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老公查出肝癌晚期,她打掉腹中5個月孩子提出離婚」這件事?
看到這個問題時,我心裡一緊,28歲的年輕人,肝癌晚期,又是一個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慘劇。讓人更加揪心的是:他還有一位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得知丈夫時日無多後,打掉孩子,選擇離婚。
現在社會,離婚流產真不是什麼大事,這個問題讓人關注的是,它發生在一位不幸的將死之人身上。
法理之外,情理之中,在這件事上,很難不帶入個人情感,每個善良的人,骨子裡都是同情弱者的。
我先努力撇開個人情感來分析分析這件事。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這位年輕的妻子不是因為物質條件結婚。如果是,那麼她完全可以接受男方父母提出的條件。從這點可以看出,她應該是一位經濟和精神上都獨立自主的女性。
其次:夫妻感情不深厚。如若深厚,恨不能隨其而去,沒有父母資助,自己一力撫養遺腹子也是心甘情願。
28歲的青春年華就肝癌晚期,除去不良生活習慣,病因更多的應該主要是攜帶治病基因(這個我也不是很懂,看過幾個科教片,受精卵分裂的時候各種基因就存在,人的命天註定,是有一定道理的)。胎兒五個月,那我們應該可以確定,妻子受孕時,丈夫已經得病。
細思極恐,妻子執意打掉孩子是否有此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從遺傳學上,確實對後代不利。
男方是家中獨子,父母這時肯定是悲痛欲絕,無心考慮這些,只想為兒子保留血脈,也給自己留一線希望。
老人的年齡應該都是六十開外了,即使經濟條件不錯,但撫養孩子不可能是吃飽喝好就夠了。一開始,或許雇保姆照顧孩子就可以,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的心智日趨成熟,你要怎麼跟他解釋這一切?每天面對孩子無辜的小臉,希望也是傷疤啊!
在孩子這事上,女方是不可能抽身事外的。我們這裡有實例,同事的朋友,因為車禍離世,公婆苦求生下孩子,也是許諾各種條件,包括大姑姐也保證要把弟弟的孩子當成自己孩子養。女方不顧自己父母強烈反對生下孩子,不到半年就因車禍賠償款告上公堂。公婆認為兒媳肯定會改嫁,要留著錢養孫子用。幾年過去,最後還是以女方帶著孩子另嫁收場。
這件事略有不同之處是,老人還有一個女兒,兒子離世,一開始確實無法接受,慢慢的他們的重心自然就會到女兒身上,兒子沒了,女兒養老也是一樣的,反正有遺產繼承,女婿也是樂意的。
不帶感情的情況下,我覺得女方對。
但是,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在丈夫絕症時離開他,並斷絕其父母的最後一線希望,又豈是善良人所為?
估計這個是無愛婚姻,金錢婚姻。有愛婚姻,因為愛對方,男人突患重病,而妻子正好有孕了,為男人留下最後的骨血,也是他死而無憾。而女人這麼絕情,想的是孩子沒有父親了沒辦法正常成長,缺少父愛。離婚,說明她不愛男人,不會為他留下後代。如果不是金錢婚姻,那麼就說明這個女人不是好人,自私自利,狠毒。
這事沒有誰對誰錯,就看個人的道德標準了,符合自己的道德就是對的,不符合就是錯的。
從我這裡看,老公快走了,最後連個種也不留下,日後父母連個念想和希望都沒了,老婆還離婚,真挺可憐的。不過老公想過沒有,當初女方為何嫁入你家?她看上你什麼了?很可能一開始就是選人不慎。
至於老婆這邊,則是太自私了。理解害怕你有了孩子,雖然公婆說要養,但最後還是自己撫養,而且拿了房子現金,以後好意思拒絕公婆?而且自己年輕,還有再婚的資本,但拖個孩子和前公婆,再婚就難了。而且現在離婚戶口本寫的是離異,老公死後就成喪偶了,很多人印象里喪偶等於克夫!
最好的結果就是女方留下孩子,讓公婆撫養,然後只拿一部分現金,雙方徹底切斷聯繫。公婆留有希望,女方也不影響再婚。但這種結果很不好說,誰家和誰家都不一樣。
這種事在法律層面上,沒有錯。可是在人性和感情角度上看,也太薄情寡義了!我可以理解不要孩子,是怕孩子出去就沒有父親,對以後的成長不利。可是離婚,這個太過了!這不就是那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不過,每個人有每個人要過的生活,沒有人可以去替代,所以我們也不能舉著道義的大旗去過多指責這位妻子。
謝,婚姻是兩個人愛的歸宿,而孩子是兩個人愛的結晶,當面對突如其來的事情發生後,從各個角度來看,答案是不盡相同的。家中的老人要求留下一個孩子,傳宗接代,特別是獨生子兒的家庭,這個要求很強烈,但是女方只是以利和害為自身衡量標準來達到自身的目的,並且附之行動,顯然以利和害結合的婚姻是經不起衝擊的。我的堂哥就是這樣,突來的車禍,奪走了他年輕的生命,辦完喪事,女方打掉個了四個多月的胎兒,不顧家中父母勸說,遠離這個從此消失的家庭而去,不知所終,白髮送黑髮,沉重的打擊令老人一病不起,直到逝去。一個以幸福為起點的婚姻,山盟海誓,令人陶醉,面對突變,曾經許下的諾言是那麼不堪一擊,人的心太脆弱了,這樣的婚姻殿堂也終於在脆弱之中化為令人傷心的泡影。
夫妻之情甜如蜜,商人之交如行船,如果只用商人的利和害來經營婚姻,結局可想而知。
淺見而已,見笑。
我只想說可憐的男人薄情的女人,終於體會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只希望你好好過好你剩下的日子吧,父母才是這個世界上最傷心的人,願佛祖保佑你
其實怎麼說,男方查出這樣的病真是有點讓人感到意外,不過現在社會很現實,女方這麼做也是為了孩子和自己的以後著想,首先肝病百分百是遺傳病,不過假如生女孩肝病的遺傳率是百分之五十,如果是男孩那就是百分百的遺傳病!女方也是為了孩子的以後和將來放棄的吧!哪一位母親不為孩子的以後或者將來做打算,肝病首先對於孩子上學就是大問題,在有錢的家庭也難擋所有人對於肝病的歧視,對孩子的成長也是傷害!所以不是當事人別人也很難理解!還有女方家庭也很優渥,所以選擇不要孩子也很正常!不過肝病有很多種方式可以傳染,夫妻很有可能也被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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