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母親從不探望孩子是一種什麼心態?


離婚後母親從不探望孩子?這裡面有很多種原因,怕看見孩子難過,孩子父親不允許看,孩子的奶奶不讓?

我身邊的一個同事就是這種痛心不看兒子的媽媽。她結婚時家裡經濟條件也不是很富裕,她丈夫整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有一次她口袋就剩20元了,還被她丈夫拿走去網吧玩遊戲。生了小孩之後,日子過得更艱苦。她婆婆不願意幫她帶小孩,丈夫又不願意上班。

家裡天天吵架,結果她和丈夫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她丈夫一個大男人還不肯離婚,最終她不想再受折磨,提出了每個月給孩子500元的生活費才把這事談好。

當時離婚時,她兒子才六個月。後來她想看兒子,她婆婆就把小孩藏起來不讓她看。即使,每個月的生活費都打給孩子爸爸了,還是一口被回絕不讓她進門。其實每個做母親的都不忍心拋棄自己的親骨肉 ,結果她也是被迫無奈,因為兒子比較小,沒有辦法看望自己的孩子!


我身邊有媽媽離婚了,一直很想念兩個孩子,但爸爸不讓媽媽探望,奶奶還和孩子們說是媽媽不想來看他們,他們可傷心了,媽媽想了好久,終於想到一個辦法,偷偷開車去孩子們的學校去看他們,每次只能這樣偷偷的去看。

還遇到過一個媽媽離婚前和爸爸吵得好凶,離婚後,好難見到孩子,千方百計的見到孩子,抱著孩子哭得像淚人。

所以我覺得有時候,不是母親不想看孩子,是因為大人的原因阻止了。大人離婚了,把不好的情緒都傳給孩子,還強行阻止孩子和媽媽相處,這樣真的好殘忍!


我跟前妻離婚就不讓她見孩子,沒離婚之前整天抱著手機不管孩子學習生活。孩子在一邊看電視她在那玩手機跟其他男人聊天,離婚了想起孩子了,有必要嗎?話說2016年從做了武林風投資理財(傳銷模式的)之後就性情大變,聽不進去人勸。為了拉下線無休止的通過附近人加陌生人聊天至半夜完全不顧我和孩子的感受,於是我們爭吵不斷。後來我趁她洗頭意外發現她考慮做別人的情人之後勃然大怒,提出了離婚。她說為了孩子願意好好過,我當時也信了,她不再做投資理財了得知那個是騙人的。就這樣三個月過去了又是背著我跟其他男人繼續聊天,我想跟她好好談談然而她不耐煩的總是挖苦我,情急之下我打了她。2017年正月初十我們去辦了離婚,她凈身出戶孩子歸我。離婚後的三個月她要求看孩子,我只說了路早知現在何必當初。讓她死了這條心,該找人嫁了就嫁吧,放你自由。孩子在你身邊你不珍惜相處,做了那麼多違心事還有臉見孩子嗎?你不配!


首先,排除一切外在的客觀因素,如果是母親主觀上不願意來探望孩子。則只能說明這個母親足夠自私沒有責任心。

其次,如果是客觀因素,如,又重新組建的家庭,為了避嫌或者現任老公或婆家人不願意她和前任的孩子再有任何刮葛。雖然不合理,但現實生活中比比皆是。亦或,離婚後的女人生活窘迫,混得不盡如人意;出於自尊,或面子或虛榮而不願意出現在前夫的面前,不願意跟前夫有任何的接觸,不想讓前夫的現任妻子或前任婆婆公公瞧不起。況且,去見孩子,本來就沒在身邊陪伴,好歹要買點衣服啊,零食啊,塞點零花錢什麼的可是卻拿不出,那還不如,乾脆強忍住思念而不去見。可別說,我身邊就有這樣一例;

李紅剛有離婚的念頭時,身邊的同事及親朋好友都勸她:婆媳難題每家都有,哪裡像你一樣鬧的要離婚的啊?況且你老公人又不錯對你又好……可李紅覺的「就算每家每戶都會有婆媳相處的難題,就算自己離婚後再找,還會有婆媳相處的難題,可再怎麼難相處,也不可能會有像現在這般難相處的公公婆婆和小姑子了」最終李紅不顧父母反對及老公的強烈挽留,一時衝動狠心離了婚。沒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的李紅過得不盡如人意,沒了老公的幫襯,再加上原單位的沒落,日子一天比一天過得窘迫,再婚對象也是高不成低不就,相了好幾個,不是沒看上別人,就是別人看不上她。最後落得連孩子都無顏相見了~總之,個人認為不管你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或有什麼樣客觀的因素,既然生下了TA哪怕離婚了,母子/女一場,你就在你能力範圍之內,盡量做好你母親的本分。既對得起TA也對得起自己,無愧於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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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從前再怎樣相愛的人,只要離婚了那就是毫無關係的陌生人了,哪怕還有孩子。

身邊離婚的不是太多,但一兩對總是有的。一個是從小就在一起玩的玲,她是通過相親結的婚,男方離娘家不遠,大概就幾十里路。婚後和父母住在一起,因為男方家就他一個兒子,如此情況在農村一般都是不分家的。嫁過去四年,生了兩兒子,後來不說一聲自己跑掉了,男方到處找,他就到處躲,甚至連自己娘家都不回了。在她的心裡,她覺得自己在婆家受了莫大的委屈,婆婆心不好,坐月子時給她吃長霉的食物;老公也不心疼她,很多事情寧願相信自己的娘也不相信自己的老婆,還動手打過她一巴掌……如此種種,真的太多太多,家長里短,彼此的不信任不理解,終將導致了各分東西。其實,作為媽媽,她也捨不得自己的孩子,也想去看看自己的孩子,只是當選擇了遠離的那一刻時,再想對孩子好已是變得千難萬難。

還有一位是遠方的親戚芳,她是自由戀愛奉子成婚的。但是,當初結婚時男方父母並不是很同意。也許不被祝福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歸根結底也不會幸福。婚後,她生了一兒一女。她老公是家裡獨子,從小被溺愛,重事做不了,輕鬆的活又做不來,並且還有賭博的惡習,他一個月賺得錢都還不夠娘倆的生活費。因為父母有退休金,所以基本都是父母在養活他們一家。有時候,芳來事了,要買包衛生巾都得問婆婆要錢,諸如此類的事情好多好多,而他又不肯出去賺錢,這令芳感到絕望。在忍受了幾年後,芳選擇了離婚。因為男方家是獨子,所以她是要不著孩子的,只能凈身出戶。離婚後,男方父母教導孫子孫女,說的都是她的壞話,更是不讓她見自己的孩子。

當一個女人結了婚,生了孩子做了媽媽,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但是,當有了重重現實難題擺在你面前的時候,你是做不到兩全的。是好是壞,何去何從,你總要有所選擇,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身邊3個案例!一個70後女人夫妻感情還可以,但婆婆對媳婦要求高,媳婦回娘家訴苦,娘家就不讓女兒回去直接給其女介紹一個大她15歲有錢的男人帶走,沒有在回,丈夫滿世界找了5年,得知她另有2個孩子了,丈夫哭著淚人和她辦理離婚手續,這女人只有那一次見了7歲的兒子,從此再也不相見。她說現在她有2個孩子無法再疼這個孩子了!這男人離婚後恨其母讓他失去了自己喜歡的老婆,離開故鄉至今未歸,每年一萬元寄回家,兒子現在24歲無父無母,奶奶帶大,很可憐!

還一個80後其女愛丈夫死去活來,丈夫另有新歡離婚,兒子乖巧漂亮捨不得,但她沒能力養,後來嫁人生一個男孩,為了家庭幸福現在的孩子得到幸福,只有放棄去看前面的孩子。

第三個是80後夫妻情感還可以,女人願意陪男人吃苦,但男人能力小,卻肩負責任重,養弟弟妹妹讀書結婚一肩挑,最後想找個有能力的女性幫助,最後導致情感破例選擇離婚,孩子丟給男方在鄉下,女方一有錢就去看孩子,大包小包的,沒次都淚流滿面,在孩子10歲那年再婚條件,你家有80歲老母親,12歲兒子我願意做牛做馬在家服侍他們,你放心去闖世界,都交給我,但我希望把我女兒接到城裡來讀書!男方同意,結婚1年後把孩子轉到小縣城讀書,男人遠離家鄉闖事業,2年後男人開車回家帶錢回家買新房子。男人一直在外面打工到做老闆,女人在家帶2個孩子,侍奉老人,有幾次意外女人懷孕依然拿掉。這是勇於付出的女人,賺錢的能力沒有,但能守寂寞,善待再婚家老小,為無助的男人穩定後方,家和萬事興!

大多女人沒有獨立能力基本上都會放棄前面生的孩子,都會為了再次婚姻的穩定,再次生孩子。

有基本獨立的女人,即使離婚也會經常看望自己的孩子,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女人一般離婚都會帶上自己的孩子,也不會再生,她想多給孩子一點愛!我屬於這類女人。

第三位女人給自己定位好,沒能力賺錢就做賢妻娘母,陪你吃苦東山再起,守得住寂寞,善良待對方母親和孩子,讓自己孩子來到身邊!再婚男人離家時,她在家附近打工,賺的錢貼補家庭,盡微薄之力,再婚男人賺到大錢後不在上班,專職家庭主婦。


沒有人是抱著離婚的態度去結婚的,但是婚姻不能保證人們就此能白頭到老,如果不能白頭到老,到了不得不離婚的時候,那麼你們千萬不要這樣對待孩子!否則你們會痛心你們親手埋葬了孩子的幸福甚至生命!

夫妻分開後,孩子不用撫養、隨時能探望或電話聯繫,但作為母親的能忍心不見不聯繫是什麼心態?

網友論點:

1、離婚的殺傷力太大了…我也不例外。但是如果離婚而牽連孩子不管不顧首先是不負責(我從心裡鄙視)。孩子如果沒有媽媽的愛,就像一根野草…做母親的如果不去看孩子,其實就是狠心的,狠毒的。想想十月懷胎多難,洋溢的多幸福,孩子出生你又覺得是那麼的美好,你說不看就不看,試問你的母性,你的母愛哪去啦,離婚不去看孩子,不要去找理由,我工作忙,男方不讓看,不要等著孩子長大了你再去後悔。

2、愛護孩子,是本性。但是有些家庭,因為某些原因分開了,孩子的母親不願意接見孩子,甚至電話都不打,其實也不能說孩子的母親有什麼問題,也許孩子的母親,小的時候有心理創傷,或者孩子沒跟她建立好更親密的感情,甚至說母親在懷孕和養育孩子的期間,太多不好的精力,不願意接見孩子,也是正常的。人的感情很微妙,我們還是嘗試理解。

3、我就是個狠心不看孩子的母親,我的無奈無人能懂,我只想對婆婆說,既然你能勸你兒子和我離婚,你就應該為你兒子和你孫子負責,沒有必要過去四年了,再來找我說你過得多不好,然後問我有什麼要求儘管提,我除了呵呵什麼都不想對你說,曾經被趕出來時那一年我過得多艱難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沒求過任何人,你們一家不但對我不管不問還到我上班的地方大吵大鬧落井下石,那麼現在你的困難也與我無關。

4、作為孩子的母親,誰不想有個和諧幸福美滿的家庭,誰不想自己掉下來的心頭肉,誰不想十月懷胎時的堅苦歲月生活。然而一切的一切,命運如此苦命,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頃刻之間,像定時炸彈 ̄樣,四處開花,各奔東西,留下 ̄片悔恨和滿臉的淚水。

孩子,孩子,孩子,母親在睡夢中呼喚,在圓圓的月光下明月寄相思。孩子在哭,不停的喊著媽媽,媽媽也在流淚,不停的期盼女兒。母親曾多次猶豫徘徊,但想起與丈夫交往的矛盾傷痛再次被惡化了,女兒 ̄次次的傷心盼望,令人失望。母親曾多次電話聯繫,但被工作繁忙的壓力,使心潮再次墜入低谷。不要恨我,怨我,我的心每時每刻都流著血,辛勤耕耘的汗血,十月懷胎嬰兒生長的血,失去孩子培養的心血。唉!早知如今,悔不當初。

5、我就是忍痛不看孩子的母親。我還是突發大出血搶救過來的,寶寶是我的命啊。為什麼不看望,因為孩子爸爸在我月子里動手打我,婆婆的自以為是。月子里,我曾提了離婚,他說孩子是他救回來的,我走可以,不准我帶走,那個時候,我自殺的心都有。後來還舉拳頭打我。後來我抑鬱到想死,還沒出月子我就走了,孩子我想帶身邊,可是我還要找工作啊。忍痛不見孩子,因為害怕那個讓我傷心的地方,更不想看見婆婆和孩子他爸爸。

離婚,的確是一件打擊很大的事;不過之後對於孩子的看望或關心,或許是應該有的……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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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母親從不探望孩子有兩種心態。

一、心有餘而力不足,想探望孩子,但現實條件不允許。

一些剛離婚後的母親,適應離婚的能力很差,自己還沒有反應過來,處於悲痛之中,根本沒有精力去想孩子。

想著以前鄰居,一位嬸嬸,剛離婚。一直生活在別人的碎言碎語中,精神和身體上飽受折磨。離婚數月,生病、精神失常。這樣的母親根本沒有能力去探望孩子。

當離婚後的母親,各方面能力很弱,前夫各方面能力很強。堅決阻止母親探望孩子,母親痛苦難過無法探視孩子,一顆內疚的心。

二、把對前夫的恨轉移到孩子身上,不願意去探望孩子。

一些剛離婚後的母親,因愛成恨。恨前夫、恨孩子。不願意見他們,生活在仇恨中,把離婚的所有問題推至到對方上。這樣的母親根本不想見孩子。


沒有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的。離婚後不來看孩子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但是不管有什麼苦衷吧,應該克服困難,禁解決問題,而不是用逃避的方式,這樣對孩子的傷害會特別深。

身邊有聽過的真事,孩子的母親跟婆家人鬧的不愉快,老死不相往來,離婚後婆婆經常在孩子面前說他媽媽的不是,說是他媽媽拋棄了家庭,使得女子之間的關係惡化了。一開始媽媽還來探視,結果孩子說的話讓她寒心,她又覺得自己改變不了這種狀況,乾脆就狠下心不來看孩子了,破罐子破摔吧。

還有一個,離婚後再婚了,再婚的對象控制欲特彆強,不讓她回家看孩子。一開始她想時間長了就會好轉,哪知道再去看孩子的時候孩子已經恨她了,於是就不去了。

另外一個,媽媽離婚後當了計程車司機,每天跑活賺錢,挺辛苦的。有一次開車接孩子放學,她女兒說,媽媽你能不能停遠點,我同學看見該笑話我了。這個媽媽前夫家條件不錯,女兒平常車接車送的,看不起開計程車的媽媽。後來,這個媽媽再也不去看孩子了。一方面是傷心,另一方面,她覺得這樣對孩子也許更好吧。

總之,什麼樣的原因都有。但是,不論是出於什麼理由,沒有媽媽的愛,孩子都是可憐的。還是希望即使離婚了,兩個人也能共同撫養孩子,讓孩子的愛沒有殘缺。


從這句話來看,可以推測出是夫妻離婚了,孩子判給了父親,亦或者是母親自己不要這個孩子了。

讓我們一個一個分析,首先,第一種情況,法院將孩子判給了父親。基本法院判決的時候會根據多種情況來決定孩子該判給誰,孩子判給父親,很大程度上說明了父親相對於母親更有能力扶養這個孩子,或者說能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這種情況下,母親不來看自己的孩子,原因就無外乎幾種了,一是母愛作祟,有些人覺得分開後母親肯定會恨不得天天去看望孩子,但事實上,也有極個別人想法相反,他們同樣深愛著孩子,但卻害怕分離,每一次相見都知道了要分離,這種痛苦相信很多母親很難承受,長痛不如短痛,相見不如不見。二是愧對了孩子,無顏再見。這種情況可以理解為母親做了對不起孩子,對不起家庭的事情,這也是導致他們婚姻破裂的原因,所以在孩子眼裡,這位母親就是罪人,是壞人,恨透了這位母親,而這位母親,也由於深深的自責,不想見孩子。

好了,剛剛講的是第一種情況,法院將孩子判給了父親,這個前提是父親和母親雙方均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第二種情況就是母親自己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那麼,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也無外乎幾種原因,一是前面說到的,對於愧疚,自動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認為自己照顧不了孩子,沒法給他一個很好的成長環境。二是母親有外遇,而且由於第三者有了自己的家庭,沒功夫再來搭理自己前夫的家庭了,這也不是不可能的。總之,世界千變萬化,啥人都有,勸諫大家遇人需謹慎,同時,遇到自己覺得對的人就奮不顧身的去追求吧,祝大家都有一個美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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