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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商鞅,古代還有誰實行了變法卻結局很慘?


歷史上每一次變法維新,都不僅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調整,同時也意味著各種利益關係的重新組織,這也是改革遭到各方面阻力的真正原因。因此,變法者大多下場凄慘,要麼鬱鬱寡歡度過殘生,要麼被迫流亡、死於非命。除了商鞅,還有王安石、張居正、戊戌六君子等。

王安石

當時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深重的外患和尖銳的階級矛盾,變法改革勢在必行。王安石在全國推廣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保甲法等,一系列的變法措施對鞏固宋王朝的統治、增加國家收入,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改革也觸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許多朝臣的反對。王安石雖堅持「三不怕」,卻無法說服猶豫不定的宋神宗,改革半途而廢。王安石本人也歷經多次貶職流放,鬱鬱而終。

張居正

張居正的改革成效卓著,在內政方面,他首先整頓吏治,實行「考成法」,使得庸官膽戰心驚,貪官人人自危,官場的拖沓之風一掃而光,帝國的機器又重新加速運轉;在經濟上實行「一條鞭法」,既減輕了百姓賦役之苦,又增加了國家實力;軍事上使北方邊防更加鞏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韃靼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他的改革挽救了大明江山,卻沒能挽救自己的悲慘命運。張居正病死後,頑固派重新奪權,進行瘋狂的反攻倒算。張居正的長子被逼自殺,全家包括妻兒老小几乎全被迫害致死。他本人也差點被宋神宗開棺戮屍。

戊戌六君子

1898年9月28日,力主變法、革弊布新的譚嗣同、劉光第、楊銳、林旭、康廣仁、楊深秀,因大大觸傷以慈禧為代表的頑固派的利益,在北京菜市口被殺害。史稱「戊戌六君子」。


變法是指依照時局對國家的制度法令進行變革使國家走向一個新的局面。變法鼻祖李悝是法家的代表人物著有最早的法律條文(法經)變法使魏文候稱霸於諸候。吳起於楚國變法也使楚囯在軍事和經濟強大。申不害變法使韓國也取得一定的效果。他們的變法都過於重勢也就是過分依賴國君的權勢。所以國君一掛。各種受到變法打擊的貴族就主張廢除法令。使得變法失敗。到後來的王安石,張居正,戊戌六君子,都是因為士族貴族的衝擊而使變法失敗。商鞅也被貴族勢力車裂,但是秦國後期到統一都是明君,重法治國已經受到社會的認可。君王肯定和繼承了他的變法。但是古代國家的法令是為君王統治服務的。他們掌握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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