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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前妻女兒生了重病,老公要把全部積蓄好幾十萬拿去治。我心裡不舒服,錯了嗎?


我想說這也許是人性的弱點,不必太自責,但凡事需要換位思考或者說要有同理心。


一、沒孩子之前的我如果遇到你這種情況也可能和你有相同的選擇。

我們家是兄妹倆,我是老末,所以根本不知道如何讓著別人,因為從小到大都是別人讓著我。後來我哥結婚,我有了兩個可愛的侄女。

這是大侄女,今年十六歲,從小我就喜歡她喜歡的不得了,所以當我工作後,看到什麼玩具,漂亮衣服都給她買。我嫂子有個弟弟也生了個女兒,所以大侄女不要的衣服都讓嫂子送給了她弟弟家的孩子,一開始我很不舒服,雖然我家小孩不會穿,但是是我給我侄女買的啊!為此我還苦惱了好一陣子,但是書讀多了,我發現這是人性的弱點,無需過於自責,即使是不舒服,我們不也是沒傷害到其他人嗎?不過站的角度不同,想法就不一樣,但是我之於我侄女和我嫂子之於她弟弟家的女兒,我們身處的位置是一樣的都是「姑姑」,所以你和你愛人站的位置不一樣,產生分歧無可避免,無需過於自責。

二、有孩子之後的我對錢看的重也看的淡。

似乎這句話矛盾,但的確如此,對錢看的重是因為我知道想要給孩子更好的生活離不開錢,

譬如我想帶孩子去像樣的飯店吃一頓飯還是要考慮很久,這讓我很惱懊惱,感覺自己讀了這麼多年的書白讀了,拿著死工資,無法給孩子提供更加舒適的生活。

然而,另一方面我對錢財看得很輕,錢沒了可以再掙,但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說有了孩子,我不僅珍視孩子的生命,而且珍視自己的生命。

三、其實你來提問已經有了答案

從你的問題已經感覺道你知道自己不應該阻撓丈夫拿錢救命,但又找不到合適的理由,才產生困惑。

如果你想想,因為你的善良,你和丈夫將成為佳話,孩子也會感激你一生,而你付出的代價只是一些金錢而已,相信你會做出明智的選擇。


「老公和前妻的女兒生了重病,老公要把全部積蓄好幾十萬拿去治,我心裡不舒服,錯了嗎?」看見這樣的事件,我進來看一看。作為外人的我,我會認為男主給女兒治病沒錯,女主心裡不舒服也沒錯。

男主和女主,雖然是二婚,可後來經過兩人打拚,生活漸漸好起來,並有了幾十萬的積蓄。所以,這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男主與女主從無到有的經歷可以看出,兩個人都是努力過生活,積極上進的人,所以才能積累財富。

而事情的轉折點在於,男主與前妻的女兒得了重病,需要大筆資金,這會讓這個二婚之家之前的努力全部都投到了小女孩身上,換了誰,誰個心裡有不舒服都是正常心裡。我想說的是,一家的生計錢還是應該備著的,因為這是男主作為丈夫而履行的職責,把積蓄一點不剩,日常生活如何過活?而男主作為丈夫的職責,更不能以「離婚」做要挾,把錢財的使用自己說了算。「離婚」是輕易可以提的嗎?即便是離婚,男主也掌控不了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啊?所以,男主的氣頭上的話,女主聽了就算了。

女主是否願意把家掏空支持男主,這是女主自己可以與丈夫商量的。商量的語氣可以平和,可以客觀說出事實,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但切記不要說負氣話,不要因為不滿而喧鬧。情緒激動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

最後,祝你們可以心平氣和解決問題。


看到這個,感覺到你的揪心,畢竟一邊是老公的女兒生了重病,一邊是你和你老公打拚得來的錢財。

有些人看到事件,就想評判個對錯。那麼這件事,我能肯定的說,你倆的意見不一致是正常的,沒有誰對誰錯。

1、你老公,雖然和前妻已經離婚,並且沒有了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畢竟是父女關係,撫養義務還是有的,更別說心理上的牽絆。離婚,一般大人都會對孩子有愧疚感,更別說一直沒有帶在身邊。他選擇拿出全部家當想挽回孩子的命,是父愛的表現。值得稱讚和認可。

2、你也值得肯定。至少在對待這件事情上,首先認可了他幫助女兒度過難關的舉動。說明你是一個善良的女人,現在這個家應該經營的也不錯。現在煩惱的重點只是,不想把你和老公辛辛苦苦攢下的家業都投入到這個和你其實根本沒有交集的老公女兒身上。

3、雙方都沒有錯的情況下,這個事情真的就要商商量量了。如果真的因為這件事離婚,真的是不理智的。因為一個家庭的組建,真的不容易。要是擱我身上,我肯定也不同意全部積蓄拿出來,至少要保證自己家庭的正常運轉。他的那一半,可以讓他拿去幫助他女兒,你的,還是留著吧。

貧窮夫妻百事哀,這是真的。


你沒錯!這是你老公的女兒,不是你的女兒,在法律上也好,在血緣上也好,這個女兒,跟你並沒有什麼關係。

為了一個陌生人,把自己辛辛苦苦攢下的積蓄全部拿出去,一般人都是無法接受的。更何況這個男人離婚後什麼都沒有,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倆一起打拚的,也就是說這是你倆的婚後共同財產,你理所當然擁有一半處置的權利。

畢竟那是你老公的親生女兒,父母愛子,可以無限付出,你老公這麼做,也無可厚非,但是對你也的確不夠公平;你心裡不舒服,也沒錯,這是正常人都會有的反應。畢竟這個女兒不是你的女兒,你不想把所有積蓄都拿出去,也是正常的考慮。

畢竟你們現在還是夫妻,而且也是再婚家庭,可以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

站在你老公的立場上考慮,看在你老公的面子上,你可以給予她們經濟上的幫助,但是可以適當保留一些必要的錢來維持生活的正常水平。你們應該也是有孩子的人,換位思考,孩子也很可憐,在有能力的範圍內,給於一定的幫助,就好像我們有時候遇到陌生人遇到困難也會伸出援手,何況是老公的女兒。

如果你一毛不拔,肯定是不合適,也不夠妥當的做法。如果都拿出去,也的確太委屈了你。你可以告訴老公,我們可以拿一些來幫助孩子治病,但是畢竟我們也要吃飯,也要生活,所以適當留一些。

這並不表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也不要有太大的負擔,對於那些道德綁架的道德婊,也不需要理那麼多,自己憑本事掙的錢,不偷不搶,隨便一下子全部給一個不熟悉也沒血緣的孩子來治病,而且就是治好了這個孩子可能也不知道感激你什麼,因為這錢是她爸爸拿出來的,甚至會覺得理所當然,這事情擱在誰身上,誰心裡都會不舒服。

好好坐下來談一談,讓你老公明白你的想法。你不是不想幫,你可以幫,但是你畢竟不是孩子的媽媽,所以盡心意就好,不能拿親生父母的標準來要求你。希望你們可以互相理解。


愛他就愛他的全部,雖然女兒是他和前妻所生,對你來說完全是陌生人,但她畢竟是你老公的骨肉,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愛屋及烏,愛老公就愛他的孩子,能多幫盡量多幫幫,就像愛自己親生孩子一樣,去關愛去呵護她。那樣你的老公和這孩子,都會感激你,尊敬你,更愛你。

但是老公一下子,要把你們兩人多年辛苦掙來攢下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給這樣一個,對你看似外人,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去看病。你心煩無助,甚至抵觸反對,都在情理之中。

任何指責你甚至詆毀你的,都才是真正的道德綁架。你只代表你自己,別人也只代表別人自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任何把自己觀點想法凌駕或強加給別人,都是錯誤的,也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別人怎麼說,就讓他們說去,包括我現在所說的,僅是參考,甚至參考的資格也沒有。你需要做的,或許是坐下來,和老公進行溝通,看還有沒有別的方法和渠道,以籌集更多的費用,給女兒看病。自家的錢當然要拿,但傾其所有,不一定非要這樣,因為你們以後也要生活,也要花錢的。

如果老公,執意一意孤行,非要拿走家中所有積蓄,證明他非常疼愛自己女兒,是一位好爸爸的同時,也是一位非常自私的人。對一方,極端溫柔溫暖,為何對另一端又極端冷漠冷酷?在某方面說,是顧此失彼,是本末倒置。既然如此疼愛女兒,當年為何離婚,不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如果當初不離婚,哪還有今天這樣為拿治療費,搞得雞犬不寧,幾乎又要鬧到離婚的地步。

當然,別人包括我本人,也無權指責這位爸爸。而且從某種角度講,我還想向這位爸爸致敬。因為離婚男人,把前妻與孩子,直接甩得一乾二淨,路人不如,甚至幾乎視為仇人罪人之人多得是。而你雖離婚,但是當得知孩子病重,能夠願意拿出全部積蓄,不遺餘力去救治孩子。說真得,本人非常感動。謝謝你給我帶來的感動。但是到底拿多少錢?如何救孩子?本人還是希望你能和妻子,多商量商量。畢竟那錢也不全屬於你,你也沒有權利,想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相信妻子也是通情達理之人,多溝通溝通吧!

再結束本問答之前,祝你們家庭和睦,也祝你女兒儘快康復!

(配圖來自網路,圖文無關,請勿對號入座)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關鍵在於怎麼念。看這件事,還真不是單單的對錯問題。

「老公和前妻的女兒生了重病,老公要把全部積蓄好幾十萬拿去治,我心裡不舒服,錯了嗎?」男給女兒治病沒錯,女心裡不舒服也沒錯。

那麼應該怎麼辦?折中是個好辦法。

我們不能要求誰都是聖人,那麼,我們看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了,我們都是芸芸眾生,那麼就得用普通人的思維考慮問題。

男沒錯,是因為,救助女兒,責無旁貸,尤其是因為離婚,還有補償心理,更要傾囊救治,這都不是錯。

女沒錯,繼女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又沒有一起生活,沒有救治義務,只有救治的情感,而自己還要生活,可以儘力但不能盡心,可以理解。

男的問題在於,把二婚的財產全部用於救治與前妻的女兒,這是不合適的,理論上救治女兒是男與前妻共同義務,儘管不會要求嚴格的一人一半,但是雙方的義務都要盡到,而這不是二妻的義務。

怎麼去解決問題呢?其實不難,因為二婚家庭的財產是個人財產,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將積蓄一分為二,父親的部分,拿去救治女兒,另一部分,繼續生活。

其實,這也是一個自欺欺人的辦法,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繼續生活,也是兩個人繼續。但心理會平衡一點,所以這是怎麼對錯的問題,而是怎麼平衡的問題。


又是一個這樣悲劇的案例,我想說該買保險的時候你們都哪裡去了?一年幾千塊我不相信就拿不出來,現在網上各種捐助甚至樓主這樣被道德綁架的案例還少嘛?不過既然已經發生了我覺得人還是現實一點好,不要把一切看的太理想,太感情用事只能是以後吃啞巴虧。

我的觀點是,再好好去跟你老公談一下,話要說的好聽,你確實非常同情小孩,也知道是他的親生骨肉,如果是你你也做不到袖手旁觀,他不管確實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但是與此同時也要看到自己的實際情況。

萬一非常不幸的是你生病了,你說他前妻會傾家蕩產去幫你嗎?估計夠嗆,因為你跟她們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你們把錢都拿給她們了,自己突然碰到事情急需用錢該怎麼辦呢?

我自己碰到過這樣的事,朋友有難借了十萬給他,結果自己需要用錢了,現在憋的要死,愁的發慌呀。你發現不是人人都願意幫你的,自己做過的事,含著淚都要吞下去。

我認為再怎麼樣你最好都要留個幾萬自己防身用,你非常愛你老公,不想離婚,願意把大部分積蓄都拿出來,千萬不要自己一點錢都不留。萬一碰到萬一,只能自己憋自己了。再說了誰的錢都是辛苦掙來的,你好好跟你老公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我想他應該是能接收的。

再叨叨一句,大家保險意識都強一點,讓悲劇少一點!祝願大家都健健康康,家庭幸福美滿。


為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付出自己辛苦多年積累的財富,心有不甘實屬正常,誰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對你加以指責。

但是,那女孩兒畢竟是你老公的親生骨肉,他砸鍋賣鐵傾其所有為女兒治病也情有可原,畢竟沒有父親會眼睜睜地看著親生女兒無錢治病而無動於衷。

因此,你們夫妻倆一個想拿錢給兒女看病,一個不願意為陌生人付出自己的財產,矛盾就集中在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之上。但是,我們的法律已經考慮到了這種情況,規定這種時候你們可以在不離婚的基礎之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到時候你老公拿著他的財產給女兒治病,你的財產也能毫髮無損,豈不是皆大歡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因此,你若是想在不離婚的基礎上化解這個僵局,就和老公協商分割財產吧。


拿那麼多錢給你老公的親生女兒治病,你心裡不舒服也是正常的。但我更贊你老公的做法,為了孩子可以犧牲一切,這才是偉大的父爰。如果孩子是你親生的,你也會為了孩子不惜傾家蕩產的。這就是為人父母對孩子無私的愛,是責任也是義務。二婚生活更需要換位思考,想把日子過下去就必須(也是應該)想通這個道理,錢可以再賺,但孩子的生命只有一次。

人往往有私心,總想著不是自己的孩子為什麼確要你跟著一起來承擔,自私地認為不應該。其實,道理很簡單,就因為你嫁了這個名叫「父親」的人,他的孩子就不會與你無關,除非你不想繼續生活。把這個可憐的孩子真正地看作你的家人,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不甘心了。你之所以不願出錢給孩子治病,就是始終把這個孩子當成外人。

都說後媽不好當,但有後媽的孩子內心更脆弱,既然已重新組建家庭,就要勇敢接受與彼此相關的一切人與物,因為你縱使不想面對也都逃不掉,不如坦然面對,心若坦然,一切都會順其自然。

「既來之,則安之」;再婚不易,且行且珍惜;既然想一起過下去,就應該勇敢面對。再婚的曰子千萬別各藏心機,你我分的太清,婚煙要怎樣過下去呢?

大家好,我是尼木子。感恩一路有朋友們相伴!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最怕道德下的情感綁架。以道德之名,行傷人之事。

一個家庭關係中,首要的夫妻關係,然後才是其它。

由女士描述的情況所看,女士和老公雖然是二婚,但老公離婚後沒房沒錢像是凈身出戶。相當於說你們是白手起家。

但雖然這樣,這個男人似乎並沒有記得一起奮鬥共苦的情意。

女兒生病,做父親的當然不能袖手旁觀。但同時,女兒是親生的,老婆雖然二婚就可以隨意捨棄?這樣的男人是否真正有責任心,還是真正暴露出自私自利的本性?即使是你自己賺來的錢,都一樣是夫妻共同財產,需兩個人共同支配。

如果真的是情況緊迫,可以和現任妻子好好溝通,如果她不同意也是情有可原,畢竟,你們的生活也是要考慮的。

不能說,她不同意你就要離婚,希望你明白,就算離婚,你也沒有權利一個人處置全部的財產。如果她同意,那是她的態度。那麼你就真的可以拿出全部的財產完全不顧現在這個女人的生活了嗎?我認為,還是要考慮到她的。可以拿出大部分積蓄治病,留下少部分積蓄給生活做儲備。

畢竟,婚姻關係中,夫妻關係是第一位的,其它的關係都要相對靠後。即使特殊情況,也不是強勢、霸道解決的。

女士怎麼辦?先嘗試好好溝通,語氣要柔和,但態度和立場要堅定。

女士不要責怪自己,你不舒服很正常,換做任何人,都不可能會舒服。二婚沒有什麼,即使再離婚,依然沒有什麼。

不發生點兒事情,不容易看清楚一個人的真正面目。

就問題及闡述來講,女士可能因為二婚不太自信,連對錯是非都不太有把握。而男士應該是在家庭中比較強勢,雖然二婚,但他沒錢沒房的時候你跟了他,顯然,他未能珍惜和感動。反而,助長了他內心的囂張氣焰。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女士小心翼翼的商量少拿一點的時候,男士能堅決不同意,還說出不行就離婚的話並非偶然情急之下為之,而是平時就未曾在意過。換句話說,有女士慣的毛病,也有本性的惡劣。

男士的舉動,看似有情有意,實則自私自利。他從未曾珍視二婚的妻子,更像是搭火過日子的。但凡有點事情發生,很自然的捨棄。根本無視女士的付出和辛勞,也完全不考慮兩人未來的生活。

夫妻之間,有什麼都可以坐下來好好溝通。強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會讓矛盾激化。孩子要救,但也要尊重妻子的意見。不管她怎樣決定,都不能甩臉子,發脾氣。即使撕破臉,扯到公堂之上,你也沒有權利處置人家的那一半!

當然,如果可以溝通協商解決還是要先以溝通為主。但是,不要妥協和軟弱,該有的底氣和立場一定要有。不然,即使這件事情解決了。後面其它的事情你一樣做不了任何主,自己應有的權益,一定要懂得維護。

最壞的打算,不過是離婚,好過一個不在乎你的人,理所當然的享受著你的付出,隨時拿走你們共同打拚的一切。最後,還是一無所有,甚至落得罵名。不珍惜你的人,不僅不會給你愛和錢,有事情的時候,還會不顧一切的詆毀你。但珍惜,也是要自己爭取的。如果,你看起來就那麼軟弱好欺負,不用他付出什麼就對他死心踏地,他還願意付出什麼?

這個世界,只有看不清楚的人心,沒有離不開的人。不要真心待你的人,傷心離去才懂得後悔。同樣,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付出再多也沒意義,還不如趁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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