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方升對商鞅變法起到什麼作用?
商鞅方升對商鞅變法起到為度量衡中的容積立制的作用。
商鞅變法主要從九個方面進行,其中一個方面就是統一度量衡。統一度量衡的目的是為了便於國家行政管理,更有利於商業發展,促進公平交易,減少不必要的換算麻煩。
商鞅方升是一種容積的度量工具,全國都用統一的容積計算方法,有利於國家管理。目前看到的只有一個商鞅方升,但是在推行過程中則是有無數個商鞅方升。全國各地都用商鞅方升來衡量體積,對於國內商業貿易是有極大便利的。
常用體積來作買賣的物品有:酒、米、鹽等。現在的米、鹽都是按重量來計的,但是古代則是用體積來計的。十合為一升,十升為一斗, 十斗為一斛;一石為十斗, 一斗為十升, 一升為十合, 一合為十勺, 一勺為十撮。這裡可以看出石和斛是同一個單位的兩種不同叫法。古代百姓交稅主要是實物糧食,而官員的俸祿也是糧食。軍隊中的軍糧徵集一般是用斛或者石,比如十萬大軍一天要消耗的糧食大約在一萬斛左右。商鞅方升作為一種重要的容積工具,全國統一採用,那麼很多事情就能順利解決。如果全國各地用的容積單位不一統一,那麼造成的混亂必然就多,國家政令也很不好執行。
《商君書》中著名的一句話說「一則治、二則亂」,這裡的「一」用於度量衡則是統一長、寬、高、重重、容積等尺度的標準;於是國家治理,則是全國只有一種法律;用於帝王之術則是全國最高權力只能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商鞅方升是商鞅變法時對統一度量衡便利交易而做。事實上商鞅變法時,重農抑商是規範農商關係之舉並非後世某些人對此曲解的那樣。戰果中期生產力雖說比以前有了極大發展(鐵器牛耕)但對於當時落後的秦國來講,商業使得秦國資源淪為六國尤其是魏國的附庸,為此商鞅變法初期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以發展農業為主,二次變法時才開始對商業政策做進一步調整,以管控規範為主國內,國際商人分區經營。此時商鞅方升派上極大用場,此前秦國對於單位問題沿用六國標準,交換時處於劣勢地位。方升等度量衡標準出台後,國內交易才有了主動權,加之農業基礎提升國內政治穩定,市場度量衡標準由國家強力管控,交易公平。六國商旅紛至沓來,秦國在戰國中後期以後,咸陽成為當時的大都市,商品經濟發達。城市規模宏大。因此要想發展經濟首要條件就是統一度量衡,商鞅方升就是為此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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