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制架構是怎麼樣的?
多謝網友「觀心自由」邀請。清朝官制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這裡的回答以清初建立的官製為主進行回答,後來的局部調整都是以此為基礎。至於後面的變化,還是作為另一個問題吧。
先來看中央首輔機構。
一、內閣。這是向明朝學習設立的機構,編製一共288人(據《大清會典》和《清史稿》等),主要職責是掌議政事、宣布聖旨、辦理本章、辦理典禮祭祀、組織修書等。
二、軍機處。這個機構的名字如雷貫耳,幹啥的呢?《樞桓記略》載:「章疏票擬,主之內閣。軍國機要,主之議政處。」軍機處本來是臨時機構,當年雍正對西北用兵,嫌內閣離內廷遠,乾脆在身邊臨時設立一個秘書班子——軍機處。戰爭結束後,這個機構也沒有撤銷,成為常設機構。我有個朋友袁燦興專門寫了一本書《軍機處兩百年》,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看看。
三、通政使司。不少人對這個衙門可能比較陌生,幹啥的呢?《清朝文獻通考》這樣說:「掌受內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訴之事,凡在外之題本、奏本,在京之奏本,並受而進之於朝,核其不如式及程途稽限者。凡大政大獄,鹹得偕部院予議焉。」
再來看掌握國政的行政機構。
這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和「兩院」(理藩院和翰林院)。
最後再來說地方官制。
1.順天府,也就是北京,這是京畿重地,府尹事一般從六部尚書或侍郎中產生。
2.奉天府,這是清朝龍興之地,非常重視。
3.總督衙門。全國劃分為若干大區,每區設總督一人,「掌厘治軍民,綜治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4.巡撫衙門。這個不用多說,相當於省長。
5.布政使司與按察使司,前者管一省的行政和財賦,後者負責刑獄等犯罪和治安問題。
6.道員衙門,也是由臨時性差使變化而來,是總督巡撫傳布政令的大員。
7.知府衙門,這個不用多說。
8.直隸廳與散廳。「廳」本來是臨時單位,因為府同知、通判常常派出分管某些事務,這類派出機構就是「廳」,而直屬布政司管轄的乃稱直隸廳。
9.直隸州與散州。直隸州直屬於布政使司,散州則是府屬的地方行政單位。
10.知縣衙門,地方行政最基層的組織。
11.武官衙門,專門管理旗兵部隊——八旗。
12.綠營衙門,專門管理漢族部隊——綠營。
爭取最簡單的說一下。
努爾哈赤以十三盔甲起兵,創立八旗制度,是一種軍民一體的制度。滿洲、蒙古、漢軍,共二十四旗。當時文臣很多是參謀的角色。
多爾袞帶兵入關,奪取中原,新的政治制度,兼顧了滿洲舊制與大明舊制。
中央機構,先以內閣為核心,即殿閣大學士。雍正設立軍機處,以統籌西北用兵。後漸漸取代內閣,為實際中樞機構,奉旨辦事。大學士成為加銜。而太師太傅太保的三公是更高級的加銜,大多是死後贈與。
中央行政機構為六部,紀檢機構為都察院,司法監察為大理寺,管理皇帝私人事務為內務府。等等。
地方機構,一為行省,二為外藩。
行省,布政使管民政賦稅,按察使管司法訴訟,下設守道、巡道,上聽命於巡撫。二或三省設總督,有的省有總督兼巡撫,計八督十二撫。
基層行政區為縣或散州,之上為府或直隸州,再之上為道、省。其實準確稱呼並沒有省這個單位,而是某某等處。
於北京為都城,設順天府。於盛京為陪都,設奉天府。
學政是個特殊的官,有中央委派兼職但地方。
在蒙古區域,為外藩制度,有蒙古王公世襲管理各旗,多個旗組成盟,之上有中央委派的將軍/大臣等協調。
兵制分為八旗和綠營。
八旗又分為駐京和地方,駐京即某某旗都統。地方設將軍或都統。綠營兵,分行政部隊和野戰部隊。行政部隊由總督巡撫等分級直轄。野戰部隊由提督總兵統帥。晚期有了鄉勇,再有新軍。
封爵制度,分為宗室、蒙古、臣下三個系統。相對漢臣能得到的較低。滿洲與蒙古處處特權。
詳細的官職名稱、品級等,不展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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