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跟你說,你只能活三個月。你該怎麼辦?


第一眼看到這個問題,腦海里不自覺地想起了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以及喬布斯說過的 「把明天當作是你的最後一天」,你才不會把時間浪費在別人身上。

三個月,時間不長不短,你想做的事情其實可以有很多,也可以安靜的回到家,回到父母身邊。

朋友說他自己會回到父母身邊,不透露這個消息,默默地和家人朋友過完剩下的日子。簡單卻又很實在。

對這個社會有「怨氣」的朋友,說會直面曾經傷害自己的人,「一起走」。

於我而言,三個月的時間。首先完成和交接好手頭的工作,逃離出這個曾經限制過自己的「圈子」。 可以去看看圈子外的世界,帶著自己的父母去圓一下外出遊玩的夢想,只不過這個看似簡單的夢想,都被自己日常的瑣碎而遺忘了。

突然知道了自己距離終點的長度,才會注意平日的生活自己有多荒廢,多無趣,多浪費。

會像是突然得道了的僧人那般,開始記錄下自己從小學到現在的一生,不為什麼流傳千古的,只是想告誡身邊人引以為戒。該珍惜什麼,該放棄什麼。

靜靜的處理好身後的事,原來那些和前女友的遺憾與朋友之間的不愉快,都希望在最後的幾個月安靜處理好。

離開與到來,或許只是揮一揮衣袖的區別吧!


人生在世,總會經歷生死離別。

當死亡來臨時,人們總會害怕,是啊,有誰不怕死亡的呢?如果只剩下三個月的時光,我想,要做的事情應該會有很多。

正如,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我會好好的利用這剩下的時光。好好的陪伴我所愛的人和愛我的人們。再者,我想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再看看自然的美好。多做一些公益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使自己感到快樂。還有就是讀完和看完我沒有時間看的書,電影和電視劇。再還有就是靜靜的躺在床上回想我經歷的一切。我想這一定很美好。最後的三個月,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面對。最後,坦然的面對死亡。不帶有一點害怕和遺憾。


假如,我真的只能再活三個月。如果是真的,我一定要做出幾件瘋狂的事情,至少在最後一天將要離去的時候,不會感到遺憾。不管是曾經我愛過的人,我恨過的人,或者是,討厭我的人,都會寫一封信給他。我愛你,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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