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男方放棄了房產擁有權,但這是宅基地,女方能要的回嗎?


謝謝相邀!您好!

1.農村宅基地和戶口是相連的。戶口必須在本村。

2.離婚時,男方已經明確放棄了房子所有權證據。

3.夫妻離婚了,可以進行分戶,那就有宅基地的權利。或者本來是後面你們夫妻換新的房子,共同財產。

4.前夫的戶口已經不在本村,等於放棄宅基地。那房子的宅基地就是你的。

5.帶上離婚協議、戶口簿、身份證到地方房管局註冊,最好叫上你的前夫一起去房管局簽字更名。希望能幫到你喲!


講的情況太簡單,1,前夫戶口前後所處很要緊,只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宅基地相應權利。

2,,放棄房屋權你不是起訴"宅基地··,而應訴請"確認離婚協議有效,判令座落於xxx.xxx或房產證編號)xxx(前夫)名下的房屋几上幾下或幾間屬原告xxx所有。

3,宅基地使用權在上述案中不必涉及,不屬法院受理範圍。

如勝訴則持生效判決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機關不配合的向判決法院申請執行。


首先 農村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

其次宅基地只能農村戶口繼承 不能買賣和流轉


宅基地使用權必須是本村人口才可以轉讓,應該是可以的,因為女方戶口在村裡。夫妻離婚,但是村裡沒權利取消女方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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