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男童為保護妹妹被藏獒咬成「血人」,狗主人等待調解並未支付醫藥費,你這麼看?


5歲男童被無人看管的藏獒咬成血人,狗主人事後拖延不理。這事既讓人感動又令人氣憤。感動的是小哥哥是個小男子漢,做了哥哥應該做的;氣憤的是又遇到了一個企圖拖延的人。遇到這種人,就需要多措並舉。

首先,迅速拿起法律武器。寵物是需要拴狗鏈並有人看管的,更別說作為大型烈性犬藏獒。本案事實清楚,責任明確,按法律規定醫療費可以申請先予執行。因此,希望傷者家屬趕緊申請先予執行醫療費。也希望法院能當天受理當天做出決定,不要拖延。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向當地司法局提出。

其次,迅速求助有關部門。查清該家庭背景,依法向相關部門求助。

最後,求助媒體。法治社會的一個優點就是輿論影響力還是比較大的,既能形成對有關單位公平公正快速辦理此案做輿論監督,也能對拒絕先於支付醫療費的狗主人形成道德合力,還能發揚「一人有難大家幫助」的救助渠道,缺款可先發起網路募捐。

希望正義早日普照小男孩!


看到問題挺心疼小男孩的,同時也為捨己救人的小男孩點個贊,下面說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1. 從道德層面上講,自己養的狗咬了人,身為狗主人應該第一時間承擔運送傷者及醫藥費用,這樣才能體現出對傷者的負責和沒看護好狗狗的慚愧。

  2. 從法律層面講,既然惡犬傷人,主人自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需要支付受傷人員治療費用及精神撫恤金等。但費用一般是在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醫院開具具體的治療金額收據證明之後進行賠償支付。前期家屬墊付也屬於正常。舉個例子:用醫保看病是不是得先墊付醫療費用,然後再拿著發票去報銷呢?
  3. 另外涉事狗主人只看望一次,我們可以理解為怕被打,畢竟兒女是父母的心頭肉,兒女受到如此重傷,父母肯定是怒火中燒。如果此時涉事狗主人出面的話,就有可能產生衝突,生出更多事端,給雙方造成不必報麻煩。而交給公安部門處理,等待處理通知,配合調解和支付治療費用才是明智的做法。之前出現過類似的例子:司機肇事撞到行人,馬上將傷者送往醫院,結果被趕到醫院的傷者家屬打成重傷。

  4. 其實養寵物未嘗不可,畢竟狗是人類忠實的夥伴,陪伴著人類共同生存了萬年之久。各地方都已出台了關於烈性犬飼養的相關規定,而藏獒作為中型烈性犬,屬於四川省規定的城市禁養的22種烈性犬之一。狗主人違反相關規定,折射出了個人素質低下,無視政府部門規定,以及相關監管部門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只有從源頭入手,才能杜絕類似的慘案再次發生。


哎,這種新聞真的看不下去。其實狗咬人這類案件,我注意過很多讓人心痛的案件:

案例1:2013年, 一名8歲的小女孩街邊玩耍的時候被一條兇猛的藏獒撕咬,當時場面相當驚險。幸好一名村民勇敢地衝上去,從犬口中把孩子救了出來,目前,受傷女童經醫生手術後已無大礙。

案例2:2013年,一名3歲半女童隨母親來到遼寧省大連市高新園區梁家溝一工地探望父親。去小賣店購買飲品時,女童被院內躥出的一條黑色藏獒咬斷氣管,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3:2013年,家住通州台湖鎮蔣辛庄的5歲女童妞妞(化名)隨父母外出時,被鄰居家突然衝出的成年藏獒咬傷,造成毀容。

案例4:2013年,遵義62歲晨練老人被兩條杜兵獵犬襲擊身亡,老人被惡犬撕咬並拖行10米遠,警察也不敢上前施救,又請特警支援。

有的人直接被咬死,有的人被咬毀容,有的人留下了一輩子的心理陰影。

這些事件過去4年了,但是還是同樣的事情,依舊發生,我真的很無語。

但是我更無語的是另外一波人,他們經常說的話是:我家狗不咬人;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人不如狗;見得人越多,我越喜歡狗;狗能緝毒,能搜救,其他動物能嗎?

最讓我噁心的一句話是:狗狗不會隨意咬人的,肯定是你先招惹了狗狗。

要想減少狗咬人的事件,治狗先治人,先把這一批把狗權置於人權之上的人進行嚴格管理才行,不拴狗鏈、不收拾狗糞的這些行為,都應該有嚴格的懲罰措施,但是國家的行動力度依然不夠。

哎,矢野浩二前段時間說了一句大實話:「基本來說,中國人沒資格養狗,對於狗的大小便,大多數人都不理不睬,滿地都是,沒人收拾,日本人遛狗的時候,大家都會帶塑料袋和紙巾,處理乾淨。蠟筆小新還記得不?出門的時候都知道收拾狗糞,蠟筆小新是哪年開始播出的呢?1992年播出的。可以這麼說,中國大部分養狗人的素質比日本人落後20年。提高素質,任重道遠啊。

對了,評論里不要跟我討論以下話題

1.狗給人了做出了貢獻

狗確實做出了貢獻,但是辯證法學過嗎,一分為二的看問題,保護人的狗,不咬人的狗,那就好好養著,咬死無辜人員的狗需要處理。

2.狗能搜救、能緝毒、能導盲

狗能搜救、能緝毒、能導盲,那就是那些工作犬,他們數量多嗎?而且都得經過專業人員的培訓才能發揮作用。以後再說狗能搜救、能緝毒、能導盲的人,帶著你家的泰日天、二哈先搜救一個試試看。


孩子才5歲就已經懂得保護妹妹了,這麼小就要面對藏獒這種兇猛的狗,小編看了這個問題,心裡很痛。

現在隨著經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許多人在城市裡養狗,有的甚至養比特,高加索,牛頭梗等鬥犬,小區里人口密集,總有晚上出來遛狗的,有的甚至不栓繩子,當你看到那麼大隻的狗,向你或者你的孩子衝過來,他後面的狗主人在那說,我家的狗不咬人,你會信嗎,誰遇到這種事誰不害怕,你家的狗不咬的只是你,你是有什麼能力能控制動物的行為,動物就是動物,他是有應激反應的,有的時候人體分泌的遞質都會引起狗的暴躁,你憑什麼不栓著狗再溜,看到不栓的狗害怕是正常的。

養狗是你的權利,但也請你尊重怕狗人的權利,城市裡養狗要辦狗證,無證養狗你就是不符合規定,愛狗人士總是聖母心泛濫,說狗沒有人的意識,但是主人是不是有人的意識,作為一個人你要對你自己養狗的行為負責,總覺得狗可憐,但你看看那些被狗傷害的人夠不夠可憐,狂犬病患者可不可憐,將心比心,有那麼多的閑心,好好賺錢,養孩子孝敬父母,養狗可以,但不要過份溺愛狗

最後說藏獒主人,你的狗都把人家的孩子咬成那樣了,怎麼還不趕緊賠禮付醫藥費,難道等調解能少給錢?能養的起藏獒就別賴人家這點醫藥費,你要對你養的狗負責,要不就別養


不知咋的,感動震驚之餘,我還有點生氣。感動的是哥哥可以不顧一切去保護妹妹,應了我想有個哥哥寵愛的少女心。震驚的是,這個男孩只有五歲,還被藏獒咬成「血人」。生氣的是,狗為什麼會出現,為什麼會撕咬小孩兒,狗主人為什麼沒有措施!!!監護人為什麼沒在附近!!!最讓人生氣的是,狗主人還未支付醫藥費,不懂。

據報道說,這個可愛勇敢的小男子漢受傷的地方集中在頭部和臉部,縫了36針,已經脫離生命危險,這幾天會拿手機自拍,「媽媽,我現在不帥了,也不漂亮了」,多麼讓人難過的話!一個五歲的小孩兒,被咬成這樣,他的父母該有多難過啊!

孩子媽媽不僅擔心孩子毀容,更擔心狂犬病,因為狂犬病潛伏期長,一時半會難以發現,孩子媽媽說,不僅擔心孩子未來,還害怕以後會有後遺症。

還有另一件媽媽發愁的事情,就是這巨額的醫療費。孩子的家庭是一個組合家庭,有三個孩子,因為生病,之前就欠了六萬左右的債務,這次孩子被咬傷,已經欠了醫院錢了。但是媽媽表示「砸鍋賣鐵也要治好他」。我也希望這個小天使會沒事,妹妹可要好好愛哥哥。

那麼這種情況下,我覺得狗主人不幫忙支付醫藥費在道義是欠妥的,自己的狗咬的人,自己肯定有責任的,而且藏獒應該是不允許私人養的吧?雖然狗已經被擊斃,但是希望狗主人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最後,希望養狗人士一定要看好自己的狗,做好防護措施,不要讓兩家人陷入困境;希望有孩子的爺爺奶奶父母,做好一個監護人,不要讓小孩子脫離你們的視線。這類似的悲劇太多了,希望大家重視!


看到這條問答,下意識地去瀏覽器搜索了一下藏獒的圖片,基本都長下圖這樣:

看到藏獒的這些真實照片,忍不住覺得自己很想抱抱這個為了救妹妹勇敢挺身而出的男孩子,畢竟他也只是個五歲的孩子。可見他的家庭教育是很好的,危難之際這種教養使他本能地選擇站出來擋在妹妹身前,承受了這麼多本可以避免的傷害。

然而,看到藏獒的主人對無辜受傷的這個孩子如此冷漠,甚至連主動承擔治療費用這樣的話都沒提,只見過男孩一面,便匆匆走掉了,感覺有些不可思議。不知這位狗主人是因為仍舊沉浸在狗狗死亡的悲傷中走不出來,還是對人一貫就如此的冷血?他有能力買藏獒,為藏獒這種大體積的狗提供住所和每日的飯食,卻沒有能力為這家人分擔一星半點的醫療費用嗎?

更何況,藏獒本身出街就應該被拴上狗繩,狗主人也有嚴加看管的職責,因為他的失職才造成如今的事故,男孩傷口累計被縫38針,他本來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並且進行賠付(不只是醫療費,還有精神損失費等其他費用)。

不知道藏獒的主人想逃避多久,又能逃避多久?既然早晚要站出來承擔責任,還是希望他能早點站出來,求得受害方家人的原諒,並且主動聯繫男孩的家人進行相應的賠付。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永遠抱一顆謙卑的心!我是王先生

先簡單的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

12月2日下午3點過,羅江區慧覺鎮黃荊村的小明在隨

妹妹

等小朋友去鄰居家玩耍時,突然鄰居家養的藏獒掙脫鎖鏈撲向他們,小明為了救妹妹,被藏獒兩次撲咬,頭上留下多個傷口,嚴重受傷。

整整縫了38針。經過10天的治療,小明傷情已經穩定,目前進入後期康復治療中,醫院惋惜地感嘆到:白白凈凈的男孩,今後還要做整容手術,留下疤痕今後怎麼辦。事發後,藏獒

主人

在自己毒殺未果後,向政府提出擊斃申請,警方隨後藏獒擊斃,並進行

消毒

掩埋。

藏獒主人在小明住院後來過醫院四五次,並付了2500元醫藥費。但是只有就以自己沒錢推脫。但是小明的醫藥費已花去上萬!小明父母表示,應該會走司法程序。

小朋友很有勇氣為你點個贊!!!

我們這裡也有很多養大型犬的,但是他們都是用狗籠子圈養的。

眾所周知,藏獒這種狗比較兇猛。並不是說,只有一個鐵鏈子就能拴住他的。

我也被狗咬過,我被一條德牧,咬過打疫苗花了我好幾千。狗主人不承認,沒辦法,我只能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了,對吧。

這個狗主人提出把狗擊斃,這個,想法還是可以的,咬人的狗不能留。

其次,本來就是狗主人的不對賠償各種醫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都是,必須的,但是你只給2500塊錢夠幹啥的?醫院多**也不是不知道。


謝邀,首先我們得明確,藏獒屬於烈性犬,小編特別查了一下,在四川,藏獒也在烈性犬的範圍,屬於城市禁養犬。

一、對於烈性犬,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規定,小編列舉了一些:

1、對於已擁有禁養犬種的市民,警方起初會告知市民自行處理,如未及時處理到位,警方將對違規犬予以暫扣,捕殺。

2、對有特殊需要養大形犬的單位。要辦理養犬證,定期打狂犬疫苗,出門時狗嘴帶「鐵條焊接的籠頭」。

3、一些地區是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如鄭州將身長55厘米、身高45厘米的犬只作為限養標準,超過這個標準的,被劃定為大型犬,屬於禁養犬型。如果市民發現有烈性犬或大型犬,可向鄭州市各區執法局舉報)。四川也規定了城市禁養的22種烈性犬。

二、《侵權責任法》里對造成他們傷害的規定

1、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2、第八十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5、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6、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備註:至於是否構成傷殘需要根據鑒定結果來認定的)

三、問題中的的事件,小編的看法如下:

首先,感動哥哥的做法,也心疼小傢伙,希望小傢伙早日康復。根據問題中描述,筆者個人覺得直接走法律程序。

希望小編的看法能夠幫到你。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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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事情,我的心揪了起來。

我不敢想像要是我的孩子被狗咬了怎麼辦?

藏獒啊!這種狗的兇悍程度我就不多說了,孩子被咬縫了38針!全在頭部!

被咬的男童才五歲而且當時是為了救妹妹保護妹妹被咬成了重傷。

事後藏獒被警方擊斃,但是藏獒主人從頭至今只來看望一次,過後就當沒事似得。

醫藥費也不給,住院錢藥費都是受害人自己墊付,別人問起給錢了沒?

這位狗主人表示先不給,等著別人好了出院了在調節!

我想說調節你妹啊!你自己的孩子被咬了別人不來問候一下,醫藥費也不出,就TM一句調節你願意?

藏獒你都養得起,現在出了事你就要等調節,難道又想賴!

話說回來孩子為什麼被咬?

因為狗主人鏈子不夠粗,狗掙脫後造成了傷害。

狗綁在什麼地方?為什麼會咬到小朋友?

這一點真的很重要,狗主人自己家裡後院,小孩子自己跑進來玩被咬了,那麼孩子自己家人也有監護不到位的問題。

不過孩子的天性就喜歡到處跑著玩,這件事也算是給咱們一個叫警告養大型犬就要做好準備和防護措施。

出了事情應該積極配合賠償不然就不要養狗。。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這裡是大實話問答時間!

現在就是有很多人,平時打著愛狗人士的牌坊說自己怎麼怎麼愛狗,是自己的愛好之類的。但是真的到了自己的狗傷人了,該承擔責任了,立馬就退卻了。尤其是在人多的地區養這種巨型犬類,真是把自己的愛好建立在別人的恐懼和安危之上!

1、狗主人的做法讓人心寒!

且不說是你家的狗咬傷了人,責任還都在你家。就說出於鄰里之間的人情來看,你家的狗掙脫鐵鏈咬傷了人,承擔全部醫藥用也是前提吧。而還在等待法院的宣判結果後再給費用,難道你是害怕給多了嗎?真的只有這樣解釋了。不然,為什麼不拿錢。這樣的無情做法真的讓人心寒!

2、被狗咬傷的潛在風險後後遺症很大!

我們都知道狂犬病的潛伏期是很長的,即使打了狂犬疫苗還是存在幾年後複發的危險。一旦複發,就是致命的事情了。

並且,作為小男孩兒本身來看,孩子才5歲。就遭遇惡犬襲擊,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精神和心靈上的傷害更是巨大。我以前見過藏獒攻擊的場景,我相信大多數成年人都不一定在精神上能夠承受的住,更何況是一個孩童了。以後簡直就是噩夢般的存在!

小男孩兒才五歲,心智還不太成熟,可能還體會不到這種人性的冷漠。不然,就更可憐了。

3、藏獒的主人身份需要明察

按照一般常識來理解,在村子裡能夠養藏獒這種烈性犬的人,除了養藏獒養殖專業戶之外就是「你懂得」人群了。一般這種巨型犬類都是權勢的象徵。狗的問題能不能處理得當,關鍵還是要看狗主人的態度。畢竟,畜生的行為後果,還是要靠主人來擔負責任的。況且,狗已經被擊斃了,也算是受到了懲罰。而現在作為狗主人所表現出來的冷漠,以及絲毫沒有責任感的行為,不禁會讓人產生聯想!

所以,這件事如果沒有輿論繼續跟進的話,那麼受傷的孩子可能就不能得到合理的權益維護。還是希望媒體能夠持續關注,不要有頭沒尾為了引起輿論關注而報道!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註: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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