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年哈登和杜蘭特都沒有離開雷霆,他倆再加上韋少能創造一個時代么?
只有一個球,哪夠三個人玩的,威少要大量球權,哈登沒了球權只能做第六人,帶著一群替補當老大,阿杜是名義上的球隊老大,可威少是控衛,控衛手裡必須要有球,威少能突能投能搶,場均三雙手到擒來。
威少的個人能力確實強,骨子有股蠻近,是個孤膽英雄,哈登的球商很高,貴為球隊老大,願意分享球,看火箭的球,經常看到二把手三把手三分投不進的時候還是願意信任隊友,當然,會有人覺得哈登這是沒擔當,一點都不像老大,但是我覺得哈登作為控衛先把組織做好沒問題,當隊友出現空位時傳給隊友也沒問題。杜蘭特是進攻端的大殺器,可以說只要杜蘭特手裡有球,就是一個巨大的威脅,他的球風的確不如威少硬,可是我們也要看到在勇士的杜蘭特,效率變高了,攻防兩端都能提供很大的能量,這說明什麼,說明杜蘭特的能力並沒有問題。
可是當三個巨星聯合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三巨頭都有良好的化學反應,他們的個人能力聯盟前十,加起來卻拿不到冠軍。所以才會分手。
有可能,但難度比較大。
其實從2010年季後賽開始,杜蘭特、威斯布魯克和哈登均展現出了能夠成為頂級球員的潛質,2012年進入總決賽就是很好的例子。雖然經驗和個人能力導致他們1比4不敵熱火,但至少那時沒有人懷疑他們能統治西部、開創自己的時代。
雷霆三少的最大威力在於,每個人都有極強的自主進攻能力,無需相互依存,可以獨立以各自為中心構建進攻體系。三個人中兩兩結合都有不錯的化學反應,這可以讓首發和替補形成從容過渡,兩套陣容不會有明顯短板。這在哈登身上表現得尤其明顯,雷霆時期他就是首發與替補的關鍵銜接點。
但三個人都具有強大的個人進攻能力,也是他們成熟後難以共存的主要原因。雷霆三人的技術互補性不強,反而重合度較高。三個人都需要球權,但籃球只有一個。杜蘭特在雷霆的最後兩年在進攻球權問題上都會和威斯布魯克發生衝突,再加一個哈登,情況只會更加複雜。
三個人都有做球隊基石的實力,即便再團隊,捨棄個人的成長與發展也是不現實的。何況以雷霆這樣的小球市,即便有心留住三人,也難以給出讓人滿意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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