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母親喪心病狂把孩子放進微波爐」這件事?


嗨!我是大熊。。。

這個標題和下面的描述有什麼聯繫嗎?真是沒搞懂!

再說了你這個標題也太驚悚了吧,把孩子放進微波爐不可能有這麼喪心病狂的人啊。

然後查一查資料原來是海外的事情,9月中旬,美國加利福尼亞34歲亞裔母親,將一個月大的放進微波爐加熱致死亡,被放進微波爐熱了兩分半到五分鐘,孩子被燒的慘不忍睹!

而這位母親其實有癲癇病,在發病時會喪失監護能力,家裡還放孩子和她獨自在家真是搞不懂了。

最終這位亞裔母親被判了26年。

說起這位海外癲癇病的母親,就想起昨天一位湖北母親李女士差點量成大錯!

湖北一個30歲李女士和丈夫吵架,自己覺得委屈把氣發在孩子身上,寶寶才3個月,李女士抱起孩子丟棄到某工地廢棄起重機內,而且只裹了薄薄的毛毯,那時候湖北的天氣只有10度。

要不是有一位熱心女士發現及時,後果將不堪設想,因為當時有3-4隻野狗正在撕咬寶寶的毯子,熱心女士及時拿石頭恐嚇才避免悲劇的發生。

萬幸的是孩子沒事,真是蒼天保佑!還有這位熱心女士也是一個好人!好人一生平安!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太慘忍了,我們先來看看如果把人放入微波爐里會是什麼效果!

如果把人放進微波爐會怎麼樣?

趨膚效應是一個電磁學概念,雖然聽起來很厲害很高級的樣子,但要解答題目中的問題,這個概念至關重要——人體暴露在不同微波頻率中會發生什麼現象?為什麼有時候便利店熱的食物外熱內冷?

趨膚效應與交流電

有沒有剪開過電線然後發現它不過是一根空心管?為什麼它不是實心的呢?答案就在趨膚效應里。給予一個直流的電壓源,所有的電子都會源源不斷地從一端流向另一端,這時候電流在電纜上分布均勻;而交流電電流中的電子運動方向並不統一,是在平衡位移,來回振動,這就導致導線橫截面上的各處電流分布不均勻,而趨膚效應所說的就是交流電通過導線時,電子會聚集於總導體的表層而非平均分布於整個導體的橫截面中。如果一台電器或一根導線只會傳導交流電電流,將電線做成實心的就沒有必要,因為只有外層會被用到。

將電線做成實心的就沒有必要,因為只有外層會被用到

電流減少為表面值37%的深度,叫做趨膚深度(skin depth)。趨覆深度與頻率成反比,所以低頻電流比高頻電流對導體中心更有穿透力。材料的磁導率越高,趨膚深度越淺;材料導電性越強,趨膚深度越淺;所以,如果你想在高頻中保護自己,可以在子身上覆蓋一層較薄的材料——基本上什麼材料都可以;而想要在低頻中保護自己,你就需要一層很厚的覆蓋物,並且該覆蓋物導電性需要更強

冷凍千層面與熱餡餅

趨膚效應可以解釋我們平常用微波爐加熱食物時遇見的一些現象。把一個芝士夾心的餡餅放進微波爐加熱,打開微波爐一口咬開,芝士餡簡直能燙穿食道。但如果用微波爐加熱千層面或是雞肉,吃到一半你會發現中間還是透心涼。為什麼有的食品加熱得很均勻,有的就要外熱內冷呢?

為什麼有的食品加熱得很均勻,有的就要外熱內冷呢?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是微波爐的工作方式。這一點可能很多人都聽過,微波爐在工作時會產生讓液體水分子振動的電磁波。電磁波讓食物中有水的部分升溫,熱在水裡傳遞的速度很快,所以食物中含水越多越分散,食物加熱也就越均勻。如果被加熱的是凍干食物,比如又干又脆的餅皮之類,那麼加熱後它的溫度變化不會太大,但如果它有餡兒,比如芝士(甚至更軟的奶油芝士),那麼內部的熱量就足以加熱外層餅皮以及燙穿你的舌頭。

食物本身含的水分並不多,但傳導性還算不錯,比如一大塊肉,那麼趨膚效應就會先讓它的外層先加熱,再逐漸將熱量傳遞到內部——就和普通烤箱一樣,而如果肉的體積實在太大,微波爐功率又很弱,那麼加熱效果肯定是很不理想的。

把人放進微波爐

所以把人放進去到底會怎麼樣呢?首先,不管是外熱內冷還是一咬爆漿,被加熱都不會是愉快的體驗啦——不過,其實你的內臟是不太可能被烤熟的,大部分創傷只是在皮膚上(不過朋友們!如果有人喪心病狂把你放進微波爐加熱,千萬不要因為內臟不會被烤熟而掉以輕心!!一定要閉眼!!想想你水汪汪的大眼睛有多大的危險吧!!)

如果人體被暴露在微波場中,我們的器官在高頻中比在低頻中安全。舉個例子,趨覆深度在頻率為900 兆赫茲時比在100 兆赫茲時淺三倍。前者的頻率和一部手機差不多,後者則和收音機類似。這意味著,在900 兆赫茲時趨膚效應更加明顯,微波場與導體比100 兆赫茲時更加集中。

餐廳或便利店所使用的微波爐採用的頻率大概為900 兆赫茲,而家用的則要高得多——它會達到2.5 前兆赫(GHz),所以...如果你必須要被塞進一台微波爐,為了自己的內臟和小命,你最好祈禱自己被放進家用微波爐里。

類似的還有這個新聞

一名母親把自己的孩子放進了微波爐,並按下加熱鍵,導致自己1歲大的女兒的器官被「煮熟」而死亡,目前,該名母親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2011年3月,一名34歲的母親Ka Yang把自己剛剛一個月大的女兒放進了微波爐,並且加熱了5分鐘,這導致她的女兒因器官嚴重灼傷而死亡,法官在上周五判處了她無期徒刑。 法官給她定的罪名是一級謀殺。 檢察官陳述說,被謀殺的那名嬰兒受到了致命的熱傷害,全身超過百分之六十的組織被嚴重燒傷,在受折磨的整個過程中,她受到了極端的痛苦。 Gregory Reiber醫生在2012年參與法庭調查是說,輻射燒傷是所有燒傷種類中造成傷害等級最大的一種燒傷,微波穿透孩子的脂肪層,將其內臟嚴重燒傷,達到「煮熟」的程度,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受害孩子的胃和小腸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這名孩子是在家中被微波爐微波致死的。 Yang的律師說,自己的當事人當時癲癇發作,並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Yang是一名已婚並還育有其他三個子女的母親,在案件調查之初,她告訴調查人員,她原本是抱著Mirabelle坐在電腦前的,後來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昏了過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女兒躺在自己身邊,並且受到了嚴重的燒傷。 儘管她患有癲癇史,但是根據醫護人員的宣誓書看出,當醫護人員趕到現場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她神志不清。 當被調查人員反覆確認並指出她的辯護詞前後不一致時,Yang承認自己撒謊了,並且說自己有人格分裂症。


今日曝光將孩子放進微波爐裡面的新聞有兩起!

第一起:

作為孕媽媽而言,玉器、金銀首飾之類的,最好是不帶為好。在孕媽群里看到一個媽媽說,她因為胎盤前置出血,住院了還得打止血針。後面就有孕媽留言說,是嗎?老人家都說,人養玉,玉養人,帶玉器和人體是有相互作用的。至於這些功效實際有多大,就不得而知了。為了讓寶寶更好的出生,很多媽媽會在孕期格外的注重運動。肖老師每次晚上帶著孩子去公園玩都能看到挺著大肚子在散步、做操的孕婦。看你的情況我很擔心呀,萬一我也出血怎麼辦,還是得小心一些。

  近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一位34歲亞裔母親kony 將1個月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加熱致她死亡,嬰兒身體六成燒傷,其器官亦有輻射性燒傷,但是她的頭髮、衣服沒有任何損傷跡象。屍檢醫生表示,小孩可能被放在微波爐里加熱了兩分半到五分鐘。孩子被燒的慘不忍睹。

  當她清醒時,發現是自己親手葬送自己的骨肉,她會有多痛苦!估計這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不過kony 的代表律師為kony 辯護,認為其當事人癲癇症發作時行為不當,並非蓄意殺死女兒。最終於kony受審被判入獄26年。

  明知道媽媽有癲癇病,在發病時會喪失監護的能力,家裡人還讓她獨自和寶寶在一起。家人沒有起到監護人的責任,難道孩子是媽媽一個人的嗎?憨媽覺得其家庭成員是釀成這場悲劇的主要責任人。

  所以當我們如果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帶好寶寶,需要幫助時,儘快尋求幫助,不要硬撐,不要給自己過大的壓力!孩子不是一個人的孩子,需要全家人來共同呵護!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結束語:為了讓寶寶更好的出生,很多媽媽會在孕期格外的注重運動。肖老師每次晚上帶著孩子去公園玩都能看到挺著大肚子在散步、做操的孕婦。當了媽媽,身上也就多擔了一份責任。愛,從孩子出現在媽媽的肚子里就有了。但是媽媽們,如果你的身體出現這些信號,一定要注意,因為這是寶寶在肚子里向你求救呢。學校不帶回來,或者直接放在家裡要用的時候再帶去。有一家人,每次他們家裡吃魚,媽媽都只吃魚頭,不吃魚肉。兒子就問他媽媽,為什麼不吃魚肉。

第二起

美國密蘇里州一對年輕夫婦近日因虐待兒童的重罪被起訴,他們涉嫌將四個月的親生男嬰放入微波爐里加熱,致其嚴重燒傷,並暴力虐打導致男嬰顱骨骨折,腦袋腫脹。

據英國《每日郵報》11月30日報道,今年4月的一天,聖弗朗索瓦縣帕克希爾斯的22歲男子德里克·斯萊扎克送四個月大的兒子去醫院看皮膚病急診,他告訴醫生說男嬰臉上的黑斑是皮疹,但醫生察覺不妙,經診斷髮現是燒傷,而且嬰兒還顱骨骨折、硬膜下出血,生命危在旦夕。

院方報警後,德里克和同歲的妻子米卡拉·斯萊扎克一同被捕遭到羈押,隨著調查的展開,夫婦倆虐待親生兒子的行徑被曝光。

據介紹,這對夫婦的虐兒手段極其殘忍,男嬰曾被放入微波爐內短時間加熱,導致大部分傷口二度燒傷,頭皮前部淺二度燒傷。另外,嬰兒的母親米卡拉本周一出庭時作證稱,兒子顱骨骨折是丈夫模仿電視廣告摔下孩子時造成的。為了掩蓋燒傷的黑斑,夫婦倆還用蘸了漂白劑的毛巾擦拭了嬰兒的臉,使得傷情加劇。

本周二,這對殘忍虐子的夫婦被裁定50萬美元的保釋金,依然羈押在監獄裡等候法庭判決。根據法庭記錄,兩人2016年1月曾生下過一名女嬰,但不久即放棄了孩子的監護權。


這樣的事件竟然不止一例!

事件一

34歲亞裔婦人楊卡4年前將1個月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加熱致她死亡,孩子身體六成燒傷,其器官亦有輻射性燒傷,檢控官指她被放在微波爐內長達5分鐘。楊卡的代表律師表示,其當事人患有癲癇症,她並非蓄意殺死女兒。該母親清醒後發現自己親手殺死了女兒,後悔痛苦萬分。

但是另外一個嬰兒的父母親就更加惡毒了。蓄意謀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事件二

據英國《每日郵報》11月30日報道,今年4月聖22歲男子送他四個月大的兒子去醫院看皮膚病急診,他告訴醫生說男嬰臉上的黑斑是皮疹,但醫生察覺不妙,經診斷髮現是燒傷,而且嬰兒還顱骨骨折、硬膜下出血,生命危在旦夕。

原來男嬰曾被放入微波爐內短時間加熱,導致大部分傷口二度燒傷,頭皮前部淺二度燒傷。男嬰母親稱,兒子顱骨骨折是丈夫模仿電視廣告摔下孩子時造成的。為了掩蓋燒傷的黑斑,夫婦倆還用蘸了漂白劑的毛巾擦拭了嬰兒的臉,使得傷情加劇。受到微波爐虐待的還有動物。

事件三

據「今日新聞網」報道,台灣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虐貓事件,一名39歲鄭姓男子因不滿鄭姓室友飼養的貓咪晚上喵喵叫,趁著鄭姓室友出門時,將貓塞進微波爐,並活體微波烹煮15分鐘至半熟。甚至還有一名少女直播微波爐烤貓。瀏覽完這些殘忍的案件,我突然對人性有了新的看法。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但是見證這個社會越來越來的奇葩,殘忍的無人性事件。我忽然覺得也許是人性本惡。

也許我永遠都無法理解那些心理變態的人是怎麼想的,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們是不是經歷過什麼才選擇用殘忍的方式對待世界?他們會悔恨嗎?

你們是怎麼覺得呢?這些問題也許我永遠也搞不明白。


謝邀。

這個問題讓人心情非常沉重。

這些年來,我們看到的加諸在兒童身上的暴力事件還少嗎?

近的有:

  • 近日,美國一對兒年輕父母模仿廣告情節,將四個月大男嬰放入微波爐加熱,導致嬰兒大面積皮膚二級燒傷。 嬰兒被送入醫院後,更令人髮指的虐待被發現了。醫生經過檢查,發現嬰兒身上不僅有一級、二級燒傷,還有顱骨骨折和硬膜下血腫的情況。目前二人正面臨虐待兒童的重罪指控。

不遠不近的有:

  • 男子嫌三個月大女兒哭鬧,將其一腳踹下床,導致顱腦損傷死亡。

  • 女子教育三歲女兒,猛擊頭部,毆打腹部,數天後,女孩因脾臟破裂腹部出血而死。

  • 女子與情夫偷情,情夫嫌兩歲女童哭鬧,用力摔打後,將女童捆綁倒立在牆邊,導致重度顱腦損傷,再也沒能醒來。

遠的有:

  • 男子長期夥同再婚妻子虐待親生女兒,用刀在女童皮膚上刺字,反覆用煙頭燙女孩四肢,滿手臂層層累累的煙疤,揪光頭髮,倒提著腳,頭部浸入開水鍋,導致女童頭頂無法再長出頭髮。

  • 女子將三歲和一歲的女兒反鎖在屋子裡長達二十餘天,沒有留任何水和食物,怕她們跑出來,將門用紙尿褲死死塞住。最後兩個孩子慘死在床邊和門口。

這些施害者和幫凶,無一例外是親生父母!

這些新聞令人齒冷,更令人憤怒。狼撿到人類嬰兒尚且會撫養,這些人只能說畜生不如!

那麼,如問題中所指出的:這是人性的丟失嗎?

很遺憾,恐怕不是。

除了少數新聞中,傷害子女的父母存在精神問題外,大部分對子女施虐的父母是完全清醒的,並且很有理智。他們不但有人性,而且將人性中的「惡」與「卑劣」發揮得淋漓盡致。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他們之所以對子女出手,因為中國傳統觀念中,子女是父母的所有物,可以隨意支配,別人無法置喙。他們虐待嬰幼兒,是因為嬰幼兒毫無反抗能力。

為什麼說這類人清醒?因為他們也只敢對子女,對嬰幼兒下手。換個成年人,他們只有唯唯諾諾的份兒。唯獨對子女,他們使盡了威風,抖足了霸氣,內心只有一句潛台詞:今天就算我打死了你,也只能算我管教嚴格。

棍棒拳腳底下出孝子。

把這句話當真理的人,只因為他們在外面當孫子當多了。

更何況他們虐待子女的理由,也遠不是他們嘴邊掛著的借口那麼冠冕堂皇。

喝多了打,心情不好了打,打麻將輸了打,總之我是老子我就是要打你。

懦夫最威風的一刻就是在外給別人磕過頭以後,回家打老婆孩子。殊不知他自覺的威風,只不過是別人嘴裡的笑話,甚至連笑話也算不上,因為正常人眼裡,懦夫連屁都不是。

不信你可以去翻翻新聞,那些打死親生子女的,有幾個是平日里惡貫滿盈,殺人不眨眼的。再看看歷史上有名的連環殺手,有幾個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

遠的不看,國外的不看,白銀案兇手殺了那麼多人,他殺了自己子女嗎?

這些連環殺手泯滅人性,反社會人格,沒有一個是精神狀態正常的人。

反理可證,那些打死、虐待年幼子女的人,他們精神狀態正常嗎?

太正常了,所以才知道,子女是最簡單最方便的出氣筒。

最可悲的是,被虐待的子女沒有任何解救自己的辦法。他們的狀態被發現的那天,往往就是他們被虐待致死的日子。

希望國家能儘早完善法規,拯救那些在父母虐待下悲鳴的孩子,希望我們看見他們的時候,不是新聞圖片上一具具遍布青紫傷痕的小小屍體。

虐殺子女者,重罪。


患癲癇的母親發病時將一個月大的嬰兒放進微波爐加熱,孩子被燒的慘不忍睹,我們是該指責她喪心病狂、毫無人性,還是應該同情她呢?

近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一位34歲亞裔母親kony在自己癲癇病發作的時候將1個月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加熱致其死亡。由於嬰兒的身體六成被燒傷,其器官亦有輻射性燒傷,但是她的頭髮、衣服沒有任何損傷跡象。所以屍檢醫生認為,嬰兒在微波爐里加熱的時間很可能為兩分半到五分鐘。

隨後在這位母親受審的過程中,她的代表律師為她辯護,認為他的當時人是因為癲癇病發作時行為不當,並非是蓄意謀殺了自己的女兒,但最終她還是被判入獄26年。

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癲癇病吧,但是你有深一步的了解嗎?下面我給大家做一下簡單的介紹:

癲癇病中醫上又叫羊癲瘋,是一種由於腦神經元異常放電引起的神經系統疾病,是神經系統常見的疾病之一。癲癇發病率和年齡有關,一般認為1歲以內的患病率最高,以後逐漸降低,我國男女發病率之比為:1.15:1~1.7:1。

癲癇病的病因有很多,發病時的癥狀表現也多種多樣,但是大部分癲癇病在發作的時候都會伴有意識障礙,也就是意識喪失。如果在意識喪失或者即將喪失意識之前發生先兆,發病者還能回憶起來,要是不伴有先兆,發病者就會連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

而且癲癇是一種慢性疾病,可遷延數年、甚至數十年之久,因而可對患者身體、精神、婚姻以及社會經濟地位等,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患者在家庭關係、學校教育和就業等方面的不幸和挫折、文體活動方面的限制等,還會使患者產生恥辱和悲觀心理,嚴重影響患者的身心發育,所以我們對癲癇患者給予理解和支持。

所以再回來看這件事,明知道媽媽有癲癇病,在發病時會喪失監護的能力,她的家人還讓她獨自和寶寶在一起。當她清醒的時候,發現是她親手葬送自己的骨肉,她的內心會有多痛苦,估計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她自己吧。相反的,要是她的家人看護好她們兩個,就不會發生這種悲劇了。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同情這個母親的遭遇,而不是應該指責她。

這件事情也給我們大家提了一個醒:有的媽媽因為一些原因沒辦法獨自照看好寶寶,家裡人就該多注意一下。媽媽如果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帶好寶寶,就不要硬撐,需要幫助時,應該儘快的尋求幫助,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孩子不是一個人的孩子,需要全家人來共同呵護,也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悲劇發生。


這不僅是人性的丟失,應該說就沒有人性!從小家庭教育不到位,就沒有對於人性方面的教育!這樣的人必須讓他得到同樣的虐待!

虐童事件是一個全球性的話題!不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會時不時的發生虐童事件!而在一些貧窮的國度里,孩子往往都是戰爭的「犧牲品」!

在發達國家對待虐童的罪犯輕則都是25年以上的監禁,重則的就等著死監獄裡邊了。如此的重罰依然不能很好的控制虐童事件的發生,確實應該得到更多人的關注!

這些畜生不如的人到底為什麼鋌而走險的要虐童?戰爭地區的孩子怎樣才能更好的得到保護?

目前這些問題都已經成為了世界性難題!人類的延續需要成人對幼兒的更好的保護與教育,如果對這些事情坐視不理的話,不需要大自然來懲罰我們,人類自己就可以玩死自己!

還是要呼籲聯合國對戰爭地區,維和的同時應該更加照顧婦幼!孩子真的是無辜的!

而每個國家應該對虐待婦女兒童的犯人加重處罰!完善自己的憲法,提高犯罪成本!對於一些與婦幼有關的機構,必須要有嚴格的心理培訓、認證審查,不要做「面子考核」!

只有整個社會的保護婦幼的風氣盛行起來,虐童事件才會得到有效遏制!


99隨便語:世界上如此殘忍的父母,他們都應當得到報應!但大洋兩岸在對這些所謂「親生父母」的懲罰方面,真的是差之深遠。

讓我們先來看看發生在太平洋另一邊的美國,最近發生的兩起令人揪心的虐童事件。

法律法規網綜合消息,美國加利福尼亞一位34歲亞裔母親kony將1個月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加熱致她死亡,嬰兒身體六成燒傷,其器官亦有輻射性燒傷,但是她的頭髮、衣服沒有任何損傷跡象。屍檢醫生表示,小孩可能被放在微波爐里加熱了兩分半到五分鐘。孩子被燒的慘不忍睹。據悉,kony患有癲癇症,並非有意殺死女兒。她最終被判入獄26年。

海外網12月1日電,今年4月,美國密蘇里州一對年輕的22歲父母德里克和米卡拉,因虐待罪被指控。他們將年僅4個月大的嬰兒放進了微波爐,並讓微波爐短時間轉動。

這兩位所謂的嬰兒的親生父親與母親,在11月27日接受庭審。這對父母將面臨虐待兒童的重罪指控。

恐怖吧?這些美國人是不是瘋子,被他們放入微波爐的,可是他們的親生骨肉啊!

尤其後面這對夫妻,他們將嬰兒放入微波爐的原因,居然是為了「模仿廣告情節」,這樣的原因,真的令人感到不寒而慄。

但至少,這些在大洋彼岸的美國父母,他們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加利福尼亞的母親kony已被判處26年徒刑,而密蘇里州的年輕夫妻,刑期同樣不會短!

相比於大洋的那一邊,在太平洋這一側的我們,似乎對虐童的行為,判罰力度要輕了不止一個檔次。有時候筆者甚至認為,那是一種嚴重的縱容。

昨天在評論石家莊毆打6歲男童的文章中,筆者舉了個例子。

「天下間最惡毒的親生母親燕志雲」

話說,90年代的時候,青海省西寧市有個叫燕志雲的女人,她不喜歡自己女兒蘇麗。由於蘇麗是違反計生的孩子,燕志雲因此被單位辭退,就對孩子懷恨在心,不把幼小的蘇麗當人。蘇麗3歲那年,她實在很餓,就去家裡餵雞的飼料盆里拿了一些雞食吃。不料,她被燕志雲發現了!燕志云為了懲罰蘇麗,竟然用針線,在蘇麗的小嘴上縫了3針!並罰她跪在搓衣板上一個小時。當時的場景恰好被鄰居大媽看見,大媽驚呆了。據大媽說,蘇麗嘴唇上的線在滴著血,雙眼中的淚水好像斷線的珠子,把胸前的衣服濕透!慘絕人寰!燕志雲的惡行遭到曝光,《人民公共安全專家報》《青海日報》《西寧晚報》都做了專門報道,這一事件轟動青海高原。在那之後,街坊鄰居都來勸燕志雲,街道幹部也把她家的門檻踏平了,好話說盡,希望燕志雲對自己女兒好一點。燕志雲表面上聽從,背地裡卻更加變本加厲折磨自己的女兒!拳打腳踢,用竹條抽打成為家常便飯,不給吃飯,甚至不給喝水!三四歲大的孩子,身高僅有幾十厘米,每次見到鄰居,總是說一句話「阿姨我餓」。青海高原的冬天非常冷,夜裡氣溫到零下10度。蘇麗只能一個人蜷縮在陰面又冷又潮的小北屋,身上蓋的只是一床薄薄的嬰兒被。 就這樣,蘇麗長大到了5歲半。那一年,蘇麗禁不住誘惑,「偷吃」了兩塊燕志雲熬油的肉渣,不幸被燕志雲發現了!殘忍的燕志雲,硬掰開蘇麗的小嘴,將一勺滾燙的熱油,灌進了蘇麗的肚子里。蘇麗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但燕志雲害怕被人發現,使勁捏緊蘇麗的嘴,血水滴到了地上……第二天、第三天……第七天,幼小的蘇麗死去了。

看到了吧?天底下殘忍的父母親,並不因人種與膚色的不同,就有所區別。

燕志雲比美國的那對250夫妻,已經患有癲癇症的母親,更加瘋狂,也更加殘忍,她用最殘酷的手段折磨死自己年幼的女兒,而且這種折磨,整整維持了四年多。對於幼小的女孩蘇麗來說,她對這個世界全部的回憶,都是黑色。

但相比於被判處26年徒刑的美國母親kony,當年的燕志雲被判了多少年呢?有期徒刑7年!

7年,是我國對於虐待罪的最高刑期!

筆者認為,至少在對待犯有虐待罪的父母這件事上,我們有必要向大洋彼岸學習一下。就拿令人深惡痛絕的燕志雲來說,她被判7年,實際上只需要坐4~5年的牢,就能出來了。

小女孩蘇麗的一條命啊!

當年我們學習參考小蘇麗的案件時,就算是大男人,眼睛也是紅的!


人性丟失?豬狗尚且護子!不管這樣的行為是什麼,都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查看了原委,還好是兩例外國人的愚蠢行為。都是美國人。

第一例,孩子不幸身亡。而她的母親聲稱是癲癇發作,這位利福尼亞34歲的母親kony 將自己僅僅1個月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大約加熱了5分鐘,導致孩子死亡!

孩子慘不忍睹,身體六成燒傷,內臟輻射性燒傷!

最終法院判了她28年。我也不信她的辯解。癲癇病發作就是抽過去,會把孩子放進微波爐嗎?可笑的借口。誰抽風,還能操作微波爐,直接倒在地上吐白沫。

第二例,是一對活寶,22歲的密蘇里州年輕夫婦,也許這兩位真的是腦子進水,居然模仿廣告把四個月的男孩放入微波爐里加熱,還好時間短,但仍然引起嚴重燒傷。

看報道,這個愚蠢的父親,經常模仿廣告里的行為,孩子的頭骨骨折據說是在模仿廣告時摔傷。

就是圖上這對年輕人,無論他們的是愚蠢還是殘暴,都對孩子造成了事實上的虐待,這對殘忍虐子的夫婦被裁定50萬美元的保釋金,依然羈押在監獄裡等候法庭判決。

還好,是老外做了這樣的事情。

作孽!


這個問題問的就有點故意炒作的嫌疑了吧,根據資料描述,那位母親是患有癲癇病的。

母親有病所以才做出這樣的行為,這樣的借口還會讓我聽的舒服一點,至少心裡的可惜情緒大於憤怒吧。

關於把孩子放進微波爐的故事,已經不止一例了:

①一名母親把自己的孩子放進了微波爐,並按下加熱鍵,導致自己1歲大的女兒的器官被「煮熟」而死亡,目前,該名母親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②2011年3月,一名34歲的母親Ka Yang把自己剛剛一個月大的女兒放進了微波爐,並且加熱了5分鐘,這導致她的女兒因器官嚴重灼傷而死亡,法官在上周五判處了她無期徒刑。

………………

關於孩子的傷害,一點點都是大的。曾聽一個母親說:「我家小孩被蚊子咬一下我都心疼半天……」這樣的母親和上面的母親,同樣都叫做母親,差距有點太大了吧。

小孩剛生下來,你作為母親是她最親的人了。不給予她應有的關愛就算了,這種傷害是玩的比較刺激嗎?

溫馨提示:生下來的孩子就好好養,不然天堂的孩子回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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