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一個不可能的人,離開的時候有必要告白嗎?
暗戀一個不可能的人,我覺得離開的時候應該要告白,有必要告訴她,你曾經迷戀她,讓她也知道,曾經有一個默默愛她的人。雖然知道是沒有結果的,但是也不留任何遺憾,不要等到以後回憶起來還後悔當年沒有勇敢說出心裡話。當是最後的訣別,這一段感情的結束,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她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你應該祝福她,表現的更洒脫一點,請她吃個飯,然後開玩笑告訴她,你曾經暗戀過她,現在你要走了,祝她幸福。因為有種愛叫放手,她過得好,就是你最大的願望。
所謂暗戀,就是說,你喜歡人家,人家不知道。
既然不可能,暗暗地戀一戀,就可以了。離開時,告白的必要似乎沒有。
「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我輕輕地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徐志摩都說啦,離開的時候,就悄悄的。
留一份美好的記憶在心裡,多年以後回味,豈不是另一份美好?
人家不喜歡你,你暗戀人家,就是自作多情。
實在割捨不下,默默地祝福吧!
《姐姐》
@陳鏡
姐姐
天這麼黑
你睡了沒睡
我揉碎
你陽光下的影子
裝進箱子
寫上我的名字
你打開看時
會不會流淚
姐姐
我盤你的長髮
作一彎月亮
掛在樹梢
你抬頭仰望
天上的星星落了
你看見了那些碎石頭嗎
沒有眼睛的石頭
你認不認識
姐姐
我古老的手
在天空手是一隻鳥
風不吹照樣在動
零度以下也不會結冰
順著相反的方向飛
撞到牆上
找不到回家的路
能不能讓
我摸摸你的心
(2005年2月7日)
如果給我選擇,我不會說。
雖然我一向贊同愛就要說出來但是聽到你這種情況,你暗戀的是一個已經結婚的女人,我猜你只是在暗戀的這個關係中沒有向前一步的想到是因為這個女的過得也很好吧,她的婚姻生活起碼是和睦的。
而且你即將離開,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見了,那就放下她。有人會喜歡你這很正常,你會喜歡別人也很正常,但成年人的喜歡更是要負責人的 。
在一起工作2年,要是有多一點衝動早就會說,這時候你可以作為朋友的身份說個再見就好。不要最後說出來自己得不到任何回報好要打亂她的生活,一個女生如果聽到這些日後多少內心是會有些想法的。
而你去新的城市,也要遇到自己喜歡的,喜歡自己,會有自己的新的生活伴侶。不會有什麼遺憾的
暗戀一個不可能的人應該在合適的時候勇敢地告訴她,何必要等到最後?只爭朝夕才是!
花就這樣的規律,坦然與無聲無息,在這永恆的時光里,為不被心中的花凋謝,暗暗努力,無怨與無悔,心傷與喜悅,卻多願留下些許月光,讓孤獨身影纏綿,卻很想讓千年槐樹,跟過不安的靈魂傾吐著訴演。〈暗戀傷情益情〉
我覺得還是要表白的,因為我都表白了,雖然騙他說我已經放下他了
既然你都不能給她幸福,為何要人家明白你的心。如果她沒結婚,支持你表白。因為,愛就要及時表達,誰知道意外和愛哪個先來。但是她結婚了,我覺得表白就沒有意義了。如果你是真的愛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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