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老人撞了,醫院檢查後說老人沒事,老人的家人卻老是要求賠償,該怎麼辦?


之前我開車剛從停車位出來,車身剛剛甩正,後面一騎電動車的就一個急剎,滑行了有兩三米的距離,離我車大概還有兩米左右摔倒了,當時天又下大雨,當時沒報警,有行車記錄儀的,見她是本場鎮的人,我就把她帶去醫院檢查了,檢查出來沒什麼,就是軟組織挫傷,醫生說開點葯回家休息,結果她就鬧起住院,我心想住就住吧,把錢那些給她付了三天的錢,回到家想著不對勁,就直接報了警跟保險公司,兩天後,我去找她做事故認定,她答應了(因為我們這裡只有禮拜一和禮拜二才可以,其餘時間都不行)結果到了禮拜一那天早上她就不去,以各種借口推脫,當時我就火了,直接說不管你了,你想做啥隨便你,反正我已經報了警,住到你出院了,直接去起訴我就行了,後來每天打電話,甚至威脅我,結果到醫院去看她,她那邊找了幾個混混,叫我拿錢,不然不給走,甚至打人。我見情況不對,事先就打好了電話找了人的,結果對方的人見到我這邊的人來了自己都跑了,我直接去跟傷者說,這幾天的醫藥費大不了我給你出了,什麼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那些雜七雜八的,我不負責,不行的話那你直接去法院起訴我,反正我有證據證明過錯在於你,不信可以試一下,結果對方就說,後續還要繼續治療,叫我給5000塊就出院,我一聽就火了,都不想理她了,隨便她想怎樣,結果醫院的領導出來就說,如果1000塊錢就算了,不然就讓她去住,結果我給了對方1000塊就當天出院了,第二天我就直接叫她跟我去交警隊把責任認定做了,保險公司協議簽了,事情就這樣解決了。


首先記住一點,任何的交通事故,都不能私下去解決,否則後患無窮!尤其是機動車和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必須要經過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認定書和協議,來解決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首先要做的是搶救受傷的人員,事故的現場不能移動,第一點要做的通知交警部門兒和保險公司。車輛打開雙閃示警,借用其它交通工具,先將傷者送到醫院,通知自己的親朋好友到達事故現場等待交警的處理。等待交警現場勘察完畢後,將事故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放場地。

交警勘察完現場以後會有專人到醫院錄取口供,下來就是積極的治療傷者,等傷者的傷情基本恢復,或者穩定以後,交警部門兒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據認定書承擔雙方各自需要擔負的責任。在此期間,保險公司也會介入。最後簽訂事故調解協議書,這次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所以說,題主在這次交通事故中,沒有通知交警部門兒,給自己留下了無窮的隱患。剩下的只有一條途徑,走法律渠道,通過法院判決來解決這個事情。


對於你這個事情,兒子把老人撞了,要及時送進醫院檢查,然後及時報警,經醫生診斷如果老人家沒事,說明老人沒有撞很利害,只是虛驚了一場而已,接著向老人家道個歉,表示對不起,看在你兒子還小的份上,請求他老人家多多原諒,再補償他千把塊錢營養費就好了。

然後再請警察寫一份調解協議書,說明你們兩家這事也就辦完了,雙方今後不得尋事生非了,也就告一個段落了是吧。

如果他家人老纏著你家要錢,那就是典型的詐騙,你可以拔打派出所電話,或者110報警,尋求警察幫助,切不可與這樣無賴之人私了,縱容他們,只有警察出面才能解決問題。


碰到這樣無理取鬧存心訛人的人,一定不要妥協,要堅持走法律途徑解決。不然以後他抓到你已經賠償的借口,更是糾纏不休了。

首先,發生交通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並打120急救,要求交警部門依法處理。是你方的責任就勇於承擔責任,不是你方的責任就不要稀里糊塗地承擔,以免後患無窮。

其次,對方如果沒有什麼大礙,到醫院檢查後也無需治療。那無論你有責任或者沒有責任,都不用再理他們了。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或者是司法部門傳喚。

最後,如果對方仍然糾纏不休,你千萬不要私下裡與他們達成什麼協議,委曲求全地妥協。你要他們到法院起訴,要求依法處理。這樣,通過走法律途徑,對方和你都會得到公平合理的處理的。以防止他們糾纏不休。


當時沒出警出險嗎?應該有調解書籤字確認,或者交由保險全權處理啊?私了的最容易出麻煩,約談一下,協調個解決辦法,雙方簽字確認


既然醫院確診沒事了,你給些安撫的營養品或金錢就可以了。那麼他再糾纏要錢的理由和你給的錢的動機分別是什麼?

如果經過警方應該有個調解書。


你報警了嗎?經過法律渠道,一切問題迎刃而解。老人家人問你要錢,可能你沒付清該付的錢,你說沒事是什麼意思?是沒受傷還是沒有大傷?再有可能傷者家人敲詐,通過法律渠道,是好解決的


我一個月以前,騎共享單車,準備過馬路的時候,往後看了一眼,沒看到有車。沒有斑馬線,兩條車道,中間有虛線。我剛剛騎到中心線的時候,聽到後邊有剎車聲。然後有一個電瓶車就把我給撞倒了!把我直接摔到在地,單車180度掉了個頭。我起來晃了晃,感覺沒啥事。那個騎電瓶車的摔得過了幾分鐘才起來。腳脖子在地上蹭了好大一塊,流著血。一瘸一拐地站起來,坐到馬路牙子上。後來他問我有事沒事。我感覺沒什麼事。他說,你要沒事你就走吧。我看他摔那樣,我說要不要給你叫個120。他說不用,你走吧。我跟他說,我說你以後騎車慢點。自己去醫院包紮一下吧。然後我就走了。誰也不願意出交通事故。可是出了事故故意訛人的,他的思想道德有問題。如果他自己家人撞了人,別人會不會訛他們。


我是一個送外賣的,有時飯口的時候騎車挺快。有次有個老兩口(80歲的樣子)騎著小三輪電動車在我前邊,我趕時間從邊上超過去了,沒刮蹭,可能我騎的太快嚇著老大爺了,三輪一偏倒了,老兩口都摔地上了,我聽見摔車的聲音看後視鏡老兩口躺哪了我乾淨停下車去過看看,過了有五六分鐘我把老兩口扶起來,老大爺在哪訓了我半天,最後老太太拿出張菩薩的畫像來說,小夥子,你看看我家都是信佛的,算你運氣好,要是擱別的老頭你咋賠的起啊,走吧,以後注意點,我說陪他倆去醫院看看他們說不用,我就了個電話說有啥事給我打電話就走了,後來也沒給我打過電話。通過這件事我覺得,好人還是不少的。


我發表一下,按說醫生說沒事,事情應該了了,可是你們知道有的暗傷,醫院的儀器和醫生也檢查不出來,我是說萬一以後有什麼事,你們說怎麼辦。當然不排除以後自己摔傷,再賴人家的事情,有這個可能,但是,我是說暗傷,怎麼辦。

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新聞說:一老太太被鄰居車撞倒了,老太太自己爬起來,說沒事,沒過幾天,死了,法醫解剖說是多少天以前可能被什麼東西撞過,導致什麼出血,說就算當時去醫院,也查不出來。有個什麼時間之類的。我也記不太清了,請問,發生這種狀況,怎麼辦?再去找肇事者,人家肇事者根本不搭理你。你也沒證據證明是不是後來又被撞了,或者自己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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