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對待分手就自殺的人?


一、分手要趁早!

很多人認為戀愛就是要長長久久,情意綿綿到永遠,但是不經歷分手的考驗很難看出另一半的人品。

其實「人品」這東西不能只憑直覺卻判斷,還要看他和周圍的人是如何相處的。

殺死江歌的陳世峰就是一個例子,在江歌前還有另一個女孩被他施暴過,陳世峰在大學期間曾和一個女生相處一個月,但是這個女生很聰明一個月後就考察出了其人品,決定分手。即使只有一個月,陳世峰覺得被分手是莫大的恥辱,對這個女生進行了毆打。幸虧女生逃脫,陳世峰不再糾纏。

試想,如果這個女生跟陳世峰相處的時間長度和劉鑫與陳世峰相處的長度一樣,那將是什麼後果。

陳世峰要人命的戀愛態度來自他的極度自私和極度佔有慾。

時間越長,他就越覺得對方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覺得對方提分手是背叛是恥辱。

二、分手前先讓他討厭你

如果你在第一次分手失敗後,發現對方有殺人這種衝動後,一定要冷靜,不是繼續堅持分手,而是思考如何讓分手變成對方的主動行為。

為什麼要這樣呢?

因為此時你不能求助警方,因為事不發,警方是不會介入的。而如果你報警的事情唄對方知道,只會引起他的憤怒和報復。然後你還不能找父母親友幫忙,因為你不能讓更多的人陷入這個漩渦(劉鑫當時就是拖著江歌陷進來,後來害的江歌代他送了命。)

所以你只能「兩個人的事,兩個人自己解決」。如果他不肯放手,你就讓他主動放手。

不化妝出現(逃過見面),邋遢的表現,半個月不洗澡(逃過滾床單),臭襪子滿天飛,吃飯不擦嘴(逃過逼吻),不要在乎那幾個月的形象了,總比送了命好。

三、遠離他所在的地方

劉鑫但是逃不過陳世峰的跟蹤就是因為日本太特么小了,要是她逃回國內而不是躲在江歌家裡,事情就不會發展到江歌遇害。

試想,當時陳世峰還在日本求學,也不是想回青島就能回青島的。只可惜,劉鑫知道對方跟蹤自己(一般有跟蹤行為的人,都是潛藏著殺人動機的)的時候,選擇躲在了離陳世峰那麼近的江歌家裡,而且劉鑫連打工的地方都沒換,陳世峰要找到她太容易了。


題主您好,分手就自殺的人有兩種心理,其中一種,ta試圖讓自己的死給另一方造成精神打擊,帶有報復性質。那麼ta報復的是什麼呢?報復戀人的「不愛」嗎?可是一般人並不會因為分手就把生命當作兒戲,事實上,這就源於ta嚴重的自卑心理,ta從分手這件事中,解讀出的信息不是我們不合適,也不是簡單的「你不喜歡我了」而是,分手就說明自己我不好,我沒有價值。所以陷入絕望的泥淖,選擇自殺。我們要重視的是,自殺這種極端的行為背後,其實存在一個尋求幫助的信號,這時,不要掉以輕心,認為對方只是說說而己,一定想法與他到得聯繫,讓ta體會到這個世界還是有關心和理解自己的。當然,最好不要直接否定ta的自殺行為,可以詳細引導他說出自殺的原因,讓ta把心中的難過和絕望表達出來。幫助ta發掘自身的一些優點,讓他感覺到自己自己還是有價值的,還值得被愛。事情沒有ta想的那樣糟,分手並不一定是壞事。當他願意去訴說的時候,他的情緒已經找到一個出口,對他而言,已經在慢慢地釋放自己。當他開始傾訴時,此時你需要的是耐心地傾聽,表示理解,並表達出自己誠摯的態度。如果題主明顯感到對方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建議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如果事情發展不可控制時,一定要安撫對方的情緒,及時報警。給你提供危機電話,希望能幫到ta,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24小時免費心理危機干預服務熱線 800- 810-1117, 或010-82951332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 國家機關職工心理諮詢熱線: 010—64857026 。答者:暖心理諮詢師李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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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效的方法是,讓他找不到你!

他無法把這種恐嚇傳遞給你,鬧劇就收場了!

這手段非常有效!


題主,你好,我是奕蓉,先說一句,人生苦短,何須輕生?

其實我可以說,這都是不成熟和經歷少,心態不夠好的人才會如此,很清晰的記得,前任離開了,我覺得自己肯定挺不過來,沒有他肯定活不了。

後來我發現我失戀第一天,沒有自殺成功,我站在11樓頂上,看著馬路上,來回的人群,他們此時在我有眼裡就像螻蟻一樣小,一個勁的往前走,節奏很快,來回穿往的車輛,在我眼裡看著卻顯得渺小許多,不再那樣龐大。。。突然領導一個電話打給我,叫我快點到公司有緊急事要處理,我掛了電話直奔公司。

晚上我媽媽打電話給我,說這個禮拜叫我回家,她帶我玩歡樂谷遊玩,我想以工作忙為由拒絕,但我卻點了頭。想著,我要見我媽媽一眼後,再自殺也可以,跟媽媽呆在一起的那天,比平時的一天短了許多,在半晚回家的路上,媽媽靠著車窗睡著了,睡得安靜,嘴角微微揚起,二十二年,我從沒有仔細看過這個女人,她是生養我的人,一生一心牽掛著我,若她此時知道我想自殺,還是為了一個無任何血緣的男人,她會是個什麼心態?

我扭頭看向窗外,不知道什麼時候天已經黑得看不起了,這裡沒有伸手不見五指,因為有繁華的路燈,還有高樓大廈,還有萬家燈火均已亮起「世界多麼美好呀,我為什麼要死」

媽媽面前我沒有盡孝道,大城裡我還沒有創造屬於自己的一個位置,想著那個被我經營得半死不活的專櫃,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結到貨款,這個月進貨,又要拿工資去墊了。弟弟說,他在選擇專業上還有些顧慮,希望我再給點意見,當時聯繫我時,我正在忙,說忙完給他打電話,但一直都忘記了,是啊,失戀不可怕,可怕的是我還有這麼多事沒有做完,我若走了,誰替我去做?我不斷告訴自己我不可以這樣自私,不可以一走了之,我要重新活過來,我要把自己打造更好,讓他腸子悔青。所以我斷了自殺的念頭。

當失戀 的時候,我們想想那些未完成的事,還有什麼理由去死?

我是奕蓉,專寫情感文,偶爾講故事,最大優點就是對你趟開心菲跟你說話,可以關注我哦!


分手就自殺的很多,但真打算死的沒幾個,無非就是恐嚇對方的一種手段。

非常同意樓上所說的辦法,消失,讓她(他)找不到你,恐嚇找不到對象,自然就無法行動了。

這種人我感覺不是情商低,應該是智商低,因為並沒真打算去死,是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想用這種貌似殺傷力強實際愚蠢無比的行為,迫使對方就範,殊不知,誰願意整天面對一個動不動就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玻璃心。

每次看到這種消息,我都想,孩子,這上吊又割腕的,手上劃那麼多血口子,這多疼啊,又死不了,下次再想自殺,用鋼筆在生命線上打個叉多好。


謝友之邀!答題:為情而生,為情而死,情是最毒的葯,情是寒冰期待的太陽。情中秋的圓月,與菊共享!

觀注社會,解百度人!這樣的問題多數指男女戀愛關係終止,一方很愛對方,一方卻不喜歡對方從而導致分手。而痴情的一方因對方不喜歡而被移棄,使其不能接受這一切的現實從而產生自殺的心理。而當今現實之中也是存在的,用感情形容這一切就叫做情痴!

這種因果是一個兩者關係,也可能是人才不般配,家庭條件差,或者是性格不合等等。但選擇自殺是因情所造成的,可以理解和挽惜,但這不是正確的方式,情就像是個無滋無味無形無色的東西,情有時候也是很自私的,要看選擇和遇到的是誰!把愛付出給該愛的人,把心付與相同的人。

綜合上述作以論評!一方愛另一方,另一方卻不喜歡一方,注是沒有真愛的結果,得不常失,該放手就放手,尋找下一站的知音,那才是人生的結果。


表示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感覺很可怕。

感情中總是有各種各樣的例子。

我身邊也發生過比較極端的事情:

一個很要好的姑娘曾經被一個男生追求,以為不答應,對方硬是要躺在馬路中間尋短見;還守在女生上班的樓門口遲遲不走;

另一個是苦苦暗戀了十幾年,最多的時候連續打了一百多個電話,後來女生拉黑了,於是通過各種網路電話騷擾,微信簡訊留言不勝其煩。

我想說的是,這個不光有損自己的尊嚴,還有損他人的安寧以及正常生活。

總覺著有恐怖主義的成分。

玩不起別玩呀。

無論男女。

對生命和健康都沒有基本認知的人,是沒資格談愛情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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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熱愛生活;

健康、進步,與你同在。


不知道你是男是女,不知道是不是對方和你說要自殺,還是你單純對這個問題好奇。

對方要自殺自己肯定是非常困擾的,如果不管不問真的害了一條命,怕是一輩子都有心理陰影。但是自己又實在是不想繼續下去了。怎麼做都不舒服。

被分手的人 ,被拋棄的痛苦太大了,比死還要痛苦太多太多,所以寧可死。一個人選擇生和死是別人左右不了的,如果你很愛他,可以選擇一輩子不讓他承受被拋棄的痛苦,比死還大幾萬倍的痛苦。


這個問題,應該慎重對待,不要以為有些只是說說而已,樓下幾位說直接甩了,我覺得太不負責任,她把所有賭注都放在你身上,你卻棄她如敝履,她在失望憤怒到極點的情況下,可能真的會做出一些令你意想不到的事。

你應該找適當機會好好跟她談談,比如你約她看電影,逛公園,她開心的時候,藉機說清這個事,多分析客觀原因,不要一味打擊,找你們的好朋友做做思想工作,一是監視她有沒異常,二是安慰她的心情,這個時候再適時的告訴她的父母,總之對於這樣容易走極端的女生,你要一步一步來,不然萬一真的發生了,你會留下心理陰影的。

這種人極端的性格其實在小事上往往會露出端倪,所以在確認一段戀情時,我們真的應該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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