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物體各加速到稍大於1/2光速背向而行,兩個物體會脫離對方的引力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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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提的挺好的!與光有關係,準確的說是關於光的速度的。由於相對論中的一個基礎是光速不變原理,光速是信息傳遞的最大速度,所以關於光速的問題就有很多,例如有人問: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打開車燈時,這時的車燈發出的光的速度是不是可以超過光速?答案是否定的。也有人換了一種方法:在一艘光速飛船內部,一個人從尾部向頭部跑動,這個人的速度是否超過光速?答案依然是否定的。當然也有人再次變換了問題的形式,包括本題在內。
對於光速是信息傳遞的最大速度這一點相信應該是被廣泛接受的。但對於光速是最快的速度這一點相信就不那麼容易接受了,我認為對於人類來說因為目前來說沒有辦法解決比光速更快的信息傳遞的手段,所以超過光速的速度是沒有辦法理解或合理解釋的,那麼討論超光速基本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當然,本題還提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關於引力的,但不完全是引力而是引力波。萬有引力是普遍公認的,只是在現代物理學中認為萬有引力適用於低速、宏觀世界,在微觀世界中由於引力不是主導力,與其他三種基本力相比引力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一般情況下,萬有引力還是非常好用的。
引力波其實很容易理解,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做一個思想實驗(學習一下老愛同志的高逼格)宇宙的某個局部空間中外部引力的效果為零,也就是說外部對這片空間沒有影響。在空個空間中有兩個物體A和B,為了方便先假設兩個物體除了位置以外,質量、大小等完全相同。兩個物體距離為S,那麼這兩個物體受到對方的引力大小就是 F=(ma*mb*G)/(S*S),Fa的方向是朝著B的,Fb的方向是朝著A的。
如果將A的運動方式做一個改變,設A原本在A"位置,A"距離B是S,此時A的運動方式是:過A"點做一條與A"B方向上垂直的線,在這條線上A"的兩邊取兩個點P點和Q點,PA"的距離與QA"的距離相等,A在P點與Q點間做周期的來回運動。
那麼B受到A的萬有引力也會因此周期的變化,或者說這個力是波動的。很明顯,波動的周期與A的運動周期是一樣的。
我認為這個波動應該叫做--引力波。
對於本題來說:兩個稍大於二分之一光速背向飛行的物體,它們的引力波對方能感知的到嗎?這涉及到引力波的速度問題,目前科學的觀點是引力波的速度與光速一樣(或很接近),而不是超距的。如果是超距的,那自然不用說必然無法脫離對方的引力波。如果不是超距,而是光速會如何?
我個人的想法是引力波是沒有慣性的,換句話說引力波的速度與產生引力波的波源的運動速度是無關的,因為引力波的速度大于波源的速度,所以兩個物體都不能脫離對方的引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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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問也許表達的有些問題:
1.兩物體都受到對方「引力場」的影響且無法擺脫。
2.「引力場的波動變化」傳遞速度為光速,則背向遠離兩物體的相對速度不超過光速的情況下,仍然會受到對方產生的引力場波動變化影響,例如:理論上可以測出對方周期自轉產生的引力場波動。
3.承上,如果兩物體距離足夠遠,超出「視界」距離,則根據宇宙膨脹模型,兩者之間的空間膨脹速率大於光速。則引力場波動變化的傳遞速度可能永遠也無法傳遞到對方那邊。這也是「視界」存在的原因,大於這個距離的光同樣永不可達。這個現象如果通過試驗觀測到,則宇宙膨脹假說等理論都會得到極有力的驗證支撐。
4.相對論體系下,第三種情況和兩者的背離速度沒有直接關係,而是和他們之間的距離有關。
在客觀上是各自脫離了對方的引力波範圍,只要符合引力波理論推箅是有道理的,但不能孤獨地推算,還存在來自各方面的引力波干擾。這裡談到的是範圍,不是速度大於二分之一的光速,與速度無關。無論物體大小,都存在相互干擾,這是客觀事實。一個小天體的引力範圍可達整個宇宙,無數個天體的引力範圍也是整個宇宙,存在在宇宙中的某個天體,就受到了無窮個引力波的影響,本身的軌跡就是無窮動的了,這與客觀事實不符。有引力就有引力波,不是只有引力波而無引力存在。就是兩物體各自作超光速運動,引力波發射後就脫離了物體,離開物體後就會受到無窮個引力波的影響,不能排除影響力。單獨和整體是計算的各個方面。
謝邀!首先,從現有引力波的物理機理(或概念)來看,它是質量物體加速運動後對所處的空間產生的影響,即引起空間的形變。其次,這種空間形變(或稱為時空漣漪)據理論認為將以光速擴散傳播,是空間自身形變的傳播,傳播速度與所產生引力波的物體的運動速度無關。因此,根據有質量物體無法超越光速運行的狹義相對論原理,如不計空間膨脹的影響,按題中條件,一物體產生的引力波必將影響另一物體。
首先,物體速度疊加是遵循洛侖茲變換,無論兩背離速度多麼接近光速,其疊加速度仍然小於光速。如果引力波是光速,則還是不會脫離引力波。
其次,引力是時空拓撲性質而不是單一物質質點發出的力。就像兩物體扔進了「時空粥」中,其引力相互作用是「時空粥」給予的。當然這個「時空粥",其粘性不很大,且兩物體通過改變時空拓撲性質(如曲率),而增加了「時空粥」的局部「粘度」,從而增加了其相互間的引力。也就是說,即使沒有明顯的物體在時空中,時空也有一個「基本粘性」(引力)。
他們說的都太過於複雜了,我給你說一個簡單的例子你自己去想。假如你和你弟弟背靠背站好,然後我一聲令下你們向相反的方向狂奔,假設你們的速度都已經超過光速的1/2,那麼你想一想在你和你弟弟剛剛開始奔跑的時候就算一瞬間超過光速的1/2,但是就在這一瞬間引力波也產生了而且它以光速傳播,你想想你和你弟弟這個速度能跑過引力波嗎? 想擺脫引力波必須超過光速,而且參照系必須是空間本身雖然你與你弟弟相對速度已經超光光速,但是已空間為參照系你們的速度也只有引力波速度的一半,你們還追不上引力波還談什麼擺脫
兩個物體加速到稍大於1/2光速背向而行,兩個物體會脫離對方的引力波嗎。
楊春華先生認為,兩個物體都不會脫離對方的引力波。
楊春華統一場論 光波是電磁波和引力波的諧振波。
楊春華先生認為,引力波的傳播是需要引力場的。引力波的速度就是光速。
永遠也不會,即使相距幾億光年,引力(不是引力波)永遠存在,且引力的傳播不需要媒介,不需要時間,只不過太遠了你感覺不到罷了,根據萬有引力定律,引力的大小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與相互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與速度無關。
物質與物質之間的引力是由各自的引力場而決定的,不是以速度決定的,引力的大小於兩者相對的距離成反比。因為物質的引力場是由空間的大小確定的,兩物質的距離就是按宇宙尺度距離,也還存在引力,只是相互間的引力最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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