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錦衣衛權利到底有多大?


講個事

藍玉,武將之首(徐常已死),太子太傅,征虜大將軍,涼國公。

被一個錦衣衛以謀反罪告下去了,之後由錦衣衛審判一天後定罪。

你說他有多厲害?

錦衣衛,無事不管,所以事務都可以參與監視。審判上不封頂,除朱明皇族皆可審理定罪。


錦衣衛相信大家都熟悉,就是朱元璋時代的產物。雖然在後來他一度廢除了,但是他的子孫後代用起來特別舒服。飛魚服,綉春刀,長得還必須帥,這是錦衣衛的形象。之前有一部電影叫《綉春刀》就是講的錦衣衛的故事。錦衣衛在朱元璋時代是無孔不入,包括大臣們和妻妾們在床頭的悄悄話也難不倒錦衣衛。錦衣衛人員出身比較複雜,有和尚、商人、流氓、官員等等。如果被抓到錦衣衛的「詔獄」中,不死也要扒層皮。明代有名的才子解縉就是死在了錦衣衛手中。


錦衣衛的前身是拱衛司,是由朱元璋成立的。後來又改為親軍都尉府,主要的職能相當於皇帝的侍衛和皇帝的儀仗隊。

在洪武十五年,撤掉這一機構,改為錦衣衛。

這個機構完全就是中央集權的產物,朱元璋特許錦衣衛管理邢獄,巡查市井並有逮捕嫌犯的權利,其下設機構是鎮撫司,基本工作就是負責偵查案件,逮捕審問嫌犯等。

皇帝直接給錦衣衛下達命令。

鎮撫司有南北之分,北鎮撫司負責的刑事案件都是皇帝親自過問欽定的,其獨立的監獄叫錦衣獄,根據皇帝的命令行事。這些案件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都無權過問的,這也是錦衣衛的特殊性。

錦衣獄的刑罰也和普通監獄不一樣,更加殘酷,斷脊、剝皮都是家常便飯。

由於北鎮撫司聽命於皇帝越過司法機構專門管理刑法,所以架空了司法,也是錦衣衛權利之大所在。

由於朱元璋的貧寒出身,奪取天下當了天子實屬不易,也正是這個原因,更加註重權利的維護。所以錦衣衛的權利也在不斷擴大。

所以他們手握這麼大的權利,難免利用職務之便去排除異己,比較有名的紀綱和錢寧,他們掌權的時候,上至官員下至百姓都在其監視範圍內,只要違背自己的命令或意願,基本就是家破人亡的後果,整個國家都處在錦衣衛統治下的恐怖氣氛中。

錦衣衛手裡的冤魂不計其數,紛紛死在酷刑之下。

按照時間順序,先談談由朱元璋建立的錦衣衛。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為「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位「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閑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了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   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強烈慾望。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適逢一個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齣,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更為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氛圍,與唐武則天時期的短期出現不同,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裡,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裹在一個大布里,隨著一聲「打」字,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也是情有獨鍾。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儘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凶。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制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為什麼明朝雖有200多年歷史,但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上卻無所進展甚至還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在下北鎮撫司沈煉!


要說錦衣衛的權利必須得提司禮監。明朝東西兩場,包括曇花一現的內場與錦衣衛都隸屬於司禮監。而整個司禮監屬於皇帝的家臣,只對皇帝負責。而明中後期司禮監的權利是無法想像的。司禮監掌印太監完全可以代天子批紅,干預中央決策。作為司禮監下屬單位的錦衣衛,說白了有點類似影視作品裡的FBI。負責天下軍政情報,直接聽皇命逮捕任何人,並且不用公開審判。這意味著只要皇帝想殺誰,他們可以隨便弄點黑資料上報皇帝,只要皇帝一聲令下,以「抗拒抓捕」的由頭弄死。所以錦衣衛指揮使沒幾個善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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