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某一天見到你昔日的戀人,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這個戀人要看是不是你的真愛了,有的戀人可能會是你的真愛,有的戀人只是自以為的真愛,其實不是真愛。

我的感覺是:那個人看起來好眼熟,啊,原來是他,差點忘記了。第二次看見的時候,啊,幸好當年沒選你,很慶幸,再也不要跟他有來往。

講講這個故事吧:

上學的時候,碰到了他,同班同學,剛開始被他瘋狂地追,當然也知道他是那種不能從一而終的人,所以就拒絕,但是對於他的好,還是很感動。

當然還是拒絕了。一直還是當普通朋友處著。

後來轉學後,已經漸漸淡忘這個人。

再遇見是在馬路上,第一感覺就是:啊,這個人怎麼這麼眼熟啊,到底是在哪見過。一恍惚,才想起是他,對於當年的迷惑的自己很是想笑。

再後來就是畢業了,工作了,又碰到了,聊的嗨,互加了微信。

成了相互點贊的朋友。

當然,在朋友圈也能經常看到各種狀態啊,人生觀啊什麼的。很慶幸,當年離這個人離得遠遠的。三觀簡直不合。

這個人家境顯赫,到處買房置地,有動產不動產,還有海外資產。

但是我依舊覺得三觀不合,人品不行,簡直不能一路走下去。

所以,見到昔日戀人,真的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美好。而是很慶幸的感覺。


我以為分開之後,就再也不會相見。如果會相見為什麼在我日夜期盼能在曾經我們一起走過的地方遇見的時候,你卻都沒有出現。我都想好了,要是碰上了,我要跟你說什麼:我會問,你最近還好嗎?

我還想問你有沒有想我之類的,我還想著,可能什麼都不說,就是大家彼此點點頭微笑著,然後擦肩而過。

我想了那麼多跟你在次遇見的場景,也想了那麼多再次遇見的時候說的話,可是你一次也沒有出現。

就在我要把你忘記的時候,就在我決定放下的時候,你卻突然的出現,突然的出現在我面前,我既然不知道如何控制好自己臉部表情,我不知道我是應該開口跟你打招呼,還是應該微笑,或者朝你點點頭算是大了招呼,就在我想的時候,你卻當什麼都沒有看見的從我身邊走過,那一刻,我覺得被你無視了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們原來連最熟悉的陌生人都不算。

嗯,那種感覺是什麼樣的呢?

遇不見你的時候期待能夠再次遇見你,哪怕已經分手。

遇見你的時候能,希望你能主動跟我打招呼,化解我的尷尬,你卻當時沒都沒有看見的從我身邊走過去,感覺自己很是自作多情。所幸,我也沒有開口跟你打招呼。

就讓那些矛盾、害怕、又有些小期待最後伴著失落煙消雲散吧。

如果再碰到你,我一定會主動跟你問好,然後頭也不抬的朝前走去,再也不給你無視我的機會,再也不讓自己有所期待又失落。


在半夜的時候回答這個問題真的莫名有回憶感。

我喜歡他的時候,就特別喜歡。

那種感覺就像全世界的老虎都染上了黃油,全天下的雲都是我寫的情書。哪一隻鳥飛過代表他在想我,哪一串葡萄紫的發黑是我們的愛情。

愛情有一個特點,往往一開始就達到巔峰。而接下來的漫長的時間,其實都是在等愛情慢慢消散。有的人消散的時間慢一些,一輩子也留有愛意。有的人愛的快不愛的也快。

所以接下來的時間就是等待。

那愛情火焰慢慢有些微弱,我就迫不及待想要加點柴火。可柴火潮濕只冒起一堆濃煙,嗆得我滿眼的淚,還蹭了一臉灰。可火焰還是滅了。

我猜,是風的原因,是雨的原因,是天氣不好,是天氣太好,是雲擋住了月光,是霧靄遮蓋了真誠的心。

我從來沒想過是你的原因。你一點一點抽空了柴火,你一點一點用水澆滅那火焰,你看著它冒煙,還踩了兩腳。你的眼神毫無感情色彩。

我慢慢等我心中的火焰熄滅,一天兩天,那星星點點仍然在我心裡閃爍,時不時要被風吹起。我強壓住那微弱的火焰,我捨不得熄滅。毛主席說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盼望有這麼一天,讓愛情之火重燃。

可時間過去的真快啊。下了幾場鵝毛大雪,下了幾場瓢潑大雨,颳了幾場大風,又下了幾層霜。那火焰咱就不能稱之為火焰了,熄滅地透透的。如果非要稱呼,只能說是「火焰之魂」了。

其實愛情早都死了。

我匆匆忙忙走在街角,咖啡店裡面很多人,工作的或者約會的。我停在小攤前買烤紅薯,熱乎乎的烤紅薯香噴噴,我望眼欲穿。可那時候我看到了你,彷彿沒變,像上了個廁所又來找我。

可我也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你不是來找我。也知道,我只是來買了一個烤紅薯。


若是我本人見到昔日的戀人,首先會喊出他的名字,道一聲你好!接著問她,養了幾個娃?你該退休當啊婆了吧?現在過得很幸福吧!你的丈夫是做什麼事的?你吃了早餐沒有,一起在路邊小攤吃個早餐。有空請你和你的愛人一起過來我家喝茶,這是我的手機號:13927xxxx12。有空再聯繫。我得馬上到公司去處理事情。再見!


分開之後,再也沒有見過,為了不再見到他,甚至找各種理由借口不去參加同學聚會。不過我曾經見過他近期的照片,我一朋友發給我的,以為自己已經不記得他長什麼樣了,但是見到照片的那一剎那,我才驚覺,分開後的這麼些年,我依然是對那些長的和他神似的人有著莫名的親切感。

如果我某一天再見到他,我真的覺得我可能會哭,雖然我設想過很多種,瀟洒的,冷酷,視而不見的,但是不得不承認,我可能真的會哭。會後悔,會有恨,雖然不知道恨什麼。所以,如果可以,我再也不願意見到他。就讓我們各自歡喜就好。


巜凝固的時光》

再見你的一瞬

一切被瞬間凝固

魔鬼攝影師的定格

把街道、行人、房子

還有地面的陽光

一切都隨你的扭妮

驚喜而慌亂的笑

全都定格在我腦海里

我的眼神被拉直

呼吸也消失

我努力翻滾記憶時光

尋找你的改變

誰知時光也被凝固

我傻呆地注視你

心跳著莫爾斯代碼

重複著「我愛你」


好久不見,近來還好?

還好了,你呢?

還好了,哦對了,你要按時吃飯。

然後說完這幾句話,就各自揮手告別,曾經的怦然心動,終於在今天變成了波瀾不驚,不會再因為她的離開而傷心,而難過,而吃不下去飯,相反的是,她走遠了,自己竟然會更開心。

嗯,有人說,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她,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有沒有追過她,喜歡過她,或許正如他們所言,我真的沒有喜歡過她吧。

再次相遇,我們雖然會說話,但卻像陌生人一樣,噓寒問暖幾句就匆匆離開,畢竟,我們都很忙,而她,也只是從我的全世界路過。


我幻想過很多次我們偶遇的情形,有時候是想像自己蓬頭垢面,遇見了該多尷尬。有時候是想如果和現任正在逛街遇見了該無所謂地說聲你好,還是應該遠遠的就打招呼,介紹說,這是我男朋友。可能也會坐下來聊聊天。說說分開以後各自過得怎麼樣。

但事實是我一次也沒有再見過他,哪怕最後一次見面也是為了分手,沒有好好地解釋,沒有心平氣和地再見。

開始不覺得有什麼,後來很多個夜裡都特別苦惱,不明白我這麼好,他怎麼就會移情別戀。開始理解《十年》里說的,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後來遇見了現任,也就釋懷了。

不是我們不夠好,是沒有緣分吧。所以把你留在記憶里,有時候拿出來想想,也算豐富了自己的青春。如此,就好。

各自安好吧。


分開二十年後我帶兒子上街偶遇了他,當時一愣,這還是那個曾經的學霸嗎?那個意氣風發的騷年呢。他也是楞了一下:這麼多年沒見,還是大美女,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在見著了呢。怎麼樣過得好嗎?我拍拍兒子:挺好啊!你呢?挺好挺好。真的感嘆歲月,曾經非他不嫁非我不娶,如今見面再也沒有那種心動了,招呼過後一如路人,花開花謝,花橋流水再無交集。


對於小編來說這是一個傷感的話題,其實很想再一次遇見的。

這個戀人對於小編來說是刻骨銘心的,那是一段美好的愛情,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小編會時常的想起她,因為對她還有割捨不下的愛。夜裡總是孤獨的一個人,回想起兩個人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不禁會落淚。

那是兩年前了,我們是網路上認識的,戀愛呢可以說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你知道有一個人在每一天都會期待你。小編對她很好,能夠滿足的都做到了,雖然是異地戀,但是能做的事情還是很多的,不過最後是小編的問題我們不在一起了,現在她電話是空號,微信也不用了,其實小編多麼想找回過去,但是小編知道已經不可能了。

如果遇見了小編真的不知道說什麼,但是會寫首詩歌給她。

為什麼,眼淚止不住的流,總是糾纏在心裡,為什麼,愛著的人吶,你不在我身邊。總是走走停停徘徘徊徊過了多少年,在夜裡孤孤單單反反覆復難以入眠。想你的第多少天,想起愛和你的臉,往事都已經隨風,我等不到黎明。為什麼,曾經總是太無奈,留下了太多的遺憾,為什麼,戀著的人吶,你離開我胸懷。總是默默不語深深責怪我自己,歲月里匆匆忙忙恍恍惚惚回不到過去。從此風吹乾了眼淚,心裡全部枯萎,我不在的時候,你會想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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