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這一習俗到底合不合理?
謝謝邀請。彩禮是自古到今流傳下來的習俗,廢除當然是不可能的,只是好多人現在盲目攀比,虛榮心作祟,再加上對錢的嚮往,使得彩禮步步高升,以至於到了很多人難以承受的地步。
我知道彩禮最多的是山東菏澤和河北一些地方,基本都是將近20萬,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當地開始流行「萬紫千紅一點綠」和「三斤三兩」這種荒唐的說法。萬紫千紅一點綠說的是一萬張五元面值的,一千張百元面值的,再加上一些五十元面值的。三斤三兩更讓人難以理解,直接用秤。兩種方式都得有20萬吧。20萬對於經濟相對比較落後的城市,那些農村家庭來說,基本上是一輩子的積蓄。給兒子娶個媳婦基本上就是傾家蕩產。如果女方能陪嫁回點錢來還好,否則結完婚後就開始了還賬的日子。有的甚至是娶不起,更可悲的是兩個明明很相愛的人因為彩禮卻不能走到一起。有些人會產生疑問,為什麼越是落後的地方,彩禮那麼高呢?
談到彩禮,我們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個群體,那就是專業的媒婆。我個人認為指望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是想不到這些荒唐的點子把彩禮推得那麼高的。在有些地方媒婆介紹成一對不僅可以得到幾千塊的好處費,還可以收到不少禮品。彩禮越高,得到的好處越多,久而久之,四處傳播,就形成了這樣一種風氣。再一個就是人的攀比心理,覺得越是要的多,越有面子,當然了好多人還是會陪送回去,只是為了面子好看。還有的人,作為旁觀者,很難理解也很難去說服這些人,就為了錢,狠心去拆散一對戀人。在他們心裡錢和面子比孩子的幸福更重要。
現在社會,彩禮是個很敏感的話題。女孩覺得父母養育自己那麼多年,多要點彩禮是正常的。而男人卻覺得是獅子大開口,要那麼多,根本沒有必要。對於這種現象,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現在男多女少,況且父母都盼著孩子早成家,就算女方要再多,還是有好多人會盡量滿足,除非實在無能為力。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有一句俗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在古代重男輕女的情況下,女性只是男性的依附品,彩禮更多時候只是一個回報。
是當我養了這麼多年的女兒出嫁的時候。
我作為父母養女這麼多年所理應獲得一些回報;
從這個角度看算是一個陋俗。
只是不管是什麼階級、什麼層次的人,明知道這是陋俗,一樣會去做。
究其原因
首先,這源於面子,收受禮金的多少直接代表著這個家庭的地位高低,在國內的環境之下,這個風俗會長期的延續~
其次是單純的從眾,周圍的親戚都是如此,我的寶貝子女為什麼就不可以;即便自己家庭也因為男孩結婚而付出大量彩禮而舉步維艱,在自己女兒出嫁之時一樣也會尋求相對的彩禮。
坦白說~在很多觀念落後、重男輕女的地方,這樣的問題尤其嚴重。
如果是在上述情況下遇到這樣的問題,坦白講,你除了硬著頭皮籌錢,別無他法。
但是,如果這個風俗僅僅只是陋俗的話,那其實在現在,它就會像曾經的「裹腳布」一樣為我們所淘汰。
換而言之,它被現在賦予了更多的意義。
「可憐天下父母心」,更多時候,你能給予的彩禮數量,它代表了你對他們家女兒的重視程度、以及你的經濟實力。
就如那個熱詞「丈母娘經濟」。
你去女方家吃飯,丈母娘會旁敲側擊你各種問題:有沒房,工資多少,有沒車……等等等。
是他們太物質不注重感情嗎?
不對。
因為那是在他們經歷過歲月洗禮過後,明白物質對於感情的重要性;也許有些偏執、也許有些迂腐,但這是他們作為父母能幫自己子女所能做的僅有的事了~
他們真是想要錢和物質嗎?
這僅僅是手段而已。
他們真真想要的,是自己的子女能夠真的幸福。感情深度是很難衡量的,所以才用錢這個相對粗俗的尺度去度量,你的感情深度,以及對她的重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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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要的多不多,過不過分,還得看是自己嫁閨女要彩禮,還是自己兒子娶媳婦出彩禮。像我婆家這樣的,自己結婚,以及自己嫁女兒結婚,彩禮一分錢不少要,輪到自己兒子結婚了,結了兩次婚,都不提彩禮,一分錢不給,就到我這,後來補了彩禮,因為其他的什麼都沒有,沒有婚禮,不買新傢具,不做新被子,六萬全都包括了。男方說要的多,我老公也說我家是賣閨女,也經常說,要彩禮多,不考慮男方的日子怎麼過。等過了兩年,我婆婆妹妹家閨女再婚,帶著個孩子,要了十三萬彩禮,我婆婆不說要的多,還嫌人家沒給換新傢具,連汽車都是舊的。我老公也不說自己姨姨在賣閨女和外甥女了,也不說男的的日子過不過了。同樣是結婚,同樣的要彩禮,只不過一個是自己出錢,一個是自己家閨女要錢,結果完全不同,說出的話也完全兩個理兒。你們說這彩禮要的對還是不對?我六萬,全包括,我婆婆外甥女十三萬,還有婚禮,家裡還有汽車。
問這樣的問題說明不懂什麼是彩禮……中國人將就禮尚往來,來而不往非禮也!所以彩禮不只是男方給女方錢,女方也會帶嫁妝的。這才是彩禮……在古代有錢的人,定親是要下聘的。以顯示自己的誠意會給很多的。而結婚時女方會的娘家會給雙倍的嫁妝(當然根據娘家的財力和地位會有變化)以顯示自家的實力。免得女兒到了婆家受欺負……窮人結婚多半都是,男方給點糧食,就把女兒給人家了。這才是所謂的彩禮!然而現在結婚要的錢不配稱之為彩禮……當然多數地方要的彩禮最後還是給小兩口的。也還是在男方家裡。只有少數地方會娘家自己留下……(這種的才真的是賣女兒……)
這個陋習必須廢除,我國的國民還沒真正達到小康水平,人均工資基本在三千左右俳佪,孩子從幼兒開始到大學畢業都是一筆巨大開銷,緊接著買房,普通老百姓一輩子又能掙多少?再漫天要價,甚至天價彩禮,有的家庭不惜借貸,甚至高貸來滿足兒女,導致很多家庭兒媳不孝,夫妻不和,還有的甚至於騙婚,有不良女生拿這成發財手段,但不敢提離婚兩字,真的是離不起,如此惡性循環,導致案件發生,甚至於滅門殘案頻繁發生,這陋習不廢,將後患無窮,影響社會的定與和諧,這是我本人看法。不喜勿噴,僅代表我個人。
彩禮和嫁妝,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合不合理還是要看個體的具體情況。我打個比方,比如某家女沒文化沒長相,啥都沒,遇上王思聰了。先不說王思聰腦殼是不是被門擠了,就常理來說,能嫁過去是女的修了八輩子的福氣了,還敢提彩禮?反之亦然。當然,我舉的這個是極端案例,只是為了闡述這個事情的本質。
現在我們再來說說普通家庭在這個事情上是怎麼處理的。中國一般講究門當戶對,男女雙方經濟條件差不多,男方給點彩禮,女方把彩禮作為嫁妝回過去,這樣雙方面子上都過得去,也沒毛病。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女方要數額比較大的彩禮,並且不回嫁妝。或是男方要數額比較大的嫁妝,不給彩禮(當然,男方這種情況還是很少見的)。這種情況就要看兩個人的具體條件具體分析了。說到底,婚姻其實也是一樁生意,講求等價交換,你付出多少,得到相應的其他。門當戶對根子上也是這個意思。
結婚彩禮必須要廢除,因為這對男方很不公平,造成男方特別不安全!特別沒有保障!很容易被女孩騙婚騙錢!更特別深深地傷害了男方父母!彩禮完全是女方自私!所以希望國家立法打壓彩禮之風!希望廣大人民合力打壓彩禮之風!
關於彩禮的問題,各地有各地的習慣,要想一下子去掉也不太現實,根據我的觀察,越是經驗發達的地處,它出現了不提彩禮的情況,而男方也會根據市場行情,體涼女方的面子,適當的量力而行的拿彩禮給女方,女方家長是不留一分錢,全部給女兒又帶到男方的,甚至外加嫁裝,在我們這裡叫做換了個口袋藏錢而已。而經濟欠發達地處,對彩禮是越來越厲害了,出現了非常不正常的局面,原因出於幾個方面,一,經驗欠發達,老人養老無保障。二,學歷高的青年往發達地區發展,特別是女青年,到了發達地區,就在當地結婚生子,造成了欠發達地區姑娘短缺,而造成了男多女少的現象出現。而男青年基本上都是要回老家成家立業。因而出現了發達地區女多男少走了兩個極端。我的分析也就是這樣。至於你表哥家的事情,出現這種問題也是正常的,不知道以後他們倆親家如何見面,我想是非常的難堪。
彩禮不用廢除,但不能天價,都有女兒,何必互相為難,說到底,窮的地方,彩禮漫天要價,惡性循環。富的地方也就象徵性的3-5萬,男方買房,女方裝修,父母還會有陪嫁的東西,人家不願讓女兒到婆家被說賣女兒被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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