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不能去干涉對方的家庭。如果做出干涉對方的家庭的行為,很可能就是自己對之前的感情並不甘心,但是這樣也把自己搞的很不堪,過去的事情就要放下。不干涉對方的家庭,才是對自己之前這段婚姻最好的交代。
4.讓孩子與前夫聯繫。
雖然說和前夫的關係已經斷了,但是和前夫的孩子畢竟是兩個人的共同的結晶,所以不要阻礙孩子和前夫聯繫。如果阻礙的話,不僅顯得自己不夠落落大方,而且會對孩子的幸福產生不好的影響。所以還是要讓孩子和前夫聯繫的,離異是你們的事,但是孩子還是需要你們兩個人共同的關心的。
5.尊重現任丈夫。因為自己離了婚,已經成為了獨立的個體,所以有權利開展下一段感情。但是在開展下一段感情之前,一定要處理好自己之前的感情,尤其是不能總是在現任丈夫面前總是提起前任丈夫。這樣不僅會給前夫帶來生活上的困擾,更會影響現在夫妻雙方的感情,而且也是不尊重現任丈夫的表現。所以一定要尊重現任丈夫。
以上幾點,就是離婚後處理跟前夫的關係,應該遵從的幾點原則。畢竟,與其一直跟前夫糾纏不清藕斷絲連,還不如一別兩寬各自歡喜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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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家散了,可兩口子的感情卻不會因為一張離婚證而瞬間斬斷。不論是什麼樣的原因而離婚,也不論是誰的過錯導致的離婚,不論你離婚的時候有多麼不舍,有多麼恨對方,有多麼無所謂,或者有多麼的「高興」,但是「那個人」,那個和你生活了一段時間的人總會在你的心裡佔有一席之地。
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和前夫的關係呢?
這個就得分兩種情況:
一種就是雙方有孩子的情況。有人說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有人說孩子是婚姻的紐帶,不管怎麼說,孩子都是雙方的骨肉,血濃於水,這種對孩子的親情正常人都是很難割捨掉的。如果孩子歸男方撫養,那你就面臨經常去看孩子的情況,要是孩子歸女方撫養,那就面臨男方會經常來看孩子的情況。不論哪種情況,都避免不了雙方的再次見面。甚至以後孩子結婚的時候,你可能還要參加孩子的婚禮。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和前夫是衝動離婚或者不得已離婚,如果你們還想再復婚的話,那就好好把握看孩子的機會,帶孩子一起去玩,多利用孩子給雙方創造一些接觸的機會。可以平時相互通報下孩子的學習,健康,生活方面的情況,慢慢重溫感情,在水到渠成的時候「復婚」。
如果你們是感情破裂而離婚,且沒有再打算復婚的話,那就盡量避免不要和前夫聯繫,包括要去見孩子的時候,接到孩子後自己帶去玩,不要和前夫一起,平時也不要有什麼電話聯繫。也許你會覺得,孩子是無辜的,接孩子的時候,和前夫一起可以給孩子帶來一點家庭的短暫溫暖,其實這樣大可不必,你們在離婚的時候就已經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了,又何必要離婚後再去補償呢。執意這樣做,只會對雙方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響,對誰都不利。
另一種就是雙方沒有孩子的情況這種情況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不論你們當初是什麼原因離婚的,衝動也好,無奈也好,感情破裂也好,都勸你們徹徹底底的忘記對方,不要有任何往來,也不要有任何聯繫,不要再去打聽對方的近況,認認真真的去尋找屬於自己的新幸福吧。
人們都說要「勸和不勸離」,我覺得對,沒離婚的時候確是要這樣。
但是已經離了婚的,沒有小孩的,我是「勸分不勸和」。
為什麼呢?因為你們雙方能選擇離婚,不論是什麼原因,但有一點是確定的:你們在一起不幸福!!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很幸福,誰還會離婚呢?既然不幸福,必然有不幸福的原因,這個因素不會因為你們復婚了就會消除了,也許復婚初期,大家都很珍惜,小心翼翼的呵護來之不易的「復婚」,但是時間長了,當初造成離婚的因素依然會顯現出來,成為再次離婚的導火索。如果你們有孩子了,這個時候再離婚,牽掛可就多了,不光對雙方,對孩子也是莫大的傷害。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離婚了的和正在準備離婚的人們有所幫助!
婚姻走到盡頭,原來兩個人相愛的人,基本也就老死不相往來了。即便是被現實拆散的夫妻,就算心裡還裝著對方,但是現實里已經沒有了可能,為了避免總是沉浸在傷心難過的氛圍裡面,彼此也會慢慢地疏遠,直到再無聯繫,各自安好。
離婚後,唯一可能還需要跟前夫發生關係的理由無非是下面幾個:
一、因為孩子
兩個人如果在婚姻里有了共同的孩子,那麼離婚之後,孩子只能跟其中一方生活。假如女人沒有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想孩子了,必然就需要跟前夫聯繫。
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好呢?
建議在離婚的時候做好書面約定,規定好見孩子的時間和環境。其實,只要不是跟前夫家裡鬧得太僵的,都可以理解一個做母親的心情,也不會為難你。
二、因為經濟上的糾紛
有些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在債務和財產上無法做到很好的分割的,離婚後也還是需要跟前夫進行溝通處理的。
不管兩個人還會因為什麼原因發生聯繫,既然已經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就已經說明感情已經無法挽回,這個時候最忌諱的就是繼續糾纏不清,繼續影響兩個人的生活。
有個朋友因為前夫欠了很大一筆債務,天天被追債的人逼得家都不敢回,後來實在沒有辦法兩個人離了婚。離婚的時候,因為債務分割的問題,兩家人鬧得很不開心,女人本來心裡對男人還有一點希望,最後也沒有了。
離婚之後,男人出門打工了,女人也開始了自己的生活。可是沒過多久,男人見追債的人沒有追的那麼緊了,就回來了,要求跟女人復婚。
女人不願意,後來男人對女人動了手,最後報了警。
婚姻走不下去了,就算是看在昔日恩愛的份上,也不要跟對方處成仇人,因為多一個朋友,總好過多一個仇人。
更不要對對方抱著不存在的希望,繼續糾纏不清,要相信,能夠走到離婚的感情,即便是再來一遍,結果也會是一樣的。
作為女方不論你曾經多麼愛他,也不管你在婚姻中多麼的遍體鱗傷,只要離婚了就一定要處理好和前夫的關係。
社會上有很多由於沒有處理好離婚後的關係,導致惡性事件發生。我覺得做好以下兩個方面就能避免不幸的發生。
1,如果你們之間還有孩子,那就和前夫做朋友吧。
- 孩子是無辜的,在孩子的健康成長中既不能缺少母愛,也不能缺少父愛。
- 不論孩子歸誰撫養,另一方都免不了要去看望,免不了通過彼此交流來了解孩子的近況。
- 那就作為普通朋友吧,只是要保持好距離,雙方之間討論的話點要始終圍繞著孩子。
2,如果離婚後沒有牽掛,那還是互相不要聯繫了。
- 曾經在一起時都沒有處理好彼此之間的感情,以致離婚收場。那現在就更沒必要再彼此聯繫了。
- 特別是雙方以後各自有了家庭,再藕斷絲連也是對新家庭的不負責任。
總之,女方離婚後要認真處理好和前夫的關係。如果我的以上建議你覺得不合適的話,也可以徵求你父母或身邊朋友的觀點。
不打擾,不過問,不糾纏。
之前聽過一句話很有趣——分開了還要做朋友,你是有多缺朋友?
有很多人表示,分開後會礙於情面問題,所以會保留一些聯繫方式,但在另一些人的眼中,只要是分開了,就不該有前任的影子存在於現在的生活中。這有時候是觀念的問題,並不是說一定是誰對誰錯。但是對於女人來說,我想,好的斷開方式,還是得徹底。
明確自己與前任的現存關係,不要去糾纏說還有可能,在情感中,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女人讓人感覺最討厭。
什麼是明確的劃清界限?對於我來說,除了非常重要的事,其他事都不應該成為兩個人聯繫的紐帶。比如,有些人就會選擇留下前任的電話號碼,或者微信朋友圈,當看到一方最近身體不適的時候,就會發消息對對方表示關心。在這種時候,我們要明確清楚,這樣的關心是僅僅只是關心,還是說是以生病這件事作為契機,對方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有其他語言上的關照,不要選擇沉默接受或是迎合回答,應該要去選擇拒絕。當然,前提是,你也覺得這是一段不再可能的感情時。
我是認為,既然已經選擇分開,就不應該在對方後來的人生有太過插足。對女人來說,這不僅是一種對自己、對未來的負責,也是對對方的負責。
如果總是在過去里糾纏不斷,那就一直沒有辦法去開啟新生活。如果早就應該結束的事,就不應該去拖泥帶水的持續進行。
不懂離婚了為什麼還要和前夫保持關係,因為離婚之後你們就沒有了一點點的關係,藕斷絲連對誰都是一種傷害,就是想復婚也沒有必要拉拉扯扯,即便是有孩子也是一種很簡單的相處,既不是朋友,也沒有什麼瓜葛。
大多數夫妻之間離婚後,其實並沒有聯繫,也並不用考慮關係,但是有一些夫妻在同一單位工作,就難免尷尬,有一些夫妻是因為孩子的問題,必然會有一些溝通。
在同一單位工作的夫妻,離婚之後,很多情況下都會有一方離職,關係的改變讓他們無法面對同事和工作。有一個同學在一個單位里開車,而離婚三年的妻子卻調來到這個單位當領導,辦公司主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讓同學給前妻開車。同學又不願意離職,場面非常的尷尬。
雖說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離婚大多數也是不歡而散,避免不了接觸的時候,我覺得還是沒有必要用情感來衡量這種關係,還是應該保持好距離。
有太多在婚姻中遇到初戀情人,舊情復燃,也有的分手了,離婚了還藕斷絲連,這樣其實既傷自己又傷他人。
慕白和前夫分手了,每天和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今天去他朋友圈看了,他沒有發消息,一定也在悲傷中;
他今天發了那幅圖,一定也在懷念我們的過去,我再等等,我們一定會回去的;
一段時間後,發現那個他發了個新女友的照片,她大怒,我等了這麼久,他不但不來找我,還找了新的女朋友。
何必呢?這樣真的好嗎?這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孩子,就牽扯更多了。
傷了自己
尤其是女生,在分手初期,很容易忍不住去看對方的朋友圈,點開從前的聊天記錄一遍又一遍的回憶,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特別是底線低的還時不時去做做對方的炮友,這樣能不影響自己後面的生活嗎?能快速恢復嗎?能好好的規劃自己的未來嗎?
對方的未來都沒有了你,你卻還活在對方生活的假象中。
當然有強大心臟的另當別論,那種還能和對方做個朋友,喝喝茶,聊聊天的也許是愛到極致,也許是從沒愛過,也許是還有期許。
傷了他人
無論我們的另一半有沒有和前任聯繫,我們總是不希望她們有任何瓜葛,畢竟那是在提醒你她們曾經有過一段時光,快樂也罷,悲傷也罷,她們在一起過,人有時候就有那麼一種莫名的嫉妒。
在我看來,兩個人分手後的最好狀態應該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精彩,互不干涉,永不相見,這樣才能彼此活的坦然。
如果是有孩子的除了談論孩子的事也建議不要做其他過多的交涉,以免影響對方的生活,如果是在雙方有家庭之後,也建議保持適當的距離。
關係是指人與人之間,人與事物之間,事物與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複雜的關係讓人活在疲憊當中,久了對身體健康有影響。面對目前社會的高離婚率,如何處理好離了以後想互之間的關係決定了以後生活的幸福感受。
《1》
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約定,盡量對彼此公平點。
兩個人從戀愛結婚怎麼也是相處了幾年的人,簽協議的時候盡量公平的對待對方吧,這樣會少了很多心理上的不平衡,對以後自己或者對方的生活有好處。光明磊落問心無愧活著不那麼累。
《2》平時沒事不要打擾對方的生活,如果有孩子商量好一個時間,多久看一次,基於對孩子的成長有好的方面的影響,最好是有固定的時間,相互之間配合好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3》錢財獨立徹底分開,除了該給的撫養費,離了以後不管任何一方都不要再要求跟對方有這方面的牽扯。
《4》不要曖昧,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有些不是雙方都那麼願意離的一方,會做出這種沒有什麼意義的事情。如果一個人有回應將又是一台狗血劇,會增加很多不該有的煩惱。
《5》斷了跟對方的家人密切的關係。不管以前你們有多好,現在也只能當作普通朋友那樣的來對待,節假日的時候問候一下,做到禮貌對待。這樣有利於更好的處理以後關係的建立。
《6》有一部份人總是活在回憶里出不來,糾結在以前的是與不是,總是意難平。對於這種人果斷的對待,總是要讓對方學會多多向前看的,過好自己當下的生活最重要,學會自立自強,糾纏前任沒有任何意義。
離婚後的男女就象一節蓮耦。把它辦斷後,那絲還連著。又象一池水,中間隔道牆,但那牆有滲漏,滲透,這水還是要跑到一起。時間久了,牆出問題了,他(她)就會又出牆外,回到原來的地方。除非一方有惡毒的行為,那是回不去的。如果是為了雞毛蒜皮離婚的,那就再婚了也忘不前妻,前夫,說不定還要拿來作比較。有子女的,也隔不斷前夫前妻的往來,那種意識是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但各人都另外組成了家庭。最好還是不要整複雜了。日子要過下去。就不能重蹈履轍。婚婚不是兒戲。互相忠誠,信任是婚姻感情的重要基礎,無論是原配,再婚都要互相尊重,不再有第三者介入家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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