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可以離婚嗎?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可以離婚嗎?

我是北京今世緣婚姻情感專家王俊傑老師,對於這個問題我也部分看法,請參考。

首先要確定一點,她是診斷出來的具有精神疾病么?

其次,答案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在婚前隱瞞了精神疾病,婚後經治不愈,或是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在婚姻當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情況,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去解決,可以尋求專業婚姻情感專家的幫助。

以上是我的部分觀點,有任何婚姻情感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下方評論留言問我。


【事件】

小關和妻子小張2007年登記結婚。起初雙方感情非常好,彼此之間都心系著對方,有聊不完的話題。小張偶爾犯些小脾氣,小關也都不以為意,認為女孩子這樣反而更加可愛。

後來小關發現,小張發脾氣變得越來越沒有節制,理由也越來越莫名其妙,有時甚至在朋友聚會時當面發飆,讓大家都很難堪。小關開始懷疑妻子在精神上存在一些問題,於是哄著妻子去了醫院做了相關方面的檢查,果然被告知妻子有偏執型精神病。這下小關傻了眼:一來長期和精神病患者相處,自己的精神狀態也會受到影響;二來偏執型精神病存在遺傳的可能性,這會影響到將來的傳宗接代。

在沒有想到更好的解決辦法之前,小關只好寄希望於用藥物控制妻子的病情,希望妻子的狀態能夠好轉。經過數年的時間,小張的病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二人間的感情也逐漸趨於平淡,爭吵更是家常便飯。小關萌生了結束這段感情的念頭,但妻子的情況太過於特殊,又聽說法律上規定夫妻之間互相救助的義務,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段婚姻。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在司法實踐中,判決夫妻之間是否離婚,仍以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夫妻之間互愛互助,互有撫養義務,是原則性規定,但具體到個案,不足以對抗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換句話說,只要小關堅持起訴離婚,調解不成的,法院是會判決二人離婚的。但是,無論是從情理角度還是法律角度,小關應給予患病的妻子小張一些經濟上的幫助。


其實男人一般在談戀愛時就可以發現女朋友異常現象,比如話多,顛三倒四,喜怒無常等,由於急於求成,有些男人忽視了這點,把這些異常現象當成女朋友優點,往往在婚後生米煮成熟飯才發覺妻子不對勁,有了孩子更麻煩,男人既要做妻子監護人,也要做孩子的監護人,實在太辛苦。離婚是一種痛苦的解脫,對妻子精神傷害更大,說不定妻子一時想不開尋死,因此男人應該慎重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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