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這種事一定是男人主動嗎?


張靚穎演唱會公開求婚,男友馮侖低調的回應,引起不少大家的一片猜疑。公眾視線轉到了「張靚穎公開逼婚,合伙人和戀人的關係,到底那個對男友馮侖更重要?」其實被女性求婚在中國確實不少,非議和爭議也一直都存在。

被動的女性

按照我們的社會規範,在面對親密關係時,一個「好」女人,則應當是被動的、矜持的、禁慾的——這樣的「好女人」形象,深深根植於傳統的貞潔觀中。在這樣的性別規訓中,女人好像應該是果子,飽滿地立在紙頭等待收穫。

按照這樣的性別規範,「愛情導師」教女人如何欲擒故縱,表露心思的關鍵,是「巧妙含蓄」——在這樣的性別規訓中,別說主動求婚,就連主動表白、「倒追」,都被認會被認為是一種越軌、失范,被看做是一件「掉價」的事情。

而正是這樣的性別規訓,在對張靚穎「主動」求婚的負面評價中展現得淋漓盡致:她的主動求婚,被稱為「逼」婚、被認為是「場面難看、尷尬至極」。且不說路人甲乙丙丁嚷嚷著要「路人轉黑」,甚至就連她的求婚對象,都需要面對公眾特別聲明,說「今天發生在台上的事情本該是我來做的」。

今天發生在台上的事情本該是我來做的」——「本該我來」,與女人被規訓要「被動矜持」相對,男人,或者說男子氣概,則「應該」是主動的、外向的、進攻性的。這樣在持續規訓中的二元對立,漸漸成為了兩性互動中不加反思的底色,也成為許多性別不平等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於傳統性別關係規範,「主動求婚」,似乎的確是具有挑戰意義的。

單方面提出的、甚至是「通知」式的「如果你願意娶我/嫁我就如何如何」,這姿態,和大學女生宿舍樓下鮮花蠟燭陣、高喊「XX你願意做我女朋友就下樓來」,從某種程度上說,有種隱約的相似——在親密關係中「女性應當被動矜持、男性應當主動爭取」,這樣的規訓,除了對兩性氣質角色的二元對立外,更深遠的一點是:它默認了,親密關係,一定是有一方強勢主動、一方弱勢被動的;它默認了,「主動」「霸道」、甚至某些情況下「單方面的要求」,是被許可的。

所以說女性求婚一般有兩種情況:

1恨嫁,男方遲遲不求婚,逼不得已女方只能主動

2在愛情里,女方就是一個比較主動的人,男方性格比較內向,那麼求婚只能女方來。

現在這個世界,男方還是女方求婚其實都不重要,只要兩個人是相愛的,決定攜手一生就夠了。新時代女性主動求婚也沒什麼好害怕批評的。


怎麼說呢?如果兩個人好到一個境界,自然而然男的就應該提出結婚了(男生也可以先試探試探女生,別到時候求婚出岔子),但是如果男生不提出結婚,女生年齡大了,覺得耗不起,對男生有些不信任,那麼女生也可能會求婚的,想給自己一個保障。

總覺得如果男生不主動求婚的話,顯得有點不負責任,讓女生逼婚也不好受不是

但是這是一般情況下。特殊情況有很多,比如男生因為自己沒有房子、收入不豐厚給不了女人幸福、身在他鄉怕兩地分居相思之苦…等等所以這個時候女生求婚也沒什麼,給對方自信,也讓男生放心

還有是女生同性戀,這樣你說能不是女生求婚嗎?

現在社會很寬容了,不要太在意別人的話,愛就勇敢追求,誰知道明天和死亡哪一個先到呢?


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那是緣分,沒有主次之分,如果真心喜歡,就去努力,主動表白,又有何防?是不是認為那樣有失身份,掉了面子?我不這樣認為,就算最後失敗了,自己不會後悔。


在傳統封建社會發展至今,雖然已經是非常開放,但依舊留存著傳統的男人佔有主導地位的普遍現象,當然啦,是完全可以女性主動的,這完全取決於女性的心理素質高低,很多時候並不是一加一等於幾,機動靈活處理生活也許才會變得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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