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選擇和愛自己的,還是自己愛的人結婚?


如果只是在這兩者中選擇,還是選擇那個愛自己的吧。

生活中有太多的可能,只想說,絕大多數的婚姻,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磨練中,趨於平淡,沒有什麼浪漫與驚喜,這些完全和人的性格相關,但是如果跟愛你的人在一起,這樣的日子機會或許會多一些。

而平淡生活中,之前在乎的那種所謂的愛,似乎就沒那麼明顯,只是一起過日子而已!

愛,沒那麼保險!平淡才是真。


愛情不能勉強,婚姻更不能將就,否則後悔了,還是得分開,那時候彼此受的傷害更大。

對於你追求的自己喜歡女孩她就很有思想,可能她覺得不合適所以才分手。如果勉強答應,你就是特別被動的一方,稍有不滿就提出分手了,這種情況如果結婚了,可能就是離婚了。你應該弄清楚人家為什麼和你分手,她到底想找什麼樣的人,如果現在的你不是他想要的樣子,想通過改變滿足她也得她同意,何況一個人是很難改變的,尤其是個性方面。

對於你喜歡的女孩子,為什麼不喜歡她?我覺得她對你挺痴情的,你得想清楚自己想找什麼樣的,她又哪裡不符合,性格?外貌?思想?兩個人在一起主要是性格相符,三觀類似,背景差不多,習慣也不能差距太大,或者兩個人都特別愛對方,有很大差距也能互相彌補不計較的,類似趙醫生和曲妖精一樣的感情。

找對象先明確自己的需求和對方的需求,雙方需求能賬戶滿足才行,需求不對稱,怎麼搭夥過日子共度一生?


謝謝邀請!如果是我,我還是會拒絕她。因為這麼多年來你從沒有愛上她。和自己不愛、對方很愛你的人在一起,婚後你會非常痛苦。

痛苦之一是:這個人自己的確不愛。彆扭。

痛苦之二是:一直對其懷有內疚。因為不愛。

痛苦之三是一個瘋狂追你的人婚後會變的,她會把你看的很緊,翻你朋友圈,看誰都是情敵。拿話套你,有了孩子之後拿孩子要挾…因為她的世界只有你,而她知道你的世界沒她。如果對她好,會說你做了虧心事,如果對她冷,說你外面有人。

這種疑神疑鬼會持續到婚姻末尾。結局是你很痛苦,她很痛苦。

但是也不排除在一起之後,發現了很多驚喜,比如這個女孩魅力不淺,最後互相喜歡。很輕鬆。


看上去你很瀟洒,好像兩個女孩任你選,簡直遇到了傳說中的桃花運了。看看你目前的狀況,實際上你沒有這麼幸運,不存在這個優越,是你自作多情了。你糾結的不是選擇哪一個,而是你的女友——應該是前女友把你甩了,你正處在失戀的痛苦中,恰恰這時候你的那個青梅竹馬再一次追過來,給你空虛的感情送來一絲安慰,豐富了你的幻覺,便誤以為有兩個女孩供你挑選了,或者就是素常所說的——這山巴著那山高。

你愛大學時的女朋友,可她和你分手了,你已經沒有選擇她的機會了;青梅竹馬的女同學愛著你,你卻不愛她。所以,現在只有一個女孩在你面前,沒有兩個女孩任選的餘地。青梅竹馬的同學追了你這麼多年,你「每次拒絕的也很乾脆」,顯然你對她沒有感覺。至於「她始終沒有放棄」——那是她的權利,你七八年都不接受她,也與你前女友和你分手是一樣的選擇。你對你的前女友,就像你的青梅竹馬對你,都是漫地烤火一面熱。

你的前女友很有志氣,不愛了就果斷地分手,你的青梅竹馬若有志氣,就應該學你的前女友,果斷轉身,不再死乞白賴地追著你。同樣,你也應該學你的前女友,不愛就堅決地拒絕你的青梅竹馬。你現在的情緒和你的青梅竹馬一樣,還留戀著你的前女友,還奢盼著和她在一起,漫地烤火一面熱,豈不是自尋煩惱?

你愛的,人家不愛你,你選擇空氣?愛你的,你不愛人家,你選擇不愛的結婚——傻呀?你若現在接受了青梅竹馬,並不是因為你愛她,而是出於善良的施捨。同情不是愛情,愛情不能祈求,也不能施捨,一輩子用同情維繫婚姻,對你來說必然是個負擔;你的青梅竹馬受了「嗟來之食」,她能輕鬆的愛嗎?讓她一輩子用諂媚維繫婚姻嗎?這樣對你們兩個都不公平,選擇不愛的結合,那真的是造孽了。

再回到你的問題上來,是選擇愛自己的,還是自己愛的人結婚——這是個很虛偽的問題,只有在兩個愛著一個,這一個同時愛著兩個或者只愛一個的條件下,「二選一」才能成立。這樣的問題之所以能被炒得很爛,正是一些在黑暗中尋覓愛情的人,故意漏掉前提條件,掩飾自己的焦慮所發出的悲苦呻吟,無論愛自己的還是自己愛的,都不過是漫地烤火一面熱,只有痛苦,沒有選擇。彼此相愛才是幸福的,才是圓滿的婚姻,正如一首老歌里唱的,「你選擇了我,我選擇了你,這是無悔的選擇。」那些仗著財富和權勢任意選擇的,就更不符合問題的內涵了,也不在今天的討論範圍。


我認為戀愛應該看自己和對方的感覺,還應該選擇自己愛的人,這樣生活才有意義。要是選擇了愛自己的,生活中就少了很多意義,因為你的另一半要是是你愛的人那麼你會因為他(她)生活更加開心,而努力去奮鬥,不過不管你的選擇是什麼,只要自己生活過得開心什麼都好。


選擇自己愛的人去結婚吧!因為自己愛,就會好好對別人,久了人家也感動,生活也許會很開心!如果久了離婚了,那起碼自己愛過,不虧了!如果選愛自己的,你沒辦法給她好臉,時間久了也許她也受夠你了!到時候離婚了,自己沒愛過,就是去受了回罪!不值得。


愛與被愛是雙向的,任何單方面的行為都不要走向婚姻,如果是對任何一方都是滅頂之災,毀掉的是二個人的人生,再堅強人,留下的硬傷,也不可能完整。所以,選擇與被選擇愛的人結婚,最好不成立!選擇愛自己的,最終你會毀滅了他;選擇你愛的,你會把他變成你想要的那個他,人的本性難移,最終毀滅的是你自己。


結婚是幾十年的風風雨雨,不是你愛誰和誰愛你能解決的,愛只是暫時的新鮮與刺激,婚姻里沒有愛,只有爭吵的多與少,生活習慣的衝突,兩個利益家庭的衝突,育兒的衝突,生活目標追求的衝突,相比起來,戀愛像在天堂,如果你想結婚,建議先同居,把童話去掉,看看現實的彼此最了解也最醜陋的樣子,婚姻要什麼,你就懂了。


能者多勞,俊者多麗,大丈夫臨危不亂,看起來玉樹臨風,辦起來六神無主,說起來頭頭是道,做起來無有方向,豈是男人所為,自己的主意自己拿,不然就不叫男人,沖其量也是個假男人,那就不叫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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