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該不該支持?


我父母在他們50出頭的時候離婚了。他們的情況和你父母有一點類似但又不同。我說給你聽,希望能給你做個參考。

我父親多年來勤懇工作掙錢養活母親和我,我母親多年來辛苦持家照顧父親和我。但是他們就是沒有共同語言,只是在盡義務。我父親是喜歡說一不二的事業型,我母親是喜愛文娛的藝術型。按說這個組合是可以成為神仙眷侶的,但事實並非如此。母親要照顧自己年長的父母,所以我、我父母和我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小時候家裡親戚又多,常來常往,是熱鬧的大家庭;長大後,外公外婆一個老年痴呆,一個卧床,我母親照顧他倆苦不堪言。這兩個階段,我父親都過得不舒服。他喜歡安靜地工作,很討厭被人打擾。但家裡人多,怎麼可能不被打擾呢?外加母親比較嘮叨,也經常打斷父親的思路。父親被打斷得多了心裡煩,就發火,但母親也很委屈——她多希望有人能分擔那些煩惱啊。。

父親補償母親的方式就是,多掙錢。母親總希望父親周末能帶我們出去玩玩,讓她透透氣,但父親對此不感興趣,或者覺得這不重要。所以從來沒有滿足過我母親的這個願望。但他為家裡的事,還有我母親所有親戚的事,掏錢果斷,有求必應。所以我母親這邊的親戚都很喜歡他。

後來我母親更年期時患甲狀腺疾病影響激素水平,對性生活就沒什麼興趣了。其實這種事情,好好溝通還是可以取得對方理解的,但不知我母親個性羞澀還是什麼的,反正沒有好好地徵求父親的理解,還往往弄得父親很掃興。

長此以往,我工作兩年後,收入逐漸穩定,我父母拿出大半積蓄,買了商品房,搬出了外公外婆家,照顧老人的重擔交給了我母親的姐姐。按理說,以後我們一家可以過輕鬆點的日子了,父母也有了自己的空間,幸福的生活正在向我們招手呢。可是,我父親卻覺得,自己的義務責任終於都盡到了,就提出了離婚。房子歸母親和我,股票留給母親。他帶走其他積蓄,另謀出路。

這個提議對我母親來說是晴天霹靂——完全想不到到了這把年紀,本以為守得雲開見月明了,可以周末出去散心了,卻遭到了丈夫的拋棄!我當時雖然已經24歲,但也有被拋棄的感覺。總之那段時間我母親受到重大打擊,生病住院。我每天去醫院看她,工作剛起步也很枯燥,我們倆都不開心。當年股票跌得一塌糊塗,我的工資又很低,我們倆還省吃儉用捉襟見肘了一段時間。

但我不恨我父親,因為他也鬱悶了很多年。。也很可憐。

現在他倆離婚已經8年了。我覺得他倆過得都蠻好。尤其是我母親,不用再照顧老人和丈夫,她有了大把自己的時間,去上老年大學,外出旅行,一年旅行14次,長途的一出去就一個月,短途的當天往返,寫遊記,和朋友們分享。她過得很快樂。

我父親離婚後身體突然就不行了,以前強壯的父親現在像個小老頭。但是他獲得了心靈的自由,對自己的生活也比較滿意。

在離婚這件事上,我當時雖然儘力挽回,但我父親心意已決,毫無商量餘地。

當時大家都說可惜,但現在看來,他倆離婚不一定是壞事。畢竟兩人的生活質量在離婚後都提高了。

只要經濟可以支持,老來獨居並不可怕,反而還可以很自在。

僅供參考。

補充一點:

樓上有人說如果不是為了和別人結婚,離婚和分居有什麼區別?

撇開法律方面的區別不說,在我看來,分居的夫妻,對彼此還有義務,家裡要是出了什麼事,還是必須得去處理。但如果離婚,這個義務就不存在了。所以離婚會讓人覺得解放了。分居則意味著「遲早還是要面對問題」,心裡還是沉重的。我父母離婚後非但沒有各自和別人結婚,連「找老伴」的想法都沒有,因為他們的經驗告訴他們,多一個伴,多一份義務,多一份苦澀的麻煩。


誰都做不了父母的主,那是他的婚姻感情,也不要說沒感情為孩子將就,孩子生活在沒愛的家庭中更可憐,父母是要為自己活,為自己負責,覺得過不下去了就分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當然分開以後,也要跟孩子講清楚,要給更多的愛,讓孩子覺得,即使父母分開也要是愛自己的,自己沒被拋棄就好


父母有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段婚姻出現了種種問題 無法化解的情況下應該支持他們 更應該祝福他們能有更好的歸宿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 只有互相折磨 爭吵 那麼何不選擇另一種生活


父母的事,讓他們自己解決。他們是成年人了,有責任處理好自己的事。孩子不要參與,更不要做出任何支持誰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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