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我的前半生》大結局還滿意嗎?
感覺對這個結局不是很滿意。因為本來不該走的人走了,賀涵也不應該替唐晶背鍋,最後讓凌玲和小董逍遙法外的感覺。
唐晶也應該收穫屬於她的幸福,畢竟她對閨蜜那麼好。但是最後她也是孤身一人。
小董和凌玲都應當承擔罪責,陳俊生也不要和凌玲在一起了,羅子君就應該牽手賀涵,唐晶值得獲得比賀涵更好的男人」「凌玲這種人居然還得到了好生活,這是什麼世道?」
編劇秦雯表示,曾經寫了六個版本的結局:「編劇們都吵起來了。有些人認為真愛就要在一起,有些人會覺得這種事情羞於啟齒,甚至有人會覺得如果賀涵跟唐晶結婚了才是更大的欺騙,剝奪了唐晶找真愛的機會。」
談到陳俊生為什麼沒有和凌玲離婚,她說,這反而是一種懲罰:「凌玲做事的出發點就是為了自己、孩子和家庭,只是手段比較卑鄙。陳俊生總是尋找不存在的東西,總希望別人帶給他婚姻圓滿,但自己又不做改變。但我不希望他們一碰到問題就用離婚來解決。」
劇就是劇,何必對結局太認真?不想談論感情,想談談界限。唐靜和賀涵之間界限太分明,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如果能達到這個狀態最多做到知己,而不是愛人。唐晶把閨蜜交給男友照顧,過界了。唐晶無時無刻不為閨蜜衝鋒陷陣,過界了。子君時刻靠別人過界了,唐晶說的沒錯,讓賀涵愛上他就是錯,那是因為首先她愛了。老卓的界限在其中是相對合適的,但在年輕時肯定也是模糊的。界限不僅僅是理性,也是所有關係理順的根本。親密關係親子關係都如此,時刻意識到自己的界限並守住自己的界限才好。
我感慨唐晶的結局,一個對自己閨蜜這麼情深意重的女子,不該是這樣的結局,她應該獲得自己愛情!本劇太不符合邏輯,剛開始賀涵是喜歡唐晶的,看得出來他非常在乎唐晶,即便唐晶離開他去香港,但他著實沒有理由愛上子君!完全和他在職場的理性及品性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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